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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番外--- 孤眠篇 ...
我有一个孤独寂寞的名字,孤眠。
不知是谁起的,记忆中有人如此唤我。是位女子,相貌总看不清。一觉醒来,只忆起她的声音温柔又带些宠腻。狼居胥峰的人都叫我孤眠,我总不能告诉他们,我叫“小乞丐”。
对,这名字太通俗了。流浪街头、单衣破布的小孩儿都是这个名字。所以我叫孤眠,虽然不喜欢,有总胜于无。
小时候苦恼过很多事,天要下雨了,两天没吃上东西,破屋没位子睡,街角的馒头铺换了好凶的伙计,张善人家一月一次的舍粥快近了,身上的虱子又多了……乞丐什么都没有,惟有时间最充沛,可以容许我想很多事。但我不会认真考虑自己为什么会是个乞丐,有记忆以来便是如此苟活着。我也不会去想自己的未来,因为我长大了,懂的接受现实。
听见算命先生对一位大婶说,穷人的娃儿早当家。
低着头想了想,我连家都没有,还是决定在天黑前找个落脚地。刚路过的茶楼似乎不错,屋檐突出,竖着大大的招牌,也许能挡些风遮些雨。
那晚我仍旧冻得瑟瑟发抖,抱着双腿蜷缩一团。夜是静的,空气中漂染着不安的因子。我不曾想过,这个夜晚与从前有何不同。直到他们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
我知道有些事是注定的,就像我现在是个小乞丐,而不是有钱人家的阔少爷。
我知道有些人是注定的,就像我以后一般。
刀尖上的行者,叫杀手。
杀手是他们,也是我的另一个名字。
那是一男一女。男着黑衣,隐于夜色之中。女一袭红,轻纱蒙面。也许他们是同时发现我的,但先转头看我是那女子。我知道我的位置太暴露,我也察觉出危险的气息,可是我没有地方躲。当那红衣女子缓缓转头向我看来时,我抖的更厉害了,眼睛却没有离开过她。
她像是发现了新奇物儿,欢愉的轻笑,肩头一动,身姿更为曼妙。
“小孩,你在这儿睡不怕冻死?”她不嫌脏,蹲在跟前。眼眸中无暇纯真。
没爹没娘的孤儿,没有家,不在这儿睡还能上哪儿。这么想着,却也不敢开口。
她见我不答,双手支着下巴犯起难。像是在思考,脆生生道:“你早晚都要冻死,不冻死也先饿死,不饿死也得病死。既终究是一死。不如今夜我送你一程如何?”
虽未见到过她容貌,我却着魔般认为,这姑娘定是天仙一般的人儿。
“你怎么又不说话,不喜欢我吗?他不好,他喜欢先给人放血。”指指身后黑衣男子,她又凑近我,眼神动人,道:“我出手很快,喉咙痛一下就好,然后你就没感觉了。你死了。”
那男子并未说话,安静站的路中央。他的存在似乎是为了催促她快些完事。
她要杀我吗?这就是理由?
低头想了一想,又觉的她说的有道理。我活着不就是等死嘛。昂起头,露出脖子。我想,死在她手上,总比饿死冻死强。
闭着眼,我连寒冷都感受不到了。
“你就这么想死?你当真想死?”她又不高兴了,不知为何。难道配合她也有错!
“好。”她说。我屏息等待她形容的短暂痛苦来袭,而她却迟迟不动手。
她在享受这么过程,让我的内心受煎熬。我不知道自己是几岁,瘦小的身材上判定不出,也许我十岁,或者十二。一切都还不健全,体质和心理。所以我没有忍耐多久,就睁开了双眼。
迎接我的,是她如冰似霜的眼眸,感受不到情绪。她站起身居高临下看着我:“做这里等我回来。”
从没有人对我说过这话,要我等她。我也从未等过任何人。
我叫孤眠,我总是一个人的……一个人。
我抱着期望,不知是盼她能够回来,还是希望她能快些帮我脱离苦海。她并未让我等多久,或者说我已习惯呆坐。她回来时,我闻到了血腥味。我不敢上前,因为我想起自己身上带着的那股异臭。她早已闻到,我却还想着要隐藏。
她看到我还在,笑的更加舒心:“果然是乖孩子。听话的,我最喜欢了。”说着,向我伸出手,示意我过去:“来,带你去个好地方。有床睡的。”
她说这话时眼神很是凄迷。她的手并不冷,却湿湿的。我想是因为她手中沾满鲜血的关系。我没问这些血是谁的。反正不会是她的。其余人我并不关心。他们也没关心过我,不是嘛。
那男子凑近些,我才看见他流着一屡小胡子,十足的凶相。看我的眼神杀意凛然。
“你不是还没醒吧!现在回去鞭尸也不打紧,就是我身子有些累,不陪你玩了。”她说话时,满眼的纯真。明知修长的指甲抓疼了我,却也不松手。
躲过那男子吃人的目光,我问:“姐姐叫什么?我叫孤眠。”这一刻,我庆幸自己有一个名字。
她呵呵的笑:“姐姐?你叫我姐姐?可是我不叫姐姐啊。我叫如梦。这是我的名字,我叫如梦。”她一字一顿的重复着。怕我弄混淆。
黑衣男子呸了一声,道:“自己都没醒。竟给老子装事儿。”
狼居胥峰实则并不是一个山峰、不是一座府邸、也不是一个总坛分部的定义。更不是世人口中的杀手组织。
狼居胥峰只是一个名字,短短四字,它只是一个代号,一个印记。
就像我叫孤眠,她叫如梦。
我们所有人的根,生前死后的家,叫狼居胥峰。
我有一柄剑,素朴无华,刀鞘上相刻的纹理很是粗糙。应是剑铺里卖不出的次货。师父说以后我就是它的主人,它会对我不离不弃,直到我死的那一天。
再平凡的剑仍旧是一把剑,饮的是血,夺的是命。
我说,就叫它“狂命”。
狂命是把好剑,因为在第二日深夜的冷风中,所有与它相撞的兵器皆应声而断。和他们的主人一起孤零零的躺在泥土之上,再无站起的一天。
想起如梦曾说过,进了狼居胥峰的人不会受饥饿严寒疾病的折磨,只会死于兵刃。她并非没有杀我,只是把执行的权利让给了他人。
那晚被林中落叶覆盖的,还有如梦,和她的“嗜血”。
嗜血是把好剑,但如梦不喜欢用。看着自己纤纤玉手插入对方喉咙,更能让她产生快感。鬼影喜欢看鲜血四溅的场面,幻月爱好削人五官。我总是会情不自禁的去扮演英雄的角色,危难之时飞身替同伴挡剑。
只是想体会如梦当时的感受,并无其他用意。她死的很快。快到来不及回答我,为什么。
每次回来,我总要到亡灵谷去看她。一年一年过去,熟识的人相继沉睡其中。
一个杀手,能活多久?这个问题我从不思考,因为我知道死后的安息地是在这里。在如梦身边。在他们中间。这便够了。
我叫孤眠,我是个容易知足的人,有很多朋友,我的家有个响亮的名字……
谢谢大家在俺闭观期间,对俺不离不弃的支持。
看着收藏数没少,见涨 心里塌实许多
吃晚饭时决定写个小番外回报各位大人
然后噔噔噔噔- -^
这是我一小时内完成的,行文没用啥修辞 天马行空了些
大家当开胃小菜吧!不要挑我刺啊
呵呵`~~俺去背多项选择了 该死的N多,NNNN的多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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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番外--- 孤眠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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