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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君不见,月如水 ...

  •   我的记性一向不好,就连前几日与朱雀打赌谁若能单枪匹马进入偃山偷得传说中可以令容颜永驻的千岁莲,而且不惊动镇守在山前的上古神兽饕餮,再全身而退,谁就可以命令另一个人做任何一件事,我也忘得一干二净了。
      亏得朱雀这鸟不仅记性好,还很有耐心。
      当我正十分惬意地享受温泉日光浴时;当我正冥思苦想是先有鸟还是先有鸟蛋这一充满神秘感的哲学问题时;当我正忙着撮合村里最有夫妻相的两个长相皆称得上俊美的花美男时。他总能挑准最不合时宜的时候,木着脸提醒我:“你可别忘了我们的赌约!”
      我自然是不会忘的!
      我这人虽然记性不好,但好在有朱雀这么一个连上古时代所有叫得上名儿的上神祖宗八代的八卦旧闻都一清二楚的鸟在身边。就连我平日里最讨厌的佛理课,他都能够保持每堂课都不打瞌睡,还每次都好心地替我做好笔记的记录。我虽对他八卦这件事不以为然,但对他做的笔记还是持肯定态度的。
      偃山,是君临帝君的地盘。
      君临此人,乃是四海八荒唯一一个从上古而来的战神。提及此人,四海八荒之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是能够有幸得见天颜的却少之又少。他的战名被记载在一部名为《上古史》的史书上。我虽不才,却也曾经因为要应付考试,在打小抄的时候,被我一笔带过。朱雀每次提起他,我就迅速在我那并不灵光的脑袋里使劲扒拉,倒还真让我扒拉出来只字片语:“帝君君临,乃上古神鸟凤凰所化,历战役上万场,有战神之名。”
      我一度对此很是不解,一个从上古走来的战神,缘何沦落到在偃山占山为王的地步。虽然朱雀一再纠正我,偃山乃上古仙山,与我平日里朗朗上口的口头禅“此山是我开”中的“此山”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但我却把这归结于偃山与“此山”除了名字略有不同之外,还在于偃山有钱养宠物饕餮看门,而“此山”只能由我自己亲自来看门。对此,我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哲学思维深信不疑。
      近来,四海八荒的八卦氛围愈发的浓烈。一部《上古史》被翻写成《上古秘史》。凡事如果在前面加上一个“秘”字,就不难抓人眼球,引人深思了。我不得不对该书的作者表示由衷的钦佩。而事实也证明该书以经出版就引发了热议。是作者在迎合八卦市场上的一大成功。该书因而成为大众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也成就了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在无意之中谈论了一下这个热门话题之后成为了生死之交这一佳话。
      而朱雀此人,不仅八卦,还特别喜欢追求时尚。在四海八荒掀起的这股“秘史风”之后,朱雀也开始不安分起来。
      朱雀废了好大的劲儿,才找来了不知道被他丢到哪个旮旯的文房四宝。只见他笑嘻嘻地朝我走来,我的心里咯噔一声,瞬间就漏了一拍:不知道这厮又要做什么!?同时一股不详的预感也愈发地浓烈。我连忙把我手里的一包瓜子抱在胸前:“你要干嘛?我告诉你,你不要乱来,这包瓜子是我好不容易才从小葵那里收刮的,你别抢我的。”趁我说话的当儿,他已经走近,俯身。我看到他近在咫尺的一张脸,惊道:“男女授受不亲,你别靠我这么近,不然我待会儿对你不客气了啊!”没想到他竟然丝毫不理会我的话,也没有像平日里一样嘲笑我居然会说成语。而是以一种略带神秘的眼神看着我,然后用他那一般只有在八卦的时候才会出现的同样略带神秘的声音说道:“我打算写一部书,你帮我起一个书名呗。”我那颗差点跳到嗓子眼儿的不争气的小心脏这才终于会到了它原本的地方。我呼了一口气:“你早说嘛,搞得这么神秘干嘛?”
      “你不知道,身为一个作家,灵感是很重要的。我之所以搞得这么神秘,乃是因为我即将出版的这部书就很是神秘。”
      “你已经写好了?”我表示很诧异。
      “还没有提笔,今天先请你帮我拟个书名,我想再琢磨琢磨。”
      我一听,顿时了然:“这没问题,你想写哪方面的?”
      听到我这样说,他顿时两眼放光,像打了鸡血似的:“是关于君临帝君的八卦秘闻。我已经查阅过众多的典籍,又查访了很多老人,这才有了一些构思,想以此写一部书。原本拟了一个书名儿,叫《帝君秘闻》的,但仔细一想,又觉得此名不妥。”
      “帝君此人,从《上古史》寥寥几笔带过来看,应该是极不喜八卦的,你若这样指名道姓,确实不妥。”
      “《偃山秘传》,你以为如何?”
      我摇了摇头:“更加不妥!偃山岂不是更加明显吗?容我再仔细想想。”我想了想,又想了几个名字,也觉得不妥,“你可想好了正文要写什么,如何写吗?这个书名要抓人眼球固然重要但还是要和正文相合,贴合主题,这才能够体现出你的才华不是。”
      朱雀一拍脑门,恍然大悟道:“我怎么没有想到呢!其实我早就已经理好了一个思路。就以君临帝君和魔族三公主花临月为主角,写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
      我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打算一边嗑瓜子,一边听朱雀讲故事。
      “当年,魔族与天族战争不断,两方对峙不下,都伤亡惨重。天君与魔君为了终止战争,提出了两族联姻这个最好也最快的解决方案。天族的二殿下风华和魔族的三公主因为最得两族族长青睐,被选为最合适的联姻人选。可是后来,花临月却逃婚了。原来,花临月因为与帝君的一次后花园偶遇,从此一颗芳心沉沦,只为君临。也是在她和帝君第一次见面的后花园里鼓足了勇气,向帝君倾诉衷肠,希望帝君带她离开。”
      我唏嘘不已:“他们要私奔!”
      朱雀看了我一眼,点点头,然后继续说道:“按理说,帝君虽然尊为战神,也不知年长了花临月多少万岁。但花临月当年可是四海八荒公认的‘第一美人’,也算配得上这门亲了,只可惜……”
      “可惜什么?”
      “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帝君拒绝了花临月。难得帝君在那么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面前仍然面色不改。甚至后来花临月。因为被拒哭得梨花带雨时,也未见帝君的脸上动过半分的恻隐怜惜。”
      我也觉得可惜,像帝君这样的战神也只有那“第一”二字才配得上。我曾经听老人们说过,帝君虽然表面上待人谦逊有礼,但其实最是无情。当然,他们也并非真正见过他们口中既谦逊又无情的帝君,只是在一些史书典籍或者是从他们眼中的老人口中寻到了一点蛛丝马迹。
      帝君当年的风采,可以遥想。
      “既然没有成就美事,又要如何结尾呢?”
      “你听过说书的先生说书吗?他们讲的娓娓动听,听众也听得津津有味。并不是因为他们说的都是大实话,而是因为他们讲地绘声绘色,几可乱真。而听故事的人也只抱着图个乐呵的心态,谁会去深究故事内容的真假呢?”
      我曾经有幸去听过几次说书,也确实如朱雀所说,只是听个高兴并未拿故事当真。想到这里,我不禁在心里为朱雀叫了一声好,知道洞察读者、听众的喜好和心理,说明他在他成为一个大作家和大八卦家的道路上已经越来越上道了。
      朱雀近来因为要写书,早把和我的赌约放诸脑后了。而我呢,因为少了他一天到晚地在我耳边聒噪,也乐得个自由自在,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舒坦。
      朱雀那天让我为他的书起名儿,我也听他说了那么久,总算是抓住了他那段话里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词——“后花园”,我紧接着思忖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敲定了一个我认为最合适的书名——《后花园秘事》。
      一则,“后花园”并无所指,帝君也不会对号入座;二则,“后花园”这个地方妙极,古今多少才子佳人就断送在了后花园这个地方了;三则,这个“后”字极妙,既可以指方位,也可以指隐秘,很符合“秘事”这个主题;四则,“秘史”二字未免太过正式,虽加了一个“秘”字,但总是和“史”沾亲带故的。凡事和“史”扯上关系,就讲求个有理有据。但我一想到朱雀此番却是要为了娱乐大众而不得不捏造结局,也并没有考据过他从别人口中听来的是否属实,“史”这个字用得实在有些憋屈。我也就自作主张,替他择了个“事”字。“秘事”二字比“秘史”二字更加显得年轻活泼,也最给人想象的空间,作者和读者都可以酌情自我发挥想象力。
      在朱雀埋头苦战了几个月之后,他那本名叫《后花园秘事》的成名作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他无疑是闭关了几个月未见过任何人。我再见他时,他憔悴了许多,这不禁使我感叹:一个人的成名之路总是会遇到许多坎坷的。而自从我为他拟了书名之后,他就将我奉为他“三人行,必有我师”中的第一人。
      这天,他把他整理好的手稿拿给我看,想让我帮他改改可有言语不当的地方。我也确实没有令他失望,还真让我从鸡蛋里挑出几根鱼刺来,就拿这段话来说吧:
      小月轻启朱唇,带着颤抖说道:“帝君,此话当真你真的这么不喜欢奴?”只见帝君那俊美的脸上丝毫不为所动,眼里也透着一丝冷意。小月心里顿时一酸,眼泪簌簌地直往下掉,止也止不住,一双桃花眼早已变得红肿。一片梨花带雨,好不美丽。帝君却依然没有任何的动作,只是开口道:“你与我绝无可能,小风是一个不错的新郎,你嫁过去,定不会受委屈的。”我看到这段,虽对这书中的小月、小君、小风三人再熟悉不过,但还是对朱雀竖起了大拇指。他虽然没有直接写花临月、君临、风华三人的姓名,但是一个代号已经足以引人遐想无限了。尽管这样,我还是对朱雀能够拥有这样不畏生死的勇气感到可歌可泣。
      我思索了片刻,提笔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小月轻启朱唇,带着颤抖说道:“你究竟在怕什么!我放弃了一切,只是想和你在一起而已。”只见帝君那俊美的脸上丝毫不为所动,眼里也透着一丝冷意。小月心里顿时一酸,眼泪簌簌地直往下掉,止也止不住,一双桃花眼早已变得红肿。一片梨花带雨,好不美丽。帝君却依然没有任何的动作,只是开口道:“小风是一个不错的新郎,你嫁过去,定不会受委屈的。”
      我写好了之后,拿给朱雀看。他喜道:“这个好,这个和结局相衬呢。”
      朱雀这本书的结局也要从后花园开始说起。原来小君是因为有不得已的苦衷才拒绝了小月,实则早就对小月一见钟情,情根深种。小月被拒伤透了心,于是回家去了。新郎家因为新娘逃婚一事极为愤怒,退了这门亲。小月也因此被娘家禁了足,每日只能以泪洗面。直到小君放弃一切,翻墙过去找她,许下“后花园里不见不散”的诺言,才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样又过了几日,朱雀把手稿重新又整理了一番,就准备出书了。故事有点长,合起来有两节指节那样厚。也亏得朱雀这人还是很仗义的,书刚一出来,就送了我一本。我因为早就已经拜读过了,也就没有再去仔细看它,随手把书放在了床头,准备用来收藏。
      我先前说过,朱雀此人记性极好。此时他的书也写完了,于是马上就想起我和他的赌约来,硬要马上拉着我去一起去偃山。我因为这几个月吃得饱,睡的香,加上运动量骤减,体重噌噌地直往上涨。捏着我腰上那新添的二两肉,不禁一阵苦恼。过了几个月,我在和朱雀打赌时的豪言壮志早就被消磨殆尽了,也越发得觉得我们现在去偃山无疑是蚍蜉撼树。是以我编了一个借口,想再拖上一拖:“我最近不怎么爱动,人也胖了不少,这样手脚不灵活,肯定是会输的。相信你也不会趁人之危、胜之不武的哈。”朱雀因为他自己的事情将此事一拖再拖,拖了几个月。现在虽然想早点出发,但也不好意思催我,也就勉强答应了。
      我们经过一番长时间激烈的讨价还价之后,才终于敲定了一个良辰吉日——
      十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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