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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白云与苍狗 ...

  •   第三章白云与苍狗

      书生说,你可知道当年与你拜堂成亲的那位,并非是郑家的大小姐,而是被调了包的郑二小姐。
      其实郑先生如何不会知道,他虽是武将出生,却从不乏细微处见真相,故而每次行军大战,他总能在大的局势里面看到小的细节,因此给他的军队避免了许多的损失。而那晚郑家家宴之日贴上他腹痛的位置给以他温暖的那只手,尽管当时的郑先生身心疲乏,却还是注意到了那样的一只手,说不上多么好看,也并非纤细,却是有点肉感的,那种软软的手。
      而在迎接到了新娘,接他下轿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注意到了,那只盈盈伸出来的纤纤细手,告诉了他,那并非他要的人。众人都知道,郑家大小姐郑归期,自北祜岭遇劫匪一事之后便因为过度惊吓变得痴傻,这些他都不在乎。人人都道郑家是沐了天大的皇恩,高攀了他,却只有他知道,并非如此。
      他十五岁那年便已王爷之尊领兵出征,荣耀与权利向来都不是他所缺少的。寻常人怕他,他的士兵服从他,他的侄子,也就是当今圣上畏惧他。
      却只有那一个痴痴傻傻的郑归期,不在意身份的悬殊,不在乎众人的眼光,在他疼痛的时候,只有她敢用自己那只小小的手为他淡去疼痛。所以,当他的侄子问他“皇叔,你想要个什么样的王妃,朕都能为你找来”这句话的时候,他就道出了郑家小姐的身份。
      只是谁能想得到郑家竟敢违逆天子,在临上花轿之前将新娘掉包了。
      可是他并没有揭穿。

      天色已经暗淡下来了,郑先生突然意识到自己竟然回忆起了从前的那些事情,眉头几不可查的皱了一下。想到回家还要生活做饭,微微对着书生点头,“四公子,草民还需回去做饭,先行一步了。”
      突然被点破了身份的书生十分懊恼,这人究竟是什么人啊,怎么知道自己是谁?叫他四公子,却是因为他是总兵府上的四公子,胡晗。然而整个平遥城都知道,他并非是总兵大人的亲生儿子,而是六年前跟着母亲戚氏改嫁过来的。至于六年前他是谁家的儿子,似乎并没有人知晓。
      然而他并没有来得及细想,因为他已经看到远远的过来了一队总兵府里的侍卫,他们形色匆匆的赶过来,在看到他的时候,显然都松了一口气,为首的那人却并非侍卫着装,而是明显的大户人家管家的装扮,他约莫四十岁的样子,身材高大,自有一派总兵府的气度,见了书生只一个劲儿点头哈腰,语带讨好,“四公子,可算找着您了。”
      书生笑嘻嘻道,“胡管家,我人就在这里,你找我干什么?”
      “四公子您可不知道,先前长安来人,总兵大人要找您却没找着,可是火了一阵子呢,说您又不去上课溜出来……额……”胡管家知道这位四公子素日里都是没有脾气的,对待吓人一向和善,只是那个词他倒是不好意思当着他的面说出口。
      “说我什么?”书生爽朗的大笑,“哈哈,是不是说我出来鬼混啊?行了胡管家,父亲那里自有的去说,你就不用担心啦。”

      书生刚一回府便被母亲身边的绿绦拉住,告诉他夫人已经设法稳住了总兵大人,只等眼前的正主去跟前说点好话了。
      他性子向来皮,但是从没闯下过什么祸来,而且功课从来没有落下过,世间一长,对于他的逃学,总兵大人也索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从母亲房里出来的时候,终于见到了胡管家所说的那个“长安来的人”。
      “是你!”胡晗看着眼前的人,笑容停在了脸上。胡晗的长相很是清秀,肤白唇红,却无女气,只因两道眉毛如一把笔直的剑,直直地往两边挑,给他添了许多英气。此时那两道剑眉几乎竖起来,愣是谁都能感觉到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不善。
      傅吴山一直听说总兵府有个四公子,诗书精通,理艺精算,也是这平遥城的风云人物,只是今天在宴席上并没有见到,听下人说是又溜出去玩耍了,他只道是个顽皮小孩子,只是眼前这个他记忆里分明没有映像的顽皮小子,为何一见到他就有种剑拔弩张的气势呢?在生意场上厮混许多年,他早就练就了一张见人就笑的皮,从不在明面上得罪任何人,只是不知自己何时得罪了这位年纪轻轻的四公子了?
      胡晗自然记得他,当年若不是因为他的一句话,陛下何至于下令郑家满门抄斩,虽然后来因为梁王殿下力保郑家,却也落得个流放的下场。而这些,他自然不能说。郑家的冤屈还没有平凡,他留在这个地方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可以重新回到长安,以郑家少主的名义。
      尽管六年前母亲就带着自己离开了郑家,但是此后父亲并没有对他不管不顾,只是把那种关心从明面上转到了私下里。
      当年的事情他所知不多,甚至于他那位王爷姐夫,他也仅在婚礼上见过一面,然而,他始终相信,自己的父亲是断然不会做出什么谋逆犯上的事情来的。

      郑先生的心情总的来说还是很不错的,虽然生火做饭这件事情对于他来说,始终有点难度,好在几年下来,他已经习惯了,更何况当年从军的时候,他也是从最底下做起来的。
      他并非是那种离了养尊处优的生活就过不下去的人。反而给下人的感觉是亲切,这也是为什么他都离开那个皇权的中心已三年,?闳匆廊慌巫潘?芑厝サ脑?颉
      刚盏上灯的时候,云雀再次过来了。白天先生的提问他还没有回答出来,然而经过一个下午的思考,他已经有了一个自己的答案了。虽然他比同龄的孩子显得成熟许多,终究也不过是个七八岁的孩子,咋咋呼呼的就像一只麻雀。
      他对眼前这个救了自己母亲的先生莫名地有许多好感,父亲早逝,他甚至没来得及体会到有父亲的感觉。而先生,虽然严肃,但总是能体贴得关怀他们母子俩。
      “先生,你说的,那句话,我明白他的意思了。”他的眼里满是殷切,在先生等待的目光下,终于鼓起勇气,“是说我们应该去相信别人,相信那些应该相信的人,不值得相信的人我们也要去相信。我说的对吧,先生?”
      郑先生放下手中的书,眼里满是赞赏。云雀的确很用功,对于一个八岁的孩子来说,他讲的东西确实过于艰深,他没指望云雀能够理解,只希望他能够熟记,他教的那些东西,待他慢慢成长以后,自然会自己领悟出来。
      云雀看到先生对他摆手叫他过去,终于忍不住趴在先生的腿上,语气里满是依赖,“先生,你就是云雀和娘亲应该相信的人,云雀一辈子都会相信先生的。”
      郑先生哑然失效,这么小的孩子哪里知道什么是一辈子啊。但是看着他那郑重的样子,终于还是忍不住点了点头。
      一辈子呵。
      郑先生曾经也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可以坚持很多东西,守护很多东西。他只是错在太过自信了。
      自信到以为,只要自己愿意,没有什么东西没有什么人可以从自己身边离开。自信到,只要自己不妥协,没有什么可以让他低头。
      当年的夏云断呵,那么果决的一个人,也会因为某人而犹豫,最终因为某人而妥协。
      他自觉他亏欠了郑归期。当年的他用一场自己精心策划好的假死瞒过了所有人,最终选择平遥这个地方作为他今后生活的地方。而郑这个姓,表示他的一种亏欠。
      有些事情,并非想忘就能忘的掉的。
      三年来他像每一个普通的男人一样,谋一个收入不高的营生,学会洗衣、做饭这些家事。虽然平遥的民风淳朴,相邻又总说他一个读书人不该做这些事情。
      有辱斯文。是的,有人告诉他,他这么做简直是有辱斯文。
      他却觉得说这句话的人才是真正的愚蠢。
      一个连独自过好自己的日子都做不到的男人,他想,并不能称作为真正的男人。
      日子依然这么平淡如水的过下去,太过安静的日子,让郑先生以为那些人已经回去了,包括吴山,也包括?恪S谑牵??沼谟只氐搅四歉銎胀ǖ乃凳橄壬?纳矸荨V劣诔ぐ材潜呋嵊惺裁炊?玻??丫?辉诤趿恕
      虽然人人都说他的侄子不如他,没有雄才伟略,做事情也并不正大光明,然而说起治理一个国家,夏月横还是可以做的很好的。是以他虽则拥兵五十万,却从没对那个宝座肖想过一分。
      于是作为一个普通的说书先生,人过而立之年却依然独身未娶,不管走到哪个地方,似乎都是遭天遣的行为。
      这天就有媒婆敲开了他小楼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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