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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我叫王迪。
      自我解释为发明大王爱迪生。
      我非常喜欢跟人这样介绍我的名字,听了我这样的介绍,应该都忘记不了了吧。
      可是我爸当时给我起这个名字的时候是因为他当时超级喜欢身残志坚的张海迪,觉得我应该像她一样坚强,听到这样的解释我总是翻白眼,那你怎么就没让我残呢。
      我在Z城的农村出生,爸妈原本都是庄稼人,可是他们并不觉得种庄稼是一辈子的事情,然后就在村里开了个小店,专门加工铁门铁窗的,我想,爸爸之所以加工这玩意,应该小偷很多吧。
      在此之前,我爸爸,也就是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应该是个年轻力壮的帅小伙一个,可是当时帅不能当饭吃啊,只能今天到这里打打工,到那里做点生意什么的,做过很多的活了,在这过程当中,包括跟我老妈结婚,生下我包括再有我弟弟。到最后终于厌倦了在外面漂泊的生活,我猜是因为太想我老妈了吧。
      接着上面的说,在村里做了加工铁门铁窗的生意,结果越做越赔,在我家欠债差不多一万多的时候,我老爸一咬牙,到了Z城城区,租了一个小茅屋,做生意去了,还是加工铁门铁窗,那时候我应该只有五六岁吧,记住这么多东西已经不容易了。
      至于欠债一万多的问题,一万多啊,对于农村人来讲,就是这个年代欠这么多的钱都是挺愁人的事情。这个问题,我不得提一下我那不争气的老弟,那时候刚好是九一年上半年,计划生育抓的那个紧,我这不争气的弟弟刚好降生了,就那个计划生育的部门喊了几个人,把我家全部都给砸了,还把值钱的东西给拿走了,再罚钱,罚吧,一个紧儿的罚,罚的我家连续好几年都过着穷日子,我觉得我在五岁以前我应该很少吃过肉。
      这也是我老爸决定进城的原因吧,为了我们娘几个能过上好日子,他就进城来了。
      一个人生活的日子,难免是孤独的,这个世界上,没有几个人能战胜孤独吧,毕竟我们是人,不是神。
      就在刚开始的时候,我老妈,老弟和我总是隔一段时间进城一次,看我亲爱的老爸。
      还要说一下我那不争气的弟弟,那时候他应该才只有三四岁吧,却是个绝对的现实主义者。每次上了到Z城的汽车,他总会认真的皱着小鼻子问妈妈,“妈妈,这车半路上不会翻了吧。”
      现在想起来,真是好笑。
      我们亲爱的老爸,真的很能干,不知怎的,我总是觉得我老爸是最能干最帅的,从那么小开始,到现在。
      我们是一家人,永远都不分离的一家人,就像爸爸说的,我们是一个整体,一个都不许掉队。
      终于,我们也被爸爸接进了城,住进了爸爸租住的那个小茅屋,成了农村人眼中的城里人。
      对于那个小茅屋,我的印象是深刻而有难忘的。
      深刻的是,它一到下雨天气就漏雨,只一个地方漏,而唯一漏雨的那个地方,正好在床的上方。所以一到下雨,我们全家都没得睡。
      那个时候,我们全家四个人,都住在一张简易的木床上。
      难忘的是,那是我进城后第一个住的地方,在小茅屋的后面,还有一小块在城里难见的黄土地,老妈发农民的特制,勤劳的耕地,种上蔬菜和向日葵,在丰收的季节,可以享受到亲手种下的果实,这在城市里,都是难得的。
      我和我的小伙伴们,无意中在一个春天的雨后的杨树下,发现了两棵小树苗,我们将小树苗移植到妈妈开垦的黄土地上,将他们种在一起,就像我和我的小伙伴一样在一起一样。
      到后来我们才知道,那小树苗,一棵是桃树,一棵是杏树,我喜欢将树叶放在手心磨碎,它散发出独特的味道。
      我们正一天天的长大,适应着城市的生活,虽然这也只是一个小城市。有一次语文课上学到蟋蟀,说蟋蟀随寓而安的,不管在什么地方,都能适应,我觉得我不就是那蟋蟀吗,从农村到城市,根本就不用适应,就直接生活起来了。
      我们的桃树杏树,也在一天天的长大,短短两年的时间,它们就和我一般大了,到了第四年的时候,它们也已经开出艳黄的花朵。当我们欣喜的以为它要结出果实的时候,老爸告诉我们这里的小茅屋要被拆除,被盖上新的大楼,很漂亮的大楼。我们要般离了。
      就在知道这个消息的第二天,我们去检查两棵小树,不幸的是,他们已经被拦腰砍断,剩下的,只有两个有碗口粗的散发着它们独特味道的树桩。
      他们都说我傻,为了一个没有生命的树哭。他们全都说错了,树是有生命的,它们是我的伙伴,如果说我长这么大最遗憾的事情,就应该是失去这样比人还要忠实的伙伴吧。
      后来我们就般家了,搬到很多的地方,也认识了很多的伙伴和邻居,了解这个社会中,有好人和坏人,也有不坏不好的人。
      老爸老妈很辛苦,真的很辛苦,他们一直在努力着,想要改善我和弟弟的生活,可是其中,必须要有很多的付出。
      那一年下雪,好大的雪,很凌厉的风,那应该是在我们的一个寒假,好冷,租住的地方没有暖气,妈妈用铁炉子生着火,我们围着那唯一的温暖工具坐在一起搓着手,爸爸刚刚接了一个活,要做防盗的铁门窗,在用电焊加工后,必须要喷上银白色的漆。我们租住的地方太小,老爸只能在韩风中喷漆,与冷风作战,我清楚的看到,老爸那温暖的手掌被冻裂,嘴唇被风吹的清紫。
      于是,我和老弟轮流到冷风中,站在不打扰老爸喷漆的地方,陪着他说话,说学校里的事情,说能让他开心的事情,看到老爸辛苦的露出笑容,在冷风中的我们,心里也是暖暖的。
      不会忘记了,这个,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
      我们家里依旧不富裕,却也不再像刚进城里那样贫穷,可我们的门头只有老爸一个人支撑,有的时候老爸忙的实在没有空,老妈总是为老爸分担,老妈,在我们的心中,一直是个智慧的人。那次快要交学费,家里的钱因为老爸全买了新的铁料,实在没有钱,妈妈就想了一个办法,给一个建筑公司喷漆,喷一整天给十元钱,妈妈干了二十天,每天都看着她劳累的给我们做饭,满身都是刺鼻污脏的漆渍,她坚持了下来,后来按时间交了我们的学费。
      所以,我们和城里的孩子不一样,我在一年级的时候就会帮妈妈买馒头买菜,还会学着大人一样讲价钱。二年级的时候第一次做了抄鸡蛋。四年级的时候,终于学会了做饭,直到初中开始,我才真正意义上的开始负责家里的做饭行动,虽然并不美味,但是老妈老爸都很开心,至少,他们可以休息一顿做饭的时间。
      一切都是为了钱。
      钱,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恶的东西,也是这个世界上。
      最珍贵的东西。
      日子开始一点一点的好了起来,不再像原来一样窘迫了,老爸还招了几个学徒,现在,不用他再干了,指挥就行,神气的很。
      我还是喜欢农村,一到放假,我必须要到农村去住几天。现在,家里的人我大都不认识了,可是有很多人都认识我,说我长大了,小时候如何如何,现在大了,是城里人了等等等等。可是他们都应该知道,我是这个农村出生的,不管我人走到哪里,我的身份证上,户口本上都写着这个村的名字,我并不以为耻。
      我最讨厌的就是,我的身份证上要比我真实年龄大两岁,真是很烦恼的事情,如果以后找男朋友的话,如果同岁,他看我我的身份证后一定会踹掉我的。
      就在两年前,距离我十六岁生日还有四个月的时候,我上完初中就辍学了。我们这里是小城市,初中就辍学都很正常,但是老妈依然不能接受,非让我给她个理由。
      我就说,如果我上了高中也不一定能考上大学,考上大学也不一定考个好大学,考个好大学也不一定能找个好工作。老妈说这是谬论,我无所谓,反正不就上了,我本就倔强,后来我老妈就依了我。
      于是,在我十六岁的时候开始上班了,成了名副其实的打工一族。
      于是,我的故事也开始了。
      我还不知道,短短两年,竟然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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