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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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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方恺做饭。用句肉麻的话讲,他每次看着新做好的面点的时候,表情都格外幸福。
幸福得能让人抖落身上的一堆鸡皮疙瘩。
西餐方恺做得很少。顶多就是尝尝鲜,挑战一下意大利面(仅有的几次挑战也总是以失败告终),只有海鲜焗饭做得还算不错,不过那个菜谱简单得连料理初心人士都能成功,因此即使焗饭好吃他也提不起什么兴趣似的,完全没有成功后的兴奋感。
大概是因为最近工作上的原因?我歪着脑袋想了想,或者是他家里的事情……
他最近总是出去应酬,似乎有什么大单要跑,每天回到家身上基本都有酒味,十次有八次都一头栽倒在床上然后人事不省,我狠不下心不去管他,便只能认命的过去重复之前所进行的一系列动作——有次他也许是喝得太多,将他翻过身来的时候吐了我一身,连同他新换的被罩床单,还有刚擦过的地板,全都报废。
于是我因为要应付醉鬼,还得学习使用人类的机器,例如洗衣机。要知道之前我从来没接触过这玩意儿,第一次启动的时候我没盖上盖子,刚按下按钮这银灰色的大块头就开始震动,差点把我甩进洗衣机桶里。
人类要想在这个世界上好好的生活下去还真是艰难啊。光这些家电就已经很难用了……
帮他做完所有的家务之后,我的腰已经酸得直不起来了,只能一手捂着后腰部位靠墙根站着歇会儿。然而始作俑者仍然在床上熟睡,我在换床单的时候不小心将他摔在地上他也毫无知觉(也许是摔傻了……),他闭着眼睛的样子好看极了,我忍不住伸手去捏他的鼻尖。
直接捏鼻子太容易醒了,我不想冒险。
他并不是那种清秀白面小生。头发摸起来很硬,都说头发硬的人性格也很倔强;他的鼻梁很高,侧面看上去十分好看,嘴唇有一点薄,肤色正常,不是明星那种白面脸,但又不是特别黑,总之是让人看着很舒服的那种感觉。
手指细长,骨节粗大,正常的男性手掌,比我的稍微大上那么一点。我极力忍耐住想拿过他的手和他比比看的这种幼稚想法,将它们全部压回肚子里去。
怎么办。
我呆坐在床边的唯一一把扶手椅上,用手支着下巴看他,陷入了深沉的忧郁之中。
怎么办呢。
我好像更加喜欢他了。
说不出来是为什么,就是更加在意了。比喜欢面粉,喜欢新做出来的食物更加明显,也更加丰富的那种心情,每当看到方恺回家时就满心欢喜,看他喝多酒胃痛会很难过,想要为他做点什么,想要让他看见我——
我默默的将手收回来,叹了口气。
如果世界上所有的事情就像做个蛋糕一样简单好解决就好了。
分离蛋黄蛋清,加面粉,打蛋到发泡……步骤清晰明了,只要按照菜谱一步步来就好,即使第一次失败,只要多加练习,就总会成功的。
但是有些事情从一开始就注定没法继续。
如果我是人类就好了。我能触碰到他,也能跟他说话。也许我能成为他的大学同学,或是一个单位的同事,再或者是他常去的那家超市的收银员,只要我是人类,总能跟他说上话的……总有一天。
可是他看不见我。
大概是因为最近一直忙没怎么休息,又连续好几天都损失了一部分面粉的关系,我这一整天都昏昏沉沉的,提不起一点精神。眼前的一切都混成一团,什么颜色都看不见,什么物体好像都在晃,但看不清具体形状,就像超高度近视没带眼镜的人类喝多了一样……我捂着额头小声呻吟,恍惚中觉得脚下的地面在动。
不……是我在晃。我被拎了起来!
我慌了,拼命扒着面粉袋子想把脑袋探出去看看什么情况,手脚却虚弱无力,一点力气都没有;袋子还在晃动,晃得我有些头晕,就差大喊救命了。
方恺!松手啊!再晃下去我就要吐了!
我听见金属相互碰撞的叮当声,随后是大门被打开的声音。方恺提着钥匙,方恺在穿衣服,方恺拎起垃圾袋和已经空了的面粉兜出门去——
PIU!
一股飓风般的大力将塑料袋丢出门去,在空中划出一道高高的抛物线,然后被丢到了楼道尽头的垃圾桶里。
我是被……丢出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