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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疤 ...

  •   程风扶正菱花镜,询问面前的女子:“素娘,眉毛这样画,你感觉如何?”
      “全凭程先生做主。”素娘颔首低眉,铺满脂粉的俏脸上现出几分恭敬,“时间尚早,不如先生接着讲上次的故事,我想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
      他的指尖拂过素娘的鬓角,替她将多余的发丝挽到耳后,又在髻上别了一朵白百合,“后来,我有事离开北平,跟她约好重逢那天成亲。等我回到故地,却不见她的踪影,许是嫁人了。”
      “你们有没有相认的凭证?”
      程风淡淡一笑,“她耳后有一颗小疤,我一辈子不会忘记。”
      不知怎的,房间里突然陷入了沉默,仅剩下两人的呼吸声。
      半个时辰后,府里的下人进门催促,让素娘赶紧打扮,罗二爷已经等急了。
      程风交代下人给素娘更衣,接着离开了房间。
      下人取过衣架上的旗袍,手忙脚乱地套在素娘身上,整理衣褶时,忙中偷闲冒出一句话:“咦,素娘,有没有人提起过,你耳后有个圆形小疤。”

      壹
      在厅堂见到罗二爷时,他着一袭玄青长马褂坐在桌前翻着账本,右手中端着一柄烟斗,眉头蹙成川字。
      他本名罗非,是北平最大的鸦片商,包揽城内八成货运往来,城内不论是谁,见面总要尊他一声二爷。
      他称二爷,没人敢做第一。
      两人此次相遇,源于去年的一桩旧事。当时,素娘的父亲痴迷□□,一种美其名曰□□的东西。他为此借了大笔钱,整日躲在房间吞云吐雾,不闻窗外事。后来在一次幻觉中,发狂奔到河边,不慎失足落水而亡,将债务留给了身后的素娘。
      讨债人找上门来大打出手,是罗非英雄救美,给她解决掉燃眉之急。这份恩情,素娘不能忘怀,写下欠条,打算用后半生慢慢偿还时,他却不肯收下。许是有钱人跟寻常百姓不一样,根本没把这点小事放在心上。
      今年春,罗非派管家为自己挑选十七姨太。得知消息,素娘左思右想,除了以身相许,似乎没有别的方法报恩。她来到罗府,被管家一眼相中,交代她回去好好打扮一下,如果罗非看过后没有意见,就可以下聘了。
      素娘在第一时间想到程风,他是附近十里八乡有名的妙手。不论是何种相貌,一经他妆扮,必定明艳照人。他若肯帮忙,不愁过不了罗非那关。
      得知她的要求,程风思索许久才答应下来,专门为她设计了一套前所未有的淡妆。蛾眉绯颊、玉肌粉唇,宛如出水芙蓉,恐怕连神仙看了都会心动。
      果不其然,再见时,罗非被素娘惊为天人的美貌吸引,当即从百名候选人里点中了她。
      达到了目的,素娘理应是高兴的,可坐着小轿进门的那刻,她突然想反悔。
      因为早在十年前,她就有了心上人,若不是对方立志先立业再成家,离开北平南下,恐怕两人早已儿孙满堂。与他约定重逢的日子即将到来,在这关键时刻先行放弃,素娘多少有些不甘心。
      小轿抬入后院,喜娘用红绸牵着素娘进了西厢房。本该正妻才有的排场,除了没有宾客相贺以外,罗非一点不少,给素娘照办了一个同样的婚礼。若是寻常人家的姑娘,得夫家若此,就该知足了。
      秤杆挑开盖头的一刻,罗非看到一张被香泪沾花的脸。他将秤杆和盖头丢在地上,不耐烦地说:“没有人逼你嫁我,不愿意就滚。”
      素娘换下喜服,毫不犹豫往府门口奔去,不过,刚行了几步路,她就改变了主意,因为看到一个不该在这里出现的人,此刻端坐在正堂中。
      是程风。

      贰
      曾以为他是来贺喜的,后来知道,他要留在罗府长住,为诸位女眷梳妆打扮换取薄酬。
      开始几天,程风来后院,罗非也跟着过来,一句话不说,就坐在一旁看着。从清洁皮肤到上妆梳头,寸步不离。日子久了,估计是放心程风的为人,渐渐不再监督。
      为素娘扑粉的时候,程风跟以前一样,跟她闲扯几句家常。这次讲的,依然是孩提时的旧事。
      头些年,程风家境不错,养尊处优的孩子,跟同龄人比起来,格外白净文雅。邻居的女孩刚好相反,上墙爬屋打架,样样不落人后,简直是个野小子,经常背着大人,把村里其他孩子揍哭。
      那些孩子的父母找到家门,程风主动替女孩背黑锅。他父亲追问半天,得不出结果,大怒之下将他绑到门外的树上,用腰带抽了一个下午。往后再有人来找,父亲不再多费口舌,直接狠抽一顿了事。
      素娘忍不住打断他,问女孩为何心安理得,就不会觉得愧疚吗。
      程风笑着说,“所以她答应嫁给我了,妻债夫偿,天经地义。”
      两人长大些,程风家境败落,衣食不保,是女孩带着他去河里炸鱼,用以果腹。
      火药溅飞的石子,落在她耳后的皮肤上,留下一团抹不掉的印记。
      程风点了一下素娘耳后的疤痕,对镜子里的她说:“印记的位置就在这里。”
      素娘掩口而笑,故意逗他,“可惜没有人能看清身后,不然,就能知道我是不是你喜欢的姑娘。”
      “我看得到。”程风说得一本正经。
      素娘敛起笑意,侧过头不去看他,“现在看到有何用,以前你干什么去了。”她知道程风故事里的女孩是自己,但她不明白,为何回北平一年了,一直不肯跟她相认,非要等她进了罗府大门,才开始向她示好。
      程风回答:“我想让她过好日子,唯有选择暂时分离。”
      如果有心在一起,就不会轻言放弃,那些所谓的苦衷,全是道貌岸然的鬼话,专门哄骗小女孩和用来逃避责任的借口。素娘质问:“那你现在为何回来?”
      “我觉得现在已经有足够的能力给她幸福。”
      四目相对,分别多年的思念之情汹涌而出,几乎淹没对方。只需要捅破最后一层窗户纸,他们就可以继续为未完结的故事,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素娘的目光在程风身后数米处略一停留,然后快速别开,愤愤道:“她孤独痛苦的时候,你不在;她不需要你时,你却出现了。我若是那个女孩,定然不会与你在一起。”
      程风愣了一下。刚才说得好好的,怎么突然换了个语气。他看到素娘眼睛里多了个人影,就在房间门口处。
      骤然转身,只见罗非叼着烟斗,不知站在那里多久。他缓步走来,停在素娘身旁,捏起她的下颌,用指腹摩挲着她面若桃花的脸颊,好似把玩一样珍玩。
      罗非似笑非笑,斜睨程风一眼,“看来,我来得正是时候。”

      叁
      程风和素娘长大些,又多了个玩伴:罗非。
      罗非是三人中年龄最小的,最喜欢粘着素娘。他们一起玩过家家,程风和素娘扮成夫妻,罗非比较倒霉,不是当儿子就是当孙子。每次提出质疑,程风总会说:“因为我和素娘天生一对。”
      一个浓眉大眼,一个伶俐可人,看上去的确般配。可罗非生得也不丑,虽比不上程风,在村子里也能数上前几名。
      说不通程风,罗非便央求素娘,一双墨眸可怜巴巴地亮着,“下次,你做我媳妇好不好。”
      素娘小嘴嘟得老高,“想要我答应,先拿一百块大洋下聘再说。”
      本是孩子气的戏言,罗非却当了真,连记数年不曾忘却。他背井离乡,去码头扛过麻袋,到私窑挖过煤,将赚到的每一个铜板藏进贴身的钱袋中。再苦再累都不怕,因为他心中有个信念,等攒够一百块,素娘就会嫁给他。
      人生总是充满意外,攒到九十九块的时候,罗非一觉醒来,发现钱袋空了。可恨的小贼不只偷走他的钱,还偷走他对未来美好的憧憬。
      伤心过,颓废过,甚至一蹶不振过。机缘巧合之下,罗非接触到了鸦片,吸过之后,可以在幻觉中忘记痛苦,获得片刻的宁静。云雾缭绕间,一个大胆的想法冒出来,罗非做出了改变自己一生的决定。
      自林则徐虎门销烟,到现在民国颁布禁烟令,近百年来,鸦片屡禁不止、甚至愈发猖獗的原因是暴利。
      铤而走险几年,罗非成功了,整个北平城的烟民为他马首是瞻。当他怀揣万贯家财,向素娘提亲的时候,她却不记得当年说过的话。
      硬钉子碰得罗非灰头土脸,心中的愤恨无以复加。大风大浪都经历了,怎么能在小河沟里翻船。罗非发泄完之后,迅速恢复过来,静静等待时机。天不负他,素娘最终来到他身边,成为罗府的半个主人。
      罗非笑盈盈地揽素娘入怀,仿佛在向程风宣布自己是个胜利者,“我妻妾虽多,偏偏独爱面前一个。你我自幼相识,必然明白我的心思,一定不会夺人所爱。”
      程风是聪慧之人,自然明白罗非的话意,道别后躬身退出房间。
      有那么一瞬间,素娘感觉到在罗非的身边十分踏实,不必担心外面的疾风骤雨,乖乖做他的小女人就好。素娘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她应该是喜欢程风的,怎会突然冒出这样的念头。
      见程风走了,罗非一掌推开素娘,嫌恶道:“既然过门了,就要守妇道,不要辱了罗家的颜面。”
      素娘的脸颊瞬间红到耳根,忙捂住狂跳的心,逃离是非之地。罗非妻妾成群,千万不要对他动心,不会有好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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