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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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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哥一直这样认为:我老六不是在村里驻根的料,也不是一天围着木头转的人。当村寨里的首富算不上什么的……我应该是我们的县城的“大名人”。
他放弃了村寨里的事业,不听父母的劝告,收了包袱往县城里去了。
迷茫,无助,失望,振奋……这是老六刚到县城创业的感受。
他曾听哪个人说过,在中国做生意,只有赚不赔的生意就是开饭馆,因为中国人多,吃饭的人也多。“对路了!”二哥突然脑子开窍,便与乡下的妻子商讨。没过多久,在县城一所中学旁的门面让他相上了。中学生消费不高,只能买些快餐兼买螺丝粉,薄利多销。
老六的快餐店来的大部分客人都是学生,每逢放学时,都忙不过来。老六给店里雇了两个帮手,一男一女,他们是一对未婚夫妇。男的叫滚大,是老六同乡不同村人,老六一看听说姓滚,便知是老乡但不同村,因为只有老六所在的洪水乡有姓滚的。看在是老乡的面上,便雇他为店里的厨师,他脸上长了一条长刀疤,头发总是乱蓬蓬的,白色的工作服给他一穿就脏成黒色服了,一身显得耷拉的样子。滚大还有一个做厨师最不好的毛病,在炒辣椒的时候总爱随地擤鼻涕,不炒辣椒时又总随地吐痰。老板老六提醒过他几回,还是死性不改。其实滚大今年已三十五六岁了,还是这德行。他的未婚妻比他好多了,今年二十六岁,大家都叫她阿秀。长得到还挺清秀,一双大大圆圆的眼睛,扎个马尾辫,胸脯高高隆起,个子不是很高。在小时候,由于家里父母重男轻女,早早辍学到县城打工。谁也想不到,滚大会追到她呢。她在店里当服务员兼砧板工。滚大和她在县城郊区租个单间同居,虽然大家都觉得滚大是癞蛤蟆吃上天鹅肉,理所当然地把阿秀视为掌上珍宝对他宠上加宠才对。但是不然,这个痞子滚大总嫌阿秀文化比自己低得多(其实滚大也就初中毕业,会炒个菜),有时还嫌阿秀做事磨磨蹭蹭碍手碍脚的……所以经常对她动口粗骂,动手暴打。二哥老六倒觉得阿秀是个可怜人。有一次,在老六的店里,因为阿秀不小心把切好的土豆和辣椒混在一起,滚大很生气。
“你这死骚货,怎么这样来做事,叫我如何下锅!”
“你才是臭痞子,不懂如何下锅……就切自己的肉来下!”阿秀实在委屈不来,也狠狠的骂了滚大一顿。
这不是给滚大火上加油嘛,他捞起袖子就冲过去给阿秀一巴掌,阿秀见势不对,便迅速躲闪,躲过了已经习惯了的铁一般的重掌。滚大用力过狠,扑了个空,反倒摔到自己身后正在热汤的火旺旺的煤蜂炉上,就像一只青蛙扒在上面,滚烫的肉汤溅了一地都是,烫得他嗷嗷大叫,爬起来,抄起锅铲,把阿秀追到了厨房外……
“干什么!”坐在收银台前的老六大喝了一声,“总是欺负女人,像什么话!”
气汹汹的滚大,二话没说,愤愤地往地上吐了一口水,回厨房去了。阿秀傻傻地站在那里流眼泪,不停呜咽着。正在吃螺蛳粉的几个中学生都给下坏了,还没吃完就走了。
“这样下去也是够苦啊……我每天早出晚归,早上采购菜品,晚上等到打烊,雇的这两个工人又不争气……”老六坐在窗前,抽了一支香烟,嘴里吐着烟雾,呆愣着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汽车,心里想着,“老婆又怀孕在家,也不便到这糟糕的地方来,我还是得坚持吧,其实开这小饭馆还是比在家开的木工厂来得钱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