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70、她的病 ...

  •   在成为初三学生之后,林悦逐渐体会到从初二开始老师就一直强调的“你们是要备战中考的人,已经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了”。

      不能像以前那样下课了就聚在一起聊昨晚的电视剧,因为晚修结束后回到家里哪里还能看到有趣的电视节目;不能像以前那样和朋友去操场转几圈直到距离晚修开始只有5分钟才回教室,因为大家都要早早回去写那些做不完的卷子;不能像以前那样在周末跑去球场打网球,因为初三学生的首要任务就是好好学习。

      就连友情都不能像以前那样了。

      林悦收到了那个在俱乐部总喜欢缠着自己和他再战一局的小鬼发来的决裂书:“大姐头,在你缺席的日子里,我们有了新的老大啦!中考加油,再见!”

      构筑在网球之上的五年友谊难道就敌不过几个月的分离吗?爱呢!!

      “于是你就翘了周六的补习?”在周一的早晨,听到满脑子就只有网球的愚蠢少女说起她的逃课经历,安邦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升入初三之后,周六就成为了初三学生的回校补习日。虽然林悦在刚刚听说这事时就跟他抱怨过“愉快的周末突然被砍了一半,感觉像是失去了一半的人生乐趣”,但是他怎么也料想不到,上周六之所以没见到她,学校那边的说法是“病假”,而病人这边的真相是“终于在周六久违地打了一场畅快淋漓的网球”。

      为了自己喜欢的东西,人类的胆子是能够变得如此之肥的吗?而这位胆大妄为的少女还在这里理直气壮地说:“我请病假了。我以无比真诚的心写下了那份病假申请书,用人类最真挚的情感打动了老师!”

      安邦被她脸不红气不喘的恶心说辞一哽,倒热茶洗筷子的手也险些一抖造成烫伤事件。他斜眼:“你得了什么病?”在网球俱乐部耗光了整个周六直到傍晚才被家人拎回去的人能有什么病?神经病?

      “在周六不去打网球就会死的病!”说完,林悦自己就先乐了起来,“其实我想去打网球以及见一见传说中的小学组之王,顺便修补一下已经出现裂缝的友谊。”

      将洗干净的筷子掰开递给她,安邦一边把装了热茶的杯子推远一点,免得这家伙一会说得兴起就手舞足蹈碰到滚烫的茶,一边问:“然后呢?你重新成为孩子王了吗?”

      所谓岌岌可危的大姐头地位,所谓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的小白眼狼,都是小孩子的恶作剧罢了。证据就是,当林悦跑去俱乐部报道的时候,难得在周六见到大姐头的小鬼纷纷围上来兴奋地预约比赛。那种亲热劲,还需要担心一些有的没的吗?

      “孩子王是什么鬼?我对那种东西一点都不留恋啦!完全不!”林悦撇撇嘴,无聊地抓着两根筷子相互搓木屑,“话说,孩子王的英文是children king吗?”

      用这种莫名其妙的话开始转移话题的家伙,一定在周六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安邦懒得接上她那些避重就轻的话,向端来早餐的伙计点头致谢,便闷不吭声地开吃了。

      大约在两年前的深秋,他和林悦的关系渐渐好起来,直到两年后的现在,这个人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存在了。对于身边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毫不在意的冷漠少年,把堆积起来的心思集中地花费在仅有的几人身上。

      拿林悦来说,把“喜欢”和“讨厌”明明白白地写在脸上的女孩子,会将许多生活琐事倒竹筒一样说给他听。一旦触及到网球相关的事情,她却会笑嘻嘻地避开所有关键点,唯一坦率流露的就是她对网球的热情。

      “那些重要的事情,我不喜欢别人来指手画脚。无论那些建议是出于善意还会发自恶意,我都不需要。我只想要自己一个人决定。”这是安邦以前的想法,当然现在依然相对地保留着,不过他没想到眼前这个傻笑着过日子的女孩子也会在特定领域里有着相同的固执。

      能理解,但对此,他感到非常不爽。想必从两年前开始就陪在自己身边的女孩子一定也时常对他感到不爽。没错,正是因为安邦意识到自己完全没有责备对方的立场,所以那股梗刺在喉的不爽就变得更加强烈。

      这一道原本被他赞赏有加的牛腩猪肠粉,现在终于成了少女所说的“难吃的东西”。安邦泄气地放下筷子,想从书包里掏出水壶喝口水压压惊,不料,抬头看到的是一直对着汤面冒出的热气发呆的林悦。

      吃货少女对着食物发呆?不好,真的要喝口水压压惊了。

      “再看下去,面就要糊了。”安邦敲了敲手表,提醒她注意上学时间。

      林悦把视线从眼前的手表慢吞吞地转移到少年面无表情的脸上,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便拿起筷子搅着碗里的面,盯着面汤的小漩涡继续发呆。

      那个严厉地教育过自己“在食物最美好的时刻吃掉它才是用餐礼仪”的吃货少女,到底知不知道她现在在干什么?也就是说,她正在烦恼着比用餐礼仪更重要的事情?果然在她最爱的网球上遇到麻烦了。

      安邦撑着下巴观察她,轻轻地叹了一声,正要去宽慰她几句,好歹吃了东西才有足够的力气去烦恼不是?谁知林悦抢先一步茅塞顿开,又迅速恢复了元气,愉快地吃起面来,甚至恶人先告状:“安邦你快点吃啊!不然那个难吃的肠粉煲凉了以后就会变成更难吃的东西!”

      ……不,现在就算它还冒着一些热气,但已经是最难以下咽的东西了。

      在早餐事件奇怪而微妙地结束后,两人往校门走去。安邦的手臂突然被人轻轻地撞了一下。当他稍稍低头看到的却是少女异常灿烂的笑脸时,预兆不祥的左眼皮就疯狂地跳起来。

      “帮我请病假呗,年级第一的安邦同学?”

      在你喜欢的女孩子朝你讨好地笑着,双手合十地拜托你的时候,你是很难拒绝她的撒娇的。安邦痛苦地闭上眼别过脸,坚持着他的理智与清明:“又想用‘我突然得了在周六不去打网球就会死的病’这种理由蒙混过关?你不要以为老师是白痴。”

      “更正,是‘我突然得了在周一不去打网球就会死的病’。”林悦捏着安邦的外套袖子摇啊摇,“放心,在年级第一面前,再怎么机智的老师也会变成白痴的。”

      安邦抽回自己的袖子,并且高高地挽起来,坚决地摆出一副“抱歉我可不是白痴”的拒绝姿态。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狡猾的少女趁他不备,转身就跑。

      “……可恶!”安邦不会在早晨的街道上做出大声喝止的事情,也不想在饱腹状态下试图去追蝉联两届校运会百米冲刺冠军的林悦,只能停在原地,眼睁睁地瞪着她渐渐远去的胜利背影,暗骂一句奸诈。

      少年把挽起的袖子又放下来,对着暴露时间不长却开始变得冰冷的手呼出几口热气。那气息里还带着牛腩猪肠粉的味道,让他反胃地皱起眉。习惯性将袖子拉扯到能够裹住手指的长度,然后一并塞进衣兜里,安邦暗自祈祷着C市的寒潮快些退去。

      他转身走了几步,突然觉得浑身不对劲,回头看着身后那条街道。

      另一边,又一次遵照直觉来办事的林悦,今天依然坚定地奔跑在她的人生道路上。

      林悦的直觉是“问题来了就要马上解决不能拖拖拉拉”。她的打算是自己在网球里找答案,等到那孩子放学后来到俱乐部的时候,如果自己还没找到解决办法,就虚心请教。然而,意外的是,那个给她的网球挑出新问题的新任孩子王竟然正在球场里热身。

      “我请了病假。”对于半途加入慢跑热身的林悦所提出的疑问,花云是这样回答的。

      这小孩哪里像是生病的样子?看来是同道中人呢。林悦露出一脸“我懂的”内涵笑:“真巧,我也是得了‘不打网球就会死’的病呢!”

      话音刚落,正好低着头对小孩说话的林悦,清楚地看见花云抬起眼也冲她露出一个内涵笑:“嗯,不打网球就会死。”

      自以为互通心意的林悦单方面决定要和这位在两天前被她划分为“讨厌”的一年级小孩成为要好的朋友。当然,直到林悦和花云成为好朋友之后,林悦还是没能真正明白双打搭档当初的内涵笑有着怎样的意义。

      就像现在,她花了整个周末——对于灵感到了就行动、麻烦来了解决的林悦来说可谓是相当漫长了——也没能理解在周六的练习赛之后,花云对自己说的那番话。

      “大姐头,你的直觉派网球真的很厉害。可是,我看到它正在一点一点地走向死亡。虽然参赛只是个人选择,但对于一直胡乱挥霍先天才能的你来说,如果能够在正式比赛里遇到各种各样的选手,你的网球或许就能活过来了。”

      “那天对我说出这些话的你,是女王陛下派来的说客吗?”

      自从两年前既不参赛也不观赛的林悦破例去了比赛场地观战之后,她的教练就一直找机会说服她去比赛,只是林悦始终都保持着观望的态度。小组的同伴也曾在教练示意下来劝过她,给她描绘了披荆斩棘赢得冠军的胜利蓝图,可是网球的事情,她只想遵从自己的心意做决定。

      在周六,两人的跨组练习赛结束之后,花云也提出了“请大姐头务必去参加比赛”的建议。本来对于小孩与自身年龄阅历完全不相符的冷静分析型球风感到很惊讶很好奇的林悦,当即就不高兴了。

      林悦很喜欢这个酷小孩。但是,为什么她也要像别人一样擅自对自己珍视的网球指指点点呢?

      “不是。”小孩儿年纪小,瞳孔的颜色还是宁静纯粹的黑,“我只是觉得你的网球如果消失了,会因此而感到难过的人不仅仅只有你一个。”

      林悦一愣:“总是说‘消失’‘死亡’什么的,到底怎么回事啊?给我说清楚!”

      “呐,不需要别人给网球提建议的大姐头终于给我一个‘说清楚’的机会了。”小孩儿眨眨眼,勾起嘴角非常得意。这副让人火大的小模样,林悦总觉得曾经在哪里见过。

      “网球是心技体支撑起来的运动。也就是说,大姐头的直觉派网球,来自于绝对相信自己网球直觉与网球技术的心理素质,以及把身体本能对比赛进行精准阅读后所产生的想法完美实施的网球技术和体能条件。”

      “所谓的身体本能,除了先天才能之外,还有后天的比赛经验。身体能够记住选手过去的比赛,并且会在相似的比赛里为我们提供很好的参考。因此,一个优秀的选手在努力练习的同时,还要积极参加各种比赛,接触不同类型的选手,不断积累丰富的比赛经验,进化自己对比赛的阅读能力,才可以达到‘依靠直觉去打球’的好状态。”

      “像大姐头这样既不参赛也不观赛的选手,就是光靠先天才能一路走下来的。虽然身体本能在普通的练习赛里也得到了锻炼,但是你的才能枯竭的速度要远远快于成长的速度。简单来说,大姐头继续这样任性下去,那份不被你珍惜的先天才能是没有办法陪你走一辈子的。”

      训话完毕,花云舒了一口气,双手轻轻一拍:“以上,都是来自大姐头的教练和卓sir的意见。接下来说一点我的个人想法。大姐头你一直停在原地也没关系哦,等我成为你现在这样的初中生……不对,在我小学毕业之前,我一定能超越你。”

      “到那时候,你的网球绝对无法在我的球场上开开心心地飞起来!”

      任何一个热爱网球的人都不可能心平气和地面对这样的挑衅,林悦也不例外。她笑眯眯地掐了掐小孩儿还有些婴儿肥的脸蛋:“很好,我们现在就去打一场练习赛。”

      结果自然还是林悦完胜。不过,并不是所有的胜利都能让人感到心情愉悦。

      第一局的发球上网被识破了,第三局的放小球被预判了,第四局的扣杀被接住了。明明在周六的练习赛里这小孩儿还是手足无措的样子。林悦郁闷地数着手指,扁扁嘴,伸手戳了戳正在补充水分的花云。

      “周六回家后我做了赛后分析。”花云从网球包里掏出一个小本子,“每一次比赛收集到的数据都能变成前进的动力。就算是输了,我也可以获得名为失败的经验。”

      林悦盯着她手里的小本子,若有所思。

      “休息结束之后,我们再打一盘吧!也要让你看看我从两场比赛里获得的名为胜利的经验!”

      运动系的主要交流方式就是打比赛。到了中午时分,打了几盘练习赛的两人已经成为可以互坑的好友了。

      “从以前的比赛里总结经验运用到下一场比赛中,那到底是什么鬼啦!花云你快点教教我!”

      “要请教我的话,”花云背起网球包,跟在林悦旁边,“得请我喝柠檬茶。”

      低头看了看自己身旁的小矮子,林悦仗着身高拍了拍她的头:“走,去便利店,我请客。”

      然后,在店里躲着冷风的小指导握着热乎乎的饮料盒说:“大姐头,以你的性格和头脑,想要在比赛里有意提取有用的经验,基本上是无法实现的。”

      喝着矿泉水的林悦被呛得拼命咳嗽。

      花云想要拍拍她的后背给她顺气,无奈身高不足,只好继续说:“但是你的先天才能可以办到。你的本能会记住每一场比赛,所以,顺其自然地享受更多的比赛,这样就行了。”

      喘过气来的林悦抹了一把咳出来的眼泪:“小花云,厉害厉害。姐姐服了。”

      “我可是有两年的网球球龄呢!”花云咬着吸管含糊地说。

      林悦望了望天……嗯,便利店的天花板,说出自己的猜测:“你是不是也看了那部超现实网球漫?主角是个很拽的天才一年级,口头禅是‘你还差得远呢’,能把所有厉害的配角都变成炮灰。”

      “……看了。”

      “你喜欢的是……151?乾学长?还是同样也有两年网球球龄的堀尾?”

      花云把空盒子捏扁,丢到垃圾桶里:“为什么会出现后面两个奇怪的选项啊大姐头!”

      “……直觉?”

      前有省略号后有疑问号的答案有什么说服力?花云满脸黑线,正要反驳,却见到两个比她还要气势汹汹的男人走入店里,一左一右架起了林悦大姐头。

      店家没见过这阵势,有点慌。花云连忙解释:“陆阿姨,别紧张。他们是来把翘课的大姐头捉回去的林家哥哥。”

      “我不是翘课!我拜托朋友请了病假!”坚持这个说法的林悦立刻被哥哥们横了一眼,气势顿时矮了半截,“呃,我得了‘在周一不去打网球就会死的病’。”

      林二哥想要吐槽她的病假理由,但在林大哥的瞪视下,还是闭了嘴,让尊敬的大哥来主持大局:“现在,你的病好了吗?”

      “向大哥发誓,药到病除。”

      “很好,我们回家!”

      “等、等一下!我要留在这里陪花云等她的家人来接她回家!之后我会直接去学校!我以今后的人生里所有的夜宵发誓!”

      林大哥蹲下来看了看妹妹身后的小孩儿。小姑娘转着一双聪慧早熟的眼睛,对林家三兄妹有了自己的考量:“没关系,我平常都是在便利店等我姐,她和陆阿姨是朋友。”仰起头找店家支援,“对吧,陆阿姨?”

      老板娘显然还心有余悸:“咦?呃、呃……没错,阿君每天放学后就会来这里接小云。”她瞟了一眼墙上的时钟,“差不多就是这时候了。”

      于是,林悦残念了。

      “嘿嘿,小妹,在去学校给老师切腹谢罪之前,先想一想怎么面对大发雷霆的老妈吧!”

      “谢谢你的提醒,我亲爱的二哥。”

      两位疼爱妹妹的大哥护送时常犯病的林悦离开了。梁梓君来到便利店的时候,正好看到他们三人手牵手回去的背影,感叹:“阿悦他们三兄妹的感情可真好。”

      不,你有些微妙地误会了。这是花云和老板娘心里的想法。

      梁梓君蹲在花云面前,笑着伸出手。

      小姑娘装傻:“怎、怎么了?”

      “我们也牵着手回去啊,早就想做这种事了!”梁梓君挥了挥手,催促她,“快点!我们也是感情很要好的姐妹呢,对吧?”

      花云盯着她的手,犹豫起来。

      “快快快!我得了‘不和妹妹手牵手回家就会死的病’呢!”

      “姐,你吃药。”花云嫌弃地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握住了梁梓君的手。

  • 作者有话要说:  “我突然得了XX的病”此梗来自《one piece》的GOD乌索普;“我得到了名为失败的经验”此梗来自《食戟之灵》的药王。林悦和梁梓君都是以开玩笑的心态使用了GOD的生病梗,但那时候的小花云是认真的,非常认真地说着这句话。
    另外,林悦和安邦还没正式交往,但是全年级的人都把他们当成模范情侣了。真奇怪,他们能不能去结婚难道不是我这个作者说了算的吗?哼哼哼。
    祝大家周末愉快。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