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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 ...

  •   子时,夜深沉,一个毫不起眼的平凡庭院。

      沈宏腾起,转身,翻过院墙,没发出一点声音。提前探好了路的他轻门熟路地摸到了窗前,屋内人显然没想到自己那么快已经被人盯上,为了清凉透气,窗户都还大开着。

      没有半分犹豫,沈宏抬手,以快到几乎看不清的速度微微动了一下,两个淬了毒的小银镖已经插入了屋内人的胸膛。屋内人闷哼了一声,便没了动静。

      停了一盏茶的时间,沈宏从窗户里越入屋内,探了探屋内人的鼻息,转身离开,干净利落。

      这是他进入百部以来,杀的第十七个人。

      百部,润肺止咳,杀虫灭虱。“百部”,润皇室之肺,止国家之咳,杀外敌,灭内奸,意图安时巩固统治,危时力挽狂澜。

      永顺元年,万熹宗登基后的第一年,设“百部”为皇家杀手组织,仅听命于万熹宗一人,以皇家暗卫、大内高手、熹宗亲信段都明为首领,以雕有百部图案的玉牌为信令,后又根据不同职能,分出各个“分支”暂且不表。

      永顺元年的大万朝,相对平静的湖水下是暗涌不断。任何国家都不缺乏会审时度势的能人和谋臣,四周的国家不少都已经看出了大万朝的外强中干,纷纷蠢蠢欲动,边境上一时也是小纷争不断,哪怕只是一队马队闹事,或者一群商人集体提价扰乱市场,总之不给大万朝一刻清净。南方流窜的一些蛮人抢夺杀戮,所经之地是民不聊生,百姓纷纷搬迁投靠外地的亲友,竟引得有的地方出现了鬼城,西北的一支起义军也渐渐初现规模。万熹宗明白,甚至他当太子的时候就明白,大万朝气数将尽,或许最多,也不过仅剩百年罢了。他荒淫无度的父皇给他留下了一个烂摊子就去了,虽处于英年,他却早已华发丛生,年轻时就落下的头痛的毛病,现在发作也越来越频繁了。

      万熹宗是悲观的,他很想做一些改变,他也确实在做一些改变,但是他没有信心做好,他太明白朝堂上这一群道貌岸然的家伙在暗地里究竟有多少丝丝连连,他太明白他的百万大军其实有多羸弱。

      就算是命运注定的,也没有不允许反抗一下吧,无论结果如何,总要试一下吧。万熹宗想。

      **********

      大万永顺二十八年,济南府。

      济南府最负盛名的便是那千佛山和大明湖。周边的文人骚客,最爱聚集于大明湖,春日观柳,夏日赏荷,或泛舟湖上,不胜自在。而千佛山却更接地气一些,来求签算命的百姓络绎不绝,过年过节更是摩肩接踵,熙熙攘攘。黄河从西南到东北穿过济南府,然而却不是济南府百姓饮水的主要水源,因为大大小小的泉眼遍布济南府,这儿的百姓轻易就可以喝上甘甜的泉水。

      济南府无疑是安定的,祥和的。远离纷扰之地,山清水秀,百姓安居乐业。

      快满七岁的沈宏就住在济南府西南的一个叫余家庄的小村子里。村子靠山,不过就几十户人家,姓余的居多,便叫做余家庄。沈宏的父母在永顺十七年搬入余家庄,朴实的村民热情好客,很快就接纳了这小两口。永顺二十一年,小小的沈宏出生了,这个粉嫩的小肉团子给家里增添了不少欢乐,巧的是,邻居余木匠家也刚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只比小沈宏大三天。余木匠颇通一些诗书,便给儿子起名叫余兆和,取兆示一生祥和安康之意。

      沈宏的父亲是个铁匠,全村的锄头铲子皆出自他手,手巧力大,然而脑子里半分墨水都没有,沈宏的出生,乐坏了沈铁匠,他用那刚打完铁的粗糙的手抓了抓脑袋,一拍大腿,定下了儿子的大名:沈铁蛋。可沈宏的娘亲却不乐意了,说这名字太过粗俗,像是注定了也要一辈子打铁似的,她一个妇道人家,虽然不懂太多的大道理,然而望子成龙的心却是有的。正巧邻居余木匠一家来道喜,她便立刻提出了让余木匠帮忙改个名字的心愿。

      余木匠沉思片刻,手指沾了茶水,在桌子上写下了一个“宏”字,“宏,博大的意思,预示着你们的儿子将来能有大的出息和前程,你们看如何?”余木匠看着沈铁匠夫妇俩。

      “我们都大字不识一筐,您起的名字自然是好的,宏儿,快谢谢余伯伯!”沈妻逗弄着小沈宏给余木匠作揖。

      沈铁匠心宽得很,自己起的名字被嫌弃了倒也没有在意。反倒想起另一件事来:“老余,我们是邻居,两个孩子又只差三天,有缘分得紧呐,你若不嫌弃我们打铁的粗鄙,不如让两个孩子结拜为兄弟,你看如何?”

      沈妻羡慕余家有些文化,沈宏和余兆和结拜为兄弟,定能也跟着能腹中有些墨水,于是也跟着直点头。

      余木匠是个爽快人,看着沈宏白白胖胖活泼爱笑,也喜欢得很,哪有不同意的道理,当下两家便一拍即合。

      本来作为邻居,两家就常走动,两个孩子成了结拜兄弟,两家的来往就更密切了,两家经常互相托付对方帮忙看孩子,而且看孩子这件事,本来就是看一个也是看,看两个也是看,于是两个孩子几乎整日玩在一起。

      沈宏活泼好动,从能走路起便再也没有他停下来的时候,每天精力过盛,最爱上屋顶,爬墙头,余兆和沉稳好静,小小年龄却很能坐得住,沈宏上房揭瓦的时候,他或者拿着小木棍在地上临字,或者端着小书本读书,然而小沈宏却嫌自己闹腾没劲,硬要扯着余兆和同他一起,缠得久了余兆和也便答应他一两次,只是那小身板和沈宏差得不是一两点儿,爬树掏鸟蛋,沈宏已经上上下下爬了四五趟,余兆和才爬到半腰还哆哆嗦嗦。

      就这么玩着闹着,两兄弟从婴儿长成了七岁的孩童,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虽然稚气未脱,但也开始懂事了,尤其是余兆和,活脱脱的小大人儿,整个庄子里的男女老少没有不喜欢他的,沈宏虽顽皮好动,却也不会闹出什么大乱子来,嘴又极甜,一口一个叔叔大婶儿地叫着,纵使他搞了点儿小破坏,谁也狠不下心来怪他什么。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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