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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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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林森坐在一家小铺里面不紧不慢的吃着麻辣烫。因是下午茶时间,又是周六,这小店里阴森森的就来了几个人。
林森把上面的芝麻酱划到边上,像是分出两锅蘸着吃。
滑溜儿了一口,口味纯正,麻辣鲜香。不愧是日念月念的东西。这家麻辣烫的小店在林森初中学校旁边,而学校又坐落在与学校同名的小区里,别看小区里高楼耸立,周围却是一码的平房,挂着半新不旧的招牌,墙壁也全涂上耐脏的灰色。
今天是路白鹭的生日,白鹭应该算是林森交过的最好朋友了,注意这里应该用had done 过去完成时,因为很早前他们就不是了。林森对白鹭并不算是一见如故的朋友,是在一次拉帮结伙中认识的,那时他们要争同一个人。其实大人看不明白,初中的女生脸皮最薄,心最细腻。男生瞅两眼都要瞎想半天,最怕的就是孤单一人。林森不怕孤独,只是觉得别人指指点点,背后传什么闲话,实在是有点难为情。所以总想一进初中就找好自己的小团体,最好就两个人长长久久。也有时两个人实在闹得矛盾太大,或觉得品行实在难以忍受,就又得像饺子下锅一样重新分组。一般每个暑期后就是重新的一拨人,因为长长的假期,再加上是万物干燥,小心火烛的季节,有心之人相互联络,谁也保不齐会擦出友情的火花。
话说,同时被争的那位早已定居新加坡了,不过林森一直很感激那位仁兄给牵的红线,所谓不打不相识,当时林森和白鹭是一起上课,一起吃饭那位亲友一直夹在中间。其实林森性格豪爽,讲义气,人长得也俊俏,别看平时见面不苟言笑,待的时间久了,触到了真性情自然而然会喜欢上她。后林森和白鹭发现情投意合,再加上一些小事的催促推进,她们俩就这样相伴了一年多,在初三下散伙。
其实那些在脑海里即将逝去或已经逝去的人,林森一直觉得用“目送”里一句话最为贴切‘不必追’。林森也不特意去想,午夜梦回时也从未梦到过,不过偶尔在与记忆相撞的现实下,或风吹杨柳,眼前花白一片时会想起,而且也无比肯定的说,这一生可能不会再有这样的朋友了。
记得林森和白鹭一起看过一本从同学那里借的言情小说,讲的是有一对很好的姐妹同时喜欢上一个男生,后来反目成仇,是个悲剧,三个人都不好过。那本书看过一半,他俩人就绝不往下看了,当时他们两个承诺,如果有一个男人在她们中间纠结,她们就同时甩开他,让他措手不及。
当时真的好得很呢,怎么就决裂了呢?
林森有点记不得了,她只是记得当白鹭看向她的时候,她给了她一个颚骨高抬,清冷的模样。
不要以为这家麻辣烫店和路白鹭有什么关系,他们初中管制很严,早饭午饭晚饭都要在学校按时吃完。
“你也在?”
听到熟悉的声音,细嚼慢咽的林森慢慢抬起头来,被烫的呲牙咧嘴的红唇微张着。
夏炤?林森看了他一眼,从他脸上移到旁边的空位上,心想还有空座。便点了下头,继续投入到了麻辣烫的怀抱。
夏炤今天穿着绿棕色的迷彩羽绒服,下身被浅蓝牛仔裤紧紧包着,看着眼下埋头苦吃的林森,嘴张开又合上,终是走到柜台前点餐去了。
味觉的辛辣给林森不少的刺激,让她回忆起了些陈年旧事。
像是往满满的陈坛底层戳穿一个洞,最深层的水一股一股流出来,发出完满的咕咕声。
原来已经过了八个月零3天了。
那次在地铁上,林森按了开机键,手机屏幕亮了。林森又快速按了一下眼睛挪到别处。可时间却准确的记下了5月29日。
吃完,林森把汽水盖使劲拧紧,起身要走抬头看见前一桌坐她对面的夏炤正瞧她,见她看过来眼睛又移到别处,心想那正好,既然瞧见,就不用说再见了,起身就走。路过点菜台向玻璃后面的厨房看了一眼,一个大辣锅,里面正正好好5个小网锅分别乘着5个顾客的菜品。‘千滚水’,林森低头看了下夏炤眼睛上两片月牙形的白雾,心想麻辣烫还是不太干净的店吃得好,那种正规的店做不出血红的油,棕榈色勾人味蕾的麻酱。林森有时真的怀疑里面可能放了罂粟或者其他addict的成分。
随手关上了披着厚帘子还漏风的玻璃门,这厚帘子还真像煮火锅用的宽粉。林森在门口吐了口白气,站了一秒钟朝小区走去。
路白鹭住在23层的高楼区,旁边挨着排排6层的小房子。一辆货车经过,林森眯眼看着,上面印着搬家公司的电话。林森从兜里把好不容易捂热的手拿出来戴上了连衣的帽子又快速的收回,一直看着货车拐弯不见才继续往前走。待到白鹭楼下站定,林森一层一层的数,数到23层停下仰着脖子使劲看,其实看也没用,她家在阴面,林森自己也知道。林森想着现在她家应是什么光景,应该是寿星做东,吃蛋糕吧。可又突然想可能也不一定在这,要是搬家… ...林森已诚然没有再待下去的心情了。
她扭了扭冻僵的脚,头也不回的走了,在小道上,看见夏炤从大路上经过。夏炤戴上了深蓝色的帽子跟他的迷彩服一点也不配。夏炤没看见她,不过林森脖子伸长,颚骨高抬向他憋了一眼,走的更快了。
夏炤自然是看见她了,在老远就看见她仰望着他家前的那栋高楼,头像要弯成90度,就那么直直的站着和身边的枯树一样呆头呆脑的望着。
这一看就明白,况且她们之间的事全班都知道,毕竟前后差距太大。夏炤想告诉她白鹭还在,可林森却是不等人的性子,又想起中间的是非曲直,摇摇头,只能说她妈把她宠坏了。
下了地铁天已经黑了,走过一路的广告牌子,老调的二胡奏乐傍边摆了个曾经装奶粉画着婴儿嘟嘟嘴的要饭桶,不同的是这次老太太带的不是瞎眼的老爷爷(恕我冒昧,不确定是不是一家的)而是一个五六岁正在啃手指的小孩。而小孩的眼睛一直盯着这天地间唯一的亮出,百货楼上镶着的超大电子屏幕,他奶奶推搡着他走都不肯。白色的亮光打在孩子脸上,棕黄色的皮肤上唯趁着眼睛黝黑发亮。这广告林森也看过很多次了,本是一件稀疏平常的事,谁不会在大街上东张西望,再加上吹拉弹唱的乞丐见多了,可林森莫名觉得这一刻小乞丐和她刺目的相似。
回到公寓,林森在门前停了一秒,想起了她同学说过的一句话“怎么会?她可不会跟我住在一个小区。”这话不是说给林森听得,她自己心里清楚,她当时带着耳机明显是听不见,以至于事后还是该说该笑的一起上下学。不过林森还是记下了,这一点也不痛,只是每当开门时会恍惚一秒。其实崇文门寸土寸金能有个五十六十平米的房子不容易,况且她家还有好几个出租的小房子和亦庄的一个大房子,但对面就是两百平米的洋房,就是没人家有钱嘛,这是事实… ...要认。
林森扯了下嘴,心想怎么不开心的事都聚到一起了。
摸黑按了左边第二个开关,灯啪的一声亮了,照亮了整个屋子。妈妈还没有回家,她把书包往床上一扔,成大字躺着不想起来。猫缩身抬腰伸了一下又跳上床窝在它原来睡觉的地方歪头看着林森,见林森看它,又拧了个身白肚皮外翻四肢朝上伸着,林森用脚踢了一下,床面光滑猫顺着就掉在地上。
过了一会儿猫在沙盆上用力的捣着,屋里一阵恶臭,准是它做的好事。林森拽过床头柜的衣服袖子挡在脸上本想再撑撑,腿却顺着单子滑到地上,她只好不情不愿的靠床坐在地地板上又看着猫砂盆发呆,最后终于长叹一口站起来走过去用小铲子把猫屎冲进了下水道。
后来林森也没心情再躺了,去冰箱里找了瓶原味酸奶用吸管一扎,边喝边把书包直立靠在腿上用空闲的手翻出笔袋和作业,在桌子上摆好,把笔帽打开又从最底层抽屉一摞废纸下翻出一本小说看起来。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