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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世 五年一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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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一届的武林大会又紧锣密鼓地在筹备中了,现今武林一派祥和,倒是没什么风波争端,却也平静的很,乏味的很啊。所以这武林大会便成为武林中人翘首等待的盛事了。这不是要到了,武林也默契地打破了一贯的平静,确实活跃了许多。
沈姝必是早已按捺不住的了,不喜静的她等这个大会可是很久了,家中虽有不少兄弟姊妹,平时倒也热热闹闹十分有趣。但是已然二八年华,除了随父母、兄长去远亲家看望外,便没有出过远门。往届的武林大会因她太小,不许出门。
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总是对未经历的东西充满好奇,外面的世界着实吸引着沈姝。所以,大会在即,沈姝已暗暗决心,定要去见识见识。但是,此番她必是要一个人去的。她当然是认为自己大的可以了,总要出去闯一闯的。再者,有家人在,未免多些束缚。
寻了一日夜色将将好,沈小姐把挥笔写好的告别信放在房中最显眼的地方,便趁着如水月光潜出家门开启未知之旅了。
虽出门少,但既然当初决定一个人出来,沈姝必定是做足了功课的。
研究地图有些时日。纸上谈兵不比实践,但遇到迷糊了找人问一问就知道了。人人无不向往武林大会,武林中走动的人多了起来,所以问路并不是难事。盘缠也不充裕,绕是偷偷逃出来的,带的只是自己平日积攒的,她也精打细算的用。武林大会在平昌的籍安,而沈姝家住太芜的东阳。路途说远不远,可也不是屈指即能到的,可不能碍在路上。
至于身份,女孩子一个人出门总是不安全,大多女孩子都会女扮男装。可,沈姝总觉得那些女扮男装的伎俩也忒好识破了些,穿着宽大不合身的衣服反倒呈着一副细细描摹、略显精致的本应作为男孩子的面容。不是白费劲嘛。她自是没那闲情更没那财力平白整出一套男子装束来。
不过,从家里跑出来之前,她是问厨娘要了几件衣服的,粗糙麻布,颜色暗淡,她将头发束起,没有刻意的变装,一副素面朝天也很不起眼了。
辗转几日,沈姝已到了平昌的会都地界了。想来这武林大会还有十几日,自己是生怕迟了,走的略早,一路上平平静静,因此走的比预计快了些。
她准备稍歇歇,休整休整顺便游一下会都。早便听闻会都风景甚美,此次可是绝不能错过的。
会都繁华,城外一条护城河水源丰裕又清澈,水养起来的城商业自是非常发达。沿街店铺林立,铺内商品更是琳琅满目,数不胜数。珍奇异宝也是不少,各地的商人络绎不绝的来到这里寻找机会,自然带来了各种各样的玩意儿。
沈姝真真是大开了眼界,她在家里可从来没见过这些东西,没见过这么多人,摩肩接踵也不为夸张。她可是抱着极大的兴致和好奇心一条街、一条街的去看,领略它的美丽迷人。
心知路程已过大半,自然盘缠也只剩半半了,要到了也得省着用啊,去了还要钱的。可是机会毕竟难得,沈姝想了半天,还是买下了一个木雕兔子。因为雕的栩栩如生、七巧玲珑、精美细致,好吧,这只是托辞。
在休整的这几天里,沈姝一刻也没歇着,说到底休整只是个说辞而已,如此繁荣发达的会都,也不一定会来,来几次,既然来了,就要好好看一番。看的那个尽兴啊,无奈囊中羞涩。
“该走了!”一大早,晨色微醺,东方正露出鱼肚白。初秋的天里,总是阴天。天地似乎凝结在一片水汽之中,湿湿的空气呼吸着却也很舒服。
沈姝在此滞留了三四日之后,又上路了。
且将视线转移到沈姝太芜的东阳家里,说也奇怪,掐指算算,沈姝走了约摸有七八日了,按说家里人该发现了她留下的书信啊,可是整个家老老少少、大大小小们也没见什么异样,日子还是这样过着。要是自以为这样高明还跑的不亦乐乎的沈姝晓得了她走后,家里这般无动静,凭着她闹腾的性子定是管它什么路遥遥,都要冲回家让所有人都知道她,可是逃了。就是因知道她一贯闹腾张扬,沈父、沈母才没有多大在意这事,只寻来沈姝的哥哥,沈长瑞,叫他动身去参加武林大会了。
脚程快,相比平昌的会都,不亚于其繁华的籍安又是另一种风情。籍安多大族,府邸高阁,鳞次栉比。武林大会必是需要足够大的进行场地的,成千上百人参加也并不浮夸,而籍安的大族们,既是大族,又有尚武之风,恰好能提供纵江湖侠士们无忌地切磋武艺的这么一个地方。
这次大会就是在富甲一方的白家举办,白家,几代天下剑器第一,在江湖上也是颇有号召力的大家。
武林大会在此举办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籍安以刀剑闻天下,它的冶铁技术发达,刀剑行业在全国那是响当当的,天下名剑名刀多出于此处。武林大会除各派人士就武林大事的商讨之外,是免不了打斗的,更何况选举武林盟主。虽说这习武之人毫无疑问随身带着各自的武器,但毕竟打打杀杀,免不了损坏和缺少,还有英雄们使长了,兵器过旧携来补修要么重制,此时刀剑铺子便大大凸显它们的作用了。
沈姝素日里喜习些武功,但沈家既不是名门望族,也不是作为一个习武世家的存在,她于是自今日今时也并没有属于自己的特别的武器,惯用剑是了,自然,剑,也是极极平凡无奇的。
一顿吃饱喝足,一跃至桥头石墩上,沈姝大大咧咧地把包里所剩不多的银子给一齐倒出来,仔细铺在石墩上,神情专注。
“嗯,果然不是理财持家的料,这么少啊。”沈姝嫌弃地戳着银两,的确,挺少。“唔,大概是晓得了娘为什么在我立志说以后要当家作主,做理财小能手时,那一副可怜我的神态了。约摸,是我用钱委实有点不仔细了些。”
“好吧,既然......”拍拍衣服,“买咯!”沈姝背上包裹径直走进了街尾一家她看过数次的店,其实,早在初来时便相中了这店里的一把匕首。匕首却也堪堪平实素净的很,并无哪里特别,但是沈姝一眼看中了它。她不似一般的这个年纪的女孩子,爱些光艳的玩意儿,她一向对这些没什么要求,好使为上。
至于为何数次去看还却至今日才下决心买下匕首,匕首有点昂贵是首先,她随理财能力欠缺,也是知道余下的银子是要供她撑过武林大会的。其次,她没确定要买了它,毕竟这里这种东西多的让人眼花缭乱,而且,暂时不需要。
既然如此,沈姝又是为什么现在立刻要去买下匕首,要说理由,她自己也说不上来。觉着,左右已经没有多少盘缠了,干脆买了,了了心思。膳宿么,呃,关键时刻她倒是忘了这遭。
心满意足地抱着匕首,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沈姝怎么就突然觉得今天天气特别的好,当穹的太阳也不炙热难忍了呢。
看来,正如沈老爹常常挂在嘴边絮叨的那样,心态这东西,玄的很哪。
这会儿,虽然眼下食住无保,但沈姝一向本着“女儿当自强”的信念过活。小时候什么事情她没做过,且不说这一身说次也能绰绰护住她“为非作歹”到现在的拳脚功夫从何练就,远离市井为她可是造就了将好的环境,捕兽猎禽,上得了山抓美味野鸡,下得了水捉可口鱼虾。
身处乡野有爹娘、兄长宠着便当真上什么都不怕的,自食其力,恣意作为从谈不上有什么女孩家的顾忌。沈老爹老娘亦不顽固,眼下沈宠着女儿,却清楚知道“宠”到底是个如何宠法。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玩笑话虽然有些较真,还是有些道理的。儿女总要长大,长大就理应去大千世界闯一闯,不该束缚,便是束缚也束缚不住的。一生很长,能让人忘记伤痛,权以数字,不过两万多天的时光,短的很,人的韶华亦更是翩跹而逝。该经历的就放手去经历,想要的就要去争取,后果什么的东西,不去尝试又谈何后果呢。
所以,不受爹娘多大管教的沈姝十六年里是横行乡里,玩的很是尽兴。
沈姝本是呆不住的性子,使她整日安分地待在家里,毫无可能。既然这样,倒不如退而由着沈姝出去,历练历练也好。
从小到大这般过来,因此没有银子沈姝觉着也没什么可担心的,左右是饿不死的,况且她四肢无恙,人格健全,能靠自己的力量生活,当然这都是沈姝的如意算盘。
至于住宿的地方嘛,对了昨日在客栈喝了一下午茶打发时间的时候,不是见着小二赶走了一个乞丐么,当时是见着乞丐衣衫褴褛又饥肠辘辘怪可怜的,上前扶了一把被粗鲁推到在地的男人。小二见多不怪,“城外不是有地方,破庙不待,来这儿撒野......快滚快滚,别影响我生意......”瞧见衣着得体的沈姝,硬是机灵的改了颜色,谦和道:“姑娘是外地人吧,这里乞丐多的很,别介意,不打扰,不打扰的......”
沈姝却是想帮助那个乞丐的,想着怎么样在场,也得凭着她的三寸不烂之舌把店家说的理所当然啊,但当她扶起乞丐时,她蓦然发现,客栈里的客人,倒是没有任何动静的,最多止与被这边的声音惊到,随意扫了一眼就不再有作为了。小二一副习惯的样子,使她瞬间明白了。再者,没有店家的帮忙下,她的那点小钱,惭愧的很。
为了这件事她可是惆怅了很久,老爹为人谦厚,好善乐施,方圆百里闻名。所以,从小教导她和哥哥,助人为乐,这是作为人而持有的基本的品德。
在世上闯荡,世事无常,总有受人恩惠的时候,即使不能返恩,以后的日子里,尽力地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人,也算报了恩德。所以,她很纳闷,为什么那么多人明明都是家境宽裕的很,闲适地喝茶下棋,而无视需要帮助的人呢。这里真的和家里不太一样,在家里......
然而此时,沈姝却有些庆幸听到了小二说的话,“城外的破庙,哈哈!”
天将将有些黑时,沈姝已找到城外的庙。其实,并没有店小二所说的那么不堪入目,至少,门面,还在。进去的时候庙里的乞丐正在忙着准备晚饭,虽说是乞丐,他们也不是一无所有,单凭乞讨,必是活不了多久的,这个世道,别想指望富足的人家会给他们多少施舍。乞丐们最缺的,是一个住所,是房子。他们,做各种事赚取口粮,劳工,奴仆,其中辛苦悲酸自不必说。
庙里还是很挤,毕竟是个不受重视的土地神,对庙宇,可想而知,籍安的官吏们,是不会在这个上面花太多心思的。沈姝随意惯了,也不在意,拍拍灰就坐了下来。还好刚在市上索性吃了最后一顿饱餐,这夜黑风高里米饭野菜的香味还不至于太诱人。
紧闭的庙门再次被打开,在这几乎所有人都安静地闷头顾着填饱肚子的时刻,厚重的大门起承转合之声显得尤为刺耳。但除了沈姝,没有人在意,无关的人和事,何必挂心,更何况,眼下哪里比及温饱重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