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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又是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老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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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是我的生日,下了班我早早就回到了家,花了一个多小时摆出一桌精致的菜,并点上艺术蜡烛增添气氛,我打开一瓶子红酒,取出两个晶莹剔透的酒杯,想象着当红色的液体将它注满,烛光下它们是如何的流光溢彩。
桌子中央是个包装精美的蛋糕盒,八寸的,不很大,但我认为两个人吃刚刚好,鲜奶上面缀着艳红的草莓鲜果,看上去颇是诱人,我愉悦地穿上玫红色的套装,理顺了发丝,静坐在沙发上,跳跃的心等待楼梯上传来我所熟悉的脚步声。
时间在桌上闹钟清脆的机械滴嗒声中流逝了过去,当整点铃声再一次响起,我才惊觉已经八点了,可是思哲还是没回来,甚至没打一个电话回来。肚子里响起咕噜的声和泛起的胃酸提醒我早已过了进餐时间。虽然我没告诉思哲今天是我的生日,可他一向记得的呀,每年都是他给我祝生的,并送一份小小惊喜,怎么今年就会不记得?会不会出了什么事了吧?我打电话给他们公司,值班的人说他已走了好一会了。
想着想着我做不住了,抓了件外衣往身上一披,出门拦了辆的士直奔他的办公室而去,我不信他真走了。
办公楼确实已经漆黑一片,我搜寻一遍无着后沮丧地走了来,没走回的士,我在街上无目的地往前走,想着思哲会上哪去,不远处有座情调不错的咖啡店,昏黄的光透过玻璃晕出一份宁谧吸引了我的目光,我走了过去推开门想小歇片刻,门上的铃叮呼响了一下,侍者引我坐到靠窗的位子,不久就端上一杯奶咖,我坐着用咖啡匙搅拌着杯里的液体,眼光不犹得扫视着街外的景致。
入冬的街上冷冷清清,行人稀少,地上飘着几片枯叶,有种萧飒的美。突然对街的一片粉红跳入了我的视线,我看到一对情侣亲密地相依着,那个娇小的女孩手里捧着好大一束玫瑰粉色玫瑰,象一朵粉色的云,在街上飘过,我带着几分羡慕几分赞叹看着他们,好幸福的一对璧人。可是随着他们往这里走近,我越来越觉得那个男子很熟悉,他身上那件藏青色风衣跟思哲早上穿得那件很象,他正低头对那女孩说些什么,所以脸并不很清晰。我摇了摇头,满待多的是服装相同者,是我多虑了。
我低头轻啜着一口咖啡,香滑的滋味滑过咙,却在舌尖留下一份苦涩,我皱了皱眉,我记
得叫侍者多放糖的,我象来不喜欢苦的东西,正打算问问侍者,却听门铃又叮咚一声响起,
门推开后一股冷气搅散了室内的温暖,一阵男女的轻笑传来,接着那朵粉红的云也飘进室内。
那男声听来好熟悉,我猛一抬头,那男子的面孔在眼前迅速放大成特写,那不是思哲是谁?
他并没注意到我的存在,侧头听着身旁的女孩咯咯低笑着,他宠腻地低下头来在她耳边轻轻一吻,这个动作落入我眼底象把钢刀似地狠狠插入心头,我手一抖,杯子跌落在桌面,在桌子角上磕绊了一下,滚落在地,精致的瓷杯碎了一地,发出很大的响声。
响声震动了他们,思哲的眼神在与我相遇的那一刹那闪过一丝惊慌,松开了怀里的那个女孩。咖啡在胃里翻腾着酸液,我一阵恶心差点吐了出来,我扶桌而起,并没有再看思哲一眼,打开门直接从他身边冲出去,把他一连串“玫玫”的呼唤丢在脑后,抛在风里......
扬招了辆的士,从追来的思哲面前一驶而过,我低着头将自己埋入发的包围中,紧抱双肩仿佛那是我唯一的屏蔽。到家了,我拖着沉重的脚步,一步步挨上楼去,心里的痛扩散到四肢,每一寸肌肤都在寒冷里颤抖。
打开门,桌上的月形烛台里,泛着微香的固体蜡仍闪烁着柔和的光,透过微红的罩子光隐隐透着粉红,只是此时折射到眼内却成了讽刺,象那一大束粉红的玫瑰烧痛了我的双眼,灼痛了我的心。
我上前吹熄了烛火,将它弃至一边,独自坐在黑暗里听心一点点碎裂的声音,平日里我并不觉得自己很爱思哲,因为那么多年一起长大让彼此太熟悉而不容易有激情,但是此时我知道我是爱他的,因为他对我的伤害是那么重,重到我不能承受,若是没有爱的基底,何来伤,何来痛。
门砰一声被撞开,“玫玫,你在吗?”思哲大声问着,我不语,只把身子更缩进沙发里,他摸索着开了灯,冲到我面前,抱住我的肩轻轻摇着,“你怎么了玫玫?”
我闪开了他的怀抱,这双刚抱过别的女人的手使我感到龌龊,我不要被他沾染,怎么了?他怎么可以在捅了我一刀之后再问我怎么了?
桌上的菜已经冰凉,它们所代表的一片情意此时已经毫无意义,我不看思哲,往前坐了坐,
拾起桌面上的筷子,机械地往嘴里送着,半天后,我对思哲说:“怎么不一起吃,菜凉了,
不祝我生日快乐?”思哲往后退着,眼里闪着痛悔,“对不起,对不起,玫玫,我忘了今天是你的生日,我,我真是该死。”我看着他后悔的样子,心里却起不了怜悯,反觉得胃里一阵阵搅动着,想着他才送了一个女孩一大束粉红玫瑰,而我——他的妻子却守着为他做的生日晚宴等不到他的归来,还亲眼目睹他和别人的亲密,想到他们在门口那一吻,我再也忍不住了,冲进浴室大吐特吐起来,要把所有的污秽一起吐个干劲。
中午以后我并没吃什么东西,所以当连胃液也吐光时,我终于止住了呕吐,惨白着脸坐回沙发,思哲递过一块干净的毛巾,我没有拒绝,抽过来,拼命擦着嘴。
他走过来蹲到我的面前说:“玫玫,是我该死,你别这样折磨你自己,你可以打我骂我,但你这样真的使我很心痛。”
我惊骇地睁大双眼紧盯着面前这个男人,他陌生到我无法辩认,既然我仍使他如此在意,他怎么会在我的生日和另外一个女孩约会?无耻的慌言啊。
我冷笑着问:“可以告诉我这个笨妻子,你这个做丈夫的是何时开始你的地下情的吗?”
他叹息着,重重坐到我对面的沙发里,双手用力抹过面孔,深深插入发里。良久他的声音才在空气中响起低沉的声音。
“大学最后一年我特别迷恋网络,而后几年就一发不可收拾,也就一年前吧我在OICQ上认识了一个自称pink-rose的女孩,和她谈得非常投机,通过网络交往了好几个月,有一天她约我出去,我才知道她和我住在同一个城市里,我心里好奇也没多想就和她见了面,她告诉我她不知从哪天起爱上了我,当时我很震惊,没想平时那么远的网恋会发生在我身上。”他顿了一下,抬头看了我一眼,见我没任何反应,又说:“其实,玫玫,我一直很爱你,可你总是若有似无的让我弄不清你对我到底有多深的感情,还是只因为我是在你身边一直守候的男孩,又条件不错,所以也不加拒绝了。rose她——哦她在网上一直叫rose所以我也这么称呼她不同,她一直用很热烈的目光追随着我,每天一有机会就打电话给我,在网上每天以日子的形式写着她对我的感情,我不知怎么就动了心,可是那时我们的婚事已经开始筹备了,你在我心里的位子一直非常重要,我无法舍弃,所以我仍是和你结婚,我告诉rose我的婚迅时她哭得很伤心,但还是同意了和我分手,所以我们的婚礼照常进行。”
“婚礼那天那束粉红的玫瑰是她送来的吧?”我打断了思哲的话问道,看着他困难地点了点头,我的心一下坠到深谷里,原来我当时的感觉并不是毫无根由的,在我和他举行婚礼的同时,他心里却同时装着另一个女孩。
我惨然一笑问:“所以你当晚就上网去见她了?”他脸上闪现一丝愧色点了点头说:“rose
说她无法面对我的婚礼,只好送来一束玫瑰祝福我,但是她真的很难过。”
“所以你又放不下对她的感情和她旧情复燃了?”我冷冷地用眼角睨着他,看着面前这个法律名称被冠以我丈夫的“陌生”的人。
按思哲的说法是他在婚后有两个月并未和她联系,直到有一天她在电话里哭求他再见一面,
因为她男友因为无法忍受她心里爱的是别人所以和她分手了,她失望之余想离开这个城市,
只是临走前想再看看她所衷爱的人,而思哲心软之余也就欣然赴约了。
结果,结果是这当然不是最后一面,反而更加密切了他们的联系,思哲的心本就不是固若金汤,而rose悠游于网络两年多,能谈擅聊,又长得娇巧玲珑,所以思哲的心的砝码开始向她那边倾斜。
我听着听着在心底冷笑着,自己有多迟钝,早该在他责备我的庸谷懒散时就该察觉,因为比才有较呀,原来他一直在拿我和rose做着比较,而我则蒙在鼓里成了比剩下的落市货了。
巧得是rose的生日是在12月31日,思哲打算提前给她一个惊喜,所以去买了一大束她最喜欢的粉红玫瑰准备给她提前庆生。
我暗自苦笑,原来他在为另一个女孩过生日,所以我这个妻子的生日自然被排挤在外了。
说完经过的一切,思哲用期盼恳求的目光看我,我却已恢复平静,我什么也不说,进了里屋抱出一套新的寝具,打开客房的门把他请了进去,先不说原不原谅,单是今天以后,我就无法当做什么也没发生过一如即往地和他和平相处。
也许他真有心悔过,因为接下来三个月来,他每天准时回来,经常下厨做完晚餐再叫我出来吃,而且也很少上网(至少在家里是),所以当我决定让自己得失忆症与他重拾往日的时候,却在书橱里发现多了本张爱玲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我并不太看张爱玲的书,因为觉得虽写得很优美雅致,却透着沧桑和匀着陈旧的香炉气息,读来颇有压抑之感,但我还是知道这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太有名了。
我想书应该是思哲买的,因为无事就随手翻了两页,我发觉某一页被翻得卷了边,看来是翻阅太多多的结果,所以我跳过其它章节,直接看那一页,却见里面赫然躺着一片干枯的玫瑰花瓣,依稀辩认得出它原先的粉红色,再一看花瓣下的文字“大凡男人心里总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娶了红的,白的便是窗前明月光,而红的就是墙上一抹蚊子血,娶了白的,红的便是心口永远的朱砂痣,而白的只不过是粒饭粘子。”
白玫瑰与红玫瑰?原来思哲收里始终徘徊在两个女人和两段感情中,rose该是红玫瑰,那颗得不不到的朱砂痣,鲜红的诱惑无时不吸引思哲的心,而我大概就是变成了饭粘子的白玫瑰了吧,我自嘲地笑笑,手里的书变得好重,在书页不起眼的地方我找到一组号码,我猜那是思哲上网的密码,我是知道他的ID的,而且虽然我并不喜欢上网但并不表示我不懂,在心里做过一番挣扎后,最后还是感情占了上风,我用思哲的ID进入了网格,并看了他断断续续的“心情日记”,里面有几首小诗,读来满是对那个叫rose的女孩的思念,我都不知道思哲有这么好的文笔,可惜却不是为我而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