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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二十六章 璎珞环佩,一别万里 ...

  •   却说陶蓁回到自己的屋里,想起那满是器物的毡房之处,正是进宫的必经之路。
      忽地,她又想起,乌米尔从抱她离开殷王府到郊外,竟如同走在自己家。周记的豆腐脑名满京城,但地处偏僻,他居然也找得到!
      陶蓁的心怦怦地跳得飞快,脸热辣辣的。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发现了一个惊天阴谋:乌米尔不是来迎亲,而是来行刺的。目标,自然是凌宛天。
      一旦凌宛天驾崩,太子登基后,乌米尔的第一个目标,自然是……
      陶蓁吓得脸色煞白。
      一旦乌米尔成功,法撤尔草原的精兵强将将长驱直入。他将是下一个哈丹□□,不,他甚至会占领整个昭曜。
      莫名地,陶蓁眼前幻化出一幕又一幕血迹斑斑的惊心画面:凌宛天轰然倒在龙椅之下,鲜血染红龙袍。太子登基,将凌慕辰斩首示众,冰冷的身躯便与那仙人似的头颅分离。从此,乌米尔的铁骑横冲直撞,一路杀到京城。
      陶蓁使劲地眨眨眼睛,眼前的景象,依旧是鲜血如火:乌米尔刺杀凌宛天未遂,倒在太极殿之上,倾盆大雨将他的鲜血冲刷……陶蓁紧紧捂住双目。
      昭曜的天下该是他的,他的旷世之才,岂能就此湮没。她记得他站在山巅俯瞰群山时的傲岸,更记得他清瘦的下肢,她多想将他毫无知觉的冰凉双腿捂暖。
      法撤尔草原应该是他的。他像是一头天上的狼神,健硕、强壮,野心勃勃,他愿意驮着她,将她揽在怀中时,她知道他有多满足。
      一阵敲门声将她从血泊中拽回。
      “陶姑娘,早餐来了。”
      自这次打仗归来,她的一日三餐就丰盛精致得让她难以适从。
      “不要送那么多,我吃不了。”每每陶蓁如是说。侍女都是微笑道:“你在战场上那么辛苦,军粮也不好吃,回来就好好补补吧。”
      陶蓁只以为是打完仗的犒劳,不以为意,昨夜的一场争斗让她疲惫不堪。她便敞开肚皮,不停进食,除了被猫兔子喝掉的杏仁汁和一半蛋羹,她悉数吃光,腹中依旧饥饿不已,就指着那空碗说道:“青荇,劳你替我再取碗面条好吗?”
      青荇十分为难地笑道:“陶姑娘,我去取点别的行吗,那碗鱼翅面每日只有两例。”
      陶蓁诧异:“鱼翅?”
      青荇点头,忽觉失口,用纤纤玉指捂住了嘴巴。
      陶蓁打量着桌上的容器,玛瑙碗、白玉碟、翡翠皿、青花瓷杯,顿时大悟:“青荇,是王爷吩咐,他吃什么就有我的一份,是吗?”
      青荇连连摇头:“不,不是啊。”
      陶蓁忽然就眼圈一红,血腥的影像又在她面前晃动,挥之不散。这次,却不是凌慕辰的,是那绿瞳的矫健少年。他的麦色的长腿如此结实,他像从天而来的一头骏马,如今却全身是血。
      她还记得他身体的温度,她甚至还记得他雄伟的身躯,和他悸动的六块腹肌。他将草原上的至宝送给了她,她并不稀罕。他却说,这是他的心。
      “你们都不准死!”陶蓁在心中大声呼喊。
      她匆匆地赶回凉亭,只见石桌上的早餐果然与她的相差无几。迎着晨风,他无力的双腿在单薄的白袍下此刻显得那么虚弱。
      “王爷。”陶蓁咬唇说道,“借你的书房说话。”
      凌慕辰抬起黑曜石般的丹凤眼:“好。”
      一路上,陶蓁单腿架着拐杖,笃笃声不绝,凌慕辰一言不发。秋风飒飒,桂花飘飞,香气四溢,在她眼中,竟如坟上的哗哗纸钱。
      “王爷,有大事要发生。”一进书房,陶蓁便道。
      “讲。”凌慕辰端坐在长桌前,手中的史书竹简被缓缓地翻开。
      “无论我说什么,请答应我,不要与乌米尔为难。”陶蓁拱手躬身道。
      凌慕辰顿了顿,颔首示意地说道:“坐。”
      “一言为定?”陶蓁的大眼睛晶莹如珠光烁烁。
      “决不食言。”凌慕辰毅然道。
      陶蓁深呼吸一口,放下拐杖,直视着他说道:“乌米尔对京城的道路十分熟悉,尤其是去皇宫的必经之路。我怀疑,他这次不单只是来迎亲的。”
      凌慕辰略一思忖,丹凤眼中冰芒一聚。
      “如果他意在刺杀皇上,待太子登基的话,头一个要对付的就是王爷您。现在咱们处境很危险,希望王爷做好准备!”陶蓁垂头说道,“还有,我既然要……嫁给他,希望他不要有事。”
      凌慕辰面无表情地从长桌上拾起一部竹简,展开:“你可知道,他露出这些破绽是为何?”
      陶蓁颦眉苦苦地思索了一阵,喃喃地说道:“王爷的意思是,他故意要给我们造成这样的错觉?”
      两人正说着,却听铜雀梆梆地敲门进入,说道:“王爷,门外来了几个草原人,带了些牲畜礼盒。他说是骁义可汗的世子乌米尔,是来送聘礼的。”
      凌慕辰将手中的竹简摊开,冷哼一声:“让这么多人知道了他的行踪,还如何去行刺。”
      陶蓁跌坐在桌前:“难道,乌米尔是想给我们造成他要去刺杀皇上的假象?这样一来,王爷定会提醒皇上小心,结果却什么也没发生,皇上反会误以为我们捕风捉影在邀宠,也会越来越不信任你。”
      凌慕辰问:“乌米尔带来多少东西?”
      铜雀对着礼单念道:“一百匹马,二百头羊,草原的红宝石五斛……我说王爷,他怎么没去皇宫,先来咱们这?”
      凌慕辰直视着陶蓁说道:“很重的聘礼。”
      陶蓁双目黯然,苦笑:“聘礼,好巧的名目!你若收下,太子和其他王爷会参你和莫崖私通!”
      铜雀瞥一眼凌慕辰,他神色凝重,如屹立青松上积雪堆满。再看陶蓁,更是像珍珠掩去了光华,只剩下坚贞。
      陶蓁呆呆地坐在凌慕辰的对面,凌慕辰背后的屏风上,红梅如血。屏风上的雪花,似是真的降落在这书房之中,她被这雪花冻得手脚冰凉,心似乎也冻住了。
      铜雀将参茶递到陶蓁的手上,陶蓁怔怔地接过,热气腾腾,眼睫上水珠细细,然她的手却怎么也捂不暖。
      “告诉乌米尔,本王病重,恕不见客。聘礼让他全给父皇。”凌慕辰冷哼一声。
      陶蓁将拐杖一扔,说道:“什么聘礼!我不嫁了!”
      凌慕辰轻啜一口参茶,今日的茶味似乎比往日苦了些,舌苔麻酥酥的。
      “男人当以江山为重,你莫怪他。”凌慕辰道。
      陶蓁冷笑:“男人确实要以江山为重,所以,他第一次以和亲为名,诈败偷袭;这次,他又要以迎亲为名,铲除他的对手。我陶蓁还要让他利用多少次!如果我嫁给了他,是不是他又要我诈病、诈死来骗我们的人去敌营?我才认识他多久,他就利用了我那么多次。我还要被他利用多少次!”
      窗外的天忽然就阴下来,大雁在空中凄鸣。不知是何人,竟将大雁击落,看得陶蓁全身发冷。
      “王爷,小陶不嫁了。”陶蓁跪地说道,“求你向皇上求情,让他取消婚约吧!”
      “王爷,乌米尔说,您要是不要聘礼也不勉强,说给小陶姐的东西一定要给她,是治腿伤的药,还有定情信物。”铜雀说着,将一个镶嵌了宝石的盒子端上,打开。绿幽幽的珠子沁人心脾,整个书房便如在山间的雨后湖畔,周围的一切,尽如濯洗之后般明澈。
      “哇,这莫非就是法撤尔草原上的至宝沁醒珠?”铜雀大叫,“现在就是小陶姐姐的啦?也对,再好也不过是避暑用的珠子而已。有了天下之后,什么样的宝贝和美人没有?”
      陶蓁笑道:“铜雀,帮我还给草原上那个至高无上的世子,我陶蓁受用不起。”
      凌慕辰一口一口地抿着热茶,一杯茶尽,说道:“收下它。”
      陶蓁忙问:“为什么!”
      凌慕辰说道:“换件衣服,立刻随我入宫。”说完,摇着轮椅离开书房。

      跟着凌慕辰走过一条条金碧辉煌的长廊,穿过浩瀚的大殿,陶蓁在御书房见到了正在批阅奏折的凌宛天。
      “皇上,求您收回成命!乌米尔志在损减我昭曜的兵将,陶蓁愿为昭曜继续效力!”陶蓁跪拜道。
      凌宛天将目光凝聚在凌慕辰的身上:“殷王,你的意见呢?”
      凌慕辰说道:“儿臣认为,儿臣的家臣嫁入草原,会撼动我昭曜的军心。”
      凌宛天打量着凌慕辰的伤手,冷笑道:“身为兵部重臣,与皇兄们手足相残,就不影响军心吗?君无戏言,朕已经答应他们了。陶蓁一片忠心,朕封你为安贞郡主,特迁你父亲为吏部侍郎,你母亲为一品诰命夫人,就这么定了!”
      凌慕辰与陶蓁前脚刚走,隶属太子党的谏议大夫便上表说道:“殷王与莫崖世子关系密切,私交甚深,望皇上圣断。”
      凌宛天冷笑道:“朕请问爱卿,殷王带着一身病去打仗的时候,你们怎么没说他们私交甚深!”
      那谏议大夫欲再多言时,凌宛天说道:“谁再提此事,罚俸三年!”
      之后,再也无人敢提起殷王与乌米尔的私交。

      乌米尔打探到消息之后,气得绿瞳猩红,猛灌了好几坛马奶酒,将银杯拧成一团:“凌慕辰倒是鼻子够灵,真的枉我煞费苦心了!”
      军师安慰地说道:“世子莫生气,你是少年英雄,暂时比不上这些老狐狸,不足为怪。”
      乌米尔抱起一坛上好的杏花村酒,一口饮尽:“真神啊,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甚至连心爱的女人都伤害了,为什么还没有成功!”
      军师说道:“世子,你还需要磨炼。凌宛天何等老谋毒辣?当年他以殷王为诱饵,将哈丹□□刺杀于迎亲地,一连收复了多少城池?殷王是昭曜皇帝最疼爱的儿子,现在又当机立断地拒绝你的礼物跟和亲,他怎么会中这小小的离间之计!”
      乌米尔拍桌狂笑道:“那我就天天出入殷王府,我还不信凌宛天不信!”
      军师叹息道:“凌慕辰是什么人,咱们诈行刺一事失败之后,他能不多加防范吗?依我看,咱们不如见过皇帝之后,赶紧带着世子妃回草原吧,此地不宜久留。再者,你现在的确不是殷王的对手。不如咱们回去积蓄实力,等您继位之后,再和他一决胜负吧!”
      乌米尔打了一个酒嗝说道:“世子妃的腿伤还没好,万一落下病根怎么办!”
      军师说道:“世子妃的腿重要,还是你的命重要?世子妃是赫赫有名的将军,且青春年少,她不会有事的!皇帝和殷王怕激起草原的仇恨,不能杀你,太子可不会这样想。你们先前是为了打击殷王才能合作,可若是你死了,以后他就能安安稳稳地当皇帝了!”
      乌米尔细细地琢磨了一阵,当即醒了酒,穿戴一整进入了皇宫。凌宛天当即爽快地答应和亲,并赠绢三百匹,丝绸四百匹,珍珠十斛,夜明珠五十颗。

      三日后,凌宛天果然率领诸位王子送亲,送出城外三百里。
      凌慕辰命人特制了一顶宽敞的花轿,内置紫檀木的长桌、书架,架上部部兵书皆是他素日研读的。另赠予两个贴身侍女,并金、银、玉制首饰各一套。金步摇上的珍珠灼灼闪着华光,价值连城,陶蓁哭得眼睛红肿。
      “没能帮到你,对不起。”凌慕辰道。
      秋风怡人,吹动凌慕辰翻飞的衣袂,依旧蕴藉如仙人,眼眸却多了三分沧桑。
      陶蓁打量着凌慕辰微微陷下去的凤目,久久不语。
      凌慕辰解下腰中的白灵软剑,递给她。陶蓁不擅使用,刚缠在手臂上,便划出鲜血,只得递还于他,说道:“这么珍贵的软剑,王爷还是留作防身吧。”说着,将自己平日用的欺雪剑双手奉上,“这是陶蓁最珍贵的东西,请王爷收下!”
      凌慕辰心下亦是一酸:“本王心领了,剑你留着防身。”
      两人终究不知再说些什么,互相望了一阵。
      “呜呜呜!”陶蓁肩头的猫兔子跳到凌慕辰的肩头,用三瓣嘴猛啃凌慕辰的脸,生生地将那苍白的俊脸舔了一脸涎液。
      乌米尔一手揪住猫兔子的耳朵,按到自己的肩膀上,笑道:“王爷已经有最美的女人了,所以,最好的女人我就带走了!”说着,将陶蓁抱上花轿。
      凌慕辰默默地从怀中摸出两粒药丸,香气入喉时,那经他手设计过的花轿渐行渐远。
      大红花轿上绣着蓝蝶,红璎珞随风轻摆,似那纤细小巧的人儿。曾经,这人儿像一只活泼的小兔,后来,成了一只打磨过的玉兔,再后来,他眼睁睁地看着这只玉兔成了那摇曳的璎珞,随风轻摆,去到遥远的法撤尔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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