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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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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有什么能为您做的?
店员热情地招呼着。
我趴在纸箱子上看那个男人。
他身高不是特别高但是也不矮,头发很黑,是我喜欢的那种黑色,看得出来没烫过,不是那种发廊没事边上站一排让人生厌的彩虹毛洗剪吹类型。衣着是最普通的衬衫西裤,或许是因为天气太热而超市空调温度又忘记调低的原因,他的额头上都是汗珠。
嘿。我在心里说,你好啊。头低下来一点更好,我想看看你。
两分钟之后,他蹲下来了。
我抬起头看着他的脸。我知道他看不见我,于是我可以肆无忌惮的打量他的脸和身材了。
指甲刚剪过,手很好看,骨节分明,最重要的一点是手上没有戒指,也没有戒指痕迹,两只手都没有。
他伸出手去够一块黄油。我恶作剧的将那块黄油往上推了推,使它离他的指尖总是差着那么一点距离。
黄油很不高兴的吼我,“快松手,你这个臭小子!”但他也只能吼叫下,没法做什么实际的动作来反映——黄油没有手,也没法化形,只会说话,是个聒噪的大叔。
我无所谓的耸耸肩,让它滑了下来。
男人和我对视三秒,伸出手拎起了我的面粉袋子。
我对自己说,就决定是他了。
我跟着男人回到家里。他买了不少东西。黄油,奶油奶酪,可可粉,奥利奥……他一一拎出来放好。趁他收拾厨房,我从面粉袋子上跳下来,四处转了转。
这就是我之后要住的地方了。
一室一厅一厨一卫,装修蓝色调,收拾得还算干净,典型的单身男人公寓。
“嗨,新来的?”冰箱对我打招呼,屏幕指示灯善意的亮了亮。我本能的回头去看男人,幸好他没有注意到这边。
“您好。”我决定还是介绍一下自己,“我是……刚搬进来的面粉。”
“我是五杠。”冰箱道,“牌子是三星,名字是五杠。”他的指示灯又闪了闪,从蓝色忽然变成了橘黄色。我在心里吐槽了一下这个朴素接地气的名字,抬起头对三星先生笑了笑。
“那家伙叫方恺,是个好人。”三星对我玩味的眨了眨眼睛。
然后他的显示灯又亮了亮,这回是赤橙黄三色,大概是坏了。
过了几天我发现他的确是个好人。
方恺是个普通的上班族。普通大学毕业,进了个普通单位,做着普通的工作,不是什么特殊位置的人才,只是个办公室小职员。没女友,父母在老家,一个人住。单位小,应酬很少。照理说这个年龄的单身男青年应该是那种袜子满地丢以泡面为生厨房除了烧开水之外完全是摆设一个月请两次钟点工打扫房间的类型,但这家伙完全不是我想象的那个样子。
最让我惊奇的是他会做饭。
如今这个年代,会做饭的男人简直是凤毛麟角,打着灯笼都未必能找出一个来。
而我面前就有一个。
我最开始以为方恺应该只会用电饭锅煮个大米饭,剩饭盛出来加个鸡蛋葱花还能炒个扬州炒饭,最多也就是这样的级别。这对于许多从小连厨房的门都没进过的人类男性来说,已经是不错的水准了。
但方恺让我吃了一惊。
他喜欢做饭,并且看起来很享受做饭的过程。他比较擅长炒菜,炖肘子之类的大菜成功与否得看缘分,红烧鱼之类的菜他一个人吃不了,剩半条就留给楼下的流浪猫。
尽管一个人住,但他好像很少下班出去找乐子,总是准时准点的拎着大包小包的菜回家,换了衣服系上围裙之后就开始做饭。
简直就是绝世好男人。我心想。
这样的汉子居然还是单身,真让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对了,我忘记了我并不是人,我只是袋面粉。
尽管我很想吃他做的饭。
有时候他也做些面食,但总是做不好,经常发生把蛋糕表面烤黑,或者将饼干烤成发面饼(大概是泡打粉放太多)的情况。每次看到失败的成品,方恺就会露出非常沮丧的表情,但是下一次他还是会继续做。
我饶有兴致的看着他在厨房忙碌。做饭用人类的话说,应该也算是一种生活趣味。他买了条新围裙,是薄荷绿的,还带着波浪花边……我实在不想吐槽他这少女的品味,但和他的气质意外的还挺相配的。
穿条围裙偶尔也需要一点气质嘛。
男人一旦系上围裙就会特别有魅力,尤其是在他专心致志做饭的时候。他把面粉放在橱柜底端,我就只能趁他开橱柜的时候跑出来待一会儿,坐在抽油烟机上或者水舀子里看他忙活。
今天晚上他回来得稍微晚了点,做的是快捷版的咖喱饭,五杠之前抱怨了好久那盒咖喱块在他怀里放的都快到世界末日了。
他将之前煮好的牛肉从冰箱里拿出来切成小块,丢进锅里和胡萝卜土豆块一起煮。香味逐渐飘过来,我在洗碗池边上很没出息的咽了下口水。
老实说,要是我有个能被触摸到的身体,我也想尝尝方恺做的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