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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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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意外死亡喜欢找什么人呢?如果我说是醉鬼,应该有很多的赞同票才对。毕竟,出车祸的,酒后打架出事的,冬天以为到家了第二天却被人发现冻死在马路边的……也许这些倒霉鬼的死因千奇百怪,但是导致祸水的无一例外都是那主要成分为C2H50H如果是合法生产的就是来自谷类提取物的液体。
但是,醉鬼也就罢了,没人性一些我完全可以说他们属于自作孽不可活。可不知为什么,这些倒霉鬼总喜欢拉几个垫背的。比如出车祸的,经常是自己栽了外带一家老小或者狐朋狗友若干;再比如打架的,很可能那个挨打的不过是个路人甲乙丙丁,只是人家这次很不幸地和某醉鬼同学擦身而过;再再比如冻趴在马路边的,大清早的把发现他的晨炼爷爷奶奶吓到心脏病突发当然这算不算是直接相关暂且不论……综上所述——条件:你身边有个醉鬼,结论:你的处境不妙。
只是,为什么!我这是上辈子欠了谁的钱还是上上辈子背了什么人命债亦或是下辈子丧尽天良无恶不作?苍天啊,你为什么这般惩罚我?
司晨!你个死人,起来啦!虽然这初秋的半夜还是透着暑气冻不死但是就这么烂泥状地瘫在人行道上还是有碍观瞻。那个,您说凌晨三点半路上没人?两个小时后就有了,而且我雷荃不是人吗?算了算了,这不是重点,可关于重点您又能帮我什么?要是您能支个招,让这个姓氏为端木醉鬼清醒过来,我一定给您在有需要时在我们尸检室排个好号子!
情况是这样的:在结束了KTV长达两小时的魔音贯耳后,司晨意犹未尽地提议去酒吧,说是既然是来放纵的就玩个彻底。然后我就在迷迷糊糊中稀里糊涂地被此人拉带南京路酒吧一条街去了。结果在灌了区区3听啤酒后,这,这个家伙,竟然给我傻笑着——醉了?!
本来吧,我是打算让这家伙在那里醒酒的,当然最好自己也顺带着休息一下,但是谁知司晨这家伙的酒品……我都不知道是好还是算坏了。司晨是醉了,他没有胡言乱语,没有破坏公物有,也没有退化成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小鬼,他只是目光呆滞,嘴角含笑而已。一般来说,这该算是极好的酒品了。但是,请不要忘记我们身处的环境。就是因为他那个该天杀的微笑!这家伙本来就帅得没天理,再来个“美人含笑醉酒”图,引得周围欲求不满的狼群大批杀到,雌雄都有,甚至还有中性的。他因为喝醉脑子僵化倒没什么,可我就惨了,都已经在死命支撑快粘住的上下眼皮了,一边还要帮他挡开来自各方向的袭击。最过分的是有几个大叔,长得爱国我无所谓,是GAY我也不计较,但是,胃口不要大到这么没节操好不好?!司晨也就算了,我这种满脸青筋因愤怒而出的法医居然也看得上?!
『这个小兄弟也挺可爱的,要不要一起来玩玩?』我呕!
所以我决定,在我因出离愤怒而掏出手术刀造成“民警恐吓无辜群众”这类新闻头条之前,还是领着这个一切问题的根源闪人比较明智。可是没想到的是司晨这家伙的醉酒居然还是呈阶段性的,在经过了前面的傻笑阶段后,现在,这倒霉家伙已经进入了睡眠阶段,而且还是叫不醒的那种。
端木司晨,男性,发育良好,身高182cm,所以理所应当的有了相应的体重,可是这个分量,相对于比他矮了大半个头,体形明显偏瘦的我来说实在是一个负担。这都快大半个钟头了,我半拖半抱地和这个醉鬼移动了才3站路左右,而从这儿到家还有足足20分钟的车程。何况这大半夜的,出租车也少得可怜,反正从出了酒吧到现在我楞是一辆没看见。罢了罢了,貌似这里离警局更近,就姑且在那里呆到天亮吧
黎明前的黑暗是最深重的,说出这句话的家伙应该也是目睹了我现在的所见才创造出这句名言的。凌晨4点,太阳还没到达地平线,月亮已经先行离去,天上有云,不重,却也足以遮盖逐渐黯淡下去的星光,而路灯作为唯一的光源却为了响应市政府节电的号召只有零星的几盏亮着,反而衬托出了天地的安睡。
突然,街角,一簇火红的亮光没有预兆地跳了出来。是哪儿着火了吗?不对,那光是在自己动!摇曳的红光中似乎有什么东西,近了,看得出来,那是火光,而在那燃烧的火焰中,一个人形的影子似乎在……婀娜起舞?等等,那是什么?就在那人形的影子旁边,还有个人形,只不过比起前一个影子的舒展这个影子蜷缩得厉害,仿佛,仿佛就是……
“别看。”一只温暖的手突然蒙上了我的眼睛,耳旁传来了司晨沉稳的声音。
……这家伙什么时候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