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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再入虎口 他们相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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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歌一路上施展轻功,却也没有快多少,因为自己一直没有进食,体力很快就吃不消了,浮生她们并没有被关进柴房,大概已经被送去那个叫做杏花楼的鬼地方了,没有找到她们,身上的盘缠也被那家黑店扣下,看来今天必须要逃出江州,等到了其他郡县,应该就没有胖掌柜的的势力了,那个楼姐很快就醒了,自己要抓紧时间,回恒锦向父王搬救兵,把浮生她们解救出来。
到了正午,朝歌经过溪边,看着自己脸上的妆已经花掉,而且没有掩饰的必要,干脆就着清凉甘甜的溪水将脸上的细汗冲掉,确认自己脸上没有讨人厌的胭脂的味道后,朝歌将那个面皮洗净,用几捧黄土埋掉了,这样做也是对于死者的尊重,体力不支又困意袭来,朝歌找到隐蔽的地方小睡一会。
不久地面上的沙土好像有震动的迹象,远处传来马匹蹄声,朝歌心里一惊,不会是他们吧,便躲在溪边附近的丛林里,探头一看,那个肥肥的老板果然不是吃素的,察觉之快,竟骑马追到了河边这里,现在出去硬拼,万一那个掌柜的真是土匪出身,凭自己的功力肯定会被打死,难道真的要在这里等死吗,不一会,这几人骑马朝城门口方向去了。总算松了一口气,这时,朝歌回过头看见一身红色的,满脸泪痕的女人,与自己近在咫尺,顿时吓得差一点尖叫出声,镇定之后细看原来是一个哭泣的新娘子在畏畏缩缩的看着自己。
“请问,姑娘有什么事情吗?”朝歌此时只想确定她和自己是不是一样有着呼吸的。
那女子向朝歌跪下,抹去脸上的泪痕后对朝歌道:“小女子是江州人氏,趁轿夫休息之时,骗过他们半路逃婚的,半年前自己和城里的一个教书先生已有白首之约,便瞒着双亲珠胎暗结。现下腹中已有四月之大的胎儿,本想待他考取举人之后来我家提亲。后来我爹因欠下赌债,为还债将我许给一家有权势的官家少爷做小妾,我不敢告诉爹娘,更不敢想象到了夫家之后等待着我的是什么下场,还请姑娘帮忙,逃出这片苦海。”说罢重重的磕了几个响头。
“你这不也是在害我吗,老实说吧,我也是逃婚出来的,怎么帮得上忙,况且我现在被一个土匪追婚,有可能命都不保,我要快点回到恒锦城才行啊,要不然你先告诉我你夫家的宅院所在,待我回到恒锦城时,去你夫家府上讨人,不用担心,你和你的孩子都会没事的。”朝歌在听见那几个掷地有声的响头之后,也不忍将面前的可怜女子的希望打碎,只好想到这么一个折中的办法。
谁知那女子哭的更加厉害,一直摇头说:“现在孩儿的生父已经在城门口等候已久,只要我没有逃脱成功,他就会施玉碎之举,他只是常年教书的文人,实在不能同那些干惯重活的家丁抗衡,到时候事迹败露,我一家将会命葬江州关口,我听姑娘刚才说自己要去恒锦,不巧我的夫家正是恒锦城中达观贵人,且姑娘若有权势,势必我的夫家不能得罪与你,届时姑娘也可躲避土匪的追杀,我亦可离开这是非之地,还望姑娘成全。”说罢哭的杏雨梨花的女子又重重的磕了几个响头。
其实她也怪可怜的,婚姻大事同自己一样不得做主,也罢,自己的现在境遇已经够糟糕的了,若搭坐这台轿子回到恒锦还能安全一些,只是······朝歌刚想说出自己的顾虑,只听那女子道:“从上轿子那时起我便蒙面,这是江州的习俗,也就是我的夫家还没有得知我的样子,姑娘大可放心。”
“ 那就这样吧,你将一家之命托付于我,我便不能见死不救,这也是处于江湖的道义,告诉我轿子的方向,想必此时若你再不回去,他们就要搜山了,引起骚乱将那个土匪引来就糟了,记住,你一定要小心外面的人,很多人并不像表面那样的友善,我就是吃了很多亏才会这么狼狈,好了,我就不多说了。”
和那女子对换衣服之后,那女子指出轿子在二人所处方向东南方向大约二百米的地方,对朝歌行了大礼之后,那女子匆匆的跑向西北方向,很快消失在朝歌的视线里了。
按照指出的方向,朝歌很快就找到了那几个等的不耐却又不敢发作的轿夫,蒙上面之后唤人前来搀扶,其中前面领头的那个像是管家,大约有四五十岁的模样,随风抖动的胡须同那张有些紧致的脸极为不合,连走路都气喘吁吁想来身体不大健朗,可就算这样还要来迎亲,足见这位管家对这府上的主子还是有几分忠心的,于是和声问道,不知这里距恒锦城有多少路程,我第一次出这么远的门,总是有些不舒服,心想以后回来之日遥遥无期,所以此去久了一些,原是想同江州家乡做最后诀别,希望没有误了时辰才好。
管家模样的人上前一步,恭声回到;“九夫人,我们大约有三日就能到恒锦了,您若再不回来,小人可就要去找你去了,别看我们在唐府呆的习惯,当初也是抛家舍业的,思乡心切我能理解,但下次还要告诉我们一声,不然回去我们被惩治事小,但土匪强盗出没,你的安慰事大,因此,夫人若下次有什么吩咐尽管指使我们这些下人好了,这不,少爷担心您的安微,亲自前来迎亲了,就在刚刚我收到了少爷的飞鸽传书,他已经在途中青州的雨竹轩定下客房,只要我们今天加快脚程,不至傍晚就能到了。
朝歌此时还纠结着自己现任身份的排序问题,这都已经排到九了,这家的少爷是有多少妾啊,幸好自己是堂堂的北越郡主,不然到时候即便拆穿了身份,保不齐那家少爷为了守住颜面,将错就错。于是乎稍微定了一下神,回到;“哦,那就这样吧,我有些乏了,一切就交给你去办理吧,话毕抬手合上轿帘。”
已是傍晚,朝歌还在为自己缺失的体力补眠,忽然感觉到一阵轻微的颤动,接着就是落轿的声响,透过轿窗一看,管家在驿馆面前似乎在通报什么,不多时,从里面走出了一年轻位公子,虽看不清楚相貌如何,但通过他的衣着举止和腰间佩挂的玉箫,以及管家低眉颔首的姿态,大约就是那女子未曾谋面的夫君了,真想不到,年轻如斯,竟会拥有这么多的妾室。朝歌其实很不想直面前方朝这里张望的年轻公子,毕竟自己连那位女子的姓氏都未曾知晓,就帮助她这样算计人家,对这位公子也不公平,可是不管怎样,如果自己不管这件事,那女子真的就会一尸两命,而且听那女子的话语,这位公子定是恒锦城中有头有脸的官宦世家少爷,如果因为那个江城女子而令府上蒙羞,必定会有损这家在恒锦城中的名望,朝歌自小对于恒锦中茶余饭后的新奇轶事了如指掌,也因此晓得这些流言蜚语对那些作为谈资的人中伤有多大,如果可以,谁都想用重金去封口,可是传言这个东西,永远都会在小巷之间畅通无阻,到头来扫清的不过是自己旁边耳根子的非议。
很快朝歌被请到了一间陈设古韵生香,清弥馨雅的上好客房,只是朝歌现下有些乏力,想要吃些东西,因此没有时间去观赏这间房的陈设如何如何让人心怡神动,因为自己现在的身份是假扮新嫁娘,就该矜持庄重,不能因为饿了肚子就去先吃,会有损形象的,可是只有天知道自己已经饿了整整一天的肚子了,早上出逃时就应该吃饱再走的。很无力很无力,朝歌只能待管家收拾好行装来通知自己了。
就在朝歌快要睡着的时候,管家在门外敲响了救命的门,朝歌只是在那一刻感觉,这敲门声是自己有生以来听到的最好听的声音。
下楼以后,朝歌已经换了一身比较素气的衣服,眼观所有摆设,这间酒馆果真名如其室,虽无金器玉雕装饰,但却拥有不少古玩字画,画中的物件只有茂密笔直的青竹。
经管家的带领,朝歌进入楼下的一间比较雅致的食室。里面只有几个丫头环着四角而立,那位年轻公子则居于主位,一个丫头在后面为其执扇,以便乘凉,另一个负责斟酒,朝歌只觉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酒味,虽不浓烈但却醇香,让人不由得想要一品,那个人居于中央向后微仰,半眯着眼睛,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到底朝歌还是有些亏欠的,所以从入座之前都表现得格外小心,不敢正眼去瞧。
这时那人睁开了眼睛,朝歌隐约感觉他在端视自己,因为自己是郡主,所以从小到大还不曾有人这样看着自己,朝歌脸上一热,却又不好发作,只好将自己的视线盯着眼前丰盛的晚宴。
这时那人收回了视线,一改之前富家公子悠闲的做派,亲自给自己夹菜,反正现在这个状况,还是不动声响的吃饭比较不会令场面尴尬。朝歌在一旁尽量放慢速度去吃,不能让自己的吃相太过狼狈,但那个人却一直不动,偶尔换个姿势只是喝酒,如果这间屋子没有筷子在动简直静的让人窒息。
“本以为江州只有山川美得不可方物,谁知江州女子也这般动人心魄,你比我想象中要
朝歌这时抬起头,确实已经没有躲避的意义了,这间屋子里只有丫鬟和自己,也就是说根本没有人会替自己打破这个尴尬的局面,总之都要面对,再说,责任不是自己担下的吗。
“多谢公子抬爱。”朝歌第一次正视眼前的人,谁知不看还好,一看便只觉得,自己之前见过的那些所谓的帝都才俊全是摆设,这人肤色略白,发如云墨,五官精致尽显温和,竟比自己还要美上几分,却又不显女气,按眼前的这位相貌来看,如若在恒锦排位,必当拔得头筹。难怪,生的这幅好相貌,妻妾成群也该正常,毕竟有句话常说,人不风流枉少年。
“虽然你还未进门,却已经是唐家的女眷,进府之后还是要改口的,在此之前我先不强迫你,不过我要提醒你,我唐家的家法甚严,因此进了门之后公子之类的称呼我不希望再听到。”
朝歌此时已经吃饱,点头装作听话的样子。毕竟恒锦城中有势力的唐姓氏族为数不少,还是打听的详细一些比较好,这样以便自己给亲王府传信,到时候只要父王抢先在成亲那天进府要人,自己就能全身而退,至于金钱升官随他们选。
“江州人的习俗还真是多,但你好像不愿墨守成规的样子,不是说女子在未拜堂之前是不能摘下面纱的吗,你还真是不一般呢?”
朝歌只想说,自己根本不是什么江州人,更不知道什么出嫁习俗,于是便回到:“我只想入乡随俗,听闻恒锦女子相对比较自由,除了既定的规矩,并无太多婚俗约束,不是吗?”
“听的我差一点以为你就是恒锦人一样。”唐子枫说罢为自己斟了一杯酒,悠悠品味着,好看的眼睛微微眯着,虽然一直在笑,但是朝歌只有一种感觉,自己掉进了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