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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墨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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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蹄声踏踏而来,车铃声清脆而去。
汴安城,是云国南部最大的城市,也是南北客商往来的必经之地。
这一日,汴安城门进来了一个穿了一身蓝色长衫的少年,戴着斗笠,背着书箱,跟着人群进了城门,并不引人注目。
这样打扮的人在汴安城里不多,但也不是没有,过往人也就只是随意地瞟上一眼,就各自做各自的事去了。
倘若有人注意了,就能瞧见,那斗笠上垂下白色轻纱偶尔被风吹起,露出的清瘦下巴。
汴安城大街上行人往来,熙熙攘攘,即使是小心再小心,那斗笠少年也是有被人撞到的时候。
撞人的人好像若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挤着人群就走了。
他撞得倒是不疼,斗笠少年轻轻活动了几下肩膀,便没什么感觉了。
“这汴安城,人也是真多……”白色的斗笠轻轻晃动,飘出一个无奈的声音来。
是叶问。
叶问从未被挤在这么多人中。
琅琊县只算是一个边陲小县,人口不多。他又常常独居在紫竹林里,过惯了孤独日子。此前游历经过的也都是些小地方,方才来到这云国南部最大的,也是唯一一个称得上大城市的——汴安城。
叶问一时间并不是很能适应这种对他来说太过烦扰的热闹,心下寻思着还是快些去找一个客栈。
但是刚走过几条街他就有些挪不动脚了,直直地盯着路边一家店铺看个不停。
准确来说,是看那店铺中挂的一幅书帖。
那书帖,被人恭恭敬敬地供在墙壁正中间的位置,路过人一撇头,准能瞧见,着实醒目。
叶问忍不住走入店中,看着那书帖,眼中竟流露出痴迷之色来。
“若断还连,如斜反直,虽不是书圣真迹,却也是难得的珍品啊!”叶问双眼直勾勾地盯着那书帖,那目光,简直能冒出火来——店中的老掌柜硬是打了个哆嗦,浑身上下都有些不自在。
老掌柜佝偻着身子,嘴皮上的小胡子却轻轻翘起来。尽管一时间被吓到,老掌柜做起生意来却是毫不含糊,“公子看上了这幅字?好说,纹银十两。”
“十两?”叶问的眉头皱了皱。
这价钱,倒不是高——恰恰相反,它低得——有些让人难以置信。
虽然并非书圣《兰亭集序》的真迹,也并非他所耳熟能详地几位名家模仿之作,可是这字,却也是好得很。
再说,若真是书圣真迹,亦或是几位名家的模仿之作,便是把他卖了也担不上一个零头的费用。
这书帖十两银子,谁买下都会偷笑。
这价钱着实让叶问有些起疑,他又打量了这书帖半天,不仅没有发现半点造假的地方,将其买下的心思却愈发重了。
可对于叶问来说,十两银子可不是能随意挥霍的。
这么些日子过去,他身上的银子也只剩了十来两。
可是让叶问放弃这幅书帖,他又是不甘心的。
好东西不会被埋没,总会有人经过这条幽静小巷,总会有人注意到这幅难得字帖,说夸张点,怕是叶问一个转身,就能有人进来将这幅书帖买了去。
这可让人……不太爽。
叶问有些苦恼。
“掌柜,这是?”忽然,叶问的目光定到门口的一个小小柜台上。那柜台上,整整齐齐地码了十几幅被卷起放好的书帖,旁边还挂了一个大大的牌子,写着“寄卖”二字。
“店里还肯寄卖书帖?”
“是了,我这店里常收一些落魄书生的书帖画帖,肯低价卖我,皆大欢喜。舍不得的,便在那寻了个地放着,标上价钱,再给我些寄卖费就可。”老掌柜努努嘴,便继续低头,有气无力地拨打着算盘。
他先前不曾注意,进来的书生身上衣衫虽然干净,但却是寻常布料——委实,看着不像能买得起那书帖的人,买他店里其他东西还说的过去。
“店里还有些书帖画帖,是城中的举人老爷亲手挥就的,也不是一般的手笔。”虽然做不成大生意,但卖他一两幅书帖也是好的,老掌柜如是想着。
他将手边几幅字帖给叶问看,又指着西墙上几幅花鸟画,不紧不慢道说着这是城中哪位举人老爷的,又将那些老爷夸上了天。
叶问听得有些皱眉。
绘画他不曾涉及,花鸟画更是知之甚少——读书已经够烧钱了,那还有闲钱去置办这些?
一来,他对这些画实在没有什么兴趣,二来,这花鸟画他虽不怎么懂,却也看得出这笔法粗糙,甚至不如被老掌柜随手拂到一边的几幅画帖。
那字倒是有些妙处,但叶问从小便苦练书法,对于这些字帖,却是有些看不上眼。
好容易听掌柜念叨完,他才出声问道,“我想寄卖些书帖,老掌柜可否行个方便?”
老掌柜说得口干舌燥,乍一听这话有些傻眼。
但到底是商场上过来的人,很快便恢复了笑眯眯的样子,眼中闪着精明的光。
“寄卖倒是可以的,公子打发老朽些寄卖费,拿了书帖,贴上价钱就可以放在那里了。”
“小店只寄卖十天,十天到后,来取东西,逾期不候。”
叶问略一思考,点头了。
刚来汴安,书箱里的宣纸不多,叶问便干脆在墨斋里买了十数张上好宣纸,又花去二钱多的银子。
他可心心念着这《兰亭集序》,生怕一转身就没了,看店里柜台还空着,便向老掌柜讨了地方写字。
他持着惯用的灰月狼毫笔,在盛满墨汁的砚台中一点,便有丝丝缕缕的墨丝顺着狼毫的文理蔓延上来。
笔尖已经吸足了墨汁,在墨汁的重量下,显得饱满而鲜亮。
叶问并不急落笔,他先是抬头看了一眼那《兰亭集序》。
文人以文会友,私下里的文会诗会数不胜数。但通常作为友人私下的谈资,随着流光飞快,情分淡薄,故人逝去,昔日热闹惬意的宴会,也被掩埋在历史的尘埃里。
能被后世所得知的,大都是借了机缘。
兰亭文会正是因书圣的《兰亭集序》而得以流芳百世。
叶问叹息一声。
琅琊县是个小县,文人不多,诗会也少,但是他和几个文友在夏天都是有一个去处的。
那地方在琅琊县以北,约莫五里地的脚程。
那地方荒僻,大多都是风沙散漫,无边无尽的荒漠,可是偏偏有了一片绿洲,如沙漠中的明珠一般,闪闪发光。
微风徐来,碧水荡漾,沙鸥翔集,树木成荫。
叶问的手动了。
他持着笔的手缓慢却坚定地行走着,浓黑的墨汁在雪白的宣纸上晕染开来,如同微风醺过柳枝。
“溶溶漾漾白鸥飞,绿净春深好染衣。”
未待墨迹干透,他就转战向下一张宣纸,他又略略思索,写下几句零碎的诗词来。
“寒山常带斜阳色,新月偏明叶落时。”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独行独坐,独唱独愁还独卧。”
“人间多少闲狐兔。月黑沙黄,此际偏思汝。”
……
如此以来,竟将那十几幅宣纸写满。
他轻轻地抖了抖宣纸,待晾干了,又盖了印,在书帖中夹了价钱,他才转身去和老掌柜说话。
——却只见到一双浑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和他的书帖。
“老掌柜有什么指教?”叶问一愣,有些摸不着头脑。
“公子这字……可真好……”老掌柜呼了一口气,“这寄卖着也总不是个事,书帖店里,半个月不见一单生意上门都正常,公子若是急用钱财的,可卖与老朽,一幅字便算作你八十文。”
老掌柜虽不是什么风雅人物,但在字画行业里混久了,也练出一点本事。叶问虽然外表清俊温和,但他的字,可是能担得上一句铁画银勾,笔锋凛然的。
可惜“琅琊叶子虚”这样的名号,谁也没听说过,若是个有些名气的秀才,一百文他都舍得收。
舞弊案件不曾传到这北方之地上来,否则,就凭着这样一个可以令任何人断送前程葬送一生的名头,怕是白送都没人要。
虽是那样
瞧老掌柜这话说的,分明是——睁眼说瞎话。
书帖店里虽然生意不像米面粮油店那样多,可一天总归有几单生意上门——没几个文人的琅琊县里尚且如此,逞论北方一大城市的汴安城呢?
不过来求字画的除了真正有几分本事的,便是看上了写字之人的身份,收藏的是字画,还是名气,那就不一定了。
叶问在琅琊县也算小有名气的神童,但是在琅琊县的名气在大,也不可能传到这几百里外繁华热闹的汴安城。字写得再好,也不过是一介无名之辈。这掌柜的开的价格虽不算高,但也不低,是在为他着想。
他思量一番,自己并不急用钱,但也不好拂了掌柜的好意,便温和开口。
“掌柜要是喜欢,挑上三两幅,叶某便送予你,其他的还是寄卖,十天后我自会来取,劳烦掌柜了。”
写完字,他倒是没有忘记自己进店的初衷,颇为肉疼地付了十两银子,又小心翼翼地将卷轴包好纳入怀中,这才向老掌柜的做了作揖,告辞离去。
望他十天后还记得罢。
就在叶问踏出门的刹那间,一阵香风袭来,只见一个穿着鹅黄衣裳的姑娘急匆匆地和他擦肩而过,踏入了“墨斋”之中。
墨斋,便是这家店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