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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过去 ...

  •   人生总是会有一个阶段,它发生在所有事情开始之前,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了懵懂的记忆。不是现在,不是以后,却向来必不可少,人们称它为“过去”。
      林玉所在的实验学校是小学和初中在一起的。小学部和初中部分别在两栋隔了一个操场的教学楼里。格局很简单,学校大门进去,两侧是食堂、小卖部、自行车棚。往里隔了个小花园,便是小学部大楼。再往里就是操场,操场后面便是初中部了。在小学初中两栋大楼左侧是行政楼,楼梯口正冲操场,竖着旗杆。每周一升国旗便是在那儿。行政楼后面一栋小小旧旧的楼是宿舍,因为大部分同学高中就要住宿,所以会有家长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提前适应集体生活而要求住宿。但毕竟是少数。
      因为实验的中考成绩一直遥遥领先,所以大部分学生小学毕业后都会选择继续留在实验。从小学到初中,不过是重新分了班级,还是那一群人,班里的同学一大半都认识。因此,当时的林玉并没有升学的感觉,不过当做过了一个没有作业的暑假。
      从罚站事件开始,林玉就开始把自己归于坏孩子了。因为好孩子是不会被老师罚站的。而且好孩子应该是成绩很好的,乖巧、听话、人见人爱。可她的成绩一直仅处于中上游,且木讷不讨喜。
      坏孩子应该有坏孩子的样子,不然总是一副好孩子的样子却又从来做不到好孩子可以做到的事情,岂不是很丢脸。小孩子的想法让人不能理解,但却影响深远。
      就像那会儿的林玉。上课不认真听,作业抄同学的,只要成绩能够保持在中上游就永远不会太努力。
      在这时她又遇到了一个成绩很好的同桌,可以让她不写作业也从不用担心。而新同桌是个女孩子,长相好、性格好,也早熟。林玉自然而然就沦为了新同桌的小跟班,也从此开始了见证他人恋爱全程的经历。可能每个不早恋的女孩子身边都会有一群正在经历或是经历过早恋的朋友吧。
      而沦为跟班儿的她受到了于明旭不遗余力的嘲笑,笑她小时候和他吵架打架时的威猛消失得太快太彻底。
      哦,于明旭就是那个和林玉小学用一张桌子几乎用了六年的同桌。
      很大概率的事情,他俩继续在一个班。
      初中开始,学校是不许男女生坐一起的。但架不住有缘分这东西。两人继六年同桌之后,又接着做了三年的前后桌。
      就因为这九年连续的孽缘,让林玉对于明旭这厮记得刻骨铭心。在彼此没一点儿联系的日子里还能不断想起他。不过,在明显没性别意识的年纪就认识了的人,总是产生不了太多暧昧。
      后来,林玉想起于明旭小时候那张乖巧、懂事又可爱的模样总是感叹,这明明就是一张标准小正太的脸啊,是让每个怪阿姨见了都想亲一亲捏一捏的脸。可惜当时的她还不是这样的怪阿姨,而这小正太开始长歪,貌似就是从初中时无情地嘲笑她开始的。
      当时被嘲笑的林玉第一次开始觉得这个陪自己玩儿了六年课间游戏的伙伴是个男的,而且也第一次开始觉得被他嘲笑是一件挺丢人的事情。于是,初中三年关系的淡化直接造成了他们高中之后的再没联系。

      这时的林玉开始只和女孩子玩儿。关系最好的自然是那个早熟的同桌——李月莲。因为家住的比较远,李月莲是班里少数几个从初一便开始住宿的学生之一。她喜欢着一个从小便认识的邻家哥哥,在读初二。
      邻家哥哥以前就搬家了,因为离得近,所以在林玉学校读书,不知道为什么选择了住宿。李月莲离家远,所以也要住宿。这点令她很满意,因为可以以什么都不懂为由每天和邻家哥哥一起吃饭、一起去晚自习室。
      邻家哥哥爱打篮球。每天放学都会和几个同样住宿的男生一起打篮球,球技得到了不断的提升。打球时还挺帅。
      放学不回家也是坏孩子的标准之一。
      林玉是个专业的小跟班。所以,放学后也经常会坐在操场边或是站在楼上倚着教室前的栏杆,和李月莲一起看那些男生打篮球。耳朵里听着她对那个男孩儿的喜欢。那个皮肤黑黑的、带个眼睛、很会打篮球、一直酷酷的很少笑的男孩儿。然后李月莲回宿舍,她骑自行车回家。
      李月莲成绩很好,语文尤其好。每次考试后老师都会让她到讲台上读她写的作文,让班里的同学们借鉴。每到这个时候,林玉总是一脸崇拜又自豪地看着讲台上那个好看的女孩儿。
      作文写得好的人总不会只是天赋,一定还有爱好。
      李月莲的桌兜里放着各种各样的闲书,唐诗宋词、世界名著、文学杂志、言情小说,几乎什么都会有。有自己的也有借来的。
      林玉喜欢拿了她的唐诗三百首看。不仅是因为语文课上老师会找同学往黑板上抄写没学过的诗词,还因为每首诗都不会很长,也不是连续的,不会费太多时间和大脑。林玉是个懒人,从不想辛苦自己。
      闲书是被禁止的。可那会儿是语文老师兼班主任,年纪轻,也热爱自己所学的中文。对于李月莲这样成绩好尤其作文很好的学生是纵容的。因此,她们桌上的闲书一直不断。
      除了看书,李月莲还喜欢写日记。而她的日记全都是围绕着同一个名字写的,每天都是。小女生之间是喜欢分享的,尤其是那种隐秘又朦胧的感情。有时候李月莲会给林玉看她那本满满的都是关于那个男孩儿的日记。隐秘的少女心事又总是怕被他人完全知晓的。所以李月莲从来没有说过那个男孩儿的名字。邻家哥哥叫什么,林玉还是在很久之后和一个陌生男孩子的第一次对话时知道的。
      日记是私人的东西,好多人会通过日记来发泄那些压抑的情绪,记录自己内心最不想为人知晓却又无法放下的感情。但日记本里的秘密一旦成为公开的,就不是那么美好了。
      对于心智未开的林玉来说,理解不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但是她知道喜欢一个人的表现。像李月莲对邻家哥哥,会每天都想见到他,会抓住一切可以和他相处机会,还会因为他而开心或难过,变化极大。还有男生会给李月莲写信,会帮她值日,也会每天在教室门口等她下课。林玉知道他们这些行为也叫喜欢。
      喜欢李月莲的人有很多。但林玉没有想到这里面还包括了于明旭。因为于明旭一直鄙视她成了李月莲的小跟班,并且总是会说很多会让李月莲抄起一本书来就往他脑袋上招呼的话。
      以至于初二时于明旭说喜欢时,林玉蒙了。那时候班里的人经过一年多的相处都熟悉了,女生早已经分成了各个小派别、小团体。林玉属于李派。李月莲漂亮、学习好,但是一心只想着她的可豪,对其它事从不关心也不八卦,所以李派只有她和林玉两人。具体说来,就是她二人被女生孤立了。不过林玉没感觉,因为她迟钝地根本没发现这件事。李月莲是根本不在乎这等凡尘俗世。所以两个人该干嘛干嘛,一点不舒服的感觉都没。
      在一天上午第二节课的课间,下雨,所以没有做广播体操。同学们都在教室,或打闹或学习。语文课代表李月莲收了作业去办公室交给老师。林玉坐在座位上看书。于明旭坐她旁边,哼着歌翻看李月莲的课本。当林玉看到一首现代诗并在誊抄的时候。于明旭突然说话了。
      “林玉你别写了,听我唱首歌啊。”
      “什么歌?干嘛唱歌?”
      “我喜欢一个女生,想给她唱的。你帮我听听,好不好听!”于明旭说的很急,说完便唱,也不等林玉同意。
      “深情吻住了你的嘴
      却无能停止你的流泪
      只因为我的心和你一起碎
      大雨下疯了的长夜
      沉睡的人们毫无知觉
      突然恨透这个世界
      因为要离别
      就走破这双鞋
      我陪你走一夜
      直到心不再滴血
      而你流尽泪水
      天空不停的闪着雷
      照不亮我心中黑黑黑黑黑的一切
      希望痛早已结
      破灭我恨你
      要离别离别
      ……”
      “怎么样?行吗?你们女生喜欢这样的歌吗?”
      林玉还沉浸在对于明旭喜欢一个女生而且还要表白的震惊中,再加上她天生对音乐不敏感,几乎对刚才的歌,没印象。但看到他期待的眼神,突然感觉到一种认真,便不忍心实话实说了,“嗯,挺好听的。再唱一遍行不?”
      “真的可以?!我唱几遍都行啊,反正要再练一下!”
      “……”
      林玉的八卦因子还没有从满心震惊中挣脱出来的时候,李月莲回来了。林玉看到于明旭低头走的时候脸有些红,突然感觉不太好。
      有时候再迟钝的人也是会有第六感的。
      当林玉意识到于明旭想要表白的对象是李月莲并要想尽方法阻止未果,而于明旭也加足劲儿要鼓起勇气表白未果的时候,这两个打小一起玩儿的同桌一个顾不上阻止了一个也没法儿表白了。因为李月莲转学了。
      起因是有一个女生向班主任告密,说李月莲和一个初三年级的学生早恋,班级姓名说的清清楚楚,就是她的邻家哥哥。
      而她没有否认。
      林玉不能理解,只是喜欢而已,又没有在一起,为什么不否认?
      可事情就这样了,没否认就等于是承认。于是班主任开始做思想教育工作了。
      那天林玉放学后依旧晚归。李月莲在最后一节自习课上被老师叫到办公室,一直没有回去。等了一会儿后,林玉收拾书包准备回家。然后便看到年轻的班主任和李月莲站在她俩经常站着看邻家哥哥打篮球的栏杆前,一样看着下面带着球跑来跑去的男生们。
      林玉站在她们俩后面向下看,果然看到了那男生。他依旧挥汗如雨,亦不曾发现楼上人的目光。而李月莲听着老师说话,眼睛却不停地瞟向下面的人。
      林玉看着她,突然觉得有些难受。
      “就是那个穿米白色衣服的男生?”班主任说话了。
      李月莲低头,轻轻嗯了一声。
      “也不怎么帅啊,月莲怎么就看上他了呢?”班主任好像自说自话一般,而李月莲就那么低头听着,安静地仿佛不存在。“你真喜欢他?我看你俩没在一起吧?怎么认识的?”
      “以前家住一起的。”
      “哦。”过了一会儿,又听到班主任说,“女人其实都是傻的,年轻的时候一直想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觉得没他就活不成了似的。其实年纪大些就会知道,还是应该找一个喜欢你的人在一起。如果你也喜欢他,最好。但是如果一定要在你喜欢的和喜欢你的之间做选择,还是应该选一个喜欢你的,这样才能过好。我们其实都没有太明确的爱情,不过是一时迷恋。”
      林玉不知道李月莲听到这句话是怎么想的,也没有去想老师最后是怎么选择的。她第一次听到这样关于爱情的类似于忠告的话,稀里糊涂地只是感觉这好像是对的,应该是要记在心里的。
      林玉躲开她们,走另一侧的楼梯下去,心里还想着刚刚听到的话。走过操场时第一次没有侧头去看旁边打篮球的人们,也没有注意到那群人视线关注着的滚到她脚下的球状物体。然后在一脚踩了上去的同时余光扫到脚下,本能地就把脚往旁边一斜,然后……
      没有英雄,没有白马王子,也没有奇迹出现。林玉两脚一前一后趴在了地上,听到旁边的哄笑声。膝盖处疼得厉害。
      一个身影跑来捡球,身上的黄色上衣亮得人眼花,路过她时好像慢了一下。林玉红着脸站起来,慌忙跑开,头也没抬。那个没看清的身影在身后好像嘀咕了一声,“这样摔下去还能跑?”
      果然一切得到都是需要代价的。林玉想,自己刚刚偷听了一句人生哲理,都还没记住就摔了一跤当学费。而且还摔的那么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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