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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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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二十八长安城西,林锦巷口
一张红色的布告里三层外三层地围满了人。
“这位大哥,咋了这是,能这么多人瞧?”
“金大员外的三公子要成亲啦。”
“金大员外哪个金大员外?”
“自然是咱们长安城首富金源亿大员外呀。”
“哦哦,我想来也是,金大老爷一有喜事,我们小老百姓也跟着高兴。”
“可不是!这不又要发彩头了嘛!”
“布告上有说多少吗?”
“前去观礼的,每人一钱银子呢。”
“哎哟,之前两个公子成亲,不是才半钱嘛,倒是老三成亲还涨彩头。”
“你有所不知了吧,这个金三公子虽从小贪玩,但样样学样样精,还颇具经商天赋,这么些年,还帮金大员外说成了不少大买卖。”
“这不是挺好的么?”
“好是好,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呀,那金三公子秉性固执刚犟,一贯我行我素,谁都强求他不得,本已到当婚之龄却谁家姑娘都看不对眼,不愿成亲,三四年下来,可把金大员外急坏了。”
“既然如此,突然为何又娶了?”
“哈哈,那自然是碰上了称心如意的姑娘呗。”
“谁家姑娘呀?”
“礼部向侍郎的独生女。”
“这可是郎才女貌的好亲事啊。”
“金大员外在长安城中广贴邀请,就是高兴得紧,他是希望长安城里百姓都知道他家那三公子终于还是要娶亲了。”
“那是哪个好日子成亲?”
“下月初六”
同日长安城东,金府
有琴声,旷远悱恻,却寂寞难耐。
秦泽睦怀里抱着茶盘,茶壶,怔在门口,嘴里喃喃着:“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何缘交颈为鸳鸯,胡颉颃兮共翱翔。”
他心想:“少爷弹这《凤求凰》本已十分纯熟,可目下一听,却突然这般艰涩阻滞,凄凉局促。”
“你还不进来?”琴声戛然而止,里面的人察觉到了门外的动静,便开口催促。
“哦哦哦,来了!少爷!”秦泽睦忙推门进去。
“三少爷,茶给您沏来了。”秦泽睦抬脸便看到了他那三少爷一脸阴沉地反瞧着他。
“你端来了,还在门口伫半天。”金千秋显然不太高兴。
“少爷您弹得和往常不一样,我便想了想原因。”秦泽睦面对任性的自家少爷一贯坦然敢言。
“有何不同?”金千秋忍不住问他。
“太过惆怅,一股子哀伤。”
“我就是要成亲的人了,哀伤个屁!”
“那我咋知道您哀伤啥呀?”
“向小姐很好,嗯,向小姐很好,嗯,向小姐非常之好(以下省略无数遍)”金千秋好似要给自己洗脑一般,开始反复地说。
“连人家面都没见过,您的想法真乐观。”
秦泽睦这话一说完,金千秋也沉默了下来。
“……离初六还有多久?”
“还有八日。”
“聘礼都下了,日子都定了,是不是来不及悔了?”
“哈啊?您还当真想悔?”
“…………”
“您要是真悔了,老爷怕是上房揭瓦,会闹少爷你个天翻地覆,况且向侍郎怎么也得给人家面子……本来嘛,老爷经商,这等高官愿与我们金家结成连理,本身就是……”
“芃笙今天也没来?”金千秋打断了他好像会没有休止继续下去的说教。
“没来。”
“嗯,一、二、三、四…………妈呀,都第十一天啦。”金千秋一阵哀嚎。
“哎,少爷您自己去找齐公子不就得了?”
金千秋又陷入了无言。
“那啥……少爷,我刚才听李二(家丁甲)说,齐家也要办喜事呢。”
“哈?啥喜事。”金千秋回神喝了一口秦泽睦沏得龙井,已凉了一半。
“齐少爷要成亲啦。”
“噗——”金千秋下一口茶还没有喝下去,就喷了出来。
“你,你再说一遍!?”
“齐少爷要成亲了,据说齐家酒铺都开始布置了。”
金千秋呆住了,“芃笙要成亲了……芃笙要成亲了……芃笙要成亲了……”
对于再次陷入“单曲循环”模式的自家少爷,秦泽睦突然感觉有些许可怜他,一贯作风雷厉风行,敢作敢为的金三公子,此刻表情落寞失神非常。
“新娘是谁?”
“齐少爷舅姥爷的弟弟的女儿的干儿子的堂妹。”
“…………沈如星?”
“额……少爷您好记忆,连我都是听李二说才想起的,小时候那沈小姐有和您、齐少爷一起耍过。”
“还好没那沈大地啥事……”金千秋小声喃道。
“哪个日子成亲?”
“好像也是下月初六……这下老爷要难办了,本来我们金家和齐家酒铺交生意往来密切,交往频繁,他家公子成亲自然要去好生道贺一番,谁想如此不巧。”
金千秋一脸深思,秦泽睦又说:“那也怪不得齐少爷这段时间没来,他也忙着准备成亲。”
金千秋冷哼了一声,便默不作声了。
“千秋少爷,千秋少爷。”于是这时门外有家丁大老远开始喊金千秋。
秦泽睦去开门:“元宝,怎了如此急?”
元宝大口喘气,不住往里探,“睦睦啊,老,老爷,急事,找,找……找少爷。”
秦泽睦见金千秋好像陷入沉思一般,竟并未理会元宝,于是他看了元宝一眼,又看了金千秋一眼,回头再看了元宝一眼,元宝一脸迷离地也看了看秦泽睦和坐在屋里岿然不动对自己毫无察觉的三少爷,放弃般对秦泽睦说:“吉祥布庄那批杭州来的货拿不下,老爷让少爷去看看。”
秦泽睦打发元宝去歇,便将这事马上转达给了金千秋:“少爷,老爷让你去吉祥布庄谈笔买卖,可得快去。”
过了片刻,金千秋迅速站了起来,看了他一眼,道:“眼下不是谈买卖的时候,小爷我有更重要的事去办,办完就去。”说罢,金千秋便奔出了门。
“少爷,你去哪儿啊!”
“你甭管。”
金府旁金龙街长安老字号齐家酒铺
齐家酒铺是长安城数一数二的大酒铺,但酒铺的门面虽大却十分朴素,除了一个“齐家酒铺”的老招牌,就剩排列有序井然的大小酒坛,而掌事却在店内深处,不好看见。
于是一贯质朴的齐家酒铺,眼下却喜庆华丽了起来,红色的绸缎布料,三三两两地牵绕期间,各色喜字竟贴满了所有酒坛。
大概是齐家唯一的公子要娶亲,不热热闹闹上一回确实说不过去。
金千秋皱了皱眉,在门口张望了片刻,便快步走进了店里。
齐家酒铺的胖掌柜正在算账,金千秋“咳咳”了几声,掌柜便抬起了头。
“掌柜,芃笙可在?”
“三少爷好,我们少爷适才刚出门。”
“有说去哪儿了吗?”
“这说不准,不过少爷那身子骨应该走不远,您去找找看看?”
“好,多谢掌柜。”
金千秋一溜烟便没了身影,只听那掌柜兀自叨念:“我说金三少爷这几天没来找少爷,少爷不高兴了,这下少爷定然欢喜的。”
相识十五载,若是要问那人一时半会儿会去了哪里,金千秋马上想到了那个地方。
紫金湖。
“芃笙去哪儿了,芃笙去哪儿了,芃笙去哪儿了……”当金千秋意识到自己默念到第六遍的时候,他就看到了他要找的那个人。
午前的阳光渐渐变得有些灼目,湖边初夏的碧草之中隐隐几点紫星,那人静静里伫立在湖边树下的阴影里,望着一湾平静湖水的尽头,忽然悄悄吹起一阵风,掠起层层涟漪,也淡淡拂过那人浅黛色的长衫。
金千秋不由得笑了出来:他一直如此赏心悦目不可方物。
随后,他决定放下这几日来的赌气任性,急切地想马上和他说话,听听他的声音。
“芃——”他走上前去,喊起那人的名字,但中途却停下了脚步,话到嘴边也不觉顿住了。
湖边的大树后走出了一个女子,她走到了那人身边,那人低头瞧她淡然微笑,金千秋看得分明清楚,顿感如针穿心般,沉重地再也无法向前迈出一步了。他认识那女子,正是适才秦泽睦提及的那人的成亲对象——沈如星。
齐芃笙感觉到视线,便一眼看到了站在不远处一动不动的金千秋。
“千秋?”齐芃笙脱口喊了他一声,身旁的女子也看向了金千秋。
金千秋觉得自己逃不掉却又不想面对,但终归还是要面对。
他大步上前,佯装豪爽地打了招呼:“哟,芃笙,这么巧!”
“巧是巧,就是不知千秋你便要成亲,得忙碌准备还到处乱逛。”
齐芃笙的表情是一贯的云淡风轻,语中轻描淡写却不觉让金千秋有些如芒在背。
“彼此彼此嘛。”金千秋必须尽力故作平淡。
“哎呀,你知道了吗?”
“你不就想让我知道嘛!”这话金千秋忍住倒是没说出口,却继续说:“你家离我家这么近,不知道都难,且说还真是有缘,能一天成亲也不枉我俩这么些年厮混胡闹的情谊。”
“呵呵,厮混胡闹……的确……不过我和你厮混是真,但胡闹却是只有你自己而已。”齐芃笙笑了,他身旁的女子却感觉不到他有何高兴。
“你还赖账!什么事不是我俩一起做的,顺便拉上小秦,你明明比我大还纵容我的胡闹,我胡闹你更胡闹。”
“那你也应该夸我这是尊老爱幼,啊不,应该只有爱幼才是。”
两人都沉默了下来,他们都察觉到了这是在吵架赌气,沈如星看了看两人,也搞不懂这俩到底在想什么。
“那我就不打搅你们啦!我还有事,我先走了,虽然互相喝不了喜酒,作为你多年兄弟,我还是要祝你们百年好合!”金千秋先开口,然后好像要快点逃走般抛出了这句话之后,看了齐芃笙一眼,便跑了。
“金三少爷好像很生气。”沈如星耐不住说道。
“他的确很生我的气呢。”齐芃笙无奈一笑。
“那和他道个歉不就好了吗,你们从小一起长大的哪有隔夜仇……”(注:夫妻哪有隔夜仇)
“不能道歉,因为我也生他的气了。”
“那你为何生他的气了?”对于沈如星的疑问,齐芃笙却无法回答。
那是只有他和他才能知道秘密。
十五年前腊八金龙街
雪下了两天两宿之后,终于停了,金千秋甩开了家丁,兴高采烈地跑出了门,一个人到了金龙街上。被雪覆盖的街面足有四五尺厚,还不断地有屋檐上的积雪滑落下来。即便雪后,金龙街也依旧热闹,吆喝声不断。
话说金龙街是长安城著名的街市,而附近又聚集了不少居民区,所以金龙街上总是可以看到三五成群的小孩一起玩耍,雪后正是堆雪人打雪仗的好时机,已经有不少小孩在街边打闹起来了,金千秋却不去与他们玩,因为他的家世多少被其他小孩敬而远之:家里人都是这样教育他们的,不要和金三公子玩,摔着他,磕碰着他,我们可担待不起。对于金千秋自己来说,他个性本身就有股超越年龄的成熟,明明是个五六岁的孩子,却觉得与自己同龄的那些小孩家家不能理解自己,也就不屑和他们一起耍了。
他跑来街上,只喜欢来回在街上溜达,看看热闹的人群如此而已。
因为常在街上走,所以即便和其他孩子没有交集,他对这些人多少也有些眼熟,但这天,他却见到了一个新面孔。
新面孔的小男孩,比自己高一些,皮肤很白,却没什么血色,披了一个月白色的兜帽衫,内里着一身浅黛色小袄,大概为了防寒兜帽戴在头上,隐隐有些雪迹,他安静地站在街角默默地看着正在玩雪的一群孩子。他双瞳中没有一丝情绪,只是看着别人耍得开心,然后时不时低头咳几下,咳的时候脸色才微微发红。
“他身体不好吧。”金千秋想着,然后不由自主地走上前去。
“你是这附近的小孩儿吗?”
小男孩点点头,并不说话。
“你家住哪儿呀?”
小男孩伸手指了指身后,正是金府不远的齐家酒铺。
“那就是你家呀,离我家很近,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金千秋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小男孩见金千秋这样直率地看着自己,怔了怔,才缓缓开口:“我身体不好,很少出来。”
金千秋皱了皱眉头,喃喃道:“那不是没人和你玩儿,你不是很孤单吗?”
小男孩摇了摇头之后,又点了点头。
“那以后我和你一起玩吧!”金千秋笑着看他,小男孩睁大了眼睛,也看着金千秋,一时半会儿竟也说不出话来。
“我叫金千秋,你叫什么呀?”
“齐芃笙。”
“好好,我金千秋就是芃笙你的朋友啦。”
“哈……?”
“哈什么呀,快来,那边有出卖糖人儿的,可有意思啦。”金千秋伸出手,一把就拉住了齐芃笙的手,就要跑起来。可自己好像觉得有什么不对,兀自摇了摇头。
“不成,不成,芃笙你身体不好,咱们不能用跑的,咱们慢慢走着去吧。”
眼前这个好像比自己还小一些的金千秋,说风就是雨,齐芃笙盯着他,像是看什么稀奇东西一样。
“你看我干嘛呀,我的脸花了吗?”金千秋不解地拍了拍自己的脸。
齐芃笙见他拍脸的样子滑稽得紧,“噗嗤”忍不住笑出了声。
“你笑起来真好看……比我好看。”金千秋的小脸红红得,有些不好意思。
“走吧!”金千秋紧紧地牵着齐芃笙的手,慢慢向前走。
“好。”齐芃笙不由自主地也握紧了他的手。
“呀,你的帽子有雪呢。”金千秋说着踮起了脚,一只手还是牢牢地牵着他,另一只手轻轻地拍去他兜帽上的雪,然后甩了甩小手,呵呵笑道:“有点凉。”
“我的这只手握着你吧。”齐芃笙轻轻伸出另一只手。
“好。”金千秋觉得很奇怪的是,明明一开始握着齐芃笙的那只手冰凉冰凉,但是他这只手却很温暖。
长安城东吉祥布庄门口
金千秋面无表情地从吉祥布庄走了出来,并没有等还在里面与吉祥布庄铁公鸡掌柜商量成交细节的金源亿,被前时布庄之内慷慨激昂的情形吸引而来的路人,将门口团团围住,每个人都以赞叹的目光注视着这个适才舌灿莲花,神采飞扬的金三少爷。
金千秋却熟视无睹般穿过了人群,完全没有因为拿下一桩极其难啃的买卖而高兴,他的心里只想着一件事,只想着一个人。
“金三公子。”
听到有人叫自己,金千秋并没有回头,兀自往前走。
“金三公子。”
金千秋还是没有回头。
“金千秋。”
金千秋忍不住皱了皱眉,回头一看,竟然是沈如星。
沈如星虽并非倾国倾城,但也天生丽质,于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就直盯盯地看着金千秋。
因为沈如星与齐芃笙那么一点沾边带故的关系,小时候他去找芃笙耍的时候,偶尔她也在,三人则会一起掏个鸟窝,捞个小鱼,捉个迷藏。大一点儿之后,金千秋开始痴迷丝桐,齐芃笙则陪他一起拨起了七弦琴,沈如星渐渐觉得和他们玩不到一块儿了,加上女孩家家也差不多到了害羞的年纪,三人也就少有机会再一起处了。但金千秋却是知道沈如星从小就喜欢齐芃笙,而沈家也算大户,和齐家倒是门当户对,只是金千秋十几年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作为齐家独子的芃笙也要娶亲生子,这不仅是因为齐芃笙向来体弱多病,儿时似乎连续命都已经让齐家人为之碎心,何谈成家立业,更因为齐芃笙自己从来不在意,也不曾提过这种事,仿佛两人在一起的时光才是绝对,才是唯一的。目下金千秋看到沈如星,他才意识到了芃笙这几年身体有了好转,不再像以前一样单为养好身体就愁绪万分,所以齐家长辈要为他娶亲是如此正常之事。
金千秋目下面对着沈如星百感交集,却也无法表达内心的焦躁不安,忿然无奈,他非常明白不能怪眼前这个女子,那他有该如何自处呢?
“沈姑娘,你找我何事?”
“是关于齐哥哥的事。”
“芃笙?不是要和沈姑娘成亲了吗?他高兴才对,怎会有事呢?”金千秋违心地揣测着齐芃笙面对成亲的心态,心里的矛盾和控制不住的揶揄还是表现了出来。
沈如星却不知他心中所想,继续说:“不不,齐哥哥并不开心……一直都不开心。”
“一直?”
“在这门亲事说成之前便不开心了……”沈如星低下了头,小声道:“虽然我很开心,真的很开心……”
金千秋却听的真切,忍不住心想:“你肯定开心好伐?你本来就喜欢芃笙好伐?不开心才有鬼好伐?”
“金三公子知道齐哥哥不开心的原因吗?”沈如星又抬起了头,看着一脸讳莫如深的金千秋。
这么一问,倒是把金千秋问住了:前几日在与自己争吵前,芃笙还与自己一道去了城北的琉璃山弹琴游玩,还是笑逐颜开,心念甚喜的,想到这里,金千秋意识到了这半日来自己一直忽略的问题,自己因为芃笙要成亲而光顾着当下纠结难过,却不曾有时间去思考为何齐芃笙要成亲。两点联系到了一起之后,金千秋恍然:“一切是因为我。”
接着金千秋不由得回忆起那日的情景。
十一日前五月十七长安城北琉璃山
“千秋今天天气如此之好,按你的性子,怎么不得去人多的地方弹上几曲,反而跑来了山里看风景,却不像你。”齐芃笙放下了三弦,依着一棵松树,看着一曲《流水》泻尽后,停手止弦的金千秋。
金千秋盘腿坐在他右侧,扭过头来,道:“你这两日脸色又不太好了,还是莫去闹市为好,山里清净惬意,倒也不错嘛。”
“你少来,是不是有事要说?”齐芃笙了然他照顾自己的心意,嘴上却是不肯认输的。
“被你看出来了?”
“你说吧。”
“我要成亲啦。”金千秋说的很慢很缓,他注视着自己的青梅竹马,一丝一毫也不想放过他的反应。
“你爹给你说了这么多姑娘,总算相中一个了么?”齐芃笙淡淡地回应道。
“那是,礼部侍郎的千金,据说是长安城第一美人!相不中才奇怪咧!”见齐芃笙的反应并非自己想要的,金千秋不觉有些负气起来。
“你金三少爷能相中就好,你大了,总是要成亲的嘛。”
“你比我还大咧,你怎还不成亲,说得这么老气横秋的,讨厌得紧。”
“…………”齐芃笙陷入了沉默。
“我要成亲了,你就没啥表示?”金千秋忍不住追问。
“啥表示,贺礼你想要什么我能拿得出来的,尽管开口便是?”
金千秋只觉得自己要吐血了,“我娶了老婆,我俩就没办法一直在一起了呀。”
良久,齐芃笙缓缓道:“那就不在一起呗。”
“你……你……你”金千秋气结,背上了琴便往山下走,却还是放心不下齐芃笙一个人在山里,在山脚等到了快日落,齐芃笙才慢慢悠悠地下了山,两人一路沉默地走回了家。
自那以后,两人便没有见过面,话也未有半句。
金千秋明白,那桩与向小姐的亲事在自己与齐芃笙说之前并未谈妥,若他与以往一样抵死不愿的话,也就和往常无异,不了了之就罢,但是自己一负气回家之后,马上就和自己的爹爹说同意这门亲事,这才算定了下来,老爷子开心得忘了形,又怕金千秋反悔,火速将娶亲前的一套准备做完了。
“那日我如此于他说,只是纯粹地希望他能表现一下嫉妒,不愿,但我太自私了……只是想试探他的心意,而那本就不必要。”金千秋想,“结果骑虎难下,有苦难言。”
人与人之间最简单最难得的情感,是在一起不分离,超越爱与喜欢,对方是空气般的存在,自己对芃笙的心意,他并不是很清楚,也不想弄清楚,他只知道从小就在一起的两个人,自己早已经没办法和他分开,而他也希望芃笙也如此想,所以才问了那些话,才惹出了现在的难解之局。
金千秋时常觉得生错了时代,如此陈旧束缚等级森严的世道,不适合自己求新求变的天性,他觉得快乐是所有的人的,并不是有钱有权的才有快乐的权力。于是他从小任性,会读书但绝对不参加制度繁复的科举,经常改造家具盆景,带上棋盘出门和任何一个人下棋,带上一堆纸墨笔砚和大锣大鼓,在长安城的大街上搞谁都可以参加诗文比赛,更甚将自家好吃的点心饭菜摆到街上搭起灶台,自己先学会了再传授路人的做法,然后把做好的食物去分发给穷人等等,他的这一切行动只有两个人陪着他干,一个身为书童的秦泽睦无奈至极而为之,另一个就是齐芃笙。对于金千秋来说,自己最让父母兄弟家丁无法接受的是他喜欢上琴之后,就要跑到人多的街头弹琴卖艺,对于金家来说这是件何等丢人的事,琴棋书画作为一种修养,怎能于街卖弄,收取钱财呢?但想法独特的金千秋不以为然,明明是好东西,拿给大家分享有何不可,而自己付出劳动让别人为之一乐,为何不能收取报酬,但没有人能理解他,只有除了齐芃笙,义无反顾地陪着自己任性。多年来,有时候金千秋会替齐芃笙想:芃笙认识自己,身体不好还赔自己折腾,是不是很不幸。而他问过齐芃笙:是不是很后悔认识我这个闯祸精闹腾鬼。但那人却非常淡定:我是个没有梦想的人,但是你有,你有五花八门的梦想,若是你的梦想,我倒是很想看看它们实现。金千秋内心无比明白清楚齐芃笙的无欲无求,但他却为自己做到如此地步无怨无悔。
金千秋眼下想起了芃笙的千般优万般好,心却是刺痛无比。
不能想象没有芃笙在身边的自己,不能想象自己身边是别人而不是芃笙,更难以忍受芃笙身边不是自己,而是其他的不管男人也罢女人也罢。
沈如星见金千秋许久不开口,又说:“金三公子可是有头绪了?”
金千秋回过神来,“啊,是,有头绪了。”
“那是为何齐哥哥不开心呢?”沈如星问道。
“沈姑娘谢谢你关心芃笙,还有就是,对不起。”金千秋说完这话之后,便又一溜烟跑走了。
留下沈如星注视着他的远去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