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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写给冬,写给她 ...
写给冬,写给她
喜剧,乃黑暗空旷的人生原野上,突然飞出一只萤火虫。而认识她,就是我人生中的一大喜剧。
从小便认识,在一起了很多年,经历了许多的冬天,也经历了许多场雪。居住在这个不算南也不算北的城市,冬天会下雪,但不厚。她对我说,自己喜欢雪,但不喜欢雨。这似乎有些矛盾,我笑着问她为什么,她却认真地给了我一个更加不正常的答案。
她说,雪是丝滑的,是缠绵的,不是整大块的冷,而是温柔的丝丝缕缕的凉。而雨感触起来太焦躁,太不安,像只棕黑的大狗,毛茸茸,湿嗒嗒,冰凉的鼻头凑到人脸上来嗅个不了。
听她这样说,我就想笑。因为这正是纯粹的冬裟的风格,但被她这么正经地说出来时,又感到有些许怪异的成分在里面了。冬裟,她自己给自己起的名字,直译是冬天的衣裳,是白色的名字。挺怪,挺冷,挺美。
我们都说喜欢张爱玲。喜欢她的不羁,喜欢她的洒脱,喜欢她的特别,喜欢她的潇洒,喜欢她和谁都不太一样的人生观。
我说张爱玲像雪,虽冰凉但终会暖人心窝。她摇头说不,她说张爱玲像冬,雪正是她的一部分,也只是她的一部分。于是我和她便近乎疯狂地喜欢冬天,喜欢的不只是冬,还有冬扬扬洒洒的无暇冰冷的雪花,以及像冬一般缠绵冷艳的爱玲。
偶尔等到深冬,雪才会堆积到可以踩出明显脚印的厚度,和冬裟一起走在路上,便会突然感到一阵的冰凉扑到我的脸上来。她爱玩,也很会玩,但只有冬天她才能真正玩得自在。我便也来了兴致,拾起脚边干净的雪朝她的脸上掷去。
偶尔击中了,会笑,击不中,也还是笑。可以在任何的场所,任何的地方,只要有雪,便可以玩得开心。
两人都是性情之人,不然不可能相处得那样好。假如在某个深冬,你在大街上看到两个疯子一样的女孩大笑着,用雪球掷向对方,那么这两个人一定就是我和冬裟了。
我们立志做一位与世无争的女子,不会刻意引人注意,每天大大咧咧不顾所以不在乎自己的形象,不理会别人看自己的眼光不讲究规矩只讲求随和。初夏第一个穿裙子的不会是我们,她曾经说过她一辈子都不会学会打毛衣。
她的记性不是太好,每次我讲到小时候的事情,她总是带着笑容认真地听完,再回复一句“是嘛”,从不做过多的评论。我知道她是忘记了,不过装作还记得的样子,为了不让我扫兴。她不主动说,我也不戳破。
今天她告诉我谁谁谁向自己告白了,第二天却又告诉我那个男孩子喜欢上了别人。若无其事,满不在乎,那么的不屑,那么的无关悲喜。仿佛说的跟本就不是自己的事情。我们约定高中三年不谈恋爱,不为学习,自私一点,为的是自己。
我喜欢她伏在我的耳边,“修禾啊修禾”地叫,她的声音有些沙哑,不过很好听。就像一粒小小的石子在贝壳上滚来滚去,声音清脆沉闷。她伏在我背上的时候,长发会扫到我的脸,痒痒的,像一只干净的猫。
她喜欢猫,我就越觉得她像猫。她说猫是一种骨子里带着高傲与冷艳的生物。但我本人是爱狗的,于是我介于一个爱狗者的尊严,说她矫情,然后她再说我重口,之后两人相视而笑。
我刚开始起笔名的时候,想叫夏禾,她问我为什么,我说,为了和你配套。她说“你明明不喜欢夏天,干嘛要迁就我”,于是提笔一改,便成了现在的修禾。
她经常偷看我写的东西,然后在一旁咯咯地笑,自己却一个字也不写。我笑她为什么不写文还要起一个笔名,她说这是为了用在我的文里。
她和我在某些方面惊人的相似,却又截然不同,就像是她喜欢红豆味的甜甜圈而我很讨厌。
已经下了2015年的初雨,那本应该是雪,却因为温度太高而变成了雨丝。冬裟啊,你一定很失望吧,我也是呀。
既然上一篇貌似是关于爱情的,那么就再发一篇友情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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