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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

  •   山崖底下杂草丛生,带刺的藤蔓植物爬了满地,约有半人多高,只有西边一小块背阴的地方长着一些蕨类和苔藓。

      司徒策将戚夫人放在地上,伸手掐住她的人中,很快她就悠悠转醒,睁眼看见一个陌生的男人蹲在身边,几乎要惊叫出生。

      “别喊!”司徒策眼明手快,一把捂住了女人的嘴,解释道,“要杀你的人还没走远,你若喊出声来,恐怕会让他们去而复返。”

      戚夫人瞪着眼睛望着他,点了点头,紧紧捂住她嘴的手便松开了。她忍不住长舒了一口气,道:“你又是想从我这里拿到什么?”

      司徒策站起身看了看四周,一边看有没有路出去,一边回答:“救你只是看不过眼罢了,现在你的仇家以为你已经死了,我劝你还是隐姓埋名找个地方好好生活。”
      这崖下植物长得太密,看上去根本没有路可走,天策府轻功本就不善于上山,更何况还要带个人。

      戚夫人没有再搭话,他也不想多说什么,只道:“我等会儿上去放绳子下来,你自己绑在身上,我拉你上去。”

      说完,他就坐下开始闭目养神,戚夫人摸不准他要做什么,也就不敢打扰。

      等估摸着那两人已经下山走远了,他站起身来,直接取出长枪,用轻功上了悬崖峭壁。长枪撞击在崖壁上发出阵阵声响,好几个起落之后,总算是到了崖顶。

      这杆长枪并不是碎魂,碎魂对这里的人涞说太过显眼,司徒策包里还有多的铠甲和长枪,就换了一杆【龙战之殇】。

      这一杆枪的造型简单又精美,枪杆与枪刃相接处是曲折的龙形,整体与碎魂一样都是蓝色,深得他的喜爱。

      他将长枪插进泥土里,拿出绳子绑在崖边的一颗大树上,另一头丢到了崖下。

      不一会儿,司徒策感觉有力道在往下拽绳子,绳子很快绷直了,他双手抓住绳子将人拉了上来。

      由于才被人欺骗过一次,戚夫人此时的戒心十分重,将她送到附近的镇上后。司徒策从天工蛛丝皮包里取了几锭金子和碎银交到她手中,说道:“在没有那个能力之前别想着报仇,也不要去投靠什么亲朋好友,专心把孩子养大。”

      戚子安此事恐怕牵扯甚广,这段日子有不少人在寻找戚夫人的下落,而且明显是好几批势力,那两个绑架她的人也应该知道这情况,一直在竭力避开其他人的耳目。在私下里,司徒策已经暗中帮他们解决了好几批前来暗杀的人。

      他之前只是单纯的想要救人,现在却挺欣赏戚夫人的气节,也就多劝了两句。大唐的物价大多都是按金子来计算,金子并不值钱,他因为常出去走动,所以包里准备了不少东西,其中金元宝就有十万多,银子也有几百两。

      这几锭金子按照这里物价,够她带着孩子吃穿不愁的生活十几年了,戚夫人不愿受陌生人的恩惠,想要把钱还回去,可是一想到自己身无分文,肚子里还有个不能挨饿的小家伙,还是乖乖把钱收进了怀里。

      见她收了钱,司徒策也就不再多说什么,说了一声“后会有期”就转身离去。

      戚夫人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此时已然明白这个气宇轩昂的年轻人确实只是好心救她罢了。

      在护送戚夫人的这一路上,司徒策对这个朝代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令他映像深刻的便是:宦官乱政,外戚专权,后宫干政。

      当朝皇帝对一个大自己十七岁的女人死心塌地也就算了,毕竟英雄难过美人关嘛,虽然万贵妃美不美还有待考察,但这太监也被如此纵容又是几个意思?

      由于这个朝代的皇帝宠信宦官,有许多宦官开始问鼎权力巅峰,以至于民间很多人都自宫想要做太监以求能飞黄腾达。宦官权势之大甚至于在有些地方人们“只知有太监,不知有天子”。

      而当朝权势滔天的太监也是不少,其中以御马监掌印太监汪直、司礼监掌印太监怀恩、东厂总管太监尚铭、张家三兄弟与钱家四兄弟几人最为有名。

      戚子安得罪的便是这钱家四兄弟,先前皇帝包庇之意明显,遇见这样的状况戚子安依旧不改初衷收集对方罪证,这样只能说明一是他太傻,二是他有所依仗。

      能混到一方知府的人再傻,再一根筋也知道趋吉避凶,这是人的一种本能。他猜测戚夫人确实不知道戚子安在做什么,否则这么多天为何一点破绽都不漏?

      戚子安背后一定还牵扯的有别的势力,这些罪证很有可能就在这些人手里,他们担心戚夫人真的知道点什么,会将他们暴露出来,所以才会来杀人灭口。

      随着司徒策对这个朝廷了解的越多,他心里就越是厌烦,在大唐的时候也是这样,朝堂之上尔虞我诈,各方势力之间互相博弈说到底有几个是真的为国为民。这些他无力改变,于是他总是申请去做高难度的任务,常年在外和江湖人士打交道,也算是为义父分忧。

      现在已经不是大唐,与他出生入死的同袍也不知去了何处,他虽然救了戚夫人,去不想参与到这朝堂的斗争中去。告别了戚夫人,他打算带着他的踏炎走遍万里河山,去看看百年后的世界,看看百年后的武林。

      午后的官道上行人极少,炎热的盛夏又是太阳最大的正午,阳光明晃晃的照着让人觉得有种喘不过来气的感觉,很少会有人选在这个时候赶路。

      吴老四在这官道旁开了一间小茶棚,因为选在入城的必经之路,所以生意一直不错,不仅能养家糊口,还能攒下不少银钱。他这里除了一些粗茶,还贩卖一些酒和小菜,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自家做的香辣兔,时常有熟客带着朋友来品尝。

      这野兔都是吴老四的儿子上山打的,今天一早又送来两只,他赶忙手麻脚利地把兔子处理了,刚用盐腌上,茶棚里就来了客人。

      “客官,要点什么?”吴老四赶紧用抹布把手搽干净,从灶台后面钻了出来。

      来的客人身材修长,穿一身带着些许铠甲片的红衣,头发用一根缀有细长翎羽的红绳扎起了一半,显得异常随意潇洒。他背上背着一把奇特的长枪,背后还站着一匹双目血红的骏马,一看就不是好惹的角色。

      这条道上来来往往各色各样的行人都有,吴老四啥样的都见过,也就不以为意,他见这红衣人将手中牵着马儿的缰绳随手一丢,大步走进茶棚,连忙将离得最近的桌子板凳擦了一遍:“客官这边坐。”

      “一壶凉茶。”红衣人在桌边坐下,说话的时候目光只在他脸上停留了一瞬间,就转过头去看着那匹自顾自往树荫下走过去的马儿。

      “好叻。”吴老四笑着应了一声就去倒茶了。

      等他端着茶壶和茶碗出来,就看见官道上又来了好几个人,其中一人还是熟客,赶紧一边把茶给红衣人倒上,一边招呼着:“风少侠,这么热的天还下山啊!”

      来的几人穿着的服饰各不相同,身上都带着一把剑,为首的那人还是个少年,眉眼飞扬,带着年轻人特有的活力与洒脱,他笑着回道:“吴叔,今天有野兔肉吗?我特意带了师兄弟来捧场。”

      少年身边跟着三个年轻人面色看上去都不是很好,眉眼间带着强压下的阴郁和愤怒。

      师兄弟四人在吴老四擦干净的凳子上坐下,一人占据了桌子一面,那领头的少年熟门熟路的点了几坛店家自己家里酿的米酒,又要了兔肉和几碟子下酒小菜,吴老四先给他们上了一壶茶,就下去给他们准备酒菜了。

      点完东西,那一桌人沉默了一阵,其中一个蓝衣少年率先开了口:“气宗那几个兔崽子这次简直欺人太甚!风师兄,你为何要拦着我们,不让我们去找他们算账?”

      那领头的风姓少年也不甚在意蓝衣人略带指责的口气,不疾不徐地拿起桌上的茶壶挨个给其他几人倒上茶水,微笑着说道:“沈师弟,何必为这点小事大动肝火,先喝点茶消消火气。这家店别看不起眼,做出来的香辣兔可是远近闻名,算是一绝,一会儿大家好好尝尝。”

      “风师弟,眼看着气宗那几个臭小子如此挑衅,你竟然都无动于衷么?”坐在风姓少年左手边的青衫男人既生气又不解。

      “路师兄你也说了他们是在挑衅,我们若是回应他们的挑衅岂不是正中对方下怀吗?”风姓少年慢悠悠地端起茶喝了一口,清俊的脸上还是带着微微的笑意,一点也不恼,语气淡然地如此反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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