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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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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我叫李净植。”
身后传来一阵阵的议论,声音也不算小,转学生谁不好奇呢?我浑然没在意,拿着粉笔一笔一画在黑板上大大的写下我的名字,还颇为卖弄地写下了费了一万个脑细胞记下来的爷爷讲过的我名字的出处——“香远益清,亭亭净植”——爷爷是个文化人,这名字好像取得寓意挺好。我不懂这些,只觉得名字很复杂难写,当初是爸爸的巴掌叫我写会自己名字的,一场血泪史。
那时我还没意识到,这场简单的带着乡音的自我介绍,是我一段生活的终结,也是另一段生活的开始。
新开始的这段生活在我的记忆里很是混乱。起因是我妈妈带着我从永河小镇搬到了县城。
后来我想,可能真正的原因还是因为我。
我好像说过,我爸妈是那种特别不靠谱的父母。童年我对父母的印象很淡薄,用我奶奶的话说就是没在他们手上吃过一顿饭睡过一次觉。爸爸上着班,偶尔检查我作业,暴怒,打我。妈妈自从嫁给我爸爸就没工作了,打打小牌,对我好,给我钱,在爸爸打我时使劲儿拦着。
我们家庭的变故来自一位伟人在南海画了一个圈,当这个圈到了我们那个小镇上,变成了下岗转业。我爸下岗了。家里有点余钱,他和我妈两人就在快奔三十那年第一次思考,自己该做些什么,能做些什么。
为什么说与我相关,听我妈讲她当年问我,宝宝你想爸爸妈妈干什么呀——她一直这样恶心巴拉的叫我,我怎么说她都不改。我当时才多大呀,有没有七岁吧,已经表现出我一贯酥懒好吃的作风,就说,妈妈我希望你像街角那个电话亭那样,开个铁皮的卖零食铺子,这样我就可以每天吃零食了,晚上把卷闸门一关,我就睡在零食里。
后来,爸爸妈妈盘下了正街上一个转角的店,开始做小生意,当然不只卖零食,日用百货柴米油盐还有年关上头的烟花爆竹,什么都卖,有点像后来出现的超市。小铺子越开越大,又并了相邻两个店面,忙的时候我也被叫过来帮忙称花生瓜子,卖个烟花什么的。我很喜欢这个活儿,因为吃食可以随时往自己嘴巴里送。我也开始每晚和自己的父母一起吃饭,偶尔在爸爸妈妈家里睡上一觉。妈妈做饭的手艺很一般,都是炖啊炖的,远远赶不上奶奶,但我还是每次都留下来吃饭,这种机会从前可不多。可能做生意起早贪黑是很辛苦的,爸爸妈妈都能吃下很多,特别是妈妈,眼见着变胖了,手也没有从前软和了。
后来,家里生意还是忙不过来,我妈就雇了个小姐姐。
再后来,我妈和我爸就离婚了。她用啤酒瓶给我爸脑袋上来了一下,卖了房子,转了生意正红火的铺子,带着我来到了县城。
当时我还在幸福的尾巴上,不知道我很少回来住的爸妈的家里那些砸碎的电视、七零八落的桌椅板凳代表着什么,那几点斑斑血迹、那再不回头的父亲,代表着什么。
反正我从来没喜欢过他。
记忆碎成了一块一块的。
妈妈大哭的脸,好多好多钱出现又消失,妈妈问我愿不愿意跟她一起去更好的地方,搬家,新房子,新学校,新同学……这里不是我熟悉的小镇,各种变化叫我应接不暇。
我记不清那时的自己是以怎样的心情面对这样的巨变了,只牢牢记得妈妈第一次带我去看正在装修的新房子时的场景。屋子里到处都灰扑扑脏兮兮的,堆满建筑材料。妈妈挤出个疲乏的笑容对我说,这以后就是我俩的家了。我记得,我只想找一个地方坐下来,但那里什么都没有,空荡荡的,墙也没有刷,而我又不愿意弄脏我身上的新裙子。
那种疲倦又无依无靠的感觉到现在我都不能忘。
那条裙子我也不能忘,橘黄色的棉质长裙,裙摆缀满彩色的棉绳儿,挺俗气的,胸前缝了个扎满辫子的小姑娘,还配一个同色的小手袋。那是我的十岁生日礼物,也是那个生日我收到的唯一一份属于我的礼物。
其实我不喜欢这个,因为在这之前我极少穿裙子,追猫逗狗什么的都很不方便。
以往我的生日应该都是极其热闹的,想想也知道一定会收到很多我喜欢的礼物,但我却一件都记不清了。这个寥落、仓促、尴尬、永不愿回想起的生日我却记得极其清晰。
妈妈满心是办完生日宴就带着我走,摆脱这个让她窒息的地方。街坊邻居都来随份子了,但却带着一股说不出的围观的恶意。
没有爸爸。
没有大蛋糕,没有我的礼物,也没有任何祝福和笑容,大人们都匆匆忙忙,我就吃了个不知谁随手给我的、发给其他小孩子的盒装小蛋糕。
真的很难吃,一点都不甜。
若不是我们那儿迷信,坚信不大办十岁酒宴的孩子会早夭,妈妈是绝不会给我办这个生日宴的。
不能忘的,其实就这几桩。更多的东西都被我通通忘掉了。
我忘了每天都是由爷爷叫醒送我上学,踩着上课铃声进教室。
我忘了老师同学都喜欢我,我在教室里大声说笑的样子。
我忘了我从不一回家就做作业,总不能安静地坐下来,总是在疯玩。
我忘了奶奶做的热腾腾的饭,还有随意点菜的权利,还可以说今天的菜不合胃口。
我忘了我是个快乐的差生。
我忘了我是个十岁的孩子。
大家都忘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每天第一个到学校。掂着脚把黑板擦了一遍,又一遍,再擦遍教室里每一张桌椅。当我把讲台上的粉笔盒都分成一样满的时候,陆陆续续就有同学来教室了。当我慢慢改掉那口乡音,学习成绩也奇迹般的优秀起来时,同学老师都渐渐喜欢上我,尤其我特别愿意为班级做贡献,总是每天最后一个做完值日离开教室。
因为我讨厌回家。
家里最开始只有泡面,后来是快餐店的盒饭。除了大米以外家里仅有的食材是鸡蛋和面条,和妈妈为了安抚我批发回来的一冰箱雪糕。快餐吃多了嘴里发苦,我开始尝试将鸡蛋做成各种菜,水煮蛋,荷包蛋,煎蛋,炖蛋,蛋汤,能填饱肚子就行。无比想念每天早晨上学时热乎乎的糖鸡蛋,那时还万分嫌弃的我真傻。
现在没谁管着我看电视了,我可以整天整夜的看,也没人检查我作业。我学着妈妈的笔迹给每天的背诵作业签字,其实用不着模仿,妈妈从没给我的作业签过字,也从没参加过我的家长会和老师认识,我考全班第一、上台发言的那个期末也没来。放纵是一种空虚蚀骨的毒药,它竟然迅不可及的改变了我的本性。我十分自觉的完成作业,主动预习功课,看所有有字的书,画一些奇奇怪怪的画。
谁还记得我原来的样子?
我经常抱着本书、裹着一床大棉被在家里的每个角落随便睡,有时睁开眼睛自己在床上,有时在沙发上,有时趴在哪个凳子上,总是一夜。
妈妈经常不在家,一到家就沉沉睡去了。她要养活自己养活我,这很难。妈妈不就是在专心拼事业、大把大把挣钱的时候搞丢了自己的丈夫吗?最开始,我每天都等妈妈回家,不管多晚,然后像条小尾巴似的跟在她后面,絮絮叨叨的跟她讲我今天在学校里的见闻,今天老师表扬我啦,我交了新朋友,校门口新开了家炸鸡柳店……她会大方的不问缘由的给我钱,却总是没有精力和耐心听我把话说完。常常是我说的不亦乐乎,意识妈妈久久没有回应我时,才发现她已经睡熟了。再后来,我也不再说了。
家里太安静了,空荡荡的房间和米色的地板总叫我觉得冷。我喜欢在学校,鲜活有人气。我好像整个人被剥成了两瓣儿,一瓣是家里无人说话,可以沉默很久很久的我,另一瓣是在学校狂热地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对所有人都热情大方的我。
当一个人专注的时候,多难的事儿都不叫事。
妈妈将我转学到了县城最好的小学最好的班级,这里不像镇上,老师同学都能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有各种各样的补习班,大家玩的讨论的东西也和我之前的不一样。
这没什么。我大声地朗读课文,不怕别人诧异的眼光,后来也常代表班级参加演讲比赛,我也上了奥数作文各种班,和大家玩到了一起,虽然并不像我最初自我介绍时讲的那样快。
老师同学都很喜欢我。老师夸我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还选我当班干部。我和同学们也相处得很好,他们不像从前镇上的孩子,带点巴结讨好的意思 ——因为我早没什么了不起的——而是因为现在的我极少发脾气,待人又很热情周到,大家都觉得我好相处。
我变成了优秀的好学生,可又有谁在意呢?
就是英语一直很差。
老师很体谅,安慰我说,你是从下面镇子转上来的,不比从上一年级就开始学ABC的孩子 ,老师相信凭你的学习能力一定能迎头赶上!
我,不能。
曾经有个人教过我ABC,在洗澡的浴室里。因为做生意有钱了,我父母家里是镇上第一个装上热水器的人家。冬天的洗澡水很暖和,暖到人骨子里。她一边帮我搓澡,一边回忆起自己过去的初中时代,兴致勃勃地教我学英语。
“ABCDEFG……”
“A,B……D……E后面是什么来着?”
“你真笨,比我还笨啊……”
“你才笨,本小姐是世上最聪明的人!竟敢嘲笑我,看我不挠你痒痒!”
“哈哈哈哈,别闹啦小植,当心摔倒了!”
“我真喜欢你慧慧姐,一直在我们家吧!教我把27个字母都学完,再学其他好多好多,让那些笨蛋羡慕死我。”
“说你笨你还不承认,是26个字母啦,小笨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