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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4年11月12日 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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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我婉拒了同事逛街的邀请,打算用中午的时间,把那束手工的向日葵做完。
那是一捧金黄的向日葵,只剩下叶子没有安上去了,我把剪好的叶子,一片片缝在花枝上,缝的很密。手里的向日葵像一颗颗饱满的金黄色煎蛋。
那是秦朗以前最喜欢的花,也是我现在最喜欢的花……
认识秦朗一年后的一个下午,我没课,秦朗也没有,秦朗约好要带我去一个地方,我好奇的跟去,才发现是一片向日葵地,金黄色的花朵迎着太阳,开得绚烂。秦朗仰着头,阳光打在他脸上,他周身透着阳光的味道,是温暖的感觉,让人不禁想要靠近。
他告诉我,他最喜欢向日葵,无意中发现了这片向日葵地,就带我去看看。我跑进向日葵丛中,叫秦朗帮我照相,我咧着嘴笑得看不见眼睛,秦朗叫我把相片洗出来给他,他说我笑得像向日葵。
那时候我对秦朗说的什么?我说我倒希望像玫瑰,因为我更喜欢玫瑰的热烈、性感、妖娆。
时间可以改变一切,包括我对花的品味,如今,我爱上简单的向日葵,如阳光一般的橘色。我小心地把叶子缝在花枝上,我在想,既然要结婚,我要不要把这束向日葵送给他作为结婚礼物呢。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铃声突兀地响起,我吓了一跳,才反应过来是自己的电话,昨天接到沈冬的电话之后,就把铃声随手改成了“小苹果”。
电话是徐捷打来的,徐捷是秦朗大学时的室友,现在在G市。
徐捷和沈冬一样,巴拉巴拉地就秦朗的婚礼跟我说了一堆,什么秦朗不够哥们,秦朗是人生赢家,我在这头不禁苦笑,我该说些什么呢?
徐捷告诉我,打算坐明天的火车到B市来,先见见我和沈冬,顺道去看看母校,之后再一起去C市。
我没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