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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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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想什么呢?”。对面坐的这人叫景铄,系曾恺的大学舍友之一,长相颇佳,为人高冷。
九个月前我曾与此人交手,只叹当日天时地利人和一应聚无,战绩不佳。倘若不是今日狭路相逢,不不,若不是当众叫了他声“gay”,我是断断不会请他吃饭而且是到“好再来”这个听起来不怎么样实际上也不怎么样的地方吃饭的。
说他是gay,绝不是我个人杜撰或者蓄意报复,实为他本人坦白。
“现在几点了。”对方低头吃饭状,都说能吃辣是女人的第三性征。他的反应让我确信此人实乃我族同类。只是,当下人影憧憧,不便让他认祖归宗。一贯高冷和咬字清楚的发音,让我这个播音主持系的差等生很是不爽。我索性不接话,晾他一晾。谁知那人竟不动声色,我不禁恍惚自己刚才是不是幻听来着。
我优哉游哉的吃完,打开手机一看,oh,myladygaga。“天哪,都十点半了。”且不说,还有没有公交车,就是回到学校我也不见得能说动更年期十多年的宿管阿姨。只好抱着阿姨的大腿痛哭一阵看她能不能收了我。谁知道呢,说不定阿姨刚刚抱上孙子爱心泛滥。任她岿然不动我自逢凶化吉。
赶紧擦了嘴巴,拎包走人。
“喂——你跑什么啊?”景铄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我加速度太大,一个趔趄差点儿没摔倒。
“我回去要晚了,先行一步。”
“你的琴。”
哦,竟把我的宝贝给忘了。此时,我已冲出门外。
景铄单手提琴,走在一侧。“没想到你讲得是真话,当真是弹琴的。”这是什么话?好像你多知道我经常说谎似的。
“不是‘弹’,是‘拉’,白痴。”
“你说什么?”
“没什么,走路不小心做了一梦。”
、、、、、、
“哦,对了,我得赶紧回去了,再晚就来不及了。”我伸手想拿回我的琴,可他并没有要还我的意思。
“来不及,来不及干什么?”
“来不及,”我总不能告诉他要跪求宿管阿姨的打算吧,“来不及睡觉了。我按点睡觉,过了那个时间就睡不着了。”
“你等等。”
我就是眨了一下眼,那个男人消失了,还拐走了我的琴。
在我第七次下决心弃琴而走之前,一辆银灰色跑车停在我跟前。
“上车。”那个高冷咬字清楚的发音。
原来这家伙竟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富二代”,我要跟土豪做朋友。
“住哪?”
“E大。”
“现在都11点了,宿舍肯定都落锁了,还有别的去处吗?”
还能去哪呢?我在这儿三年整了,一无蓝颜知己,二无红颜知己。我摇摇头,“不然就给我扔这儿吧,我去住旅馆。”我话刚说完,车子竟猛地停下来了。不是吧,说扔就扔啊,他看不出来我说话不算数吗?
“住这里怎么样?”
住五星级酒店也不是不可以,我本就不是很挑剔的性格,但问题来了,谁付钱呢?
“算了吧,麻烦你往前开到天桥底下再扔。”
还好他识时务,这次没来真得。开了大约30分钟,车子爬上一个陡坡后停了下来。中规中矩的民居房。“是我一个女同事的家,她自己住,你今晚迁就一下。”听他说得这么客气,我反倒不好意思了,“谢谢”两个字也讲不出来。
景铄帮我拎着琴走在前面。来的路上景铄跟那个女同事通了电话,只说是自己的一个妹妹,麻烦借住一晚。
门开了,是个长相俊丽的短头发女孩,看样子也就比我大两岁。
景铄跟她匆匆讲了几句,放下我的大提琴就走了。临走,也没跟我说一句,连回头都没有,砰——的一声把我关在了这亮亮堂堂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短头发女孩走过来递给我一罐冰啤酒。这绝对超出我想象能力的极限,有谁是大晚上跟别人第一次见面二话没说先让人喝酒的。虽然不能理解,但“入乡随俗”这条规矩是不能坏的。我接过来,啤酒罐上凝的水落了我满把。
“你好,我叫杨妮。”
“我叫江玥儿,不过大家都叫我江玥。”
“江玥儿,好好听。我原本就想喝酒可惜没人陪,你来了正好。”
我冲她感谢的一笑
杨妮,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孩名字,但它的主人却有着中性的嗓音和装扮。
房间的装饰也不是独居女孩惯有的粉嫩鲜艳,长沙发是黑色,抱枕是白色,灯罩是白色,窗帘是黑色,餐桌的桌面也是黑色。卧室北角挂着的一排衣服也是黑色间或一两件纯白或者暗灰。她养的一盆仙人掌倒是绿的,不过花盆却是黑色。如果这些只是让我以为自己错进了一个陌生人的灵堂,那么平铺在床上的那条大红色被子才是让我惊悚的所在。
“原来你还喜欢大红色,我也是。”
“哦,你说那个啊,买的时候本来是个白的,后来不知怎么变成了红色的。”
握在手里喝了大半儿的易拉罐瞬间被我掐出四个深深的指印。天哪,我还是睡天桥比较好。
“你不是景铄的妹妹吧。”
“啊——”我猛地一回神。差点没让自己的交感神经和副交感神经发生连环追尾。
“你不是景铄的妹妹对吗?”
这话是反问的语气。我不动声色居然也能给对方识破,果然高手在民间。
“你怎么知道的,因为我们长得不像吗?”
杨妮轻轻的笑了笑,“长得像不像我不知道,不过他让你住我这儿,你就肯定不是他妹妹。”
“这是为什么?”
“你还不明白吗?你若当真是他妹妹,他大可以让你住他那儿,或者到酒店订套房。也就是说,他是要避嫌才让你来的。”
避嫌?这两个我想不起笔画的字一时间在我的脑海里你推我搡久久不去。这个时候,杨妮稍低沉的中性嗓音在我耳边响起。
“你有男朋友吧?”
“嗯。”我点点头。我知道我有一个男朋友,我还知道他的名字叫曾恺。
“这就对了。”
杨妮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而说,天不早了洗洗睡吧。天,确实不早了。
第二天,我是被窗户外大树的知了给叫醒的。这个城市里能让一棵树长个十几年的地方,除了上了年纪的老公园也就只有这种建在半山腰的旧民居了。
今天是星期一,也就是我的休息日。这个暑假开始,我一直都在一家私人音乐的培训中心工作,就是教大提琴啦。早上八点到十一点的基础班,下午三点到六点的提高班。再开学就大四了,要用钱的地方可多了去了。
曾恺比我高一届。我高二暑假那年,他考上了北方G市的一所理工科重点高校A大。高三开学后,我卯足了劲备考,连从来不去的早晚自习竟然也一次都没有迟到过。高考结束后,我想着就算是考不上A大,随便怎样也要到G市上大学。
填报志愿的头一天,我收到了曾恺的飞鸽传书,他在信里表达了对我的无限思念和毫无原则的夸赞,让我看得热泪盈眶。第二天,我果断的填报了最南边沿海城市的E大。
当曾恺了解到我纯粹是为了想收到他的信才报的E大时,我就再也没收到过他的信。我告诉他,“这不能怪你,我还是填了A大的。”“可你把它填在了最后一栏。”
分隔两地的时候,我也想念他。所以,我决定毕业了去嫁给他。
杨妮给我在餐桌上留了张便条。
江玥,
冰箱里还有东西的话你就尽情的吃,如果没有你就饿着吧。
我打开冰箱,除了啤酒和矿泉水,还有几颗发霉的杨梅。我打开下面冰冻的一层,当时我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所以你可以想象出一大盒封装完好的桶装冰激凌不动声色的出现时我惊喜的表情,以及当我打开封盖闻到一股馊味时的欲哭无泪。
不过,我还是给杨妮留了话。
妮妮姐,
大恩不言谢小妹告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