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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那座城(上) ...

  •   南方的冬远不如北国的凌冽,温润的像个姑娘。微凉的风如刻刀般在灰白的墙上刻下岁月的痕迹——这是座老城。
      南书晨打开店铺的门,走了进去。
      满室花香。
      南书晨独自一人来到南方后,在这个小小的城里开了家花店,即使生意并不好,仅仅勉强维持生计,可南书晨依旧很喜欢这里,安逸而有平淡的生活,没人知道自己的过往,那些曾经的伤痛与疯狂一头扎进这古城的氛围中,再也不见了踪影。
      “小晨,早啊。”隔壁家的阿婆路过,笑着向南书晨打了个招呼。
      “阿婆。”埋头整理花卉的南书晨抬起头笑了笑。
      “阿晨。”远远的传来一个声音,就看见一个小伙子骑车单车风风火火的撞过来。
      南书晨微微皱眉,看看夏景奕,语气严肃:“路上车这么多,出了事怎么办?”
      “哎,我这不是着急给你送苦劳力的嘛。”毫不受南书晨淡淡的语气影响,夏景奕笑嘻嘻的停好车子,走进花店。接过南书晨手中的活计,“你快去边上坐着吧,看你那小身板能干什么?”
      南书晨也没有反驳,只是依言走到收银台,静静的计算着店里的盈亏。电脑屏幕的反光,隐隐可以看到一张苍白的脸,不禁苦笑,“我其实还不是个废人啊。”那些黑暗的过往,影响远远大于预料。
      店中的时光大多数是闲暇的,听着夏景奕喋喋不休,或是兴奋,或是懊恼。有时也应和两句。若是有客人了,夏景奕便很开心的迎上去,自己只能偶尔帮忙打打下手,偷得一手好闲,也不会萌生这到底是谁的店的疑惑。常常手捧一杯茶,一坐就是一下午。
      “景奕,我去送花,你在店里待一会儿也走吧。”南书晨捧着一束花向店里侍弄花草的夏景奕说道。
      “我去送花,你来看店,身体不好的人就别到处乱跑。”夏景奕闻言停下手中的事,向南书晨走去。
      “我又不是残废。”一如既往的语气平淡,“赵先生家也顺路,我自己送过去就好。”已经习惯夏景奕的过度保护,仿若自己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婴孩。
      “我长这么帅你忍心留我孤零零的一个人看店么?”抢过南书晨手里的花束,夏景奕用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他。
      “来,上车。”锁上店门,夏景奕骑着单车转了个弯,停在自己身旁,“爷的宝马。”
      南书晨够了够唇角,抱着花坐在自行车架上。夕阳的余晖熨贴的照在身上,留下层层叠叠的暖意。撒一路花香笑语,想着暖阳前行,影子被拖得很长很长。
      两年前,逃离那个罪恶的深渊,逃离了那个人,那场梦。南书晨只身来到这座老城。出于生计考虑,南书晨在老城一隅开了一家花店。努力的使自己融入老城闲适的生活中,把过去的黑暗埋葬在尘埃之中。初到这座城,夏景奕就莽撞的闯入南书晨的生活。在滂沱大雨中,有些狼狈很赧然的推开店门,隔着一排排花架想自己粲然一笑。那是刚刚摆脱那个人的束缚,对陌生人还有着不小的敌意,而夏景奕丝毫不顾南书晨生人莫进的眼神,扯着他滔滔不绝的讲着话,看着雨水顺着夏景奕的头发滴落,心中一动,顺手给他递过一块毛巾,看着他愕然的看着自己,依旧面无表情的伸着拿着毛巾的手。过了几天,倾盆大雨再次临幸了这座城,一身雨水的夏景奕推开花店的门,笑嘻嘻的向南书晨索要毛巾,“我们还真是有缘呢!”为了报答南书晨两次的救命之恩,夏景奕要求到花店来帮忙,理所当然的南书晨拒绝了。夏景奕面色为难的看着他,“以身相许不是不可以,但是我不洗碗。”
      于是在夏景奕不断地套近乎下,两人很快熟捻起来,南书晨也被动有了老城中的第一个朋友。
      朋友,一个多么遥远而又陌生的词?南书晨看着夏景奕的背影发怔。曾经的那些冰冷与绝望,把友谊磨碎成了虚幻的残渣,深埋在心底。
      在花店中的闲暇时光,通过夏景奕热情和南书晨被动的闲谈中,南书晨知道了夏景奕出身于书香世家,豪门弟子到不至于,可也是个含着金汤匙的大少爷,因为家庭纷争吵扰不断,干脆搬到了外婆生前居住的地方,挥霍祖上留下的财产。
      夏景奕说:“外婆是硬生生让他们气死的。”
      南书晨说:“在这座城里,你挥霍不了什么财产。”
      让南书晨庆幸的是,夏景奕从来没有强迫他说什么,只是自己一直在说个不停。
      “阿晨,我今天买了一大块牛肉,晚上去我那里吃饭,我给你煎牛排。”未等南书晨说什么,夏景奕就揽上他的肩膀往自家方向带。
      “喂,慢点。”冷不丁一拽,南书晨没站稳,一个踉跄扑倒夏景奕怀里。
      “我知道你感激,可也不用这么着急的投怀送抱吧。”把脸色日渐红润的人扶好,顺便在腰间摸了一把……嗯,长肉了,有成果。“先把身体养好再说,看你这虚弱的样子我都不好意思下手。”
      南书晨的神色暗了暗:之前的黑暗丢自己的影响太大,连两年的修生养息也没有恢复到正常水平,更不用说曾经的巅峰。不过回到巅峰也没什么用,两年前就决定彻底放弃那些之前一直为之努力的东西,做一个没有过去的人。
      两个人一边走,夏景奕一边说,南书晨安静的在一旁听着,任由夏景奕的爪子呆在自己的肩上。之前这些的肢体接触是南书晨竭力避开的,每每被爪子搭上肩或是腰,都会忍不住动手一番。夏景奕一边被打的嗷嗷惨叫,一边死性不改的继续动手动脚,乐此不疲。后来南书晨打累了,干脆冷着脸瞪他一眼。这明显武力值锐减威胁对夏大少爷更是无用,后来,南书晨直接放弃了,任由他的爪子在自己身上晃悠。在南书晨的默许之下,夏景奕愈发的肆无忌惮起来,时不时搂一搂抱一抱什么的,让南书晨只能暗自咬牙悔恨自己当初太心软下手太轻。
      进了夏景奕家的门,看了一眼摆在桌子上的食材,轻车熟路的周到沙发前打开电视专注地看了起来。夏景奕的手艺确实不错,虽然是大少爷,可烹饪能力却是一级棒南书晨吃过几次之后便习惯来蹭吃蹭喝了。夏景奕也任劳任怨的把东西提进厨房,开始了西式大餐的准备。
      一阵乒乒乓乓的声响,不多半小时,一桌让人垂涎欲滴的西式大餐就摆在了桌子上。夏景奕也打开了一瓶红酒,到了两杯。
      南书晨闻着香气,由沙发遁到了餐桌旁。
      “来,先尝尝,这是德式土豆饼,还有这个,这是法香煎鸡腿肉,这可是我的拿手菜之一,保证你喜欢。”夏景奕坐下来,向南书晨推荐自己的劳动成果,他对自己的手艺还是很有信心的。
      南书晨拿起刀叉,尝了一下让夏景奕洋洋自得的鸡腿肉,开口称赞道:“味道不错。”
      “来尝一下牛排。”看到南书晨眼睛一亮的样子,夏景奕很是开心,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让南书晨尝遍自己的手艺。他今天做的是法式牛排,调料放的特别多,一入口,就带着一股香醇。
      “这牛排的味道确实不错。”南书晨眯了眯眼,大快朵颐起来。多汁的牛排,丰富的配菜,再加几口红酒,两人很快就消灭了一桌菜。
      吃完后,南书晨拍拍吃饱的肚子,收拾起餐盘来。倒不是他有什么来夏景奕家蹭饭自己怎么也要做点什么不然说不过去的觉悟,而是夏大少爷见面第二次就明确提出:他不洗碗,宁愿以身相许也不洗碗。南书晨只能勉为其难的去收拾饭后残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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