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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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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这年“十一”,洪青和彭佳、肖亮亮还有其他同学们参加了俩个婚礼:一个是李晶和马小超,李晶的大干部妈妈实在不喜欢这个在县文化馆说相声的女婿。李晶的消费,不是马小超这个穷小子能负担得起的。彭佳受邀当伴娘。婚礼上,李晶的妈妈对洪青述说了她的失望:“非找一个说相声的!给她安排好市里的工作就是不去!让他们住家里来就是不肯!”
另一个婚礼把大家吃惊坏了,是邓爱国和一个大家谁也没有见过的女子的。那女子显著的特点是皮肤很白,和邓爱国的超级黑形成鲜明的对比。李晶的新房是县城文化馆的一间宿舍,而邓爱国有一个自己的小院,有三间平房和一个厢房,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他的家真是太奢侈了,他家的房顶有石膏板做的灯池,吊灯当然不是水晶的,但是是玻璃的已经相当不错了。彭佳评论说:“土!俗!”大家有同感。据说这个院子是那个女子的嫁妆,那个女子的父母是有本事的人。对于这个突如其来的婚礼,邓爱国在敬酒到同学这一桌时解释了一句:“事业和爱情,我总得占一样吧!有爱情的不能结婚,只好结了婚再恋爱了!”大家都知道,他这话是说给彭佳听的,彭佳自己也知道,此刻,大家也只能饮尽杯中酒了。原来,邓爱国娶了县领导干部的女儿。他追彭佳几年不见动静,现实地选择了对他事业有帮助的女人。彭佳有些失落,有些嫉妒,她耿耿于怀地送给邓爱国一个外号“女婿”。
冬天,听说李晶怀孕了,洪青一个人去看李晶。李晶住在文化馆的小平房宿舍里,条件很差,洪青去的时候,李晶正在过道里做饭,等马小超回来吃,在公共水房里用搓板和冷水洗被罩和床单。结婚当月,李晶就一天没耽误地怀孕了,年轻真好!都是,她仍然不肯住娘家去,为了尊重丈夫的自尊心,铁了心,嫁鸡随鸡了。洪青说:“妈妈的小宝贝儿,你妈妈家有洗衣机吧?”李晶说:“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是,我是可以把脏衣服、脏被单都拿我妈妈家去,用洗衣机洗,用热水洗,我甚至可以和马小超一起住到我父母家去。可是,你知道吗?刚入冬的时候,我妈妈给我买了一件羊绒大衣,小超很尴尬。羊绒大衣很贵,马小超买不起,哪能花那么多钱买羊绒大衣呀,还得留着钱养孩子呢。我很喜欢那件大衣,但是,看见小超的表情,我没要。是,我丈夫是说相声的,但我丈夫是男人,男人有男人的自尊,如果一个男人在他妻子那里都不能有面子的话,就连相声也说不好了。我嫁给了马小超,我就不再想我是副局长的女儿,我只想我是一个说相声的男人的老婆。” 李晶也不天天买新衣服臭美了,她的原则是:我丈夫买不起的我不要,我丈夫买得起的我才要。学文学的她,经典爱情名著读多了,她毫不怀疑地相信爱情胜于一切。她不再戴隐形眼镜,因为马小超说了,“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有多漂亮,我真爱你,无论你是不是高度近视,我都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