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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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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琛进屋的时候,叶伯取过他的外套和皮包,掩不住满脸的惊讶。
“曼谷的航班改签了,就回来看看。”叶伯是霍宅多年的老管家,霍琛几乎是他一手带大的,正因为如此,霍琛对他,还有几分对父辈的尊重。
叶伯见霍琛神色平常,便暗自松了口气。放好外套后在霍琛身侧小声说:周先生在厨房。”
霍琛听了,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快步向厨房走去。
叶伯望着霍大少爷的背影,默默地望了望窗外的天色,老天保佑,今天千万别出什么事。
没有看见想见的人,霍琛眉头紧锁,站在厨房的女佣是新来的,没见过几次这位一家之主,嘴唇哆嗦着话也说不利索了:“霍,霍先生,大,大,不,周先生他……”
霍琛听得很不耐烦,正想开口,就见周黔从厨房侧门走进来,穿着一双雨靴,裤腿挽起,身上湿漉漉的,手提一个水桶,里面装着两条还在活蹦乱跳的鱼。
“小刘,你快来看!我去池塘里捞家里养的鲫鱼,结果还捞着一条野生的黑鱼……”
“鱼”字还未出口,见到立在厨房中央,西装革履的霍琛,周黔一下子静了下来。
满脸的快活神态,一下子变成了霍琛熟悉的安静和顺从。这转变霍琛都看在眼里,心里突然很不痛快。
“家里什么时候养的鱼?”霍琛看向女佣,小刘求助般的望向周黔。
周黔微笑着开口:“上个月开始养的,我和叶伯商量过,鲫鱼营养好,再说你不是从小就喜欢喝鲫鱼汤?”
“又都是为了我?”霍琛走近,低头凝视着周黔,“你未卜先知,知道我要回来,就特意去捕鱼给我烧汤?”
语气里满是讽刺。
“我不熬汤,今天做红烧鱼。”周黔答到,神色里没起一丝波澜。
一边的小刘听得心惊胆战,以为这霍大少爷一定是要发怒了,却只见霍琛一句话没说,转身就出了厨房。
周黔把活鱼拍在砧板上,拿刀迅速地划开鱼肚,掏出一大团血肉模糊的内脏,扔进水槽里冲了下去,便又拿来专用的刮子刮起鲫鱼的鳞片。
动作连贯熟练,鱼身上的血腥味一点点地在厨房蔓延开来,周黔安静得一句话都没有。
小刘站在边上,想帮忙却插不上手,最后只好退出厨房去收拾桌子了。
今天一家之主霍先生回来,餐厅也总算有了用武之地了。平日里,都是周黔和他们几个在厨房边上的小餐厅解决三餐。
小刘刚来时以为周黔也是霍宅的佣人,但看他从衣着到谈吐,都和他们不是一个层次,后来得知周黔睡在主卧,心里更加好奇。按理说这主卧都是一家之主睡的地方,周黔又不姓霍,这睡在主卧,但又和他们这些管家佣人一块儿吃饭,究竟是什么身份呢?
有一回小刘在厨房跟着梅姨做菜,看那日的菜单上写着萝卜鲫鱼汤,边上打了个星号,写了俩字:“大嫂”。小刘想着平日里没听过有人提起“大嫂”这一号人物,梅姨看小刘盯着菜单发愣,拿炒菜的木勺敲了敲她的脊椎:“看什么呢!快来干活!”
“啊,我错了!梅姨,”小刘带着讨好的笑站回梅姨别上,小声问,”这个’大嫂‘是谁啊?“
”哦,就是小周啊。“梅姨随口答道。
”小,小周!他不是个男人嘛!“小刘再刻意地压低声调也声音里的惊讶。
”男人就不能叫大嫂了?话怎么这么多,好好干活,听到没?“梅姨一向和善,此时却板起脸,不再说话。
周黔,就是这霍宅里的”大嫂“。关于年轻的一家之主喜欢男人这事,放在外边还会被街头巷口的人们议论,放在霍家,大伙这十多年看下来,便已经习惯了。
这霍宅里的世界,像是外界隔开了。一是霍宅的位置在风水极好的山腰上,进市区开车也要一个小时,二是来霍宅干活的人似乎来了就不愿意走了,不说包吃包住,就说管事的叶伯和周黔,脾气都很好。至于霍琛,因为他只和叶伯和周黔接触,其他的佣人,对于他的了解,也只是基于哪些口耳相传的八卦。
霍琛极少回霍宅,一周最多两回。据说这十年里霍琛在外面早有住处,还不止一处;据说他的每一处房产里都藏着一个他的相好;据说他每日去一个相好的那里,去个十天半个月都还去不完;据说……
谣言越传越离谱,却没人能证实,因为所有正式的场合,无论是晚宴,年会,家宴,还是红白喜事,霍琛身边永远只带一个人,那便是周黔。
这两个人站在一起的时候甚是登对,都差不多二十八九的年纪,霍琛高大俊朗,五官深邃,一双眼睛黑白分明,但带着说不出的阴桀之气。周黔看着更像是个二十出头的少年,五官清秀,眼睛漂亮的不像话,只是不怎么说话,一直站在霍琛的身边,好似霍琛养的金丝雀。
这样一对璧人,却喜欢各玩各的,真是可惜。
那些名媛富太太凑在一起悄声感叹。
但能让外人见到的,却往往不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