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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繁华初识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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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听说卫国的王都临城是当今整个东土最繁华的地方,之前还颇为不屑,今日一见,方知名不虚传。此间午时刚过,夏日的日头正毒,而街上却不见一丝颓然,似乎这大太阳并未影响到百姓的乐趣。于是这大街小巷处处热闹非凡,叫卖声更是此起彼伏,卫国尚武,卖兵器的不少,却没有刀光剑影的肃杀之感,因为自有买花儿卖药卖首饰的穿插在一片铁甲利刃之间。这样看来,真正是一幅繁荣昌盛的好景象。
那个人,他把这里治理得很好。
我遥遥看着北边王宫的方向,一瞬间有些失神,却听见前方传来的声音。“朝歌姑娘……”耳边的声音将我拉回现实,我有些恍惚,有些分不清现实,却突然想起,哦,对了,说话的这个人,正是两天前夜里落在我房里的男人,叫做小川的。他告诉我名字的时候,我还在疑惑,怎的这样一个大男人,有这么个秀气的名字,两天前,他可是实实在在砸坏我酒庐的屋顶的呀!不过这一砸可了不得,本来我看他的穿着,也不像穷人家的,就想着可以讹点钱,在荒郊野外的开家酒庐,生意可想而知,我都吃了好几天素了,没想到他一口咬定没钱,还说他浑身上下值钱的东西就他自己,如果实在要赔,就只有他自己以身相许了,我却没想到此人穿着不凡,没想到是个衣冠禽兽,又感叹如今果然世风日下啊世风日下……还没等感叹完,一伙黑衣人冲了进来,一个个动作整齐划一,挥刀就砍向小川,我料想他今早才疗完伤,肯定打不过这伙人,心想死定了,又遗憾我一个花季少女,居然要在这荒郊野外断送姓名,没想到他看了我一眼说了句闭眼,接着三下两下就把七八个黑衣人全放倒了,他对着一个还未断气的黑衣人说:“下次叫你们主子派几个中用点的人来吧……不过,你没有下一次了”说完手中长剑一挥,那人顷刻送命,一剑挥得干净利落,不溅一滴血在他雪白的袍子上。我看得直发愣,这个人,简直帅呆了!
他转过头来,瞧了我一眼,挑眉道:“不是叫你闭眼?”我吐了吐舌头想,这点动静还吓不到我,他却收起了先前的嬉皮笑脸,对我说:“朝歌姑娘,如今追杀我的人已经找到这里,你的酒庐怕是不安全了,不如随在下去王都吧,到了那里,再另做打算,我在王都也有一点产业,可以帮你寻个热闹的地方重新开家酒庐,也权当做赔罪……”我有点懵,他以为我犹豫,又加了一句:“在王开酒庐,倒是要比在这荒郊野岭的来酒庐生意好。”王都……我抬起头看着他,慢慢说道:“……好啊。”
“朝歌姑娘?”他走在我的前面,没听见我回答,转过头来,却看见我兀自出神,已经落后了他好大一截,这才转过身向我走来。他再一次叫我,眼睛里含着一点笑意:“朝歌姑娘,你在想什么?这么出神?”我终于回过神来,暗想自己这般作态,搞不好他还以为我在对着他的背影犯花痴,不由得微微汗颜,于是讪笑着:“王都繁华,乡野粗人,没见过世面,不要见怪,哈哈,不要见怪。”
我看着他,他的眼睛很黑。
他却没有接我的话,而是是目光向着另一边说:“朝歌姑娘,你看,那边那个红色的,那是珊瑚,是从海里采来的,海你知道吗?”
这两天他说害怕有人追杀,赶路赶得紧,仅用了两天,就从边境赶到了王都,不过现在瞧着他一副闲适的样子,倒看不出丝毫被追杀的狼狈,衣服上一丝灰也没有。我边看着他,边打着哈哈:“海么,我倒听说过,但不知珊瑚是个什么东西……”边说着边装作好奇的样子看着他指的那盆珊瑚,其实这种东西,小时候我见的多了去了,这普通的一株,自然丝毫引不起我的兴趣,但毕竟要做个乡野粗人的样子。“珊瑚,就是海里一种动物的粪便,它……”他替我讲解起来,天上的阳光正盛,不知为何,他的声音却像泠泠的山泉,缓缓流过心间,带这丝丝凉爽。我将头转向别处说:“走吧。”
走了这许多路,我实在有些饿了,于是四处张望,看这附近是否有买吃食的地方,小川估计也正有此意,拉着我就进了旁边的一处食肆,叫来小二,随便要了几样菜。菜上得很快,吃得正酣时,我抬起头来看他,他却似乎没怎么动筷子,我咽了一口菜,惊讶道:“你不饿?”他略略点一点头,算作回答。我再一想,他这样的富家子弟,估计是饭菜不合胃口,所以才连筷子都不愿动,同时在心底暗叹:果真是没受过苦的少爷……吃到一半,我突然想起一件事,顾不得吃了满口的饭的油,我问他:“呐,你之前不是跟我说没钱?那我们这两天赶路和吃这顿饭的钱是从哪儿来的?”他正拿着勺子舀了一勺汤,闻言微微一愣:“哦,这个……”
“嗯?”
他慢条斯理喝下那勺汤:“我先前说没钱,不过诓你罢了,出门在外,哪能不随身带着银子……”
我瞪大眼睛:“你骗我?”
“怎么?”
“太过分了!”
“你嘴上有油。”
“……”
吃过饭,太阳已经偏西,小川建议先去找间客栈,再晚一些就只能露宿街头了,我表示没意见,反正也是花他的钱,同时在心里愤愤的想,多花点钱,花穷你这个大骗子!
小川果然是阔少,一出手就要了两个最好的房间,看他给出一大把银子时我心里在抽搐,果真是有钱人……房间正对着街,从窗子里往外去,街上的所有活动都能一览无余,好位置!
我进到房间,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窗子,夏日的晚风就灌了进来,吹在脸上十分惬意,远处残阳如血,几株柳树的剪影显得特别婉约,近一点是几处房屋,高高的瓦檐上闪着金光,街上不复先前的热闹,梆子敲了声声,小贩大多收摊,这是一派宁静祥和的景象,和两年前一样,好像什么都没变,似乎所有人都都忘了,这片土地上,曾经受到过的伤。
而我却不能忘记。
夜里做梦,我果然又梦到那一夜的景象,那一夜,我命运转折的那一夜。
那是两年前,王城被敌国的军队攻破,敌军的将军明明已经接受了降书,却在城门开启后,下令屠城,一夜之间往日百姓安居乐业的王城变成修罗地狱,处处是鲜血,处处是哀嚎。而这样还不够,他们居然还一把火烧了王宫,宫里的一千多条人命,就这样被活活失去了性命……火光漫天中,服饰华丽的妇人满脸污垢,她撕心裂肺叫着:“长乐——长乐——长乐……”长乐长乐,一世长安,幸福快乐,声声入骨,声声凄惨。
此后我每次午夜惊醒,噩梦中都是那张已经扭曲的脸,她曾是吴国最尊贵的女子,却那样卑贱的死去,她曾是吴国最美丽的女子,却在临死前,留下那样一张可怖的脸。那张脸日日夜夜出现在我眼前,带着切齿拊心的恨意,不断提醒着我,不能忘记。
不能忘记……我如何能忘记,我如何能忘记卫国占我疆土,屠我王城,如何能忘记卫国烧我宫殿,杀我母妃!我不能忘记,我,吴国公主苏长乐,我不能忘记!
是的,我不是卫国野外酒庐的阿九,我是吴国的公主,苏长乐。
吴国,已经成为历史的吴国,已经被卫国占领的吴国。
可是史书上都说,吴国自古就是东土上最强盛的国家,到我祖父吴靖王那一代时,更是一举吞并西边的唐国,南边的楼国,而剩下的卫国与燕国,也根本不能与吴国抗衡,其实已有大一统之势。可惜天妒英才,我的祖父,吴国第十二代君主,却未能完成他心心念念的统一大业,在与楼国最后那场战役捷报传来的当晚,就去了,享年三十九岁。
而我的父王,当时的大王子,也就是吴国最后一任君主吴孝王苏图,继承了王位。其实父王本无意王位,志不在此,他更喜欢的是琴棋书画,美酒好茶,若非万不得已,断然不会登上王位。奈何祖父一生戎马江山,忙着统一大业,只得父王这一个成年的大儿子,父王的几个弟弟都尚在襁褓,实在难当大任,所以这一国兴亡,便落在父王肩上。现在想来,是从那时,吴国开始走向衰落。
当是时,卫国离吴国最近,当时的国君也是个昏庸无能的主,十分害怕父王会发兵攻打,于是送质子晔来吴,表示愿永远称臣纳贡,只求能保一国平安。
但他们的担心实属多余,父王本非治国之才,在位不过数十年时间,内有权臣叛乱迭起,外有敌国虎视眈眈,就连昔日俯首称臣的卫国,也开始蠢蠢欲动,最后终于,与国内叛贼勾结,一举灭了吴国……而带领军队踏平吴国城门的将军,正是昔日卫国送来吴国的质子晔。
质子安晔,下令屠城的安晔,放火烧宫的安晔。不得不说,安晔治国之道比我父王实在高明了太多,也比我的父王,狠心了太多。他同时在卫国与吴国煽动了政变,一下子推翻了两国局势,而他自己,不过坐在他的质子府中喝茶罢了,直到后来被人趁着叛乱被救走。
他夺取了卫国的王位,又在及短的时间灭掉了吴国,后来就将都城定在了吴国的旧都,将吴国的王宫,作为了卫国的王宫。
屠城的那一夜,我亲眼看见母妃在漫天火光中叫着我的名字,然后被活活烧死,那一夜,若不是我的乳母知道宫里的一条荒废的小道,带着我逃了出来,只怕我如今,已是废墟里的一抹游魂。
乳母将我带到卫国疆界,在荒郊野外开了一家酒庐,她给我起了新的名字,叫朝歌,她希望我忘掉过去,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平平安安的长大,平安喜乐,一生无虞。可我既然背负了家国的血仇,我的人生,就不可能再像早晨的歌声那样,无忧无虑。我不是没有渴望过要当朝歌,可我是苏长乐。
已是深夜,外面连打更的声音都没有了,我却再也睡不着。
我走到窗边,打开窗户,风一下子灌了进来。窗外是一如既往的黑暗,每个夜晚都是这样黑,而城破的那一夜,火光却映红了半边天。
我向北边望去,我曾经的家的方向,现在卫国王宫的方向。我望着那个方向,心里有一个奇怪的想法,质子晔,哦,不对,卫王安晔,他现在在想什么呢?他住在那座萦绕着无数冤魂的宫殿,会不会夜夜噩梦?他偶尔想起那座宫殿里有一些曾经对他好过,后来却被他烧死的人们,会不会,会不会有一点点的愧疚?会不会也很难过?一瞬间,我几乎被自己的想法感动,落下泪来。可是夜风一吹,我的脑袋一个激灵,我就反应过来,他永远也不会这样想。
安晔,杀掉自己父兄,又毫不留情的攻打这座自己生活了十年的王都,我怎么能还对他抱有一丝幻想呢?他住在曾囚禁过自己的地方,不过在向全东土昭告,他总算一雪前耻,安晔,这才是他心中所想。
我关上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