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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意郎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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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苏最近迷上了《三国演义》,看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看到精彩处大呼过瘾。绿萝一次次地提醒她:“眼睛都快贴到书上去了,隔开些,当心变近视眼。”方橙索性戳她额头让她抬头。
她突发奇想,歪着脑袋问众位姐姐:“《水浒传》和《三国演义》里的人物你愿意嫁谁?”
“小屁孩,就想嫁人啦?”
“哎呀,我是看你们比较欣赏谁嘛,假设,假设一下啊。英雄好汉那么多,你们心目中的理想丈夫形象是里面的哪一个。”
略略思索,黄莺说:“《水浒传》里的所谓好汉就算了,一点也不怜香惜玉,大概就林冲还过得去,情深义重,为保护爱妻不惜得罪权贵,被诬陷流放了,还嘱咐妻子不必等自己,可以改嫁。为妻子的未来幸福打算,这是要怎样的爱和胸怀,在那样的封建时代更显得难能可贵。”
“我比较喜欢《三国演义》里关羽。关羽首先是美男子,有美髯公的美誉嘛;其次他过五关斩六将——武艺高强,能给人安全感;忠诚,肯定对感情也专一,有情有义的人谁不爱呀,又不好色不乱来——看他在曹营对曹操送她的美女不纳就知道了。”蓝水心道。
绿萝有点羞涩:“我看赵云很好啊,仪表堂堂,文武双全,有勇有谋,不贪财帛,美色当前把持得住,稳重大气,人品是一等一的好。”
方橙道:“诸葛亮也不错啊,儒雅倜傥,满腹经纶,足智多谋,神机妙算,重才德不重容貌,娶了丑女黄月英,对主子忠心耿耿,对国事鞠躬尽瘁。战败撤退时先安置妻儿老小,多顾家多贴心啊。”
韩冬青有点不太赞同:“知道他一直是你偶像,但显然他绝大部分心思精力都用在工作上,顾家能顾到哪去,最后积劳成疾过劳死,嫁这样的显然不能白头偕老啊。”
绿萝忍不住帮腔:“没办法啊,他职位高责任重,要操持的事多啊。”
红绫撇撇嘴,满脸鄙夷:“刘备居然说出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的混账话来,不尊重另一半,绝对不能嫁。”说着眼里都要喷出火来:“最可耻的是猎户刘安,一时弄不到野味肉食,居然把结发妻子杀了,剜了她胳膊上的肉招待给初次见面的刘备吃。怎么做得出来,真是荒诞无法理喻。”
大家点点头,深表赞同。
“张飞怎么样?”
“猛张飞暴躁鲁莽,有家暴倾向,恐怕要冬青这样武艺高强的才不怕。”
“好啊,我招你惹你了,居然扯到我头上来了,我现在就家暴你。”
紫苏作总结:“这么看来赵云综合条件最好,嫁人要嫁赵子龙喽。”
方橙笑起来:“嗨,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嫁什么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标准吧。绝世美人貂蝉跟了反复无常叛主人吕布,吴国公主嫁了‘绝对不能嫁’而且年龄比她大许多的刘备。只要有闪光点,就有值得嫁的理由。”
蓝水心道:“可吕布年纪轻轻死于非命,貂蝉一下成了寡妇,一个丈夫有许多死敌的寡妇。刘备和孙尚香后来闹翻分开了,结局好像也不是那么好。”
红绫翻翻白眼“唉,她们又不是神仙,嫁的时候哪知道后来的事。置身其中的时候谁也无法预料结局,我们现在也不过是置身事外地放马后炮”
天刚微微亮方橙就起床了,打了几套拳,一拳一脚狠辣凌厉,比平日更认真上三分。虽然她的武艺已大为精进,但是要对付那个人还远远不够。自己虽然刻苦训练,但是比起其他姐妹,若真正交起手来大概只比紫苏和绿萝稍微强一点,只是紫苏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练的功夫也是三脚猫式的。绿萝则心并不在练武上,所以方橙对自己很是失望,忧心似焚。蓝水心不知什么时候悄悄站在院子里了,静静的观看。见方橙神情懊丧,说:“橙,练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要急,慢慢来啊。”方橙苦笑:“你搏斗技术强于我,枪法又出神入化,在山谷打猎和训练你表现那么出色。而我呢。”“你也还好啦,不要太苛求自己了,毕竟你学艺的日子比我们都短。你肯吃苦,假以时日一定能超过我。再说你你智计过人,可以发挥这一优势啊。” 方橙经一点拨,顿时茅塞顿开。感激地点点头,神情也放松下来,绽放出一个大大地微笑。待蓝水心离开院子,她握紧拳头,眼神发出森冷的光芒,坚定望向苍穹:“血海深仇了,一定要报。”
这天紫苏在敦促下开始练毛笔字,一开始还有模有样地临帖,认认真真一笔一划地写。渐渐地就开始不耐烦起来,越写越潦草歪斜,到最后竟是随手涂鸦乱写一气了,弄地满手墨汁。红绫检查时火冒三丈,喝斥紫苏:“这是什么态度?鬼画符吗?不愿写就别写,浪费纸张和墨水!去扎马步!”扎马步是练武基本功,红绫手持教棍,敲敲戳戳给紫苏调整姿势,“双腿再打开些,双手握拳,双臂与地面平行,屁股下蹲点,大腿与小腿要弯成直角,教了那么多次动作还不标准”没多久紫苏就撑不住了,腰酸腿软,摇摇晃晃,小脸憋得通红。红绫一改恶狠狠的凶相,“温柔”地问:“累不累啊。”小鸡啄米式地点头。“那好,不扎马步了,写五十页小楷,写好了就吃饭,写不好就再写五十页。”紫苏的样子快要哭出来了,只能默默应允了,红绫满意地拍拍她的头。等红绫一转身离开,紫苏急的直跺脚:“我不想活了。”“怎么了?受了什么刺激啊?千万不要想不开啊。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韩冬青见她苦大仇深的模样,劝她死心:“跟红绫作对,你还是省省吧,认命好好练不就得了,你性子毛毛糙糙的,练书法陶冶性情,写一笔漂亮的字也是自己的一项特长嘛。”紫苏听话乖乖地又奋笔挥毫了。
出了中药铺,红绫提着一摞纸包心无旁骛地往回赶。并非她们当中谁生病了,练武可以强身健体,她们平时又注意得当,所以几乎没生过病。是绿萝张罗着给大家煮药粥滋补身体,增强体质。她老人家是炖个鸡煲个汤都要放中药的。
好端端走着路,中途被人挡道了,一看是一个约莫三十来岁的男子,衣衫褴褛头发乱蓬蓬胡子拉渣,双手捧着一个脏兮兮的大铁碗,里面零星有些纸币铜板。
红绫不理会他继续走自己的路,那人还要过来阻拦:“大姐,行行好吧。”
这下红绫脸色就不好看了,训斥道:“你一个大男人,有手有脚的,随便找
份工都能糊口吧,偏生来乞讨,也不害臊。”
那人大概终归还是有些廉耻心,灰溜溜地走了。
红绫还犹自气愤愤的,真是不舒服,被一个比自己年龄大的人称大姐。
“小姐,小姐。”身后有人在喊,红绫疑惑地回头,只见一年轻男子盯着自
己笑。
红绫上下打量他一番,确定不认识。戒备之意像刺猬一样全身竖起来,看他有何贵干。
“小姐你是不是掉东西了?”
“什么?”见他手里拿着一方手帕,竟确实是自己的。红绫接过来道了谢。
那人还没有要走的意思,问:“姑娘家住哪里啊?”
红绫不回答。
“姑娘抓药是家里谁患病了吗?”
红绫还是不做声。这男子模样确实是俊朗没错,简直可以用妖孽来形容,可一个男人居然长着一双桃花眼,还幽幽地发着不怀好意地光芒,嘴角总是挂着一丝玩味的坏笑,怎么瞧都觉得心里有点不舒服。
电车声叮叮当当传来,“我的车到了,若不是还有急事就送姑娘回家了。”男子跳上电车,身子探出外,挥手大喊:“我叫唐蒙,请问姑娘芳名。”总算摆脱了,红绫冲他笑笑,并不答话,挥手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