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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第 68 章 ...


  •   弯弯曲曲的漆黑的街巷、身后紧追不舍的脚步声、手里染血的匕首……织就成一幅噩梦的场景,梦中,他慌不择路,只知道拼命奔逃。突然,枪声响起,他明显感觉到自己中枪了,左腿膝盖一软,向地面坠去……

      小毫子浑身一震,从噩梦中惊醒,猛地坐起身,额头上的毛巾掉了下来,察觉到身后有人接近,还没来得及反应,一根粗布条从背后绕到面前勒进他嘴里,在脑后打了个结,紧接着,他眼前一黑,一只粗麻布袋兜头罩了下来!

      他头上套着布袋,口中“呜呜”叫着,被人反绑着双手扛在了肩上。他失血过多,加上两天来几乎没吃什么东西,根本无力挣扎,只得任人扛着下楼,塞进一辆马车。接着,外面传来马蹄声,车厢颠簸着一路向前驶去。

      马车在前行的过程中绕来绕去拐了不少弯,身下的颠簸程度也在告诉他,路况不是很好。不多时,马车停下了,有人将他拖了出去,扛在肩上,蹬着楼梯上楼,推进一间屋子。

      小毫子凭感觉判断出马车并没有行驶多久,至多不过一刻钟的时间,所以他知道此刻身处的地方距离薛时原本那间屋子并不远。

      他身体虚弱,遭此一番折腾,有些受不住,双手还被反绑着,站定之后没能维持住平衡,腿一软便摔倒在地。

      头上的布袋被撤走,脑后的布条也被解开了,他努力昂着头,看到屋内有张矮桌,桌上摆着食物,桌边坐着一个人,正翘着二郎腿读一份英文报纸。

      这时,身后走来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替他松了绑,拾起地上的布袋和绳子,不声不响地退了出去,掩上门。

      果然是他!小毫子匍匐在地,松了口气。光天化日之下入室绑人,绑了之后并没有把人送出去多远,说明此人对这座城市并不熟悉,不敢离开太远,那么这个人,除了薛时,不可能是别人。

      薛时撩起眼皮,目光越过报纸边沿看了他一眼。

      小毫子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揉着发麻的双手,一瘸一拐走到薛时跟前。

      “坐下,吃饭。”薛时朝身边的位置指了指。餐桌上摆着些寻常饭食,一双筷子搁在饭碗上,饭菜都还冒着热气。

      在他面前,小毫子也不拘束,拖着一条腿挪过去,在他对面坐下,捧起饭碗,当真开始吃饭。他还发着烧,并无什么食欲,但是腹腔中的空虚之感迫使他拿起了筷子——不吃,就没有能量抵御伤痛。

      小毫子默默吃饭,薛时看着他,冷不丁来了一句:“今后,你就住在这里,一日三餐会有人送进来,在你伤没好之前,不准离开这个屋子。”

      他显然心情不错,表情堪称和颜悦色,但说出的话却是命令式的,让人不容拒绝。

      “为什么?”小毫子一听,缓缓放下筷子。

      “为什么?”薛时冷笑着反问了一句,“因为我今天瞧见街上有警察在盘问行人,你继续留在我那,我可保不准警察什么时候会进去搜索那个房子。”

      小毫子讪讪地垂下头,捧起饭碗,扒拉了一大口饭菜。

      薛时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放下报纸,语气凉凉地说道:“小子,我不知道你有什么目的,你既然不愿意说,我就不问了。你现在弄成这个样子,警察到处搜捕你,不管你是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恶事我都认了,因为你是我一路带到这儿来的,我得对你负责。但是……”

      薛时停顿了一下,将手中的报纸放在了他面前,小毫子停下筷子,拿起报纸,吃惊地看着那张占了很大一块版面的人物照片——竟然是李先生。

      “但是,李先生是无辜的,他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他现在正处在关键时期,不能受到丝毫的负面影响,你可以随便怎么祸害我,我不在乎,但是你不能牵累李先生,所以我把你弄到这儿来,不让你再接触到李先生。”

      不等他开口,薛时又道:“小子,过去在船上,我自问待你不薄,到今时今日,我还是愿意这么无条件帮你,但我不可能永远护着你,日后你若是犯了事儿被捕了,我希望你想清楚你自己需要承担的后果。”

      小毫子默然点了点头。

      “好了,现在,你给我翻译翻译,这上面都写了些啥?”薛时指着报纸上印有李先生照片的那一版面,眼神发亮。

      这屋子虽然又小又陈旧,但该有的都有,房间在三楼,窗户外面是一大片临河而建的低矮房屋,密密匝匝鳞次栉比,但建筑物都并不高级,与伦敦整洁的市容相比,这一带看起来就像是贫民窟。

      小毫子睡醒就坐在屋内唯一一张单人床上,默默盯着窗外看。

      薛时请来医生替他治了腿伤,一日三餐也都有人准时送来,饭菜新鲜可口。名义上来说,他是被囚禁在这里了,但是这又不失为一种保护,至少,在他养好伤之前。

      六天之中,薛时来看过他两次,每次都会带来一份报纸,要他译给他听。从报纸上,他得知李先生即将在皇家歌剧院举办个人音乐会。也是,像李先生那样的人,怎么能和一个被通缉的逃犯扯上关系,所以,薛时将他隔离开,不让他接触李先生。

      他其实很想告诉薛时,他的担忧完全是多余的。

      受伤的那晚,如果不是因为身陷绝境,他根本就不会去找他们,那晚他原本只想在他们那里歇口气,躲一晚,天一亮就悄悄地走,可是没想到伤势太重昏迷了过去,而薛时又守了他一夜,根本没有机会离开。

      而就在今天早上,薛时揣着一份报纸来找他,很高兴地告诉他:李先生的音乐会就在今晚了。末了,又问: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和我回上海?

      原来,那人一直都没有放弃他,还心心念念地想着要带他回上海。

      回上海?他也想,但是可能吗?就算能躲开警察的追捕,可是能躲得开那些人吗?那些人——他的仇家,他们在这座城市只手遮天,怎么可能放任他就这么毫发无损地离开?薛时带着他,说不定还会被牵累。

      傍晚,小毫子静静躺着,等到来送饭的人放下饭菜离开,他才爬起来,一步一步走到桌边,慢慢坐下,自己一个人吃完了一餐饭。

      静养数日,他的伤势已稳定了许多,至少能够走动,也不会再动不动就发一场高烧。薛时给他提供的帮助,比他预想之中要多太多了。

      夜幕已经降临,他可以断定今晚薛时不会突然造访,因为李先生的音乐会要开始了。

      他从屋里找出一些医生留下的药品和绷带,又拿了两套换洗衣物,撕了半块床单把这些东西包起来,做成一个包袱背在背上,然后打开窗户,小心翼翼跨了出去,坐在窗台上,努力够着墙外的金属排水管道,然后抱着水管一路悄无声息地滑了下去。

      街道华灯初上,皇家歌剧院灯火通明,薛时从一辆汽车上跳下来——汽车是前些天托林长安出面在汽车租赁行租的,也聘请了一名白人汽车夫负责每天接送莱恩往来歌剧院和寓所。他始终觉得自己每日与莱恩同乘一辆马车出入总是不大合适的,会遭人非议。

      薛时默默仰望了一会儿歌剧院巍峨的廊柱,然后垂下头,仔仔细细地检查了自己的衣饰,发现皮鞋上沾了一点泥灰,便弯下腰去,伸手想要拭去污迹,眼角余光却瞥见街角闪过一个熟悉的身影。

      薛时一惊,猛地直起身,看清楚了街角站着的少年,心中一咯噔:这小子怎么这个时候跑出来?不要命了!他左右看了一下,幸而这片地区一直是治安最好的街道,出入往来皆是上层人士,很少有警察会到这里来巡逻。

      小毫子隔着一条街远远地看着他,脸上没什么表情。末了,深深弯下腰去,朝他鞠了一躬,便转身离开。

      “喂!”薛时叫了他一声,连忙快步追了上去,这时,一辆汽车从他面前驶过,挡住了他的去路。等他终于穿过马路来到街角时,小毫子已经不在那里了。

      他愣怔在路边,片刻之后,苦笑了一下,他心里明白,小毫子这一趟出来,应该是来向他辞行的。他暗自叹了口气,心中又有些懊恼:那小子还是不愿意和他走。

      这几天,他拖着林长安东奔西跑,明里暗里到处打听,甚至逐一盘问了当初和小毫子一起在街头擦皮鞋的那几个少年,想要把小毫子的底细调查清楚,然而几天来,他一无所获,没有人知道小毫子到底发生了什么,因何故跑到伦敦来,又是做了什么被警察追捕。

      那个身份神秘的少年,他的来和去,都像一阵风一样,没有留下任何线索,让人捉摸不透。

      薛时一边沉思一边慢慢走回歌剧院门口。他心事重重,在检票的时候,一只手突然自身后搭上他的肩,耳边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你在发什么呆?”

      薛时回头一看,是詹姆士,和他一起的,是一名矮胖的大胡子白人绅士。

      这两个人今天应当是作为主办方面的人出席的,薛时心里清楚,这场音乐会,百代公司是主要的幕后出资人。

      詹姆士戴了礼帽,穿得相当笔挺正式,看到他手里拿着的票,诧异地问道:“为什么没有使用邀请函?”

      “唔,忘带了。”薛时含糊其辞,看到他身后有陌生人,更是不愿与他多说,客气地道了声告辞,便转身走进歌剧院大门。

      小毫子站在另一处街角,远远凝视着歌剧院的大门,良久,他才一瘸一拐地转身,拐进了一条幽暗的小路。

      他带着仇恨踏上这片国土,他有他自己要走的路,无论是怎样的温暖和善意都无法阻挡他复仇的脚步。

      距离音乐会开场还有一个多小时,宾客们正三三两两到场落座,这间剧场非常大,观众席呈巨大的环形倾斜向中心,紧紧围绕着舞台,座位有两层,薛时买的票在第二层最接近舞台的位置,他刻意提早许久到场,无声无息地坐在这个不起眼的角落。

      他没有使用莱恩给的邀请函,而是自己花钱买了票,因为他一直怀着深深的不安。若是使用了邀请函,到时候和詹姆士那帮人坐在一起,有人问起他的身份,詹姆士一个不慎说漏嘴,让人们得知那个年轻的钢琴师有一个来自东方的男朋友,那将会让莱恩陷入难堪的境地,而他自己不通英文,到时候连为莱恩辩解一句都做不到。

      詹姆士一路畅通无阻走到后台,看到莱恩和布尔特先生还在讨论乐谱,便走过去同他们问好:“布尔特叔叔、莱恩,我有一个坏消息要告诉你们,希尔曼勋爵原本说会来,但他前几天入院了,今晚恐怕不能捧场,但是他的小女儿雪莉小姐会带着她的女伴前来。”

      莱恩自是不会关心这些,倒是布尔特颇为惋惜地说道:“希尔曼先生,我的老朋友,他的痼疾又发作了吗?他本来能够亲眼目睹一位新的音乐家诞生在这里,他常年旅居远东,一定对这件事非常期待,可惜了。”

      詹姆士又道:“另外,据说克里斯总督最近也从印度回来了,听说您要举办音乐会,特意嘱咐我帮他留了几个位置,他稍后会携家眷到场。”

      布尔特先生状似头疼地拍了一下额头:“克里斯总督?我去年就南亚地区烟草税的问题与他有过激烈的争论,他真是一个挑剔、话又多的家伙。亲爱的小詹姆士,你随我来,我们去布置一下茶室,我要好好招待他,我想音乐会之后,克里斯总督一定不会放过我的,因为我们的争论还没有结束。”

      布尔特先生带走了聒噪的詹姆士,莱恩终于得以耳根清净。他在椅子上坐下,双手抱臂闭目养神,等着音乐会的开始。

      这时,一名歌剧院的后勤人员捧着花束走到后台,看到莱恩在那里,便将手中由百合、鸢尾和矢车菊组成的花束交给他,道:“李先生,这是一位名叫李檀溪的客人刚刚送来给您的。”

      听到这个名字,莱恩先是困惑了一下,随即微微翘起唇角,心中偷笑。他向那名后勤人员道过谢,接过那束花,凑近嗅了嗅,心中突然一片明朗,先前紧张不安的情绪一下子消弭殆尽。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宾客们陆陆续续入场,薛时坐在灯光晦暗的角落,以手背托腮,神情紧张地咬着手指,远远凝视着下方的舞台。等到整间剧院的灯光突然暗了下去,薛时才回过神来,连忙坐正,环顾四周,发现原本巨大而空旷的大厅已经坐满了。

      又过了片刻,舞台上的幕布缓缓开启,但是整间剧院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到,观众们在黑暗之中屏息静气等待着。

      突然,观众们传来一片惊呼,一束蓝色的灯光自穹顶笔直地倾泻而下,照亮了舞台的一小块地方,那里,一个年轻人侧对着观众席坐在一架巨大的钢琴前面。

      他皮肤很白,五官却迥然于高鼻深目的白人,而是一种透着东方气息的细致婉约,他双眸低垂,一双眼睛藏在深色的额发里,异常修长的十指自然地搭在琴键上,整个人都被笼罩在那束灯光里,仿佛一尊雕塑。

      静止了几秒钟之后,他的十指缓缓动了起来。

      没有主持人的隆重介绍,没有演奏者的开场白,他以一首钢琴奏鸣曲登场。他擅长的,从来就不是语言,生来如此。

      一曲完毕,观众们沉默了一下,随即热烈鼓掌。

      接着,按照编排好的顺序,他一口气演奏了十多首曲子,那双手仿佛永远不知疲倦地在琴键上跳跃着。

      在他的带动下,他身后的管弦乐队也很快进入了状态,他们围绕着他,钢琴与管弦乐队的演奏相互交织、相辅相成,编织成华美的乐章。

      那些原本不起眼的音符,被钢琴师赋予了生命。

      在唐人街的小酒馆里、开往中国的船上、在中国的监狱里、在每一个孤寂的长夜,他把他的人生历程、他所思所想、他想说的话、他爱着的人,全部淬炼在音符里,写在稿纸上。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它们时而哀婉孤独,时而险象环生,时而如泣如诉,时而波澜壮阔,仿佛他迄今为止所走过的人生。

      这场音乐会全程没有任何语言,没有人说一个字,没有人知道那位年轻的钢琴师是谁,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从哪来,他要去往哪里,他所经历过什么,可是却好像跟着他一起经历了一场永生难忘的中国之旅,在阴谋之中沦陷,在绝望之中等待救赎。

      在二楼的一处角落里,笔直地坐着一个年轻的东亚青年,他坐在第一排,面朝围栏,谁都看不见他的表情。

      终场的时候,掌声雷动,他却始终静静坐在那里,整场音乐会里,他都维持着一个姿势,没有动。

      四周灯光亮了起来,莱恩静坐着,连续不间断地弹奏了两个多小时,此时他的双手垂在身侧,十指都在微微发抖。

      等幕布缓缓落下,詹姆士第一个奔上舞台,在一片欢呼声中拥抱了他,兴奋道:“我就知道你可以做到的莱恩!你的演奏真是太棒了,太棒了!”

      布尔特先生站在不远处,他推了推眼镜,微笑着说道:“你做得非常好,孩子,我以你为荣。”

      詹姆士放开他,一手搭着他的肩道:“后面有许多记者在等着你,威廉姆斯先生在帮你顶着,我想,他们现在一定迫不及待想要采访你,但是,我们决定拒绝他们的采访,我们希望能保持你的神秘,吊足他们的胃口,这对以后提高你唱片的销量有利。”

      莱恩一怔,还未开口,管弦乐队的队员们都围了过来。都是一群热爱音乐的年轻人,一连许多天的排练,他们早就打成一片。戴维第一个冲上来,在另一名小号手的帮助下搂着他的腰就将他举了起来,让他坐在两人的肩膀上,一大群人簇拥着他向后台走去。

      果然,一进入后台,许多记者纷纷围了上来,狭窄的过道被围得水泄不通。莱恩没有见过这样的阵仗,只得由詹姆士和戴维帮他开路,挡开那些记者。

      场面一团混乱,镁光灯不停闪烁,记者们也不顾阻拦,争先恐后七嘴八舌地向他问出各种问题,都被詹姆士一一挡了回去。

      “李先生,我想请问一下,您刚刚的开场曲目叫什么名字?”一名身材瘦高的男记者站在人群的最后面,高声问了这么一句。

      詹姆士忙抢先答道:“那是李先生刚到中国时创作的,它还没有命名,以后您会知道的。对不起,请让一让。”

      莱恩突然停住了脚步,不知为何,他特别想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在心中已经为这首曲子命名。

      他朝那名记者招了招手,那名记者非常兴奋,奋力排开众人挤到他面前,人群一下子安静下来。

      “致吾爱,檀溪。”莱恩淡笑了一下,回答了他的问题。

      他在十八岁那年冬天,在一栋中国人的房子里,在一场热闹的婚礼上,百无聊赖,首次演奏了它,所有人都在忙着交际,他以为没有人在听,可是,他不知道,有一个人躲在窗外,听见并记住了这首曲子。

      至于之后种种,更像是一场命中注定的巧合,人们也把这种巧合,称为缘分。

      他现在特别想见到他。

      为了不在白人们中间引起注意,薛时等到大厅里的观众散得差不多了才离开座位,走灯光幽暗的过道离开了剧院。

      他在皇家歌剧院外面的广场上抽了根烟,吹了一会儿凉爽的夜风,才走向停在路边的汽车,驾驶座空着,那位他临时雇来的白人汽车夫不知道去了哪里。

      他拉开车门,刚在后座上坐定,一大束鲜花突然凑到他跟前,他一惊,这才意识到因为自己有些精神恍惚,一直没发现后座已经有一个人坐在那里了。

      莱恩又把花束捧回自己面前,深深地嗅了一下,笑着看他。

      薛时表情有些不大自然,喉结上下动着,哑声问道:“怎、怎么这么早就出来了?我……以为你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

      莱恩仔细瞧着他,见他眼神躲躲闪闪的便索性一捏他的下巴,强迫他转过脸来看着自己,问道:“哭过了?”

      “没有,”薛时连忙斩钉截铁地否认。沉默了一下,他才鼓足勇气,直视着莱恩的眼睛,轻声道:“音乐会,很好,我很喜欢……”

      “你的花,我也很喜欢。”莱恩轻抚着他的脸,在他唇角吻了一下,带着暧昧的吐息,轻声说道:“用了我的姓氏,就是我的人了,李檀溪。”

      狭窄的车厢里漾着百合、鸢尾和矢车菊混合的香气,薛时举起双手,乖乖投降。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8章 第 6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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