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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公孙聿 大二下学期 ...

  •   大二下学期,吴谦终于同意莫喜儿住校。莫喜儿高兴的同时,心里也有一点点苦涩——对他来说她是不是不必要了?当初他可是拼尽全力不准她这不准她那的。

      而吴谦想的却是另外一件事情了——莫喜儿长大了,再过几个月就要二十岁了。以前她是未成年,他才有无数个理由约束着她。可是,自从他们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吴谦觉得无论对她做什么,都是一种罪恶。他已经没有权利像以前一样,以她的监护人自居了。

      莫喜儿住的梅园算是学校里面最好的宿舍,四人一间上床下桌,还有阳台浴室卫生间。她和班里面的同学还没有搞得很熟,要让她把所有人的名字说一遍都很有困难,同宿舍的室友她也是花了好长时间才记住名字的。不过她平时就泡在图书馆,周末也回到吴谦的住处去,因此和几个室友的关系也不是特别好。

      莫喜儿不喜欢交朋友,从小到大也就曹禹民和李晋扬在身边。

      还在上大一的叶漓知道莫喜儿住进了同一栋楼,自然是相当高兴,每天晚上过来串串门,两个人吃饭自习都在一起了,没课的下午还一起逛逛街,买买衣服。叶漓的审美观和吴谦的截然不同,她让莫喜儿试的全都是宽宽松松的日系娃娃风。莫喜儿自己对于穿着没有什么主见,一来二去竟然也就习惯了这种棉麻布料的衣服——虽然说看起来没有吴谦给她挑的那些显身材,但是很舒服啊。

      就这么一来二去,莫喜儿自己也就喜欢上了逛街买衣服,有的时候竟然搞得连吃饭钱都没有了。吴谦每个月都给她一千五百块——莫喜儿算算,觉得绰绰有余,而且还能攒不少私房钱。要知道不住校的时候,吴谦每个月只给她一两百块钱买点零食或者生理用品,简直就是小学生的待遇。可是,莫喜儿忽略了一件事情——对于她这个从小就被老妈娇惯,到了大学又被吴谦宠溺,住校之后被叶漓养出爱逛街买衣服的毛病的人来说,一个月一千五,还是不够。

      这月中旬的周末,莫喜儿回家,在饭桌上还是说出了钱不够花的窘境。吴谦抬头,一脸诧异地看着她,问:“一千五还不够?”他上学的时候,一个月才几百块。

      莫喜儿心里紧张,嘴上的话也说得支支吾吾:。“我买了衣服。”

      “不是说了衣服我来给你买吗?你看看你挑的那些裙子,一条条那么肥,像孕妇装似的,难看死了。”吴谦皱皱眉头,话也说得极为毒辣,立刻就把莫喜儿心中的怒气激发出来:

      “我穿着舒服就行,你管我好看不好看!再说了,我妈难道一个月就只给你一千五?我才不信呢!”在经济上,一直都是真真把自己工资的一般打在存折里,由吴谦保管着,当做莫喜儿的生活费。莫喜儿也不知道那其中包不包含自己在吴谦家里住的房租和伙食费,不过要说一个月只有一千五也太少了。真真在美国总公司怎么说也是个经理,怎么会赚这么少呢。

      莫喜儿这番任性的发言让吴谦着实恼怒,立刻一甩筷子:“所以呢?你想说什么?我该把存折交给你是吗?就找你这样花钱,早晚得败家!你知道大人赚钱多么辛苦吗。”

      莫喜儿被他的表情吓了一跳——他简直就是变回了高中时候那个凶巴巴处处管着她的大坏蛋!但是她也知道吴谦教训的是,真真年轻的时候一边读研一边带着嗷嗷待哺的她,实在受了不少苦——只是她从来都没有告诉她,只是尽可能让她过好日子而已。一想到这里,莫喜儿忍不住哭了。吴谦却以为莫喜儿是因为拿不到生活费而委屈,心里更加感慨这丫头不懂事,为了教育,还是一分钱都不多给。

      最后还是莫喜儿把自己存了好久的压岁钱拿出来解的围。虽然看着橱窗里面一件又一件好看的衣服就会忍不住垂涎三尺,但是一想到现在的经济情况,只能作罢。

      什么时候她自己能赚钱就好了。花自己的钱买衣服,不仅自己心里高兴,还省得被别人说这说那。

      就这么想着,莫喜儿走在大街上,突然就发现了大年三十曾经藏过身的酒吧。已经是五月初夏时节,天黑得晚了些,此时在黄昏中,那酒吧的牌子闪着霓虹,名字取得倒是十分诗意——“若雨”。

      在牌子下面,还悬挂着一张设计精简的招聘海报——原来是在招驻唱,待遇从优。莫喜儿被这一条不知不觉就吸引到了酒吧里面。初中的时候她也曾经学过一段时间声乐,不过觉得太耽误学习就背着真真偷偷给取消了。虽然现在唱歌并不专业,但是也不跑调,并不难听。

      怀着这种自信,莫喜儿进了酒吧。下午,酒吧里的客人并不多,三三两两地坐在吧台边,舞台上也空荡荡的,没有人在唱歌。

      突然,有人在她的肩膀上轻轻拍了拍。莫喜儿茫然地回头,在看见来人的脸之后,就瞬间红了两颊——刚才进来的时候,她怎么就忘了,那个她曾经看到发呆的小提琴手不就在这里打工嘛!

      小提琴手叫做公孙聿。莫喜儿还记得他清朗的声音。去年在“豆芽”无声地帮她解围的服务生,还有在这家酒吧里拉小提琴的男孩子。巧合的是,公孙聿家里是A市的,而他跑到溪州来读法学,已经是大四学生,按理说,莫喜儿还要叫他一声学长。

      莫喜儿常常都会羡慕公孙聿。他有着自己没有的才情,出生在自己向往着的城市,学习着她一直想报的专业。而且他长得那么好看,很容易就让她产生一种熟悉的感觉。

      在公孙聿的帮助下,莫喜儿很顺利地就得到着这份工作。每天晚上唱一两个小时,时薪一百块,不算多,但是对她来说已经是一笔很可观的收入了。公孙聿常常会拿着他自己写的歌给莫喜儿,让她在没有客人点歌的时候唱。莫喜儿很喜欢公孙聿写的曲子,常常也会根据自己的心情填点词。她问公孙聿,你这么有才情,为什么不学音乐呢?

      公孙聿笑,反问:“你的嗓子也不错,为什么不学唱歌呢?”

      莫喜儿摊摊手:“初中的时候觉得耽误学习就放弃了。”

      公孙聿则说:“我父亲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以后需要我回去继承的。而且学法律让我变得严谨,音乐则让我变得浪漫。”

      莫喜儿听玩,做了一个“呕”的动作,但是在心里却羡慕极了公孙聿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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