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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叁 “王菀 ...

  •   “王菀,能不能停下你手里的笔,陪我喝会酒?”

      陆莞珍拿着刚刚打开的易拉罐啤酒,举在自己的前方。她眯着一只眼睛用另一只眼睛越过啤酒罐口看着前面的人。

      “你不是戒酒了么?”

      王菀拿着自己的画笔,对着画板细心的描述着。那是她最近的一部漫画作品,名叫《苍狼》。里面概括的画了她最喜欢的霍去病的一生,漫画与历史是她最爱的。而她最在行的却是拿着她的画笔把她最喜爱的历史人物活灵活现的展现出来。霍去病,那个西汉骁勇善战的战神,那个十九岁就被任命为骠骑将军战果累累的男人。此时在王菀的笔下生动的被勾勒出了他俊秀的五官。

      陆莞珍把举着的啤酒对着嘴连喝了几口,许是她喝的有些急,也或许是她许久没有喝过酒了。当那几口啤酒刚入口时她被呛的连连咳嗽。

      “喝的这么急做什么?又没人跟你抢。”王菀倒了杯热水,拿到了陆莞珍的面前,帮她拍拍背顺顺气。

      喝过热水觉得好过些的陆莞珍,拿过身旁另一瓶没开启的啤酒,打开递给了面前的王菀。

      王菀笑着接下“那我就舍命陪君子吧。”

      陆莞珍与她碰了碰罐身,就仰头大喝,一罐啤酒喝空之后她还意犹未尽拿在手里往地上倒,却发现喝的一滴不剩。

      她突然之间觉得很累,索性直接靠在了身边人的身上,闭上了眼睛。良久她才喃喃的说一句:“他回来了。”

      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让王菀也着实愣了一下。但是如此了解陆莞珍的王菀很快就明白了过来,她什么话也没有说,只在心里叹了一声。

      “王菀,你知道么?我有很久没有喝过啤酒了,今天突然很想喝,想念它的味道。因为我已经忘记了啤酒的味道是什么了。在我心里,好像是甘甜的。可是在刚刚啤酒入口的那一瞬间,我却突然发现,记忆也是会出差错的,原来啤酒是那么的苦涩。”

      她一直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以至于王菀都认为刚刚那些话是陆莞珍的梦话。过了许久,陆莞珍睁开眼睛,看着眼前完成一半的画,笑着说:“霍去病那个在战场中长大的粗野男子,也只有你能想象的把他画成这幅俊美样。”

      “在我心里,他就是那么美好。”王菀摇了摇手里的啤酒罐,低头看着身边的陆莞珍又打开了罐酒闷声喝着。她无奈的摇头,抽出一张纸巾替陆莞珍擦了擦嘴角的酒。她是如此了解陆莞珍,她知道有些话她不愿意说,就不能去问,何况那还是她心里永久的疤。只能顺着她的话转移话题,“你和林若风怎么样?”

      已经喝了两罐的酒,酒量并不好的陆莞珍脸上有些潮红,眼神也有些迷离。听到王菀这么问,她放下了手里的酒,揉了揉自己的额头,说:“他一直没有放弃。但是我也一直没有答应。”

      王菀轻轻叹了口气,“有些事,你自己不愿意放下,没人能帮得了你。”

      这些话,陆莞珍怎会不知,可是这么多年她一直在努力的忘却,但到头来却只是徒劳。可是她就好像一个戒过毒瘾的瘾君子般,一旦触碰到就会毒瘾发作,越陷越深,最后侵蚀五脏六腑。

      林若风对她的感情,她又怎么会不明白。记得当年在三亚遇见他的时候,是自己最低落困苦的时候。那时候为了要在三亚生活下去,她每天要去打着两份的工,从下午两点到晚上八点的咖啡店服务员到九点至夜里凌晨一点的啤酒妹。

      记得有一次,她因为三亚连绵几天的小雨而感染了风寒,可还要强撑着身子来上班。那天下午,她只感觉自己的身体忽冷忽热,头昏沉沉的,就连客人叫服务员时也迟钝了许多。可是她不舍得请假,因为请假的话会扣除当天一天的工资。于是她只能强迫着打起精神,在给客人送咖啡的时候,她因为头晕,眼前一黑晕倒了下来,正好倒在了迎面而来的一个男人身上。那杯滚烫的咖啡也倾洒在了来人和陆莞珍的身上。皮肤上灼热感刺激的她睁开了眼睛,却看见自己躺在了一个男人的怀里。她慌乱的站起来,低着头不停的说着“对不起”,值班经理看到了这边的动静,走过来询问发生了什么事。陆莞珍抬起头来想解释一下,却不想那男人先开了口,“是我光顾着整理自己的袖子,没看见这位服务员在我前方,等她叫我的时候,我已经跟她撞上了。”

      陆莞珍错愣的看着面前的男人,他正站在吊灯下,暖暖的灯光打在他的头顶,好像镀上一层柔柔的光晕。他正低着头用纸巾擦拭着身上的咖啡汁,看不见他所有的面貌,她只看见了这个男人有一双修长的手指,不疾不徐的拿着纸巾擦拭着。

      陆莞珍看见他那张纸巾已经完全湿透,她赶忙递上手里的餐巾帕,面前的男人接过后,只说了句“谢谢”就走开了。陆莞珍望着他的背影,心里一阵感激,她想那句道谢的话本应是她说的。

      缘分有时候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你永远不知道老天爷给你安排了下一秒怎样的故事,也不会知道下一秒你会遇见什么样的人。更不会知道跟你仅有一面之缘的人下一秒也许还会相见。

      也就是那一晚,陆莞珍又遇见了那个在咖啡屋跟她相撞上的那个男人。
      白天昏沉沉的一天,并没有让她的风寒有所好感,反而更严重。到陆莞珍晚上来到夜店卖啤酒的时候,她已经觉得身上忽冷忽热的难受,头也越来越沉重。

      夜店本就是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各路各色的人都有。比如地皮小流氓,也有很多白天在人前一本正经的官场上的人或者商场的老板,晚上来到这种地方都会原形毕露,因为他们需要放纵,也需要这种环境让他们交谈“生意”。看到这里的人,让陆莞珍觉得所谓的“衣冠禽兽”也不过如此罢了。
      她在经过一个圆桌旁边问客人要不要啤酒时,被一个满身酒气的男人拉住了胳膊。那个男人一边打着酒嗝一边不怀好意的对着陆莞珍笑,陆莞珍只感觉到厌恶,她鄙夷的看着拉着自己胳膊的醉酒男人。那是她当啤酒妹的第三天,她其实在来夜店的时候,就对可能遇到这种事情做好了心理准备,也做好了保护自己的打算。所以前两天里,她只对带着女性来喝酒的男士卖啤酒,成绩虽然不好,但是她自己却是安全的。却不想这样的事情,自己还是遇到了。她用劲全身的力气想把胳膊给抽出来,可是她本就不舒服,所剩的力气已经寥寥无几,在她抽胳膊的时候,那个喝醉的男人一拽,就不费力气的把陆莞珍拽到了自己的怀里。男人的力气本就比陆莞珍大,这么一拽,陆莞珍原本就昏沉沉的脑袋就更加头晕目眩。

      那个男人满嘴酒气的对着陆莞珍说:“今晚你能陪老子高兴高兴,啤酒有多少老子要多少,你要多少钱老子我就给多少钱。”说着伸起手来想摸摸陆莞珍的脸。却不想被陆莞珍反手一扬,那个时候,正到了夜店换歌曲的时候,有几秒钟的安静,所以整个夜店的人差不多都听到了那响亮的“啪”的一声。所有人都看向了这边。

      陆莞珍那巴掌干净利落,用了她最后的力气。打完后,她冷笑着看着面前的那个喝醉的男人脸色由红变白,由白变青。男人愤怒的眼睛瞬间变得血红,他扬起手,狠狠的给陆莞珍一个巴掌,打的陆莞珍摔倒在了桌子上。压碎了桌子上的杯子酒瓶,玻璃渣子划破了她的皮肤,扎穿了血肉。她忍着疼痛,挣扎着起来,可是还没等她起来,身上已经被拳打脚踢。那些人一边打她一边说:“臭婊子,别给脸不要脸!来这种地方谁他妈还是干净的!”那些落在她身上的拳头如雨点般来势汹涌,每一拳都是锥心的痛。她倔强的咬着嘴唇克制自己不要痛苦的叫出声来,余光中却看见身边围了很多的人都冷漠的看着她,可是却没有一个上来救她。视线开始越来越模糊,就在她感觉自己也许快死的时候,身边的一切都停止了,头顶有个清朗的声音说:“几个男人打一个女人算什么?”

      “老子打人关你屁事?小白脸你想英雄救美,信不信我连你一起打了。”

      “蠢货才会打架。”厌憎的话音刚落,只听见外面响起了警车的嘀呜声。整个大厅迅速的安静了下来。

      “小子,你报警了?”

      “是又怎么样?”

      “好小子,你有种。我们走着瞧。”那个喝醉的男人说完,就仓皇的离去。

      陆莞珍等到他们走后,才强撑着身子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站定后看见帮助自己的那个男人并没有走,他只是用一双深邃的眼睛深深的看着自己。陆莞珍看着面前的这个人只觉得很眼熟,可是脑袋的沉重却始终让她想不起来。果然,只听见那个男人说:“我们又见面了,冒失鬼。”说着伸手递来一张纸巾,陆莞珍并没有接下,她看着那修长的手指,终于想起来了。

      这个男人看陆莞珍不接下纸巾,于是想伸手替她擦擦嘴角。陆莞珍侧身一避,避开了他的手。她抬起伤痕累累的手,用手背狠狠的擦拭了嘴角,放下来后才看见手背已满是血。她看着手背的血愣了一会,然后抬起头对着前面的人咧嘴一笑,眼前一黑,晕厥了过去。

      等到陆莞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日落黄昏。残阳的暖光,透过没有合上的
      窗帘缝隙直射入病床上。陆莞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到被残阳笼罩在光圈里的人,朦朦胧胧的,似真似假。

      直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清楚的记得当时醒来看见林若风的场景。他那时穿着一件浅白的衬衣一条淡蓝色的牛仔裤坐在病床边。残阳斜斜的撒在他的身上时,只觉得他纤尘不染的恍若天使。

      他看见她醒来,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终于醒了,我还以为你醒不来了呢。”

      “这是哪里?”她虚弱的问道。

      “医院。”

      她皱了皱眉头,努力的回想。头在剧烈的疼,但还是迷迷糊糊间想起了前一晚的事情,才恍然明白自己为何会在医院。

      “我睡了多久?”

      “一天一夜了。”

      她想到了自己还要去打工,吓得赶紧挣扎着坐起,准备出院去上班。却不想扯到了身上的伤口,她疼的蜷曲着身子。

      他坐在床边看着咬着嘴唇忍着疼痛的陆莞珍问道:“你这是要去哪里?你烧是退了,可是你还得静养。”

      她强撑着坐了起来一边找着自己的鞋子,一边含糊的回答他,“我已经睡了一天了,经理一定很生气。扣钱是小事,要是解雇了我,我连吃饭都成问题了。我还怎么存钱念医大。”

      “医大?你是学医的?”他疑惑的问。

      陆莞珍停止了找鞋的动作,一屁股做回病床。她歪着头看着面前的人说道:“没错,我抱了医大专业护理系。由于还没有筹集学费,只得靠这几个月赚学费。”说完这些话,她又站起找着她的衣物。

      “不用找了,安心休养吧。因为你的经理已经解雇你了。”

      “什么?”她听见这句话后手里的动作停了下来,低着头想了想又说道:“想着也是,我旷工了一天。经理那样严格,决不会再要我的。不过我晚上还可以去卖啤酒。”

      那人靠着病床,含笑的看着清理衣物的陆莞珍,嘲弄道:“你觉得你那晚惹了那么大的事,夜店还敢再要你?恐怕这整个城市的夜店都不敢要你了吧。”

      衣物突然掉落在病床上,她缓缓的坐下去眼神黯然的看着被子,一只手紧紧的抓着床单。

      那人伸出一支手,在陆莞珍的跟前晃了晃,轻声对她说:“我也是念医大的,临床系。”

      陆莞珍幽幽的转过头来看着他:“那又如何?”

      “我想说的是,我家里的保姆正好回家抱孙子去了。没有人照顾我的饮食起居,如果你不介意,你可以来我家里当我的保姆,我可以付你丰厚的薪水,并帮助你完成学业。”他一口气说完这些话后,双眼坚定的看着她,目光没有一丝玩弄与贬低。

      “为什么要帮我?”

      他耸了耸肩,说道:“本少爷想帮人何须理由呢?”

      陆莞珍忘记了她看着林若风有多久,可能只有几秒钟,也可能有那么个把小时。她只知道她当时心里的矛盾,她一直活着如此卑微,可是她却有着自己的骄傲,她那倨傲的自尊心从来没有接受过别人的帮助,又何况是面前的这个陌生人呢。

      仿佛看穿了陆莞珍内心的想法,那人又笑着说:“我这不是帮你,我只不过是请你回我家做我的保姆,你有所劳动付出,我才会有所丰厚薪水付给你。”接着他向陆莞珍伸出了一只手,诚然道:“我叫林若风。”

      倨傲的自尊又算的了什么呢?现在没有什么比活下去更重要的,她必须要好好的活下去。也就是那一刻吧,陆莞珍做出了决定。她一只手回握住林若风的手,说道:“我会好好做好这份工作,我叫陆莞珍。”

      时间晃晃悠悠过去了十年。

      这整整十年来他一直在她身边默默相伴,就连她当初进入医院就职,也是他帮的忙。她心理一直很清楚,这十年来说不感动是假的,但是再感动那也不是感情。她不想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在独自徘徊,可究竟徘徊什么?连她自己也迷茫了。

      手里的酒终于喝完,陆莞珍身边的手机震动了一下。她放下空了的啤酒罐,打开来看是林若风发来的“你睡了么?”

      陆莞珍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回过去。

      “是林若风吗?”王菀问。

      “嗯”

      “让他来接你么?这么晚了。”

      “不用,我自己能回去。”

      告别了王菀,陆莞珍朝着公寓相反的方向走去。已经接近深夜,街上的人寥寥无几。街道旁的路灯将她的影子拉的斜长,看起来是那么的孤单。夏天夜晚的风,凉凉的,渐渐吹散了陆莞珍有些淡淡的醉意。

      她沿着熟悉的街道不疾不徐地走着,目的地越来越近,回忆也越来越深。过了一个路口,她停了下来,仿佛看到了红绿灯口一对熟悉的身影。一个男孩不顾人来车往的路口,抱着一个女孩在回旋。他们的一颦一笑都是那么的清晰明了,就连耳畔也流连着他们的笑语。

      “喂,你放我下来,这么多人看着呢。”女孩红着脸慌张的看着周围,但是脸上却洋溢着遮掩不住的幸福。

      “怎么?大街上抱自己女朋友不让抱啊?”男孩挑衅的看着四周,霸道的对女孩说着:“就让他们羡慕去吧。”

      陆莞珍只觉得眼眶湿润了,她立刻闭上了眼睛,回忆也在这刻停止了。待她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前的一切已恢复了寂静的模样。她自嘲的笑了。

      再往前走,那里是一所卫生学校,过了那所学校就是她的家。自从上班后,为了方便就搬去了医院的单身公寓。可是只要闲下来,她就会回家。学校的学生已经放了假,只有几个男孩子在操场借着微弱的灯光打着篮球。

      许久没来,操场中心的草已经长的很深了,迈过了陆莞珍的脚踝。她随意的在草地上盘腿而坐,看着静寂的操场,她的心在慢慢的静下来。她只是想找个地方静静的待会,可是她的潜意识下却带自己来了这里。

      陆莞珍往后一仰直接躺在了草坪上,她睁着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满星的天空,不敢闭上双眼。她怕一闭上眼睛,那熟悉的画面就冲刺了自己的脑海,压迫着自己喘不过气来。

      不知她躺了有多久,操场边打球的男孩子们已经走了。因为路灯长久没有换过的原因,微弱的橘色灯光有一下没一下的闪着,称着偌大的操场更显得空旷,寥寂。

      前方有脚步声,在草地中行走有着“沙沙”的响声,在这除了有虫鸣的操场里更显得格外的异样。

      “你来了。”陆莞珍拍了拍身旁的位置,示意来人坐下。

      “你怎么知道我来了?”林若风随意的坐下,好奇的看着陆莞珍。

      “从王菀家出来的时候,我就看见你的那辆耀眼的保时捷了,虽然停放在暗处,但是那炫目的颜色还是很扎眼的。”

      林若风露齿一笑,右边的梨涡即刻荡漾出来。

      陆莞珍本就是那种喝酒容易醉,但是却能很快醒酒的人。躺在操场被晚风吹了这么久,那淡薄的酒气早已散去。但是喝酒后不能吹风是一条很大的定律,因为一旦喝醉酒后吹风,就容易伤风,此时的她就是这样的。她强撑着坐了起来,为了避免不让旁边人发现自己的异样,她捶了林若风一拳,“你傻笑什么呢,跟踪我做什么?”

      林若风揉着自己的手臂,笑容更深了起来。

      陆莞珍看着笑容满面,却不肯说出实情的林若风,只觉得头疼欲裂。她揉了揉额头,便站了起来。

      “喂,你再不说。我可就走了哈。”

      说完,并大步的往前走去。没走两步,操场四周的草地全部亮了起来,围着陆莞珍,形成了一个“心”型。

      林若风站了起来,对着前方的背景,喊道:“莞珍。”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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