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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ddict ...

  •   和缘当初的祝福一样,这些年来我确实找到了可以改善自己容貌的办法。

      我几乎找遍了所有的典籍,吃遍了所有的草药,以至于到后来真正开始见效的时候我都不知道是哪种草药那种偏方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我有几道伤痕深得见骨,直接导致了我无论做什么表情都有点恐怖的味道,这除了切掉脑袋重新长真的是没有任何治疗的方法的。其他的伤痕相对来说不是那么难治愈,但是请注意了,这里我的用词是“相对”,可能我的方法对于广大的人民群众还是不那么实际的。

      其他的伤痕我是亲手磨掉的。
      正是治疗之前我花了大概七天的时间坚持敷药,早早地起床看完典籍做完锻炼,太阳刚下山就开始熬制新鲜的药。药的主要成分是来自精灵们现在居住的岛屿产的一种叫Anar的草,在古精灵语里,这个词有“太阳”的意思。

      它本来的功效是炼制神兵时提升锻造炉的温度。

      而冶炼神兵所需要的温度比世间任何一种火的温度都要高。

      我就把这玩意儿熬成一锅敷在我烂土豆似的脸上,即使是曾经被龙给串烧过的厚脸皮被这东西的面膜“滋养”着,我也会痛得头昏眼花。缘在我治疗期间还没收到总部的调任,所以待在我身边帮了我很多忙。即使是经历过许多血腥的战争如她,看到我这副模样也只能转过身擦干眼角的泪花。

      缘跟我说她从没见过对自己能狠成这样的,我要是都成不了事,那真是老天瞎了眼。

      我只是拍拍她的肩膀,让她别跟我妈我爸说我最近在倒腾些啥。

      用Anar草烧脸还只是第一步,是为了把被龙焰毁掉的骨架子和肌肉烤化,方便正骨和重新长肉。

      第二步是上钢架。我戴着夹板,满脸缠着绷带,真的是连书都看不进去了。这段时间小鬼和缘接替着给我喂流食,小鬼出去猎个什么兔子啊,山猫啊,松鼠啊之类的立刻就叼到我嘴边来放血给我喝,偶尔它运气好了,还会叼到健壮的鹿。小鬼是特别机灵的,知道我只能进食流食,每次捕猎的时候都专门去扑咬动物肉厚的部位,不肯咬血管浪费宝贵的血液。它挑选的猎物也比它自己吃的都还要仔细,健康而且年轻,连血液都充满了生机。这些额外的要求给它的捕猎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毕竟它是速度型残奥会选手,天生就适合上去就扑倒咬脖子,绝不拖泥带水做无用功的,可是为了将就我它还是练出了一手拖泥带水的绝世武功。

      与之相对,缘给我的食物就要精致很多——里面珍贵的药草本来是千金难求,她利用她的特权暴殄天物地拿来给我榨汁喝,极寒之地找来的食人草磨成的粉用得比面粉还爽快,深海之下采来的美人鱼的蛋用得比激素鸡蛋还寻常——我很感激她在这段时间对我的支持和帮助,可是我不得不说啊,良药苦口这话真不是盖的,越是大补的药越是难喝,我基本上是喝了又吐,喝了又吐,再吐再喝。

      我躺在洞穴里三年不见阳光,阴寒和潮湿让我分不清呼吸和停止呼吸的区别,难喝的药水,身体的疼痛,还有缘的话里隐约透出的外界对我无端的猜疑和排斥……这些恶心的东西反而时时刻刻提醒着我我还是个活着的生命。

      我特别想活下去。漂漂亮亮地活下去。

      外界对灵魂法师的评价向来是很现实的,法师们往往要做很多事来制造舆论以帮助他们获得更多的生意和名声。法师评级考试则是法师们内部的唯一评价标准,换言之,不参加考试和外界的活动,即使再牛的法师也不过是公众眼里的无名之辈。召唤出龙这件事虽然发生在白鹭城这个半大不小的城市,但是造成的舆论风暴直到很多年后都没有平息。我的家族向来低调出世,只有高层的法师才知道我们实际的实力,这次偶然的事件相当于是我们意料之外的曝光,我和我的父母都无意借此兴风作浪,所以对外界的质疑和震惊都是三缄其口——况且我也知道召唤和役使神级生物这件事可能在这两百年内也不是首次发生,只是高手很多都是隐于山林,召唤了也不会大张旗鼓地宣扬所以一直没留下什么纸质材料——我们若是贸然出头那就是怀璧其罪,像是肥鸭子涂着厚厚的酱料从老虎的洞穴旁边招摇而过,不被撕咬得体无完肤那简直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你可能会觉得十三岁召唤出龙确实是很牛逼的事情,但是我很清楚,我也可以说是史上第一个召唤出了龙还居然被它烧成烂土豆脸的人,这就说明我在召唤的时候精神力还不足以达到可以完全役使召唤兽的地步,若是头脑不清醒的时候再召唤一次的话,估计结果就不只是烂土豆脸这么简单了。与其被世人碰成神童之类的在云端飘飘若仙然后再被大佬们某天兴起了暗中使绊子戳下来摔得粉身碎骨,我宁愿世人觉得我是个讹骗名声的家伙,轻看我的实力。

      世人都喜欢看故事,可我不喜欢演故事。

      我很清楚竹内申一和后来遇见的几个男人最后没和我在一起的原因,也很清楚白鹭城老是被盯上战火不断的原因。这么多年的人情冷暖,我也不复当初那么二了。

      幻想是精神的毒品,想得越多,越沉迷,实际就越羸弱。
      半月也说过,如果我遇到竹内申一的时候已经是长发飘飘,细胳膊细腿小蛮腰,估计那就是竹内申一跪着求我跟他来一炮了。他作为渣男中的战斗机最了解别的男人:
      如果他爱你,何必喝那么多酒放那么多屁?
      如果他爱你,何必在那么多人面前演苦情戏?
      如果他爱你,何必在你幸苦征战的时候找了那么些个小妖精?
      如果他爱你,他就一定不会放过你。
      其实像竹内申一这样的情场浪子最清楚女人心里想的是什么,他越是演得深情,心里越是洋洋得意。像他那样的男人真的是不看女人的内心有多丰满,脑子有多好转的,因为他自己就是个很注重“看起来够不够酷够不够风骚”的人,所以女人的美和性就是他全部的所需。

      半月说这话的时候抽着烟,云里雾里。说完他敲敲我的脑袋,小姑娘,你要长长心。

      不过遇到半月都是我疤痕好了大半的事情了,否则半月那样阅人无数的妖怪,也是万万不肯跟烂土豆脸讲床前明月光的。遇到半月之前我为了竹内申一流了很多泪,遇到半月之后,我就只记得竹内申一的好。

      我和半月与其说是柏拉图式的情人,更像是两个偶遇的,孤独的生命,在各自的旅途中因为暴风雪而停驻,相拥,生了堆火,喝几杯酒,倾吐平生。他不知我是那个闹得满城风雨的灵魂法师,我亦不知他是某块大陆上野心勃勃的雇佣兵,只是很干净的,寒夜里的一妖一人。

      可能他的体温让我有些眷恋,可能他习惯性的调情让我情愫暗生,可能他也有那么轻微的感动和留恋,但是这都不妨碍我们告别,继续启程。

      回到在山洞里那段最黑暗的韬光养晦的日子。缘在其年三月接到总部的调任,为我的事情拖到次年九月我脸上拆钢板了可以自由活动了才告辞。

      缘对于小鬼一直很反感,因为如果哪天我出了什么事动也动不了了,小鬼会直接把我识别成可以食用的活肉,所以她走之前交给我把手枪和七颗子弹,提醒我趁着自己手指还能动的时候想法子把这玩意儿解决了,不然留着后患无穷。我拿着枪笑笑没搭话,世界上的危险太多了,小鬼吃了我总比被那些我认都不认识却总是说我坏话的人鞭尸要好得多。

      等老娘脸养好了法术精进了,去TM的舆论,去TM的恶人,横行天下,来去随心,有小鬼陪着总比被一群居心叵测的鬼人缠着舒心。况且缘不知道我和小鬼的羁绊有多深,它在第二次战争里帮我杀了多少想要叛变的家伙,挡了多少法师召来的动物灵。我心里想什么,小鬼比所有人都还清楚,我开心它跟着开心,我难过它跟着难过,若是死神来了要讨它的小命,我宁可跟它平分我自己的余生。

      小鬼像我。它瞎了眼睛,瘸了后腿,一样活得比大多数同类要爽利,狮群和豺狗的围攻它都没退缩过,而且情况再危急也从来不向我求救。在首次进藏和獒犬搏斗的时候它给撕开了半边喉咙,血溅了我满身,它还是硬生生把那只体型比它大三倍的家伙的脑袋咬下来了。那夜我是真的担心它熬不过去,通过天眼可以看到它额头上象征着生命力的白色火苗慢慢地开始转黑,我念咒念得月亮都被乌云遮住了。后半夜小鬼有些起色,我狠狠心跟住家的主人要了最锋利的刀,在自己的手腕上开了两条口子,用自己的血施行黑魔法。

      小鬼本来是真的熬不住了,白色的火焰基本上熄灭了,被带着魔法的血一浇就开始转血红,伤口也开始愈合。它本来只是非常普通的兽,常年跟着我到处跑和各种恶兽搏斗,身上大大小小的伤不下百,盲着眼,瘸着腿也异常凶横和矫健。这次事件之后它和我的联系比原来更深,而魔法的代价就是在我死后它要吃掉我的尸体并且成为魔族的役使,for 10 years。缘跟我说魔族的那个老萝卜高兴得都要跳起来了,小鬼本身的战斗力和我的战斗力加起来能顶上他老人家麾下三个大长老战力的总和,就像是买□□中了头奖。

      小鬼的伤口好些了之后就开始疯狂地找獒犬和藏狮打架,而且尽去找那些个子比它大很多的。某天我和缘在院子里晒太阳的时候它给我们拽了一条雪豹回来,然后默默地在角落里舔它的伤口,看样子是去抢了藏獒的猎物回来。当天晚上我脑袋缠得像个西瓜似的和缘一起下厨,把那条雪豹剥皮切片儿烤来吃了,两条带着血的大腿送给附近住家,血糊糊的脑袋丢给小鬼当犒劳。

      缘笑着摸着小鬼的脑袋说吃哪儿补哪儿,这么蠢的小鬼应该多吃些脑花,小鬼瞪着它无神的瞎眼,脑袋向着我的方向。那次进藏之后不到两个月缘就走了,因为我的治疗开始进入第三个阶段,不再需要她的帮助。

      小鬼和我就搬到了我们现在住的城市,也算是暂时定下来。我的生活变得特别规律,早上带着口罩出门买菜,然后就是在跑步机上跑个一万米,之后就是举铁和搏击的训练,下午就是看书和练习召唤法术,晚上就是拿着块石头磨皮。

      经历过前两个阶段之后,我脸部的皮肤基本可以练金钟罩了,石头磨磨什么的都说不上痛只能叫挠痒。这段时间最难过的就是小鬼了,它习惯了四处捕猎和征战的生活,对城市的生活反而特别不适应,追捕的对象也从非洲野狗之类的转成了没什么肉而且反应奇慢的城市里的动物……所以,就产生了今天早上的那种情况。

      小鬼现在最大的乐趣就是和我搏斗,它不敢用爪子,虽然我也戴着护具怕留疤痕,但是依旧每天虐得它眼泪汪汪。长时间的训练让我的体脂比和运动员差不多,虽然没有那些大型食肉动物那么强悍的肌肉和爪牙,我看它的动作就像是看着电影的慢镜头,打击的精确度也要比大多数食肉动物高很多。

      我练成这样子可以说是极限了,毕竟女人的美貌有时候往往比蛮力更有杀伤力,在练下去就有些得不偿失了——毕竟虽然人人都喜欢马甲线和肌肉紧实的小腿,但没有谁会对全身肌肉的女人放下戒心。

      法师专用的新闻网站上关于十年前我的舆论风暴渐渐平息,我改了名字,放弃了身份,在普普通通的城市安安静静地蛰伏。谁也不知道我在这十年做了什么,谁也不知道我张成什么样子,谁也不会相信白鹭城曾经的城主会穿着打折的H&M光明正大地走在大街上,穿过雾霾的城市给自己买豆浆和油条当早餐。小鬼本身就发育不良,size看起来只比大街上蠢头蠢脑的金毛妞儿大一点,所以夜里跟着我出去溜达的时候别人常常会以为是长得比较奇怪的杜宾或者长得像猫的中华田园犬——不过动物们一般对它的气息比较敏感,小区里最凶的那只藏獒闻到它的味道都恨不得刨个坑坑把自己埋在里面,永远都不会有别的动物走近以它为中心,半径一百米的圆——一百米是小鬼的秒杀半径,只要我不叫它停下来,进了这个圈圈的动物就是死。

      我很怀疑它是不是趁我不注意捕杀过人类或者类人生物之类的,但是它在罪证销毁方面比大多数杀人犯专业多了。半月跟我检举说他起码见过四次小鬼带回家半根萝卜那么粗的人类的小腿之类的东西,白生生的像月光一样,非常的血腥和漂亮。

      半月在C城呆了不到半年就走了。我们在菜市场相遇,微信聊了很多个日日夜夜,然后他走了就没有下文了。

      有的人就是这样,你们聊天说地,默契得不行。你知道他在意你,凌晨三点会为了你睡不着而打电话过来陪你聊天,最后在你睡着之前温柔地说“晚安”,可是你们就是不会在一起。

      半月有女朋友了。他开始瞒着我,后来瞒不住了。

      我不知道他这种没什么道德观念的男人为什么会在即将得手的时候跟我坦白,但是我知道,有时候伤害会比爱护更让人记住。所以我再没接过他的电话,也再没回过他的短信,就让往事变成回忆。

      你想说这么温柔的人为什么不可以试试在一起?

      或许就像他教我的那样,如果他真的爱你,你们一定会在一起,别的再温柔,都TM是放屁。

      被他伤心之前我没跟他说我是那个曾经闹得风云四起白鹭城主,我只告诉他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法师,爱过三个男人,都是真心。

      他女朋友是个有钱人,他很委婉地说,他不会为了爱情放弃前途。

      后来他似乎听说了我的一些事情,或者说隐隐约约感觉到了些什么吧,回来找过我两次,气急败坏地问我为什么不再联系他了。如果不是察觉的我可能还有别的价值,半月是不会回头来找我的。

      我知道他想问我为什么不缠着他了,为什么不当备胎了?我戴着面具默默地泡着茶,小鬼默默地在爬架上打瞌睡,连跟他吵两句的心情都没有。我若是肯继续守着爹妈给的白鹭城,若是肯放弃自己的事业安安心心做个贤良淑德的小女人,然后带着丰厚的嫁妆和娇生惯养得来的美貌听着别人嘴里的“女神”,“女神”……半月这样的雇佣兵此生估计是连我的面都见不到的。

      我为了他花了好多心思,约会之前画厚厚的妆遮住我的伤疤,尽管化妆品让我的伤口发炎化脓;为了穿着Victoria Beckham的牛仔裤饿得头昏眼花,然后踩着高跟鞋都像踩在棉花上一样。我那段时间做不了工作,睁眼闭眼都想着他,说话小心翼翼,讨他喜欢,卑微到了泥土里。

      与其大家都尴尬,事情闹到这番田地,我倒宁愿他此去不回头。我想要的,只是皮囊下的一颗心,一个干干净净的灵魂,而他在我这个刀疤女身上,看到的只是性和心理的依托。

      遇到他后我觉得竹内申一简直就是天使,所以从此不再为他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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