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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唐朝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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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有的资料来看,《假宁令》有18条关于各种假期的规定,婚庆、丧葬、忌日、出行等等方面,几乎贯穿了人们所有的生活。《假宁令》里的第一条能让我们看出唐朝节假日的大致情况:诸元日、冬至并给假7日(节前3日、节后3日),寒食通清明给假4日,8月15日、夏至及腊各3日(节前1日、节后1日),正月7日、15日、晦日、春秋二社、2月8日、3月3日、4月8日、5月5日、三伏、7月7日、15日、9月9日、10月1日、立春、春分、立秋、秋分、立夏、立冬及每月旬,并给休假1日。内外官5月给田假,9月给授衣假,分为两番,各15日。田假,若风土异宜,种收不等,通随给之。由此可见,唐朝的假期还是挺丰富的。三伏会放假,旬假也会放一日,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这样的节气也都会放假1日,1月1日、3月3日、5月5日、7月7日、9月9日这些节日几乎涵盖了七夕端午这样的传统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