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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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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自我落江那日到现在已五月有余。
那日傍晚,我被去南离行商,正赶回国的瑞鸣商队所救。而他们发现我的地方,竟是在海拔高出梅羅江数百米的山路上。这让我很是惊讶!
我最后是为救初雪而趁绝魂谷的黑衣谷主不备,拽他一起投江的。按理说,聂小笑的身体应该会被江水冲往下游才是,可为什么会出现在高处山上?
当时的我被冰寒的江水侵袭得浑身僵硬,再加上失血过多,早已奄奄一息,陷入深度昏迷。所以,我很确定绝对不是我自己游离梅羅江,又登山趴倒在路边。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我是被某人从江里带走,扔在山上的。
袁正宇应该不会这么做,那就只有……
我慢慢拽出压在枕头下面的一块纯黑衣料,拿到近前细看。
是那黑衣人身上的布料没错。
还记得落水后,我死死地抓着他,虽然很快便僵冷的晕了过去,但我相信,那时除非他砍掉我的手,不然绝不可能挣脱得开我最后的钳制。
如此说来,就是那黑衣人带我离开的。可为什么没有杀我,而是将我抛之路边?难道是坚信我已必死无疑,而无须再费事动手?如果是的话,那我可真是替他遗憾了。
连我自己都想不到我竟可以在连续昏迷三个月,身体机能基本全部停止的情况下,奇迹般地活过来。
据黄三爷说,他们发现我时,我早已全身僵冷,皮肤青白,毫无血色。
他们以为我死了,便要挖坑就地掩埋。幸好俞佘在我被丢下坑前,仔细探查了我的脉象与胸口。在发现还有一丝飘无的微动后,硬是将我留下,施展浑身节解术,耗费无数珍贵药材,才保住我这条命。之后,又不遗余力地每天为我推拿按摩僵掉的肌肉筋骨,银针过穴以促进几乎停滞的气脉正常通畅。
这样持续了三个月,我才缓缓醒来,却只有一瞬,便又睡了过去。再次醒来已是一个月后的事了,清醒的时间很短,我明显感到自己的虚弱无力,除了眼睛基本动弹不得。
不过,随着时间的增长,我的身体状况明显好转。就像俞佘说的,醒来的次数越来越多,清醒的时间越来越长。两个月后,我的手也可以缓缓移动了,这让俞佘兴奋异常,更加卖力地为我扎针施药。有些时候,我竟觉得自己变成了任他实验宰割的小白鼠。
房门轻响,俞佘手拎药箱走了进来。见我睁眼倚靠在床头,露齿一笑:“整天呆在床上,很无聊吧。”
“还好,刚巧可以想些事情。”我微笑以对。
“哦?什么事情?”俞佘把药箱放在床头桌上,净完手,熟练地从中取出银针,点火炎炙。
我一面宽衣,一面慢慢回道:“以前的,现在的,将来的,反正都是我的事情。”与你无关。
俞佘捏针的手微微顿了一下,脸上笑容更加和善。
“公子的话还真是让人伤心啊!”他伸手按了按我的筋骨,将炙完的针扎进皮肤。
我微皱眉。
“在下以为,先生是个不拘小节的人。”整天问东问西,也真是“难为”他这个大男人了。
俞佘闻言眉尖挑起,笑得有点无奈。
大约一刻钟后,俞佘直起腰身,走到盆架边洗手。
“公子伤好后,有何打算?”
“计划总是没有变化快,何必浪费时间在无用的事情上。”
俞佘背对着我,洗手的水声一顿。
“况且,在下之前一直生活在围院中,对这世间的事知之甚少,实在不懂该从何计划。”
俞佘拭净双手,回到床前收拾药箱。
我像刺猬一样满身针刺地横在床上,望着俞佘的脸微微一笑:“不如趁这个机会,先生为我讲解一番如何?”
俞佘低眸看了看我,继续手上活计。
少顷,俞佘收好药箱,拖过椅子,放置床边,一撩衣摆,坐了上去。左腿压着右腿翘起,双手交握至于膝前,脸上和善笑容依旧:“不知公子想要了解什么?”
“以前的事,现在的事,将来的事,只要是这世间的事。”将你知道的,全部告诉我。因为这对我今后的生活极关重要。
理解周遭的一切,是生存的必要准则。
我不打算去找初雪他们。如果他们认为我死了,便随他们吧!
自我落江的那一刻起,聂小笑便永远地消失于这个世上。而我只是我,真真正正的林幽静。
“咳~这世间的事……要从何说起呢?”
“就先生所知道的,最早先的开始吧。”我沉静地望着他的眼睛,他疑惑地看向我。
“真的有这个必要吗?”他皱眉。
“有劳先生了。”我继续微笑。
俞佘眨眨眼,低头微咳了声,脸上笑容稍有收敛。
“据我所知,这片大陆最早先是没有国家之分的。一开始,只是零星的分散着许多部落,部落与部落之间偶尔会有些来往,其余都是各管各的生活。这样的状况持续了很久,直至有一天,北方的两个部落发生了争斗,其中一个野蛮侵略了另一个。因为部落间都是自给自足的生活,所以没有人会管他人的闲事。于是这个部落在尝到了甜头之后,便开始大胆地继续挑衅其他部落,进而侵犯掠夺。久而久之,这个部落越加横行无忌。剩下的部落开始感到危机,自发的组成同盟,一起对抗。部落间的战争持续了十多天,死伤百万。最终横行的部落战败,其拥有的一切都被分给其他战胜的部落。慢慢的世间又再度恢复平静。然而,这场动乱在每个人的心中都埋下了不可磨灭的隐患。
几十年后,最北部的一个部落联合另外两个部落,群起攻击占领其余部落。而被联合的一个部落便是现在大陆最强的国家北洛的前身荆族。
荆族生活在大陆的最北端,身体强健是他们的特征,因为他们的幼儿自出生起,便要经历严峻的考验。荆族的幼儿降生后,会由族长亲自检查,只要有一点畸残体弱,便会被无情地杀死。孩子断奶后,将被带离母亲身边,经由严格的教育与残酷的厮杀培养起一批又一批英勇的斗士,直至战死。所以,荆族无论男女老幼,他们本身都是可怕的武器。
本来荆族的这种习性,是为了抵抗生活环境的苛刻与强大野兽的侵犯而养成的,奈何被有心人利用去参与大陆部落间的争斗。有了荆族的加入,大战呈现一面倒的局势,即使各部落再次联合对抗,依然无济于事。
无望的战争下,一些部落开始沿着梅羅江顺流而下,向东南方向迁移。但是一味的逃避并不是办法,于是,部落间的首领们开始一边带领部落迁移,一边商讨应对方法。最终,他们决定在梅羅江的一个支流峡口,凭借天险修筑高墙,用以隔绝北方强敌的来犯。
这一招很是灵验,当荆族与其他联合的部落赶来后,用尽各种方法都不能有效地越过天险,抵达东部内陆。于是,他们放弃了南侵,退回北方。可是在东部的某些部落依然日夜难安,他们继续往南迁移,最后与南方的原住居民相融合,形成了现在的离国。而滞留在东部的数十个部落也聚集到一起,推举出一位德高望重的首领,作为各部落共同的领导者。其余的部落首领各自为王,辅佐这位共同的领导者,而这位领导者便是瑞鸣最初的开国皇帝德尊帝。至于北方的那些联合部落,最后都被强大的荆族吞并,组成了现在的北洛国。
数百年来,北洛一直对大陆的其余地域虎视眈眈,想尽方法发动战乱。幸亏瑞鸣与离国联合抗衡,才将局面平稳到今天。不过,最几十年来洪涝地震使得峡口的天险面临崩溃。未来着实不慎乐观。”俞佘伸手倒了杯茶,缓缓喝下。
“先生只说了北方、东方和南方,大陆的西方又有些什么呢?”我把眼睛睁得很大,尽量让自己像个求知欲旺盛的孩子。
俞佘放下茶杯,起身来到床前,轻巧地将我身上的银针一一拔下。
“西方是一片荒芜的不毛之地,那边除了高耸的雪原,便是无尽的黄沙。传言那里生活着一群茹毛饮血的野蛮人。去过那里的人,几乎没有活着回来的。而能够回来的,余下的一生都会在半疯的状态下,不停诉说着那边的可怕。近一百年间,已无人再敢踏足西方地域了。”俞佘把针过了遍酒水,小心收入盒中。
我半身撑起,倚在床头,双手慢慢合拢衣衫。
“先生可曾听过绝魂谷?在下此次出来,这名字听过数次,而每当提起旁人都会流露惊惧的神情。在下实在很想知道,这绝魂谷究竟是何来头?”能够将我逼得如此狼狈,还是第一次。虽说以我现世的状况,应属必然,却还是无法咽下这口气。
“绝魂谷……”俞佘放下药箱,转身踱至窗前。
“在大陆的中部有一道极深的幽谷,谷内常年瘴气弥漫,毒物繁杂,而许多珍奇的药物也生长其中。很多人为了那些珍药,冒死进谷,却鲜少有活着出来的。即使出来了也大都不是完整的,而完整的也几乎都因毒气侵身,疯傻掉了。因此,此谷得名不归谷。
不知何时起,一些术士进入了不归谷。传闻他们在谷内找到了一件可以起死回生的神物,自此便长居谷中,严禁外人入内。一旦有人进谷,不管有意无心,一律格杀勿论。
因为不归谷位于三国交界的中心,三国相互牵制,使其不属任何一国的领土,以至三国都无权对其干涉管制。久而久之,不归谷逐渐壮大起来,进而建立了一个教派,他们自称绝魂教,而不归谷也就变成了绝魂谷。”俞佘背对窗口,阳光自他身后射进,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绝魂谷人擅长使毒,手端阴险狠辣,又经常神出鬼没,所以江湖人都以邪教称之。再加上其势力庞大,能与之抗衡的江湖势力几乎没有,所以江湖人一旦遇到绝魂谷人,大多都会避之以吉。”
难怪那些在船上的人,在听闻绝魂谷后都面露惧色。
绝魂谷位于北东南三国交界的中心,却不属于三国中的任何一国,是独立存在的个体。也就是说,如若三国中的任何一国对其进行干涉,其他两国绝不会善罢甘休,极有可能引发战争。而绝魂谷之所以能够安然存在,全仗着三国间的平衡与牵制。一旦发生战乱,平衡打破,三国无论谁输谁赢,到头来,必然不会放过绝魂谷。所以绝魂谷也定然在某些方面,努力维护着三国间的微妙平衡。
这也就解释了,绝魂谷不敢伤及袁正宇的真正原因。
我理完头绪,抬头正对上俞佘似笑非笑的眼眸。
“小公子对这世事所知,竟如同一张白纸,这着实令俞某有些费解啊!”
我脸上一红,微低头道:“这…这实在是…是因为家人太过娇宠的缘故,生怕外面的世界对体弱的我产生伤害,以至一直将我圈在家墙之中,隔绝一切世事。所以才……”
“抱歉,俞某并不是有意为难公子,只是有些好奇而已。”俞佘的笑容和善中透出几丝内疚。
许是想到我之前说的家人落难,再也得不到那样的“宠爱”了吧!
我尽力做出最纯真的表情:“没关系,在下也知道这样很是奇怪,是在下太过莽撞了。先生不必自谦。”
俞佘眼中内疚更深,干笑了两声,转向窗外。
“昨晚下了一夜的雪,外面的白梅自清晨便已全部开放。银白的一片,很是清雅。小公子要不要过来欣赏一下?”他将窗子向上支起,露出外面晃眼的白。
我眯起眼,微微转开头。
“纯白的梅花太过圣洁,那种清灵的神蕴不应出现在这污浊的世间,那样只是徒增悲凄罢了。所谓红尘凡世,还是艳红的梅花更为适合!”我伸臂展开床边帘帐,将那耀目的纯洁隔绝在外。
所谓高雅圣洁,不过是痴人的梦呓。红尘间怎么可能会有真正的圣洁?而这万物纷杂的世间,又有何处不是红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