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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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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抱着原本属于养母的、装着她毕生积蓄的镶着碧玉的金盒子,跟在猫大身后登上了猫匣的船。猫二在船上等我们,面前摆着一桌山珍海味,妹妹甩甩尾巴,从猫大怀里一跃而出,扑到桌上欢快的吃了起来。
我皱起眉,对猫大道:“你就不能管好你的狗吗?”
猫大沉下脸:“你说话注意点,那是我妹妹!”妹妹朝他汪汪两声,拿爪子抹了抹面前的一盘水煮鱼。猫大立刻眉开眼笑,坐下来为它剥鱼。
真是脑子有病。
我觉得他为人实在有些不靠谱,若不是几天前他和猫二来找我,告知了我我的身世,给了我那把剑,我才不愿意和他同坐一桌。
方才坐下,猫二已经笑眯眯的靠了过来,为我斟了一杯酒。几天前他见到我后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是个天生就该拿剑的人。”,我不知道他如此笃定,但事实证明,他果然没有说错。
他们来找我,是为了让我加入一个叫“猫匣”的组织。这是一个刚刚建立的杀手组织,成员只有三个半——我面前有两个半,至于猫三,据说他去了另一个遥远的城池,去接另一个人。
我毫不犹豫的答应加入他们,甚至没有询问他们为什么找上我。对我而言,那些理由都不过是过眼云烟,更重要的是人生如此寂寥,我十分需要找些事情来做。
做个杀手显然是个挺不错的选择。
猫二道:“你还没有什么事想去做?再过两日,我们就该返回长安了。”
我喝光了酒,告诉他:“那正好,我要去杀一个人。”
猫二似笑非笑:“怎么,你要去杀了那位晏大公子?”
我一时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人,想了想,才记起他是和我调包的那个冒牌货。“杀他做什么,他还不值得我动手。”
我要杀的人姓刘名贵字长庆,是养母的老相好。他曾经发誓会娶她,最终却违背了誓言,弃她而去,我想若是让他去阴间与养母作伴,养母一定会很高兴。
十五年养育之恩,虽然我心里并不怎么感激,但回报还是要做的。
听完我的决定,猫二点了点头,给了我一块令牌。那令牌似木非木,握在手心一片阴冷,上面刻着一个草书的猫字。猫二告诉我,这是猫匣追杀令,凡见此令,三日必死。
“为什么是三天?”
“总要给人交代后事的时间吧。”猫大摸着酒足饭饱的妹妹柔顺的皮毛,嘴角带着古怪的微笑。“但若是过了三天,他还没死,那大概死的就会是你了。”
我不可置否。
一天后,我用追杀令杀了刘贵——直接把木牌钉进了他的眉心。但猫大表示这些木牌都是循环利用的,于是我不得不扒开他的脑袋取出木牌,并花了半天时间把它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