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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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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刚刚巧,新华书店里卖电子产品,正好招推销员,于是我就到新华书店工作了。
我单纯的以为,这里是新华书店啊,满楼书香,这里的人,也一定有很高的文化素养,谦虚礼让,可是,我的所思所想,刚好砸到我的脚,砸的很痛,想哭。
我才十六岁,十六岁的芳草年华,全让我给糟蹋了,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同事总是问我,王迪,这么早你就不上学了,后不后悔。
我总是异常豪迈的说,绝对不后悔,我已经决定做的事情,就不打算后悔了。
可是为什么我梦中总是出现学校的场景,为什么所有的事情,都跟学校有关呢?人们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不后悔吗,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到底该用什么样的心态面对辍学的事情。
初到新华书店,他们看我小的缘故,对我都非常的好,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工作,我特别的谨慎,特别的紧张,他们亲和的脸总是让我放下很多包袱,我永远都不可能忘记这样的脸,我进入社会中刚看到的脸,是欢迎的笑脸,可是两年后,却是憎恨的脸了。
刚到这里第一个月的时候,我什么电子产品都没卖出去,也不怎么喜欢说话,因为我没有一点的社会经验,不知道该怎么跟顾客讲述它的功能。我是一个不认输的人,这是说好听点的,老实话就是一个月就三百块钱的工资够谁花的啊,只要卖东西就有提成。我开始钻研那些电子产品,整天拿在手里摆弄,对它的每一个功能,都想好怎么跟顾客讲解。
刚开始的时候,我也只是一点一点的将它的功能讲给顾客听,一整个月后的第一天,我一天就迈了四个电子产品,应该是建立了一个跨越式的突破吧,从此,我有了信心,心里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想着用什么样的词语来措辞,让顾客更信任我。
真的,我付出了,王迪付出了。就在这个时候,老妈就开始寻思着,我现在只是一个小小的临时工,如果是正式工就好了,一个月不用怎么努力就可以拿到一千多块,在我们这样的小地方,只要是正式工,找媳妇找对象的都非常的顺利,一个月一千多,就已经是人人羡慕的对象。
我那时候小,什么都听我老妈的。
刚开始,我觉得我的命运真好,我是个喜欢看书的人,在新华书店里,我常常拿着书看,什么都看,爱情的,这里的,外国小说,中国名著。虽然我已经辍学,但是我觉得多看些书只会有益而不会有害。
可是到了年底,新华书店开始整个的调整员工,除了在二楼调下来一个负责人以外,都没有什么变化。
我承认我的人员还是可以的,这个,也是刚发现的,因为我在上学的时候算是个不怎么活泼的人,可是自上了班爱说话了以后,新华书店差不多所有的人都认识我了吧,至少都知道了我的名字,即使是这样,在当时的我来说,就已经很满足了。
那时候我是个活泼单纯的人,我觉得人和人之间是没有界限的,即使有的人是高官,有的人是普通的员工,更或是我这样的小临时工,我觉得都是人,所以,我不管跟谁说话都是一样,没有卑微胆小,也没有放肆无理,我觉得都一样。
在新华书店的第一个转变,就是从这个负责人开始的。
她是个什么样的人的,当时对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个乐观的人,她很胖,脸上总是洋溢着笑容,反正一见到她,我就挺喜欢她。她说话挺直的,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丝毫不理会给别人带来的不安,跟我差不多。刚开始我们两个挺透的来,什么事情都聊,聊电视剧,聊电影明星,聊很多很多的东西。那时候,在我的心目中,她是一个懂得很多东西,有很好的阅历的女人。她的眼睛好大,皮肤也很好,在我的眼中,除了胖了点没别的缺点了,而且,她胖的很可爱。
基本上,根据我的观察,她是一个给人第一印象都很好的女人。
对,女人,这个时候,她已经有了一个一岁多的孩子,很可爱,全身雪白雪白的,我很喜欢,她跟我小侄子差不多大。
认识他,对我来说应该是欣喜的,我总觉得我找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人,我总认为我们两个的性格都很倔强,都很乐观,都很喜欢说话,都很喜欢交朋友,给人的第一印象都很好。
她姓吴,我叫她吴姐。
可是,人是会变的,首先的,是利用。
我一直都不明白,吴姐什么时候学会了利用,到底是她刚开始学会呢,还是一直都会。
我是个女孩子。
我总是喜欢穿着肥大舒适的衣服,帅气的运动鞋,留着短发。
我曾经忘记了我还是一个女孩子的事情,可是女孩子的细心,让我终于认命。
对,是从女孩子的细心开始的。
临时工嘛,没有一点权利,也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和发展,我只是在这里打工的,只要卖东西就好了。
可是吴姐很懒,可能是因为胖的缘故吧,她很少上早班,中午来的时候往往都是迟到一个多小时,每次都说家里有事情,但是来了之后,都没有吃早饭,便让我们小临时工去为她买午饭。
刚开始的时候,我们是愿意效劳的,可是每每这样,即使是我们没有一点身份地位的小临时工都觉得不耐烦了。
是改变了吗,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们小临时工基本上没有找她帮忙的时候,但是每天都要接受她的指使。这一点看来,她是个聪明的女人,我看出我们两个的分别,我没有那么聪明。
她也看出我的不乐意,慢慢的梳离我,不再同我说话,不在与我聊天,她依旧每天积极向上乐观,可是对我,就是因为我不再受她的支使,而变得梳离了。
我开始真正的了解她了,我开始为自己看错人而委屈了,我开始,不再那么觉得我们志同道合了。
她或许不再记得,三伏酷暑天气只有我一个人跑出新华书店跟个傻子一样给她买饭,她或许不再记得,我曾经像个傀儡一样供她支使,不过我非常确定她一定记得我对她的忤逆,我对她的不顺从。
我以为我们两个可以做朋友,没想到,她是和我完全不一样的人了,她是负责人,我是小临时工。
那么的明显,中间逾越着一条深不可测的鸿沟,不得我跨越。
原来她是这样的人,即使以前对她再好,可是只要做了一件在她看来不好的事情,在她的眼力,这个人就算是坏到底了,无药可救了。
为什么这样突然呢?我原来以为那美丽的大眼睛,看我的时候,为什么充满了戒备,有的时候,甚至像是看一条狗一样?
王迪啊王迪,你也有这个时候呢,被人当作狗一样看待,是不是很委屈呢?
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啊,曾经黑白分明的美丽的大眼睛,却用鄙夷的看狗的眼神去看一个人。
对待,只有十六岁的小女孩。
原来憧憬的美丽生活再没到来过,我以为我们临时工是奴隶,他们所有的事情,都是我们所代劳,可是如果我们帮了你们,你们的回报呢?更加鄙夷了吧。
有时候我会自私的想,为什么他们不自己做呢,为什么他们昧着良心一个月领一千多工资,却把所有的工作叫给只有三百块的我们呢。
这个时候,我的内心是极度不平衡的,并不是金钱,而是付出啊。
有的时候我会责问自己,怎么一切都变了,变的这么彻底,为什么变了?
随着简短的两年时间,我的心也跟着变了,原来总是觉得委屈的我,为什么要接受他们的支使呢?
不,我要反抗。
我不能再这样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