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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要去修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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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后传来拉扯的力道,顾清平回过头。
“可以给我两根羽毛做毽子吗?”小女孩一手拉着他的衣角,仰着通红的小脸咬着嘴唇眼巴巴的看着顾清平手上拎着的两只锦鸡,见他回头立刻把手收回来藏在身后。
顾清平的目光自上而下的俯视着女孩,面无表情,随着时间的流逝,小女孩的脸色由红转白,清澈的大眼睛里渐渐聚集起泪水,看起来下一秒就会嚎啕大哭。
“两根就够了吗?”顾清平问道,心想小女孩还真是非常想要这几根羽毛,不然哪次见到他不是撒丫子就跑,不过他倒是想知道小女孩能在他面前坚持多久。
“呜……”小女孩哽咽出声,一手捂着嘴,很小声的抽泣起来,即使这样她也不舍得离开,可怜兮兮的看着顾清平,一副你不给我就是坏人的控诉表情。
“不给你就哭吗。”顾清平淡淡的说,对这个显而易见的结果毫不意外。
“喂!你这个家伙想对我妹妹做什么?”二虎刚一转身就看见自己的妹妹在自己的仇人面前哭的可怜兮兮的样子,立马愤怒的跑上前挡在妹妹面前,一时忘记了自己再也打不过顾清平的事实,伸手就去抓他的衣领打算给他一个教训。
一个侧首,顾清平轻易的避过二虎的手,低低的嗤笑了一声。此时正是艳阳当空,少年的脸上却一丝汗意也无,眼尾的弧度微微上挑,看了一大一小俩眼,从锦鸡的翅膀上撸下一大把色彩艳丽的羽毛,一扬手扔在地上,一语不发的转身离开。
看着妹妹欢快的捡拾羽毛,二虎脸涨得通红,自己也不知道是被顾清平目中无人的傲慢动作气的,还是因为少年转身时脸上那秾丽的艳色。
石羊村是春阳县西边的一个小村子,耕种面积缺乏,土地也不是十分肥沃,风调雨顺的时候一家吃饱已是难事,要是遇上什么天灾人祸,就只能卖儿鬻女度过荒年。
被卖出石羊村的闺女小伙从没有回来过的,这些年过去了,就出了顾清平的母亲——万铃儿一个例外。
万玲儿当初是托人卖到了外地,据说是在哪个大户人家做丫鬟,这多少年过去了,她突然抱了个还在襁褓中的小子回来,小小的石羊村可是一下子炸开了锅。
据万玲儿自己说,她是被主人家销了奴籍嫁了出去,只是丈夫不幸死了,她一个女人在外面没有依靠,所以只能带着儿子回老家投奔父母哥嫂。
这解释倒能说的通,但这卖身契都签了可不就是人家的人了,哪个主人家这般大方好心的,因此很多村人都猜想万玲儿是个逃奴,总有一天是要被主人家抓回去的。
只是民不举官不究的,再加上小村子都是有些排外的,只除了传些谣言,也没有人吃饱了撑的去找万玲儿母子的麻烦。
只是旁人没找什么麻烦,那万家父母自己把女儿坑了。‘在家靠父母’这句话倒是说的轻松,这世上多的是为儿女打算的好父母,但把子女当成肥羊的也不少,再说了,万玲儿卖的早,和他们也没那么深厚的感情。
万玲儿刚回村,身上穿的是绿绸儿的刺绣裙子,头上插着纯银的簪子,包里还装着好几锭白花花的银子。
因此一开始万父万母待她是极为亲热的,村人诋毁时还曾大声维护过。只好吃好喝的过了几天,万母便借口房子小住不下这许多人,再说小哥儿长大了也是要新房娶妻的,就建议万玲儿盖个新房子。
万玲儿一想也是,这房子本来就不大,又破旧不堪,住着两个哥哥家本来就挤了,也不好意思拒绝母亲的好意。
万玲儿出钱,万家出力,房子建的又快又好——青石砖的大瓦房,又高又敞亮,还冬暖夏凉,村里头一份的好房子,建成之日全村都赞不绝口。
可惜,最后住进大房子里的是万父万母及两个哥哥一家人。
“反正你们就两个人,也用不着多大的房子。你就当孝顺孝顺爹娘,疼疼你侄子侄女。”眼看着万玲儿的银子用尽,簪子衣服都当了,房子也建好了,万父万母立刻变了口风,把万玲儿赶进了旧房子里。
万玲儿这时候再后悔也晚了,她也明白了父母哥哥是靠不住的,可孤儿寡母在这个村里过活,被人指着脊梁骨,她又不得不依靠父母哥哥,只得咬牙忍了,背地里哭了好几场还不能叫人看出来。
所幸万玲儿在主家时曾伺候过小姐,不仅认得几个字,还学了一手的好刺绣,即使没有田地也能勉强过活。只这样过的艰难,万玲儿的大嫂还是个混不吝的滚刀肉,时时的过来打秋风,今天借个米,明天拿个油,花样百出,嘴上还从不曾说万玲儿一句好。
顾清平从山上下来时间已经是中午了,家家都燃起了炊烟,一缕缕的饭菜香味直往鼻子里钻,好几天都没正经吃过饭,此时闻着香味,顾清平又饿又馋,不禁加快了步子。看到从院子里出来的那个女人,顾清平满肚子的馋虫一下子偃旗息鼓,眉头下压,漆黑如墨的眼睛里浮出幽幽的冷光。
妇人看见他也没什么好脸色,嫌恶的瞪了他一眼,“没教养的小鬼,连喊人都不会。”真是什么样的女人生什么样的儿子,看着少年阴冷的眼神,这句话到底没说出来,似乎感觉害怕一个十二岁少年的眼神这件事十分可笑,女人往地上恶狠狠的啐了一口痰,眼馋的看了他手里的锦鸡一眼,大摇大摆的走了。等过几天,那小子走了,她得再来看看。
顾清平抿着嘴唇目送着女人渐行渐远,手指在袖中的生物上摩擦了几下,才大步走进了院子。正是春末夏初的季节,院子里杏花梨花都落了,满树碧绿的叶子,随风轻摇。农人家一般都有一个大院子,平时养些鸡啊鸭啊的也方便,只是因为有这群亲戚在,万玲儿养了也是白养,还没长成就被拎走了。后来顾清平就不许她养了,只是万玲儿在他小时候时常因为他没有鸡蛋吃而哭泣。
顾清平当时也就三四岁,但他懂事早,在村人的冷眼和顽童的欺压排挤中,他奇迹的没有变的懦弱胆小,反而养成了霸道坚韧的脾性,说了不让万玲儿养,即使万玲儿瞒着他捉了鸡鸭苗,他见着了,也是一只只面不改色的捏死,就当着万玲儿的面捏。
万玲儿性格懦弱怕事,也做不来泼妇骂街的壮举,她既能眼睁睁看着嫂子拎走家里的东西,顾清平捏死鸡鸭,她也只能含着眼泪无可奈何,自我安慰儿子是为了自己好。
顾清平身体小,可那小身板里都是力气,比同年人强出一倍去,又胆子大,七岁就打遍村里无敌手,把那些围堵他冲他吐口水的大孩子打的哭爹喊娘,而且他特别阴,专门往衣服下那些隐蔽的地方揍,谁敢回家告状他就见一次打一次,后来全村的孩子渐渐都躲着他走了。再大一点,他就一个人往红枫山上去,那个专职猎人都抓不到猎物的地方,顾清平每每下山都跌破众人眼睛的带回许多猎物。这个时候,那些孩子再往他身边凑,让他当老大,他也不理人家了,把原来的孩子王二虎气的每次见到他都咬牙切齿。
自从顾清平能从山上带回猎物,顾家的生活才变的好了许多,至少隔一段时间就能吃上一次肉,不再一年到头的咸菜泡饭。
正对院门一半是颓圮的泥墙。其实万家的房子不算小,只是毕竟是泥房,一年到头风吹雨打的,没有大人时时修葺,倒了好几间,剩下的两间并一个堂屋,大了一点的顾清平时时常修补才勉强住的下人。厨房是单独盖的一个小间,万玲儿此时正站在厨房里,听见院子里的动静,擦了擦眼睛,转过头对着顾清平露出一个温柔的微笑。
锦鸡到底还是来不及烧了,中午餐桌上只有一个没什么油水的水煮青菜,顾清平一看就知道家里那罐野物炸的油又被那个女人拿走了。
万玲儿尴尬的把炒野鸟蛋夹进儿子的碗里,絮絮叨叨的让儿子多吃一点,“清平,你看,你都十二了,要不要去读书。”
“读书?”
“打猎终究不是长远的事情,太危险了。”万玲儿打量着儿子的脸色,想起儿子过人的长相和识字时的聪明劲,觉得自己真是非常对不起儿子,“你的一生绝对不能这么度过。你应该去读书,凭你的聪明,将来即使不能科考做官,也能做举人老爷呢。”想起儿子的美好未来,万玲儿就觉得心软成了一滩蜜水,当初那个小小的孩童,已经长成了这么出色的少年。
读书做官?顾清平心里笑了一声,表面上他只是简单的抬起头看了憧憬着未来的母亲一眼,问道:“钱呢?”读书笔墨纸砚、给老师的束蓨哪样不要钱,万玲儿凭什么就觉得她能支付这笔钱?这世上的事情,白日梦做起来最快,不说官场的黑暗和他能不能考上,就算他能考上,做官也不是他想要的未来。
万玲儿一下哽住了。
“我要去锦曦城测仙缘。”顾清平用淡淡的语气抛下了一个巨雷,他用的是肯定的语气,依他平时的做派,这件事他既然通知万玲儿,基本上已经是铁板钉钉不容更改了。
啪一声,万玲儿的碗摔在了地上,“我不许,你不许去。”她歇斯底里的尖叫起来,顾清平还从没看见过她这么疯狂这么坚决的样子,一时间竟然觉得有些新奇。
“清平,你不要修仙好不好,娘只要你一辈子平平安安的,你不要离开娘好不好?”万玲儿踩过满地的稗米饭和青菜,把稳稳坐着的顾清平抱进怀里,她浑身颤抖着,似乎对儿子去修仙或者修仙这件事本身充满了恐惧“我会绣东西,娘多绣几件,再加上娘偷偷存起来的,钱够了的。”
脖颈上传来湿润的感觉,顾清平没有说话,万玲儿从来不懂他。
别人冲你扔石头,不要扔回去,留下来做你成功的基石。——万玲儿总这样劝他。
别人冲我扔石头,我不会扔回去,我会把他整个人填进我前进的阶梯里。——顾清平是以此为人生准则的。
所以说,他虽然是万玲儿生的,但他们的的确确不是一类人。
顾清平时常想,也许我是像我父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