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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离开生活了十八年的家乡,盼望已久的这一天终于来了,当我独自走进人头攒动的大学校园时,暗暗在心里说出四个字,一切从新。
      好像自从上小学五六年级时,生活就开始了浑浑噩噩,没有过叛逆也没有过什么动力,未来对于我来说就是每天都会看见的那片天空,总是灰色的背景,在重工业厂房旁边安家的我们也几乎不知道什么叫蓝天白云,偶尔茫然地抬头仰望时,总有形容不出形状的灰黑色烟雾漫布在空中,好像一块蒙了尘的窗户,遮挡着视线总也看不透,却不能拿来抹布那样痛快地把它擦除。
      自从母亲过世,父亲又重新建立起家庭的那一刻,到现在六七年的时间,压抑自己已经成了根深蒂固的习惯。后妈从没打骂过我,反而对我客气有加,我也就更加明白自己要做个“懂事”的孩子,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都会这么夸奖自己,这几年家里还能拥有的平静,怎样都该有我一份功劳,可小妹妹出生了,“客气”和“懂事”,只会让我在这个家里越来越像个局外人。我学习成绩一般,没有什么兴趣爱好,唯一从小一起长大能说得上话的朋友也在中考后去了外地读书,所以每次放假我呆在那空间并不算充裕的家里无所事事时,都觉得无比压抑,可能是我神经里少点什么,对于流着和我一样血的妹妹,我从没提起过一点点爱意,甚至抗拒去哄她,逗她,每当我看着后妈一边做着家务一边哄着孩子,而我只能干看着却付诸不了任何行动的时候,“多余”这个词在脑海越发明显地出现。在家所在的那栋旧楼后面有一大片野草地,听说着要规划,也曾经有人来勘察过,挖了一点地基,搬来了一些建材。那会儿这旧居民区大院儿里的街坊四邻脸上都洋溢着从未出现过的阳光,嘴里谈的都离不了“拆迁”两个字,可最后新楼也没盖起来,对于他们来说这一时的快乐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对于我来说却是好事。
      我不知在那些没清理干净的建材堆上度过了多少的午后、傍晚,没有伙伴,不爱看书,那会儿也没有手机,唯一能让我打发时间的就是飞舞在那些野花周围的蝴蝶和蜜蜂。常常出神地望着它们,不知不觉就被它们那轻盈灵巧的身姿吸引,仿佛陷入了同它们一样视角的世界。蝴蝶警惕性要高些,往往一靠近就飞走了,蜜蜂则不同,只要小心翼翼地靠过去别吓到它,它就会在花蕊间徘徊许久,那不停跳跃的小巧身姿让我羡慕,如果我也能有一双翅膀,如果我也能有一份信仰。
      高考分数只能上三类大学,也就是说高价学,爸问我有什么打算,我没有回答,因为我没有打算,除了每天往返于校园和在课堂上消磨时光,我还没想过到底要干什么。他叹口气也没说什么,最后帮我报了一所三类大学中还算不错的,对于我这样只靠父亲一人工作的家庭来说,学费无疑是高昂的,临走时我把父亲给我准备的生活费留下了一半,知道开学后的日子会捉襟见肘,可从未独立生活过的我不知道它具体实现究竟是什么概念。
      新校园特别漂亮,对于第一次走进大学的我来说它大得不可思议,也漂亮得不可思议,在我的家乡最高级的小区也没有这么大,这么漂亮,简直就像是一座只敢梦一梦的花园,干净平整贯穿在校园里的柏油马路两旁全是绿油油的草坪,间隔一段路程旁还有凉亭,欧式的街灯布满道路两旁,各种现代化充斥着设计感的教学应用楼在草坪深处错落有致,这一天的天空是我从未见过的蓝,蓝的让我的眼睛竟然有些不适应。初秋的风仿佛来自于远处亦真亦幻的树林,带着清新的味道席卷全身,那一瞬间的温柔,一扫压抑多年的阴霾,在这颗死寂的心里开始泛起喜悦。
      报道后领了被褥和军训服按照学校的分配回到了宿舍,很干净,很宽敞,墙壁上贴着素雅的壁纸,木地板,有空调,有饮水机,独立卫生间,四个床位,上铺是床下铺是写字台,往里走还有一个阳台,阳台前有一个很大的绒面沙发,沙发前是一个玻璃茶几,沙发一侧是一个公用大衣柜。在家里,我的床介于客厅和厨房之间,总之比起连独立卧室都没有的那个家,这里好太多了。看看其他床位早就铺好了,只是不知道人去了哪。
      满心欢喜地把被褥铺好,简单的行李归置好,天就已经快黑了,去食堂完全没有概念,对金钱也从未有过概念和计划,所以就不知节制地吃了一餐,新学期的第一个礼拜,是我有生以来过得最奢侈的一个礼拜,同时也是对“生活”爆发性认识的一个礼拜。吃完饭后吹着舒适的晚风踱回宿舍,还是空无一人,第二天还要军训,洗漱完后早早躺回了床上,亮着灯就睡着了。
      几乎感觉自己都已经睡饱了的时候,一阵嘈杂声把我惊醒,睁眼一看原来是室友回来了,他们特别兴奋,那时髦的打扮让我一下子意识到自己与他们不同,很快空气中弥漫开来一丝酒精的味道,好像有人朝我这边看来了,我赶紧闭上了眼睛假装没醒,突如其来的三个人,同居一室的三个人,我还没做好一丁点与他们交流的准备。只听他们好像议论了我一句,说我睡地太早。
      第二天我很早就醒了,安静地洗漱完换上军训服坐在椅子上发呆,直到他们三个的闹钟响了不知多少回后他们也丝毫没有要起床的意思,再拖下去一定会迟到,而昨天老师说第一天以宿舍为单位集合报到,我自己一个人去是没用的,只好鼓足里勇气去喊他们,前两个被吵醒后烦躁地翻了个身继续睡,我被他们那烦躁的样子弄得有点儿退缩了,可眼看着时间流逝又心急不安,只好再去叫第三个人,跟我床位挨着的那个。他被我拍醒后皱着眉惺忪着睡眼,看清楚是有人拍他时竟然笑了一下,虽然脸依然还皱在一起。心里一暖,刚才被那两个弄的胆怯情绪好像平复了一点。他看了眼手机,沙哑着嗓子说都六点四十了啊,说着“腾”坐了起来,利落地换好衣服去叫那两人,可不像我刚才那么“温柔”了。
      “起床了!起床了!马上要迟到了!!”片刻前还沉寂的宿舍,顿时气氛紧张起来,这一刻才算真的“醒了”。

      踩着点儿火急火燎地跑向了运动场,虽然时间不早了可显然我们不是最后一个到的宿舍,比我们过分的大有人在,都是一副吊儿郎当漫不经心的样子。人陆陆续续到齐后开始点名,轮到我们宿舍后第一个点了我名字:“陈烈!”
      “到!”从随后的点名中我知道了其他三位室友的名字,后来也知道了他们的专业,那两个一早就没给我好脸色的一个叫崔浩,是学艺术的,另一个叫史晓阳,是学俄语的。我旁边床那个叫乔峰,让人很自然地联想到武侠人物,跟我同在商学院不过不一个专业,我学工商企业管理他学连锁经营管理,由于他那个专业人很少所以没有单独分班,跟我一个班。同样对于这个专业完全没有概念,在那时候我的脑子里好像上大学就等于学经济。
      教官纠正了几个学生的形象,象征性地没收了几个学生的饰品手机后就开始列队训练了,站我前面的刚好是乔峰,他是我们这一列的头一个。烈日当头,我们这个队伍跑起来的步伐被烤地懒懒散散,东倒西歪。
      休息的时候大家都坐在阴凉地里乘凉,不少人招摇地从包里或索性从裤袋里拿出手机来玩,他们在讨论着那些高级手机的性能,说着那些我还不懂的应用名词,让我惊讶的是绝大多数同学都用高级手机,在我生活的那个小城市,用这种手机的是个别,可我突然意识到,在这里,我才是个别。下意识地想去碰一下裤兜,可怕什么来什么,坐着的姿势早就让它想要往出掉,我稍一动,它就“咵”得一声掉在了地上。那灰色的机身和他们的相比,简直像个手机里的侏儒,呆头呆脑丑陋又滑稽,当它躺在地上的时候我甚至有想过不去捡它,这样就不会有人发现它是我的,可这种想法还没来得及被我自己否决就已经有人盯着它嘲笑了,它对他们来说,才是稀奇物。笑地最欢的那一群其中就有一个是和我同宿舍的崔浩,他那让我看不透刻意留着的胡茬此刻正肆意地随着他的嘴咧着,随后又有不少人围了过来,追着问我的那三个“室友”,想要知道关于我的更多奇闻,崔浩还大笑着顾不上回答,史小阳虽不像他笑地那样夸张,可那轻蔑的瘪嘴和摇头却仿佛与我同住一个宿舍是件极为为难的事,那更伤人。
      我望他们一眼,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做任何反应的勇气,更逃不出这层层叠叠的包围,只好把头低了下去。
      再次列队的时候,教官喊向右看齐,我木然转过头去,乔峰看了我一眼,笑了笑,和早上那个笑一样,看不出带着别的东西。

      训练完后他们要出去吃饭,乔峰喊我一起去,我说很累想早点休息拒绝了。他们走后我自己回到宿舍,在卫生间里搓洗着这一整天被汗湿的衣服,蓦地一股委屈涌了上来,这是这些年来,我第一次哭。紧紧攥着衣服,眼泪滴在了青筋暴露的手背上,我盯着自己泛白的关节,突然突然地,很想我妈,这些年来,我几乎快要忘了她的样子。

      本以为阳光明媚的新生活,重新又陷入了灰色,我习惯了的那种灰色,唯一能改变的就是自己的学习态度,我开始想要努力,开始明白不能在这样浑噩度日,在一切都没有的时候最起码还可以努力去学习,尽管很多课程对于我来说有些吃力,可如果在昏昏欲睡的课堂上真的放任自己闭上眼,那生活就真的与一潭死水没有了分别。早听说在大学校园里社团活动很丰富,这这所学校好像是个例外,这些富家子弟没有几个人有热情去搞那些事情,每天下课他们就像被解放一样从校门口一拥而出,每天傍晚的校门口都是最热闹的时候,更有甚者连课都索性不上。

      我很抗拒和室友交流,包括乔峰在内,可我们两个一个学院一个班,不上专业课的时候就自然而然走到了一起,他学习上课倒也认真,可我看得出他的认真是因为他的品行就是个做事端正的人,但实际上对于那些知识没多少能学的进去的,他学习更像是像个乖孩子那样完成任务。他皮肤挺黑,不瘦,最近好像在减肥,每天晚上都去健身房,那肚腩好像是比刚来时小了不少。他的穿戴用度表明他在这个学校是“正常”人。他的普通话特别不标准,刚开始和他说话甚至有点儿困难,他说出的每个字好像都少个韵母似的,后来才知道他是少数民族的,傈僳族,在云南那边。慢慢地他的发型着装发生了改变,变得时髦了,最近也在崔浩的陪同下打了耳洞,在外表这方面他受他们影响挺大的,可就算有了这些改变如果与他有一定的相处就会发现他骨子里的那种朴实憨厚丝毫未动,我理想主义地认为那是触不可及遥远的地方赋予她子孙与生俱来的特质。
      生活费很快被我没有计划地用光了,离下个月父亲给打钱还早,不知道这对于一个学经济的人来说是不是一种讽刺。。。乔峰经常和他们两个出去吃饭或开车去市区玩儿,有时候不出去也和我一起吃,不过他总少不了叫上那两个家伙,现如今他再叫我我就都回绝了。饿肚子的滋味很不好受,每每看到别人大快朵颐的时候都感觉自己像饿狼一样眼放绿光,时时刻刻饱受空腹的折磨,即便如此到了饭点儿自己躲在宿舍吃馒头就榨菜的时候还是觉得就连馒头都这么好吃,吃不够。饿得心慌意乱,看不进书,索性就每天都早早上了床,久而久之我好像听到他们背地里讨论我,说我是睡神,因为几乎每次他们回来我都早就睡着了。其实也没睡着,只是闭着眼而已。每次他们一回来我就感觉末日来了一样,屋子很快就会被酒味和香烟的云雾缭绕占满。我对这两样东西都没有兴趣,感觉多少有点对不起自己这个名字。

      这几天开始降温了,一早一晚空气中的凉气让校园里的斑斓灯光显得更闪耀通透了,我却始终都不是这如梦世界的一份子。回寝室后照例早早上床,外面风很大,刮得什么东西劈啪作响,我不得不又下去看了看,原来他们没关窗户,这会儿大风正拍打着衣架互相撞击着,还时不时地撞上了窗户上的玻璃。好几件都已经干了,这会儿又落上了大风刮进来的沙土。提着它们抖了抖,把沙尘抖掉后重又挂好,关了窗户。望着那件印着一张黑白色外国人头像的T恤,那是乔峰的,平时他穿时我觉得挺好看,洋气地很,那印花上人物的夸张表情特别惹眼,就伸手把衣架摘了下来,走到镜子前提在自己胸前比了比,想象一下自己穿上是什么样子。可昏黄的房间内,就算衣服明明就在眼前,我还是想象不出自己穿它的样子。
      关好窗后懒地爬回床上,倒在沙发上翻看他们带回来的那些杂志,看着看着就真的困了,渐渐失去了意识。。。不知过了多久他们回来了,这次那么大酒味了,我还没睁眼,就听见崔浩说:“陈烈是猪啊,他一天到晚除了吃就是睡除了睡还是睡!在沙发上也能睡!”
      “小声点——”我感觉到乔峰的声音在慢慢靠近:“他这两天好像不舒服,整天没精打采的。”到最后我觉得他的声音就像响在我耳边一样,每一个声音震动的颗粒我都听得清。紧接着,有种柔软的东西缓缓落在了身上,忽远忽近又若隐若现的暖流是来自他在我脸旁整理毯子的手,毯子上有股浓重的烟味。在我还闭着的眼帘中,是一个被自己的意识无限放大的影子,穿越时空与回忆交叠,我记得在早些时候,每晚父亲起夜都会去位于厨房和客厅交接处的我那里看一看,他经常会帮我整理被子。可是这几年很少了,他每天下班回来都很疲乏,每天早早睡了,一整夜都不会再起来。
      丝丝冷空气从后面的阳台上窜进来,越冷就越能感到从身上这条散发着烟味的毯子上蒸腾出温暖的气息。在狂风厉吼声中,他们说话声音也真的收敛了,我感觉到有人坐在我旁边,声音很近,是乔峰,他们在小声议论着学校最近要举办的校内文艺比赛。那晚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舍不得睁眼,就那样任凭照着,沉浸在一片亮红中。心里有些东西蠢蠢欲动,我知道那是孤单和寒冷交织在一起,对偶然温暖的强烈渴望。

      第二天一整天都不见放晴,傍晚时黑云压顶,西边的天空因为落日的强烈光芒被照亮了一点泛着光,有某种回光返照的感觉。我去食堂买了两个馒头藏在怀里匆匆往回走,寝室一如既往没有人,我就拿出那袋没剩几根的榨菜,夹在馒头里刚啃了没两口,寝室开门的声音噩耗般响起,手里的馒头无处可藏,完全暴露在对方的视线中。某种被戳穿的不知所措让我的脸上烧起了火,他看着我手里的馒头楞了两秒,忽然笑了笑,抛下一句等一下就掉转头跑了出去,再回来时手里提了一袋子的馒头,有五六个,除了馒头没别的。他把馒头放在茶几上,从自己柜子里拿出一个玻璃罐子“咔”一声,也放在了茶几上,两块玻璃碰撞的声音很脆。他拧开罐子我一看,黄橙橙地晶莹剔透,是蜂蜜,里面还飘着些若隐若现的小花瓣儿,他拿起一个馒头掰成好几块儿,取其中一块儿蘸了蜂蜜迫不及待放进嘴里,又立即拿起一块儿递给我:“试试。”
      我机械地拿着馒头像他那样蘸了一下蜜,放进了嘴里,顿时香甜的滋味布满味蕾,清新怡神的淡淡花香调集起所有感官的共鸣,那种从未尝过的味道不管给精神还是□□都带来了极大的满足感。
      “好吃吧。”他满手都是蜂蜜左一块儿右一块儿根本停不下来:“我们自家产的桂花蜜。在家乡的时候就拿苦荞粗面馒头蘸蜂蜜,那就是一顿饭了。这白面馒头跟家乡的比不了,不过也够过瘾了。”
      “好吃。你不是在减肥吗?”我看他狼吞虎咽的样子说,他听了憨憨冲我笑笑:“看你吃馒头很香,忍不住啦。”
      “。。。”哪有吃馒头就能满足的,实在是我拮据得很。第一个月生活费用完就盼着第二个月的,可第二个月的刚拿到就用来买了学习资料,所剩也不多了,每个月总有些意外的开销,每个月的生活都是捉襟见肘。
      “我今天中午去食堂看见有招工的,你要不要去试试?应该也不算累,就中午那一会儿。”他吃着,自然而然地说,跟平时聊天没半点差别,我心里那根敏感的神经稍有波动,但完全在可控范围内,其实很感激他的提议,赶紧点了点头。
      “轰——咵嚓——咵嚓——”一一声惊雷平地起,紧接着大雨倾盆而至,雨剑聒噪而密集地打在窗户上,我赶紧起身去阳台检查窗户有没有关好,确定没问题后又坐回了沙发,他吃完了,正枕着一只胳膊仰靠在沙发上。
      “今天怎么没出去玩?”我没话找话说,对生活突然提起了一点“兴趣”,那时候还没细想我究竟是对他身上的温暖感兴趣,还是对他感兴趣。
      “我报名参加了咱们学校的文艺比赛,晚上想回来练练歌。”他捋着肚子说。
      “你还会唱歌?”
      “也不算会吧,就是挺喜欢的。”
      “你唱什么歌?”
      “《我愿意》,王菲的,你听过吗?”
      我摇摇头,对这些一窍不通。
      “呵,要不,我唱给你听听?顺便给我提提意见。”
      “恩。”
      他说着就从裤兜儿里把手机掏出来,点了几下找出了歌词和伴奏,在大雨滂沱的声音背景下,这首歌的前奏更显得荡气回肠。
      “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如影,随行,无声又无息,出没在心底,转眼,吞没我在寂寞里。。。”他望着手机屏幕唱起来,声音一出我便惊讶地看向他,清晰的咬字和特别有磁性的嗓音跟他平时说话声完全不同。
      “我无力抗拒,特别是夜里。。。”他唱着意识到我的惊讶,有点不好意思地抬头看我一眼笑笑,声音也跟着抖了一下,又继续唱了下去。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流行歌曲的好,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有一种声音能够长驱直入人的心底,好像这个声音就住在我心里,把我的心声完完全全地讲了出来。听完每一句歌词都认同地不能再认同,心中的呐喊伴着阵阵暖流,随着歌词而展现的对某种事情的想象,渴望,那是我第一次有“爱情”的感觉,当时却没有意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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