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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的漫长岁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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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珂来找我时,我正在厨房蒸鸡蛋羹,我刚把鸡蛋打好,门铃就响了。
孟珂见我开门,二话不说直接坐到沙发上,抱着纸巾就开始骂:“混蛋啊混蛋,当初是我瞎了眼睛才会看上那种人……”
骂着骂着,她就开始撕纸巾,撕成一条条的,然后十分潇洒的往地上撇。
我抱着双臂靠在门框边,说道:“走之前记得给我打扫干净。”
孟珂瞪了我一眼,继续锲而不舍完成她的撕纸巾大业。
这已经是孟珂今年第三次来我家进行这种哭诉了,每次都要说‘我瞎了眼我瞎了眼’可实际上到现在她的眼睛还没有瞎。
我走回厨房,把鸡蛋放到蒸锅中,然后在碗上面盖上了一个盘子。第一次学蒸鸡蛋羹的时候是在我十六岁。
我老妈手把手的教我。她说蒸鸡蛋羹的时候什么都可以忘,但是一定要记得蒸之前把盘子盖在碗上,原因是什么我已经记不太清了。
反正第一次蒸出来之后,我打开锅盖,然后愣在了原地,因为我拿不出来了。
我愣愣的看向老妈,老妈拿起一旁的抹布,轻轻拿住盘子的一端,再跟另外一只手一配合,盘子便拿开了,然后只剩下一个大碗还在锅里,几乎把整个锅都占据了。
我继续看着老妈,老妈依旧按照刚才的方法,也把碗拿出来了。
然后我说:“老妈,我办不到。”
“那你就成了第一个只会蒸鸡蛋羹却吃不到的人了。”老妈说。
“不一定,我可以等到盘子不烫了再拿。”我这么回答。
那之后,我很长一段都没蒸过鸡蛋羹。再次蒸鸡蛋羹,是我十九岁的时候,他把下巴轻轻抵在我的肩上,温热的气息喷洒在我的脖颈,他说:“小明,我想吃鸡蛋羹。”
我的全名叫杜明齐。我曾经跟他抗议过,小齐、小杜明明都可以叫,为什么非要叫我‘小明’这么路人甲的名字。而且一叫我就想起考试和习题。
他说,你应该庆幸你不叫杜红齐。
我一想,确实也在理。很久之后,我才想明白,其实我在意的不是他叫我什么,而是我不想成为他生命中的路人甲。
那次蒸好了鸡蛋羹,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等着吧。”
他有些惊诧,问为什么。
我撇撇嘴:“除非你能拿出来。”
他就笑了。他属于那种眉眼都很精致的人,但是总是带着一种疏离,让人觉得无法接近。只有笑起来的时候才显得平易近人。
他说:“其实你可以用保鲜膜敷上。”
“看不出来,你还知道这个。”他是个厨房白痴,从来就没记住过生抽和老抽的区别,即使我跟他念叨过十几遍。
可惜依旧是后来,我才知道。敷上保鲜膜这个方法不是他想出来的,而是另一个人曾在他面前做过无数次。他并不是记不住生抽和老抽的区别,只是人不对而已。
他放着红烧排骨、小鸡炖蘑菇这些菜不吃,偏偏就记住了一个简简单单的鸡蛋羹。
而我只能骂一句,那是他没品位,味觉在三百年落在地府里了,投胎时没带过来。
“老杜,我饿了。”发泄完的孟珂扒着门框,毫不客气的说道。
“宝贝儿,只有这个时候你是最爱我的。”我从冰箱里拿出来甜面酱和鱿鱼,“吃炒鱿鱼,可以吧?”
大学的时候,孟珂最爱我的时候就是我帮她写论文的时候,现在毕业了,她自然最爱我管她吃喝的时候。
“太没问题了。”孟珂拿起笤帚和簸箕,‘蹬蹬’跑回了客厅。
孟珂最大的优点就是悲伤从不过五分钟,当然,这也是传说中的没心没肺。
孟珂一直在我家待到了晚上十点才走,我送她上了出租车,才慢腾腾的挪回了家里,拿起随手扔在沙发上的《简爱》读了起来。
我后悔的事情不多,其中一件就是初中时曾把《简爱》捐给班里的图书角,老师信誓旦旦的保证毕业后一定会还给我们,我便大义凌然的把《简爱》给捐了出去,结果,我再也没有见过它的身影。
每次想到这件事我都会心里咯噔一下。因为那本《简爱》崭新的跟刚买的一样,我也只是粗粗翻阅过其中的内容,根本没有细细看过。
但是神奇的是,我却没有再买一本的念头。
二十岁生日的时候,他也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这件事情,竟然送了我一本《简爱》。
我当时的表情一定很复杂,所以他又笑了,他亲了一下我的唇角,声音低沉:“生日快乐,小明。”
我也在心里默念了一遍:“生日快乐,小明。”
我十八岁遇见的他,他陪伴到我二十三岁,一直到以后的漫长岁月他都让我一个人慢慢走。
而他,再也不会回来。
现在的我二十七岁,一想到接下来几十年,我的心里就跟针扎了一样难受。
可笑的是,二十四岁那年我一直以为我是世界上最苦情的一个角色,而二十五岁的时候,顾清站在我面前,让我的世界天翻地覆。
因为他说,陆怀景死了。
我记得我笑了,然后我在他的耳边说:“傻逼。”
顾清就是陆怀景一直放在心上的那个人。我当时想,他抢了我男人还不够,现在竟然还跑来跟我说我男人死了。这不是傻逼是什么。
像是陆怀景那样的男人就应该祸害遗千年。毕竟我跟他分手后,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做梦做的都是我得了不治之症,然后陆怀景幡然醒悟发现他爱的还是我,于是一脚把顾清踹了,跪在我的病床前哭得涕泪横流,说:“小明我错了你原谅我你不要死好不好……”一系列的事情。
结果,现实很骨感。他死了,我没有。
我问顾清,阴阳怪气的语调:“怎么了?是被车撞死了还是被花盆砸死了?”
“是癌症。”顾清眉眼间竟然有着说不出的悲伤和心疼,“胃癌。”
也是。那男人得胃癌也是情有可原,当初他拼事业的时候天天回家一身酒气,脸色苍白的连他妈都不认识。好几次因为胃出血被送进医院。
我就拿个苹果在他病床前咬的‘咔嚓’响,说:“你要是有一天死了,肯定是得胃癌。”
陆怀景抿了抿唇:“小明,我好渴。”
我撇他一眼,把剩下的苹果两口吃进嘴里,然后双手撑在他的耳边:“渴?”
“渴。”他漆黑的眸子里竟然泛起可怜兮兮的色彩。
我捏了捏他的下巴,在他的嘴上亲了一口:“等着我,妞。”
那天下午的阳光那样温暖,而我以为,那大概就是我的一生。
所以当我站在陆怀景的墓前时,我觉得我的一生大概已经走到了尽头。
顾清跟我说,陆怀景当初知道自己得了胃癌时,就找到了他,于是在我面前演了一出戏。
我问顾清:“那为什么现在要告诉我?”
“因为嫉妒吧。”顾清这么回答的我,“我没见过他那样爱过一个人。所以,我不想你过得那么好,几年之后结婚生子,连陆怀景长什么样都不记得了。”
顾清成功了。我觉得我这辈子都只能这样度过了。
抱着对陆怀景的回忆。
一直到深夜十二点才快要把这本《简爱》看完,当初陆怀景把这本书送给了我之后,我就把它放在了书架上,其实我也只是对那本书耿耿于怀,并不是对它的内容。就像是你小时候那样盼望吃到冰糖葫芦,可是真的吃到以后才发现其实也就那样,大概咬上两三口就丢到了一边。所以我每次看《简爱》都是只能看到前十页。
直到前几天我整理书柜,我才郑重决定一定要把它看完。
所以,翻到最后一页时,我愣了好半天,才忽然间泪流满面。
那是很熟悉的字迹,笔触有力,他写:我想陪你走过漫长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