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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番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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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关于“迷途少年James&纽约之王KING”事件的调查报告
伟大的MiB探员K的教导之四:每个人都有黑历史,所以,不要太在意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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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坚持选择这个叫做詹姆斯的痞子气十足,有时候非常非常讨人厌的小家伙?
Z问我,而我知道答案却不想回答他。
我早就知道,小家伙的档案,被人为漂白过,应该是他自己干的。事实上,那里面本该是些让人咂舌的不良记录,而我找到的机密档案里,则是些更为可怕的东西。
他的家乡,是佛罗里达州的迈阿密,我去过那里,是个很美的地方,可他却在四年前看似毫无缘由地离开了那里。
从十三岁开始,他就已经俨然成了警局的“座上宾”。十五岁就和哥哥打出了佛罗里达的差不多一半天下,成为叱咤风云的帮派二把手,独立管理迈阿密的十三条街道。不为什么,只是因为他做事心思缜密,心狠手辣,完全没有那个年龄的少年该有的纯真。有时候,就连成年人也不得不在他面前低头。
或许是这一特殊身份,造就了他现在这种让人头疼的桀骜不驯性格。不管对面是谁,管你是Agent K还是Agent什么东西,他就是他,不会做出任何一丁点儿的改变,更不可能委屈他自己。
这种性格,说好不好,说坏不坏。
他的手上,起码有上百条的人命!里面既有罪犯,也有平民。
这是个将会永远滴血的残忍数字,永远折磨着他的心——那比地狱还可怕。
这一点,我比任何人都懂。因为我的心,在这么几十年里,就一直受着这样的折磨,片刻不得歇。
意外的是,这个家伙,始终都是与众不同的。他不肯像一般那样的混混,动不动就随便大开杀戒,屠杀无辜平民百姓。虽然他也一样为非作歹,而且手段毒辣,有情报表明,他曾极擅长酷刑拷问。但他却意外的,始终坚守信条:不滥杀害无辜者。能引得他大怒的,只有一种人——那就是给他带来麻烦的人。
那个时候,他染着银白色的头发,所以佛罗里达的人都称他为:银色的恶魔。
可是,四年前,他背叛了亲生哥哥的帮派,放弃了二把手的位置,来到了纽约,最令人意外的是,他完全是朝着极端的方向改了行,当上了纽约警察,然后慢慢地漂白了自己的不良记录。期间,无数次打倒哥哥派来的混混,只受过三次枪伤。分别是左臂,左肩,以及右边胸口。现在他一个人买了套新公寓住,房间虽小但却很整洁,有大大的窗户,他喜欢坐在那里喝着橙汁,看外面漂亮的夜景。
真是个可怕但有趣的小家伙。
我摇了摇头,收起了他的档案,揉揉有些酸涩的眼睛。办公桌上的钟表发出了轻弱的滴声,提示我已经是地球时间的凌晨了。一天37个小时的圣塔伦时间终于在弄疯我之前让我适应了。从午夜处理完塞波人事件以及非法贩卖宇宙枪事件起,我熬了三个小时,终于找齐了所有关于他的档案,还顺便开着福特维多利亚皇冠去他家楼底下溜达了一圈,正巧看到了坐在窗前的他。
爱熬夜的小家伙。
我伸了个懒腰,在转椅上发了会呆。熄了台灯,MiB大厅顿时少了一点光亮,但我知道这并不妨碍别人办公。是的,在MiB,是没有夜晚一说的。我起身朝临时宿舍走去,今晚先在那凑活一下吧,明天,我还想看小家伙面试的表现呢。
星空璀璨的那夜晚,亲眼见过活的外星人等等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之后,我相信任何一个正常人,不管是谁,都会暂时失去自身原本的秩序。更何况是小家伙这样的人呢。
“这种事情怎么可能说忘就忘?”
“更何况,不管是什么记忆,都是我真实走过的。凭什么你让我忘我就乖乖地忘掉?你以为你是造物主么?K先生!”
小家伙似乎在生气的时候才会使用敬语。
那种熟悉的感觉更加浓烈了。
我问了他的全名
——James Darrel Edwards.
果然是那个小孩子的名字,那个英勇士兵的姓氏。
在我逮捕野兽鲍里斯的时候,为保护我而死的英勇士兵,当他的小儿子不停追问我,他的爸爸在哪里,的时候,我平生第一次语塞,因为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才能不让残酷的事实无情地伤害到他。但明显我低估了他。对于他一连串的发问,我只能缴械投降。于是,我用了记忆消除器,但这一次,我没有像往常一样编造谎言,我只是让他忘记了父亲的死亡,并且告诉他一个不争的事实:
“Your dad is a hero.”
唔,我记得那是很多很多年前的事情了。因为那个时候我还年轻,加入MiB才八年,还仅仅是个初级探员。不过在那一战之后,他们称呼我为:“MiB历史上最强大并且最受尊敬的探员——Agent K.”
因为我一个人,逮捕了野兽鲍里斯,送他去了月球监狱,并且,在地球上安装了A网,保证了地球的安全。
那之后,D也不敢再叫我“小男孩”了。不只是他,这个MiB里没有一人敢对我“不敬”。
整个MiB里,除了D和Z,没有任何人知道我的黑历史。
1961年以前,我是不折不扣的街头地痞。我没有名字,只有一个绰号:KING.这是他们给我起的,对此,我不发表任何意见或建议。反正名字什么的都无所谓了。再说了,我确确实实是他们的KING.
那个年代,你可以说你不知道刚刚当选一年的总统约翰·F·肯尼迪,但你绝对不能说你不知道纽约的王——KING.
关于KING的评价?别天真了,他可是恶魔!
路人A:他冷漠又无情,是全美国,不,是全世界最可怕的男人!
手下B:我曾经不小心在上风口弹烟灰,所以,作为把BOSS衣服弄脏的惩罚,我的左手被他命人砍了下来!
平民C:KING!拜托你能不能不要跟我提起他!!一说起他,我只会想到我被抢的那一箱黄金!总之这个男人就是恶魔撒旦!
警察D:那个人渣!就因为我试图逮捕他,第二天我的小女儿就收到了一把沾满了血的匕首!!
……
诸如此类的话还有好几箩筐,不过我敢肯定你是不会想听的。
是的,我就是他们口中的恶魔撒旦,KING.
但是,就是是恶魔撒旦,也会爱上美丽多情的莉莉丝。
我爱上了一个女人,她叫做菲阿娜[注①]。虽然我是恶魔撒旦,但她却不是女巫莉莉丝。
她是真正的天使——不过,偶尔会展现出她比恶魔还暴力的一面。
她留着棕褐色的微卷披肩发,眼睛是纯粹的黑色,漂亮的如中国最好的墨玉。那个时候,她还很小,比我都小好几岁。嗯,我之所以会不可自拔地爱上她,最开始是因为她当街扇了我一记恶狠狠的耳光——在收到我放到他们家门口的血匕首后。
在自由女神脚下的这个繁华城市中,只有她才敢这样对待我。
后来,彼此熟识后,我才知道她其实是个很温柔贤惠,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种花的好女孩,当初那么冲动,错全在于我霸道蛮横,讨厌至极的举动。
嗯,她就是这样说的。
为了她,我开始漂白自己,试图摆脱黑色的纠缠,渐渐回归普通的生活。然后和菲阿娜结婚,再和她生儿育女,成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只要我在,就一定会照顾她一辈子。
为此,我还去警局办了正儿八经的身份。用的是菲阿娜给我起的名字Manheim.
那个时候,我以为,只要爱,就可以不顾一切,就可以得到幸福。
但我错了。
只要沾上了一点黑色,就一定会被拖进去直到全部染成黑色为止,最终也只能葬身于巨大的黑夜怪兽口中。
恶魔撒旦是不可以真的去爱别人的,更遑论是KING了。
在我二十一岁那年,统一穿黑色西装戴黑墨镜的人带走了我。他们告诉我,我犯下的罪恶足够坐上一千把电椅,但并非仅有死路一条。他们隶属于一个秘密组织MiB,工作只有一项:研究UFO,试图找到外星人并与之建立联系。如果我愿意加入,那么就可以免除我所有的罪恶。从此,杀人也可以是合法的。而且,我爱的菲阿娜可以在他们的帮助下一生衣食无忧。
我觉得这很可笑,但第二天的晚上,我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外星人在纽约首次与人类接触。
那一天晚我们有九个人:七名特工,一名天文学家……和一个迷途的少年。
Oh, my God!
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外星人什么的只不过是个笑谈而已。我一直以为,我就是KING,是可以掌握自己命运,甚至主宰别人命运的KING.但在那个夜晚,我一切的骄傲都被无情地击碎了。
如果你始终认为自己很强大,那么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你仍旧是井底的一只小青蛙。
叫做Z的男人给了我差不多一夜的思考时间,天亮的时候,我的选择只会有一个:
——要么加入MiB,消除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的痕迹,下半生都只能跟他们一起去与外星人接触。运气好的话,老了之后还可惜消除记忆,退休回去见菲阿娜。
要么就登上开往枪决场的警车,这辈子再也见不到菲阿娜。
虽然二者都是我讨厌的,但我却没有多余的C或D选项。
FUCK!真该死!
我恶狠狠地爆粗口,看MiB的人来来往往处理现场。
“你好,上司,我是K.”破晓时,我对Z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而他则会心微笑一下,驾车带我去了MiB总部。
在那之后,纽约之王KING死了,菲阿娜最爱的lover也死了,活着的只有一个代号为K的没有任何身份信息,完全可以视为不存在的男人。
再之后,所有MiB的探员和外星人都知道,在拥有数十亿颗星的银河系中,有一颗独一无二的星球,叫做地球,在那上面,有个全宇宙第一可怕的人,而他的名字叫做K.
我觉得不管换什么身份,我的评价永远都不会好起来的。
又是一个星光璀璨的夜晚,D却告诉我,他觉得他真的老了。这让我一下子就弄得心情很不好,但我除了消除他的记忆,放他离开了MiB这个囚笼,回去过几年少得可怜的正常生活。
“也许,是该找个新搭档了……”我仰望绚烂的星空,心想这样会很麻烦。
想不到,当晚,搭档,不,是我的接班人就找到了。
是个强大又可爱的小家伙,然而,我从他的身上,闻到了和自己一样的野兽的血腥味。这让事情变得更棘手了。你知道,重新从零开始,培养一个小家伙当我的接班人,更何况,这个小家伙还是个小怪兽,这种事情可是非常非常麻烦的。
审讯室里,看着他的脸,我忽然觉得有几分眼熟……
处理完一切事情之后,带着差不多目瞪口呆的他出MiB,我忽然这样想。
「嘿,小家伙,你跟我,究竟有多么相似呢?
也许,我们真的能成为最好的搭档,也说不定。
——我亲爱的小家伙。」
注①:见《黑衣人Ⅳ》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