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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旧友 新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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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后我没有回家,找了一份导游兼职,专门带领中国团队。我到纽约接机的时候意外碰到了两个熟人,我的前室友——雨琦和他的男朋友任平生。他们看到我很吃惊,我其实也有点尴尬,毕竟之前住寝室不欢而散,和任平生那段绯闻已及流产后关于孩子父亲的传闻也算是惊天动地。
第二天早上我一大早前往团队住的酒店,坐在大堂里,抽着烟,突然任平生从身后喊了我一声,我手一抖,烟灰掉到另一只手背,我烫的连忙抖掉,他坐到我旁边,问我烫着没,我冲他笑了笑,摆摆手说:“怎么每次见你我都会烫着啊,老实交代,你是不是故意整我啊。”我拖着尾音,对他扬扬眉,他笑了一下:“你每次见我都会出状况,是不是故意引起我的注意啊。”他也学着我拖着尾音扬眉,然后他问我:“你怎么来美国了,现在在工作吗?”我告诉他:“我退学后报考了美国的大学,现在在Northwestern University,读Marketing,放假就留在这里找了份兼职,你呢,现在应该在上大四吧。”他看着我,眼睛里是难以置信,看着他我心里很是得意,但是表面上还是装出若无其事,我想当年那些同学知道我现在的情况肯定会大吃一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我现在上的大学和之前的比简直天壤之别,一定程度来讲我也是因祸得福。他说:“真是没有想到,我现在大四,你呢,是大二了吗?”我吸了口烟,缓缓吐出,对他说:“对啊,开学就大二了,这样说来,你也算是学长喽。大学上完有什么准备,是读研还是进入社会?”他说:“我现在正在创业,大学上完没必要继续读了,还是把机会留给莘莘学子吧。”我点点头,说:“其实有能力的人不一定要读研,像你,就应该经商。”他看着我,问我:“你觉得我适合做生意吗?”我一只手托着下巴,一只手夹着烟,目不转睛地盯着他,郑重其事地对他说:“你最适合经商。”他故作疑惑,问我:“不会吧,这么看好我,我都不确定自己是这块料。”我凑近他,压低声音在他耳边说:“我很看好你。”这个时候,雨琦走过来,喊了声:“平生。”她并没有理我,她还是一如既往的走高冷路线,任平生站起来,她拉住任平生的手,问他:“你去哪里了,早上起来你就没影了。”我总感觉她这句话是故意说给我听的,真是莫名其妙。“我出去转了一圈,买了你爱吃的面包。”任平生宠溺的对她说,扬扬手中的袋子。热恋中的男女就是这样,谁知道哪天分开时又是怎样撕心裂肺。我对他们说:“时间差不多了,你们赶快吃早饭吧,今天去逛大都会,会很闷的,做好心理准备。”“怎么会呢,大都会我以前放假就会和我妈妈来逛,每次都被它丰富的馆藏惊讶,其实稍微有点艺术审美就会觉得很有趣,今天会去阿斯特庭院吧,我最喜欢这组建筑,结合明代苏州风格,同时吸收西方建筑结构,百看不厌。”我心里有点恼火,她这话明摆说我没艺术审美,但我现在实在懒得搭理她,任平生在旁边佯为不知,揣着明白装糊涂,问雨琦:“还有哪些不错的,说来听听。”我赶快跟他们道别,以我还有别的事情为借口,女人的是非实在烦心,我还是尽量避免给自己增添无谓的烦恼。
带这个团队还是很轻松的,毕竟我事先准备很充足,而且都是成年人,走丢走散也不用担心,现在导航地图很方便,提前交代下会合地点和会合时间就行了。唯一让我别扭的是一路上雨琦对任平生拉拉扯扯,卿卿我我,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俩热恋中,任平生倒是看的云淡风轻,毕竟美人主动投怀送抱他也没理由拒绝。不过我鸡皮疙瘩掉一地,总是觉得怪怪的。
我看任平生和雨琦总觉得他俩在一起的感觉很熟悉,直到把他们送到肯尼迪国际机场,目送他们离开的时候我才突然明白,他俩在一起的感觉很像我和何佑铭当年。
想起何佑铭还是很难受,毕竟他是我的初恋,是我生命中第一个男人,除了他不爱我这个不争的事实,以及我们之间失去了一个两个多月的胎儿,我们在一起的回忆也有过很温馨的回忆。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是现在还没能忘记他,我内心里还在爱他。想到他就心烦,走在路上抽着烟,突然余光撇到有人好像在对面街朝我招手,我扭头一看,原来是Peter,这个帅气的橄榄球队长,我们在纽约街头偶遇简直太棒了。我朝他使劲摆摆手,他从街对面跑过来,看着我,说,我从来不知道你还好这口。我说,对啊,老烟枪了,看我成天装的一本正经,其实我就是个烂泥扶不上墙。他搂住我的肩,说,既然咱俩臭气相投,去喝一杯。我说,酒吧太闹腾了,我不想去。他说,我也不喜欢去,那都是风尘俗地,我买几瓶,咱俩找个诗情画意的地方。我听完,很赞同的走起。Peter买完酒我就开始后悔了,上帝啊,他买了30瓶,这简直是喝死的节奏。他往袋子里装酒时我就开始制止,他嫌我唠叨烦了就伸手直接捂住我整个脸,手掌盖着我的嘴,我呜呜哇哇半天说不清一个字。没有想到,他居然把我拉到牙买加湾岸边,附近环境很清幽,还有成群结队的候鸟,看起来与繁华的纽约云泥之别。我问他,你把我带到这么个荒无人烟的地,该不会打算变态杀人、截肢分尸吧。他狠劲捏着我的脸,说,你脑子长草了吧,我放着前程似锦不要,就为了你这么个穷困潦倒的女大学生,浪费我大好前程,值吗?Peter这句话只是玩笑而已,可是一阵寒意袭上心头,我的脑海中瞬间闪过何佑铭,我看着他,很悲伤的对他说,是啊,我只是个贫困潦倒的女大学生,没钱没资源没姿色,还会拖累你,真是不值啊!说完头低下去,盯着泥地,我就像它一样,灰头土脸。他双手捧起我的脸,满脸关切地说,该不会是生气了吧,我开个玩笑而已,你如花似玉,又是高智商高材生,前程远大,我巴结你来不及,怎么敢以下犯上呢,我当然不敢在这荒郊野地把你给谋杀了,我要是真把你怎么了你们中国人不把我给捅了,不说别人,你室友们就要宰了我,再把我的肉拿去喂狗。我听着一下笑喷了,问他,你什么时候学会这么一句,拿去喂狗,你们美国人一向最讨厌我们贬低狗。他说,为了巴结你呗,专门了解了下你们中国人习惯用语。我说,这么好,好感动,来,我们喝酒吧,不醉不归。说完,我从他拎的袋子里拿出两瓶,他把袋子放在一边,接过我手中的酒瓶,拧开跟我碰杯。我们就坐着,喝着,聊着,大笑着,大叫着,我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Peter是我来到美国后第一个如此放肆聊天的朋友,真正意义上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