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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   小宝抱着一盘菊花糕,软绵绵地靠在门口,眼睛望着巷子口。
      重阳节一过去,他就伸长了脖子等蜀蜀回来,平时要奶娘喊几遍才肯起床的小宝,今天自己很早就爬起来了,衣服也是自己穿的,早饭吃了三个小馒头,然后搬着他的小板凳坐到大门口等他的蜀蜀。
      可他等到天黑了,蜀蜀都没有出现。
      小宝低头望着怀里已经凉掉的菊花糕,撇了撇嘴。
      娘叫他回屋,外面开始刮风了,小宝冻得鼻涕都出来了。
      但他不愿意进去,执着地望着巷子口,“我等蜀蜀回来了再睡觉。”
      蜀蜀说了今天回来的,蜀蜀不会骗他的。
      王焯殷快步往沈府走,秋风吹着他身上的湿衣服,他禁不住抱了抱胳膊。
      平素紧闭沈府的大门开了一扇,一个小小的身影靠着门斜斜坐着,缩成一团像个小猫崽。
      王焯殷出声道:“小宝?”
      小宝立刻跳起来,抱着糕点腾腾扑过来,“蜀蜀!”
      王焯殷连忙后退两步,“别碰别碰,衣服要湿了。”
      小宝摸到他的湿衣服,皱眉头望望他,又望望天,不明白没有下雨为什么蜀蜀身上却是湿的。
      王焯殷蹲下身,将竹篓里的小兔子掏出来,举到小宝面前,“带给你的。”
      毛茸茸的小奶兔子耷拉着耳朵,软软乎乎的一团,好不可爱。小宝睁大眼睛,尖叫道:“兔子!”
      他伸手把小兔子紧紧抱住,盘子里的菊花糕倒到衣服上,王焯殷连忙把糕点接过来,怕他弄掉了。
      “喜不喜欢?”王焯殷。
      小宝大声说:“喜欢!”
      他用力亲了亲小兔子,快要把小兔子揉进自己身体里去了。
      王焯殷露出微笑,重新背上竹篓,和小宝一起进了沈府。
      临清被他吓了一跳,不让他把母亲捎来的礼物拿出来,就赶他去洗澡换衣服,担心他会风寒生病。
      王焯殷泡了一个热水澡,换了干净的干衣服,过来向夫子与师娘请安。
      “学生回来晚了,让夫子师娘费心了。”
      临清过来摸摸他的额头,“怎么弄得一身都湿了,还好没有着凉。”
      “路上遇到有人溺水,一时心急,就这样跳下水了。”王焯殷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临清惊讶道:“你去救人了?虽说是件好事,可……唉,幸好没事幸好没事。”
      沈絮倒十分赞赏他出手相助的行径,道:“明诚自幼善水性,学以致用,做了一桩善事,当夸奖才是。”
      临清瞥他一眼,“再善水性也是一桩危险事,我担心反而不是了?”
      沈絮笑着拍拍他的肩,“不过宽慰你,怎么还同我辩上了。快三十的人,还同个小孩似的。”
      当着晚辈的面被这样戏弄,临清面上一红,手在沈絮背上拧了一下,恼怒地瞪他一眼。
      沈絮吃痛,无辜地耸耸肩
      王焯殷倒不觉得两个男子这样亲昵有何不对,他小时就做过沈絮的学生,临清又常到他家闲话家常,早对二人的关系习以为常。况且他自己的母亲也是个爽快开朗略显泼辣的人,当初还十分热心地指导沈夫子如何照顾自家“夫人”。数年未见,夫子与师娘依然恩爱,王焯殷反倒觉得十分欣慰。
      临清道:“背这样多的东西,你娘便是这样客气,倒叫我们觉得亏欠了。”
      王焯殷笑道:“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我娘自己做的腌肉和坛子菜,记得师娘以前最喜欢吃,便捎了些过来,全当尝尝鲜,师娘莫当是负担就好。”
      “难为王婶还记得。”临清想起过去的事,不免心生感慨,又问了许多陆山村的近况。
      小宝抱着小兔子从两扇门之间的小缝隙挤进来,看到爹也在,于是献宝似的地把兔子举到他面前,“看,我的兔子!”
      沈絮惊讶地“哟”了一声,“哪里来的?”
      “蜀蜀送给我的!”小宝骄傲地回答道。
      王焯殷道:“家里养的母兔生了一窝小兔子,想着小宝喜欢养小动物,便捉了一只过来。”
      小宝抱着自己的小兔子,不舍得放开一下,把脸贴在兔子绒绒的毛上,舒服地眯着眼睛。
      沈絮看着儿子的傻样子,不由笑道:“倒像他娘,你师娘从来也是这样,王婶送了只兔子给他吃,他却围了个窝养起来,宝贝得不行,连我都不许碰一下。”
      临清嗔道:“老不正经。”
      小宝好奇地望着临清,“娘也有小兔子?”
      临清摸摸他的脸,温柔地说:“有过一只,是蜀蜀的娘亲送给我的。”
      “在哪里在哪里?”
      “被我养死掉了。”
      小宝露出可怜的神情,“啊,死掉了啊……”
      临清看了一眼沈絮,“后来你爹又送了一只给我,你小时候还和兔子一起玩呢,抓着兔子尾巴放嘴巴里咬,小兔子都怕你了。”
      小宝不记得自己小时候和小兔子玩过,“那小兔子呢?”
      临清的神色黯然了一下,“也死掉了。”
      回沈府的一年是忙碌而纷杂的一年,许多事情都要重新谋划起,不光是二人的未来,还有从前的交际、沈府的生意、族里的亲戚,各种各样的事情扑面而来,两人忙得脚不沾地,等好容易得以喘一口气,才发现小兔子不见了。
      临清寻了好几日,最后不知从哪个人的嘴里得知他的兔子被野狐狸叼走了。
      临清伤心了好久,那是沈絮送他的兔子,带在身边养了一年多,因为自己的疏忽而没有了,临清不无自责。
      后来不敢再养任何动物,且随着小宝的长大,整颗心都放在了傻儿子身上,也就没有再想过养一只兔子。
      小宝仰头问:“娘养的兔子叫什么名字?”
      临清摸摸他的脑袋,轻声道:“絮儿。”
      “絮儿。”小宝跟着小声念道。
      过了这么多年,沈絮已不是那个会因为一个昵称而感到不自在的纨绔少爷,他走过来揽了临清的肩膀,摸摸儿子怀里的小兔子,柔声道:“好生养着,你娘喜欢。”
      临清身形微顿,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哪怕是跟着沈絮回了沈府,下了决心信他一次,也不止一次害怕年岁的流逝会带走温存与欢喜。
      常言道,三岁看老,沈絮做了二十多年青衫白马日日风流的公子哥,又怎会因为一载的陪伴而轻许了一生的誓言。
      然而此时,他忽然就彻底放下了。
      傻儿子,男夫人,同患难,共富贵,试问世间又有几人能做到呢?
      临清眼眶微热,顾不得王焯殷还在场,轻侧头,靠近了沈絮的臂弯。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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