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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晨曦和艾伦的缘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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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介绍过了,我可以再介绍一次,我叫缪斯,刚过十八岁生日,是一位即将跨入大学行列的准大学生,我的性格开朗爱国爱党。晨曦,是我的监护人,今年36或者37岁,是缪斯酒吧的一名客户经理,不要觉得客户经理就真是经理了,这不过是它们给业务员取的一个好听的名字,跟行政上的经理差有本质区别。阿旭也是缪斯的客户经理,是晨曦最好的兄弟,我的好“闺蜜”,家境十足殷实却付不起房租,所以挤在我和晨曦的屋檐下。
你也许会奇怪我和晨曦别扭的关系,这还要从那个女人——我的母亲——与晨曦爱恨纠葛的孽缘说起。
那个女人,据说是一位很了不起的DJ,艺名 Alan,音艺过来叫“艾伦”,真名叫什么没有人知道,我们就姑且叫她艾伦吧!艾伦打碟很厉害,酒吧刚在那个年代流行起来的时候,每逢新场子开业,必得请她去掌控全场。而且她只做新场子的开业,是个飘泊不定的人。
晨曦与她相识的地方就叫缪斯。那个时候,他不过是个孑然一身的少年,无父无母,靠着亲戚与左邻右舍的施舍,这家讨一个月的吃,那一家讨一个月的吃,穿别人穿旧的衣裳,骑别人预备扔掉的自行车。博大精深的汉语言文学将生活定义成“讨”,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吧。寄人篱下的滋味,没有人比十五岁的晨曦更有体会,这也是为什么现在晨曦宁愿三顿饭吃咸菜下稀饭,等到菜市场快歇市时去买挑剩的菜叶子也要攒钱买房的原因。
就这样,靠着“讨”,晨曦倒也顺利长大了。只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都市生活的节奏越来愉快,压力越来越大,社会风情、人情事故都在被人人称颂的“现代化”进程中悄无声息地发生着改变。一个家庭,想在生活成本越来越高昂的“现代化都市”生活得便捷体面,也变成一件越来越不容易的事,于是,一些家庭开始靠“轻装上阵”的方式方法努力追赶这个发展过快的都市,比如:节衣缩食,少生优生。这种情况下,一切不必要的负担就显得令人纠结与不愉快了。
恰在这个时候,成长至十五岁的晨曦开始尝试着自食其力的时候,那华贵富有的女神艾伦出现了。她在晨曦最落魄,为了一顿面条钱被老板奚落的时候华丽丽登场,不仅因为她化解了一个青春期少年的难堪,给原本清汤寡水的面条里加了蛋而受到晨曦的感激,更因为那时尚美丽如太阳光般闪耀的外貌而格外吸引这个懵懂少年,就这样,艾伦靠着一碗面条的钱,就得到晨曦这个冤大头忠贞不二的心,这大概是为投资失败而自杀身亡的艾伦小姐唯一一桩大获全胜的买卖了。
当然,真正将艾伦与晨曦的命运连在一起的不是这碗面条,艾伦付完面条的钱本来打算再资助一点这个穿着陈旧却面容清秀的少年,却被晨曦的自尊心拒绝了,晨曦说了句滑稽的话:“我不是乞丐!”
不是乞丐,却胜是乞丐——这大概是艾伦看着晨曦破了裤脚边还吊脚的裤子心理的想法吧。
那个时候的晨曦已经被三家亲戚拒绝接收,剩下的两家态度亦发生了变化,虽然没有明言拒绝,离拒绝也只差一句话的距离了。
“你已经十五岁了,该想想以后的人生了!”
“这个社会,靠的技术生活,书读多了没有用,你该学一门技术!”
这就是他们对晨曦的“谆谆教导”!翻译过来就是“你十五岁了,该学着自食其力了,我们不打算养你了。”都是狗屁!十五岁都还是未成年人,能思考什么人生学什么技术啊?怎么不让自家的心肝宝贝去思考人生报考山东蓝翔?
但听话且知恩感恩的晨曦——不对,唐大山,这是第一家收留他的家庭给取的名字,大山君也觉得十五岁该自食其力了,不应该再成为亲戚们的拖累,于是收拾行李(如果几件破衣裳算行李的话),一一告别亲戚,去闯荡江湖了。
说是闯荡江湖,一张火车票都买不起的大山君连江湖都去不了,闯荡个屁!告别不过是正式告诉人家,我不会再来麻烦你们了,还请放心!
从那以后,还未成年的唐大山开始了他漫长而艰辛的社会闯荡,端过盘子,当过跑堂,替人抗过东西,送过报纸——只要能接收十八岁以下“童工”,他都干。这期间受过的苦和泪就不一一表述了。直到,再一次路过那个面馆的艾伦发现正搽桌子的唐大山,她认出他来。
“你叫什么名字?”
“唐大山!”
“唐以后你就叫晨曦吧。”
就这样,艾伦带着容貌清秀的晨曦回了缪斯,给他工作和住处。唐大山开始了他晨曦的另一种人生,艾伦——这种小事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事,之所以会带唐大山回缪斯,不过是看着他长相可以,给他改名字,也不过是嫌唐大山土气,与时尚前卫的夜场不搭配。她做这一切,对大山来说是了不得的人生大事,对她来说仅仅是举手之劳,她依旧是掌控全场的DJ AnLn,依旧过着纸醉金迷的夜场生活,与众多男男女女发生着与面馆里的跑堂唐大山一点关系也没有的剪不断理还乱的爱恨纠葛。这个时候的艾伦和晨曦,谁也不会想到,艾伦繁华落尽后的人生,会是这种收场方式吧。
当然,这都是几年后的事了,几年后红极一时的缪斯关门大吉,DJ Alun不打碟玩投资,却因投资失败跳楼自尽。新的酒吧开了关关了开,人们喜欢这个性感的名字——缪斯,所以缪斯一直存在着。
以上是晨曦与艾伦认识的故事,若要问晨曦怎么地就成了我的监护人,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晨曦打死不告诉我。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我和晨曦没有血缘关系!绝对没有!艾伦是名人、有钱人,社会上层的人,与面馆跑堂的故事仅止于此,不可能继续发展了。
至于我的父亲,我更不知道了,那个风流的女人没有给我留下认祖归宗的证据。我的父亲可能是某位同样有名的DJ,可能是酒吧某位路过的有钱客人,可能是投资理睬师,可能是银行工作人员,可能是某位老板,艾伦的社交圈子太广,对卑微的我而言,又太遥远。我不敢,也无从无猜想,那个人,到底是谁,会是谁,可能是谁。
我嘛,我知道的全部:我叫缪斯,因为出生在一家叫缪斯的酒吧而得名,我有一个监护人叫晨曦,户口本上的名字叫晨曦,他不是我的父亲,我的父亲可能是某位不错的人,我不认识他!
至于要问我恨不恨艾伦,我可不,恨是何其奢侈的感情,有爱才会恨,艾伦没有爱过我,我没有爱过她,我们是两个毫不相干的人,也就无从谈起恨不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