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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谋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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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赶到医舍,发现林仲修和梁禹一脸凝重神色,一问之下才知道他们也已经听闻这件大事了。被掳走的女子共计十三人,最年长的二十五岁,最小的才十二岁,其中有一个貌美的孝顺寡妇,与其双目失明的婆婆就住在离医舍不远的村子里,老人家的眼睛虽看不见,但听觉和嗅觉却是极好的,据她描述,掳人者应有四或五人,其中有一个女子,感觉像是他们的主子,身上带有异香,既有茉莉的浓郁,又有月桂的芬芳,但闻后很快便全身酥软,失去知觉。
“真是造孽呀,”前来问诊的一个老者叹道:“这些个可怜的姑娘本就身心受创,如今又遭逢此难,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老天不开眼哪。”
“是啊,”另一个患者也道:“听说那年纪最小的丫头被掳走之后,她娘哭得死去活来的,已经晕死过去好几回了。”
陪同看诊的一个中年妇人插进话题,道:“还有汪员外家的千金,被那该死的狐狸污辱之后,一直想不开,寻死觅活的,听说直到前几日,汪小姐的情绪才有所好转,汪员外心疼闺女,怕再有个什么,不惜花重金聘请了两个江湖高手保护汪小姐。可这次,唉……江湖高手也同样着了道。不但如此,就连汪小姐的弟弟也被那帮子贼人给掳了去。”
“为何?不是只抓被飞天淫狐污辱过的姑娘们吗?”有人惊问。
那中年妇人摇摇头,沉吟着叹道:“大家伙也只是猜测,或许贼子们是觉得那孩子长得比好多姑娘还漂亮吧。”
“哦?会有男娃娃比女娃娃长得好的?”诧异的声音。
“您是没瞧见哪,我妹妹在汪员外府中做厨娘,有一回我有急事去汪府找她,见过那孩子一次,啧啧啧,怎么说呢?”妇人想了下说词,继续道:“虽然汪小姐很少出门,但是见过她的人都说她是个难得的大美人,是吧?”
大家伙猛点头,都道听说过。
“可这汪小姐和她弟弟站在一起呀,嗯……”妇人卖起关子。
“怎样?”
“可就被比远不知多少里地咧。”末了,中年妇人又道:“咱是没福气一睹当朝驸马爷的真颜,但我想啊,那娃子就是岁数小,若再过个几年,恐怕就要与驸马爷的美貌齐名了。”
原来如此,大家都露出一副想要见识一下那个男娃娃的神情,但又立即想到姐弟俩都被人掳了去,均不禁摇头叹起气来。
“可怜汪员外就这么一双儿女,唉……希望善有善报吧。”汪员外虽家财万贯,却从不摆阔架子,还常常行善积德,在乡里乡亲中名声不错。
小小豆娘城居然出了这么大的事,大家伙的心情都很沉重,问过诊后再没有往日和乐的氛围,纷纷谢过梁大夫后陆续地就都离开了。有个陪同妻子来看诊的壮汉还说,待把病妻送回家安顿好,他也要和县衙里的官差们一同去山里转一转,看能不能有什么线索,为找到那些可怜的姑娘们出份力。
送走最后一位患者之后,梁大夫将“暂不看诊”的牌子挂在门口,转身与林仲修对视一眼,点点头,两人像是心中已有了什么计较。
“怎么了?”我忍不住问。
“我想我知道掳人者是谁了。”林仲修道。
“嗯,”梁禹也点点头,道:“如此看来,必是此人无疑。”
“你们说的是谁呀?”招弟急问。
林仲修答:“冠玉宫宫主明璇伊。”
“很出名么?”我问。“没听说过啊。”招弟皱眉。
梁禹道:“咱们这些普通老百姓知道她的不多,但是在江湖上,此人还是有些个名气的。”
“江湖上的事,你也知道?”招弟问梁禹,实在看不出他这般文质彬彬的天然无公害模样与江湖□□能扯上什么关系。
梁禹的薄唇划过一丝浅笑,道:“梁某行医多年,也曾游历四方,对于江湖传闻,多多少少总听来一些。”
“哦,原来如此。”招弟又问:“那这个明璇伊与飞天淫狐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救他呢?”
这次回答她的是林仲修,他道:“据说明璇伊本是塞外一个原始部落的头人之女,年少时,她的父亲因部落间的争战太过残酷,便将她送来了中原,后来她的部落战败消亡了,她也就再没回过塞外,而是与残余的族人一起建立了冠玉宫。而冠玉宫,顾名思义,就是收集天下间所有面如冠玉的美貌男子的宫殿。”
“啊?”我看到招弟的下巴几乎要掉到地上去,而我自然也好不到哪去,当我把大张的嘴巴合拢后,我试探地问:“难道这明璇伊是个土皇帝,而她收集的美男子便是她的后宫佳丽?”
看到林仲修的反映,我知道我猜对了,然后我继续下去,道:“那飞天淫狐长相不赖,想必就是这明璇伊的男宠之一了?”
林仲修点头,露出一副孺子可教的表情,道:“不错。飞天淫狐本名胡义,据传明璇伊近几年来最宠的就是他了。”
“可是,不对啊?”招弟终于捡起下巴,回过神来,道:“既然明璇伊这么喜欢胡义,不是应该管着他,不让他胡作非为,拈花惹草的吗?你见哪一个皇帝肯放自己的嫔妃出宫会情郎的?”
“这个……”林仲修沉吟道:“只能说,她不介意。”
“明璇伊救出已经成了废人的胡义,并掳走曾被胡义污辱过的姑娘,是想让这些姑娘从此伺候胡义终老?还是……为胡义殉葬?”我所想到的只有这两种可能。
“明璇伊此次掳人还不忘抓个美貌男娃娃,就知她是个见异思迁的主。所以平白养这些姑娘,伺候胡义终老,只怕明璇伊还没有宠胡义到这个地步吧?”林仲修摇摇头,表示此条不通。
“而且,”梁禹接下去,道:“据闻明璇伊所在部落有一个古老的习俗,凡是贵族男子死后,他的妻妾或婢女都要为其殉葬,以示忠贞。”
“啊?太可怕了。”招弟一想到那个画面就直打哆嗦,道:“这么多的年轻女子,就为个十恶不赦的废人?那明璇伊不也算是胡义的……嗯,妻子吧,她怎么不跟着殉葬啊?没人性!”
“现在也只是猜测,问题是怎么引明璇伊出来?”梁禹又道:“冠玉宫十分神秘,建在哪里没人知道,他们此行捉了十几个姑娘,又带着一个废人,应该走不快,此刻或许就躲在这附近的某个深山之中,所以官差搜山的这个方法是可行的。只是这些冠玉宫的人个个武功诡异,又擅使迷魂香,就算有官差或老百姓发现了他们,恐怕也会被立即杀人灭口或失去战斗力。”
“所以我们的动作一定要快,如果那些姑娘真的要被殉葬的话,估计她这两天就会动手,毕竟带着众人回冠玉宫,目标太大。”林仲修道。
“明璇伊的武功怎样?就算是引出来了,能打得过么?”我望向林仲修,不免有些担心地道。
林仲修摸摸鼻子,有点心虚地道:“单打独斗我是不怕啦,就怕她使诈,就像上回我追捕胡义那次就着了道,万一明璇伊也对我用迷魂香什么的把我给迷晕之后,带我回冠玉宫做她的男宠,可就糟了。”
“您还真有自信。”我感叹。
“那是。”林仲修厚着脸皮回。
招弟向天翻翻白眼,有些夸张地抖落一身鸡皮疙瘩。而梁禹则是微眯了一双丹凤眼,只见他淡淡一笑,道了声:“如此,甚好。”
我们三个人面面相觑,齐声问:“好在哪里?”
“明璇伊最大的短处就是沉迷于美色,既然仲修对自己的长相如此有自信,那么我们不如来个美男计,引她主动现身,如何?”梁禹道:“至于迷魂香嘛,只要闻者吸入不多,且瞬间跃入冷水中,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轻药性。如我记忆无误,仲修的水性可是极好的。”
我刚要拍手称妙,就听林仲修急道:“万万不可。”招弟也歪着头,上下打量林仲修,嘀咕道:“这家伙,能行吗?”
“为何不可?”梁禹压下想笑的表情,问。
“那个,我……我用美男计,谁来抓她啊?咱们不是应该多布置几个陷阱,以防万无一失的么?”
“这你就不必担心了,我前几日给衙门里的阎捕快治腰伤,他说州衙发明了一个捕贼网,用稀有蚕丝制成,再锋利的刀剑也砍它不断,只要贼人一入陷阱,必能将其生擒。”梁禹道:“届时你只要将明璇伊引至陷阱处,其余的交给衙差们便可。”
“这……”林仲修皱紧眉头思虑了好一会儿,刚要勉强应允,又忽地福至心灵,道:“不对,此计划还有漏洞,我为引明璇伊,如果不小心也被网住,那么谁来对付她的手下呢?指望那些个衙差,恐怕不行吧?所以,我提议,还是你来勾引明璇伊,我在后方保护你。”
“我没有武功,万一落入明璇伊手中,不成了反倒要挟你们的武器?”梁禹又道。
我和招弟眼见他们二人相持不下,提议道:“不如换个装,打扮一下,既然明璇伊只爱美男子,你们谁美谁作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