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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7.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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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来时,天已经大亮了。
“你终于醒啦?”
他从厕所走出来,手里还在系着运动裤的裤带,肥大的裤腿显得他特别邋遢。
不知道是什么缘故,他邋遢的样子,甚是可爱。
“哼!”
他气鼓鼓地坐到我身边,瘪着嘴委屈巴巴的,像个奶娃娃。
“你哼什么?”
“哼!明明就是心疼我!”
他拿牙齿啮我的手臂,水汪汪的眼睛直直盯着我,我简直得赶快掐住我的虎口,生怕被他这一娇给撒晕过去。
“好吧好吧,心疼你。”
我一哄,他就憨憨地笑了。
“那你感冒好点了么?”
“啊切!”
他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右手食指不停地蹭鼻头。
“我好多了,但是没好全。”
我扯张纸巾递给他,“那你赶快回床上躺着,被子盖好,我去给你熬粥。”
他咧嘴一笑,“嗯,我最喜欢喝你煮的粥了!”
“真乖。”
我顺了顺他的头发,心想,就当养条狗吧,爱吃的狗,通常也不会太坏。
煮上了粥,我开始洗菜,早韭晚菘,他不是喜欢在粥里放点菜嘛。
切菜的时候,《武林外传》的小剧场刚好放到《看戏记》,小郭无双和掌柜的一起看戏,她们两个一哭一笑,掌柜的毫无表情,背景音乐响了起来:放眼江湖,舞枪弄刀,每位大侠身手都有一套……
我忽然觉得我都不是在自己家里,也不是做着青菜粥,我是在风起云涌的江湖上,踩着梅花桩,做着满汉全席,川鲁粤淮扬,闽浙湘本帮,勺挡颠勺,锅挡揭锅!
我刚把切好的青菜用刀背推进锅里,厨房门就被大力推开了,“怦”的一声。
我下意识抬头,只见一明眸皓齿的彪形大汉身裹碎花床单,脚踩棉麻桌布,一条秋裤扎在腰间,身后别着撑衣杆,头套枕芯套,面遮塑料袋,站到了我面前。
“来者何人?”
“壮汉姓赵。”
捯饬成这个鬼样子还敢自称壮汉,他怕是脑子烧坏了。
“所为何事?”
他毅然迈步上前,隔着罩在他脸上那一截剪破的蓝色塑料袋子,亲了一口我的左侧脸颊。
“慰劳三军。”
而后裙摆一拂,他慷慨而去,只留我一人在原地。
吃饭的时候,我的电话突然响了,这对我来说十分罕见。
是慧慧。
她问我乌龟怎么样了。
我又谢了她一次,跟她寒暄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其实我知道,我再也不会跟慧慧见面了。我们是非常不同的人,我跟她之间的情谊,同我跟我那些早已不联系的同学们之间的情谊并无二致。我不想再白费力气了。
“你怎么这么冷漠啊,人家慧慧是多好的人啊,那么有人情味。”
“我知道。”
我只是埋头吃饭,他就用筷子敲了一下我的脑袋。
“你又知道了。”
“嗯。”
“你是不是以为她像你那个Lily一样,跟谁都好,但其实谁也不在乎。”
“没有。”
“你!”
他又用筷子敲我的脑袋。
我停下筷子,看着他,他天真无邪的样子,让我想说阴冷的话。
“赵云牙,你知道么,张口闭口叫人『亲爱的』,那样的人,其实最虚伪了。”
“你还说不是因为Lily。”
“这个是重点么?我看你这个神仙真是活得太轻松了。”
“废话,那不然做什么神仙?”
我……我跟他是说不明白的。
“赵云牙,我在书上看到,说如果你嘴里含一片姜片,含个三小时,感冒立马就好了。”
说完我就起身离席,古道热肠地去给他切了一大碗姜片,足够他三个小时不说话。
“是么?我怎么没听说过?”
他立马就顺着我的话题说下去了。
“当然了,难道我还会糊弄你啊?”
我说得十分恳切,同时按住他的额头,硬塞了一片姜到他嘴里。
他忽闪忽闪眨着疑惑的眼睛,倒也接受了自己的命运。
安静的时间总是过得飞快,一转眼,天就黑了。天一黑,我就饿了。
“你还知道饿啊?”
他躺在沙发上,嘴里依旧含着姜片,把话说得含糊不清。
我走近他后,才发现他在茶几上弄了个凯尔特螺旋结,居然还是用一堆蚊子的尸体码出来的。
“我还知道你很闲。”
他对我的嘲弄不以为意,只说:“晚上喝酒么?”
喝酒?
“甚得我意!”
我上高中就常会偷着喝酒。为了能睡个好觉。我把酒瓶子藏在教师楼的天台红砖下面,晚自习下了课,同学们都急匆匆赶回寝室,没有谁会注意到我溜去了教师楼。喝了酒后,我都会在身上涂很多薰衣草精油,再回到寝室,也就没人起疑了。
反而是大学的时候,我几乎没有喝过酒。我们寝室一共住了四个人,四个都是全系公认的乖巧女孩,勤奋好学,交友谨慎。我若是提议一起个喝酒,就会显得很怪,还会破坏她们的形象,所以我一直认真地扮演着循规蹈矩的乖巧形象。
毕业以后,我就一直独居,偶尔呆不住了,想找个人陪陪了,其实无非见个面,就着小酒说说话,心里思量着这个人该是谁,想完了,才发现没一个人……所以我常常一个人喝酒,就坐在我的窗台。
我喜欢喝烧酒。
我酒量不好,一瓶半就差不多醉了,但我酒品还行,喝多了只想睡觉。
我从网上买酒,或者点超市的外送,一小时内就能送达。
喝酒之前,我会先把垃圾桶清理干净,放在床头,预防半夜想吐。我还会提前烧好一大锅开水灌进保温杯,提前煲好半锅小米粥用电饭煲保温着,以便应对第二天酒醒后的口干舌燥和辘辘饥肠。
做完了所有的准备工作,我才喝酒,果汁味的烧酒很甜,比生活中的很多东西都甜。
窗外夕阳西下,对面大厦的楼灯随着人们的进进出出而一明一灭。我面向窗外,就像一头山崖上的石狮子,看到天光敛去,夜与灯辉粉墨登场,一语不发。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肚里的酒把一切想说的话都淹没了。
这是我第一次跟别人一起喝酒,好像该说点什么,于是我问他:“关于以后,你有什么想法?”
他没有看我,也没有回答,他只是看着窗外,喝下一口酒,然后说:
“如果喝醉的话,我最想做的,就是被杀死。但我一定要躺在棺材里,里面铺满了棉被,像妈妈的肚子。我握着棉被最饱满的地方,那是我初初来到这世上感受到的第一次柔软。然后我睡着了,再不醒来也没事。”
我从没有一刻这样觉得他像是一个人。
当神仙也会不开心么?
我忽然明了,我们的相遇,或许正是因为彼此的灵魂早已准确探听到了彼此的寂寞,即使是蛛丝马迹。我们是一样的,我们都无力而寂静,都是被自己的世界抛弃的人。
“以后,如果父母都死掉的话,我想,我也干脆一起死掉吧。还是选择死掉,比较轻松。”
我终于说出了我的心里话,没有哭哭啼啼,也没有歇斯底里。
不就是承认而已么?
我承认,我懒惰,我孤僻,我没有斗志,我消磨时日,我已经这样过了好多年了。
谁知道呢,忽然有一天,一个神仙就出现了。
“我懂。”
即使现在就死掉,也没有遗憾了。
深夜时,我又忽然惊醒。
他还在,正睡着,离我很近。
我撑起身子打量他。
满地的月色里,他铺卷而上的长发如云般丰艳,秋时的小风从窗台一来,他头上的绒毛就轻轻晃动。他缓慢地呼吸着,眼睛像是隐晦的诗句,嘴唇像是汛期的河流,他是我见过最美好的事物,而他属于我。
真好。
我渐渐靠近他,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我能吸到他呼出的气,感受到他鼻尖轻轻地颤动,以及他神仙的身体特有的微光。
我伸出手去,想着,就这样吧,一晌贪欢……
“你不要太盲目了。”
他忽然睁开了眼睛,与我四目相对。
我僵在原地,屏住呼吸,半晌,我故意轻佻一笑,“不是你要我必须喜欢你的么?”
“喜欢是喜欢,盲目是盲目。”
他认真得像个老学究,我便继续笑他,“那真是不好意思了,我作为人类所认知的喜欢,就是盲目的。”
“唉,浅薄的人类啊。”
他又摆出这句话。
烦人!
我这次一定要驳一驳他。
“你来自我的梦境,那么我的盲目就是你的盲目,我的浅薄就是你的浅薄。唉,浅薄的神仙呐。”
“你这是强盗逻辑!”
“读书人的事儿,能算强,能算盗么?”
他半天没说话,我有些得意,他却“呼”一下突然把我拽了过去,锢在怀里,还把一只腿压在我的身上,我半点动弹不得,还有些喘不上气。
“你干什么?”
“你的牙是我的家,你的人当然也是我的家,我的家,我想怎样就怎样!”
他这才是强盗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