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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Chapter.12 玫瑰带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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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希尔顿酒店查完监控录像问过当晚值班的工作人员后,已是下午七点。尽管他们一无所获,但韩雍诚还是坚持邀请金俊秀到一楼西餐厅共进晚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婉拒了韩雍诚的提议,之后,金俊秀便直接驾驶他那辆银灰色的奔驰从城南跑到了城北的圣路易斯餐厅。
将车子停在绿化带旁的空车位,金俊秀从口袋掏出那张卡片端详了片刻,随即拔出车钥匙,推开车门走了下去。
和以前一样,朴有天依然坐在落地窗旁的第三个位置,面前照旧搁着只金色花纹的白瓷咖啡杯,单手托着下巴,时而抬头看向旋转玻璃门。
金俊秀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抬起手臂预备和忽然转头面对马路的朴有天打招呼,却见一个穿着红色包臀裙的女人径直坐到了朴有天对面的空座位上,然后,他扬起的手就这样悬在了半空中。
看着自己僵在空中的手,金俊秀慢慢地垂下脑袋,微长的刘海随即遮住了他的双眸。他呆呆地站在原地,盯着自己被路灯印在地面的影子,转身大步流星地走到车子旁边,大力地拉开车门,又大力地甩上。启动引擎,准备驱车离开,却发现自己握操纵杆的手在微微颤抖,于是将车子熄火,并从下面的储物柜摸出了前天朋友遗留下来的半包□□。
点烟的时候,由于手发抖,金俊秀点了四次才把烟点燃。烟刚刚点着他就迫不及待地狠狠地吸了一口,一直学不会抽烟的他立即就被辛辣呛人的烟味儿刺激得猛烈咳嗽起来。
一支烟燃尽,整个车内弥漫着陌生而莫名让人安心的味道。金俊秀使劲儿眨了下眼睛,忍不住摇下车窗去看朴有天,却正好瞥见红裙女人隔着餐桌俯身亲吻朴有天。
尽管金俊秀想尽力保持他那该死的风度和理智,但身体还是在第一时间诚实地表达出了他的不满与愤怒与——他不仅一拳头砸坏了方向盘上的收音机音量调节按钮,还一个箭步冲出了车子。
直到看见朴有天微笑着目送红衣女郎离去,已经走到旋转玻璃门前的金俊秀这才回过神来。站在门口的盆栽旁犹豫了很久,金俊秀才收回脚步,转身回到了车子旁边。
透过半开的车窗,金俊秀从副驾驶座上拿出那半包□□,靠着距离车子不足一米的路灯柱抽起了人生中第二次闷烟。
他第一次这样抽闷烟差不多是五年前一个类似的夜晚。
那时候他大三,和朴有天交往刚好五百天,他们约定晚上八点在这家餐厅吃饭庆祝,可是那天他兼职的超市延迟下班,结果害他跑步过来还迟到半个小时,不过亲眼目睹了朴有天和他前女友众目睽睽之下调情的全过程。
然后,他一身带着跑步而来的臭汗,走进附近一个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买了包红双喜和打火机,站在马路对面的梧桐树下把整包烟抽个精光。
抽烟的时候他还平静异常,直至走踩着满地的烟头进餐厅和朴有天提出分手,眼睁睁地看见朴有天点头,他才后知后觉地感到心脏疼得无可救药。
一个星期以后,他拿着那张一直被他压在抽屉底下的出国保送名额申请表飞往了大洋彼岸的纽约。从硕士到博士,他一读就是五年,直到大半个月前接受好友合开诊所的提议才回国。
在那张数小时前令他心跳不已现在由于被他当烟灰缸使而变得千疮百孔的卡片上掐灭最后一支烟的同时,金俊秀送走了第三位和朴有天搭讪并互留电话的女人。他抬头看了看被乌云遮住半边的月亮,把堆满一卡片的烟蒂丢进一旁的垃圾桶,然后,不疾不徐地朝餐厅走了过去。
看见金俊秀走过来的瞬间,朴有天激动得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差点撞翻了手边的咖啡杯。他呆呆地望着金俊秀,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直到金俊秀在他对面坐下来才呐呐地开口:“你来了。”
金俊秀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目光没有落在朴有天身上,反而给了刚走过来的服务生,“请给我一杯水,谢谢。”
“你……”金俊秀的安之若素让朴有天更加地手足无措。
“如果你没有什么想说的,不如听听我怎么说,如何?”金俊秀从容地翘起二郎腿,明澈的眸光笔直地射向朴有天。
“好、好啊。”朴有天忽然紧张,以至于他坐下的时候不自觉将双手握成了拳状。
这样的朴有天除了当初追他屡屡碰壁时,谁也没见过,突然间金俊秀有些动容。他接过服务生送来的水,道谢后侧脸看了下窗外,回头面对朴有天说:“请你以后不要再送花到我办公室了,这样不仅浪费资源,而且也会给我造成困扰。”罔顾朴有天一脸震惊,金俊秀低头喝了口水,继续说道,“假如你愿意我们可以做朋友,要是你做不到,就请当作从不认识我。”
说着金俊秀就起身打算离开,却被朴有天一把捉住了手腕。
“不认识你?”仿佛听到天方夜谭一般,朴有天低低地嗤笑着,“那我们以前算什么?我这五年来的等候和这个大半个月的举动算什么?”
金俊秀无声地扯了扯唇角,拂开朴有天抓着自己的手,“过去就过去了,你这五年做了什么和我没有关系。”
“什么叫和你无关?金俊秀,你他妈知道当初老子一时鬼迷心窍答应和你分手以后有多后悔么!?”朴有天突然拔高的音量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但是他毫不介意。
“可你还是答应了。”凝视朴有天侧脸好半天,金俊秀才幽幽地道。
想起那晚金俊秀那句莫名其妙的分手朴有天就气不打一处来,“我那不是在气头上么?谁他妈知道你连后悔的机会都不给我就出国了!”
相比朴有天的歇斯底里,金俊秀简直淡定自若。他低头沉默了片刻,旋即对朴有天说:“有天,我觉得我们还是做朋友比较合适。”
“你他妈能和自己的爱人做朋友?”
“对我而言你现在并不是爱人。”金俊秀望着朴有天的眸子澄清一片。
“俊秀……”朴有天有些慌张地想要抓住金俊秀的手,却被躲开了。
“有天,你和我不一样——”
“谁说的!?我跟你一样的!我只爱你!”朴有天打断金俊秀的话,急切地宣告,仿佛想要证明些什么似的。
“你跟我不一样的。”金俊秀淡淡地摇摇头,道出令他自己呼吸困难的事实,“我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和女人在一起,而你以后也许会听从家里安排结婚生子。与其到那时痛不欲生,还不如像现在这样。你说对吗?”他是天生的Gay,而朴有天算是被他掰弯的吧。尽管当初是他追的他。
“不……不是这样的……”
“有天,其实,和男人相比,你应该更喜欢女人吧。”明明应该是疑问句,但是金俊秀却用了陈述的语气。
“我……”朴有天想辩解,金俊秀的表情却令他如鲠在喉。
“你西裤左边口袋有张写着电话号码的纸条。”金俊秀微微侧了侧脑袋,不等朴有天解释,便接着说道,“我都看见了,不管是刚才还是五年前那个夜晚。”
“……”朴有天无声地张了张嘴巴,神情如同涸辙之鲋。
“有天,五年前你追我的时候我就说过我们不合适,总有一天会分手,你不以为然,却没想到最后真的一语成谶(chèn)。”即便说着令人揪心的话,金俊秀却依然面带着似有若无的微笑。
“有天,其实你明白的——我们根本不合适。”金俊秀走到朴有天身边,把他摁到座位上,然后在餐桌另一边坐了下来,“就像你乐此不疲的夜生活对我而言糜烂不堪一样,我二点一线的平淡生活在你眼里是枯燥无味的。所以即使我们再勉强在一起,终有一天我们还是会分开的。因为没有人能迁就对方一辈子,而时间和生活却会抹淡恋爱的新鲜感与激情。”
“还有,我不喜欢玫瑰。因为它虽然漂亮,却带着刺,而我怕疼。”
金俊秀一字一句都讲得很慢,配合他独特的略带沙哑嗓音,就像是老电影里的旁白似的,虽然略显单调,可是扣人心扉。
他没有和朴有天说再见,只是在大段大段的独白后与他默然相望许久,然后在朴有天的注视下安静地起身,留给他一个清瘦挺拔的背影,最后独自消失在城市的霓虹里。
离开后的金俊秀钻进车里,趴在方向盘上大约二十分钟,才带着轻微发红的双眼站在马路边拦了辆出租车,报上了他位于城西公寓的地址。而与此同时,马路的另一侧朴有天则把他宝蓝色的保时捷开往了城东OW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