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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热闹 ...


  •   热闹的大街到处闪烁着绚丽的霓虹灯,人来人往,车流不息。右边一个女孩正在喂男友烧仙草,轻声细语,好不幸福。再往前,是一个小女孩被父母拉拽着,一边哭一边死死的盯着橱窗里的洋娃娃。往左,一个老太太正在垃圾桶里使劲的掏,掏到一个红色易拉罐的时候,她唇角露出了一抹淡淡的微笑。
      众生皆苦,唯有苦中作乐。
      忽然想到这句话,白初心里一阵寒意。这是怎么了,今天怎么好像一直不在状态?“多愁善感”这几个字早就从她字典里剔除了,这会儿却好似有人轻轻拨动了她的心弦,想弹奏点什么似的。
      离开喧嚣热闹的街道,白初朝一个深巷走去。巷子残破,灯光昏暗,就像一条毫无尽头的路,要把你引到另外一个世界去。在深圳这个偌大的城市,一边灯光暧昧,一边野草丛生并不是什么稀罕事。
      “咚咚咚!”
      屋里的主人一听到敲门声就紧张起来,她摸索着穿上鞋,轻轻拉开了门。
      “白小姐。”
      白初看着眼前的妇人,衣着朴素,头发凌乱;半边脸凹凸不平,新肉老肉在脸上翻滚着,异常恶心。同时,她的手上、腿上均有大面积烧伤,看起来就像一个巫婆。
      “白小姐。”她又轻轻唤了声。自从她变成这个样子之后,从未有人敢盯着她看,白初是第一个敢直面她的人。
      白初径直走了进去,坐在一把歪歪扭扭的椅子上,示意妇人也坐下。
      “我想知道,你之前提到的那块玉,是个什么来头?”
      妇人想了下,思绪仿佛飘到了天边:“那玉是祖传的,通体鲜红,雕的是神兽朱雀。我不太懂玉,也说不上这块玉到底有多好,后来出了事才知道这玉身价不菲。”
      “我爷爷说,这是我祖上在道光年间得到的。有一次我祖爷爷外出做生意,半路上遇到个快要死的人,似乎是遭了匪。看他没死,祖爷爷便撕下大饼喂了他几口。他知道自己活不久,希望祖爷爷在他死后烧了他,还说好人自有好报,烧掉他之后要是发了财,那也是他该得的。”
      “烧掉之后祖爷爷才知道他话里的意思。原来在他的骨灰中夹杂着一块红色的玉。想必他是在遭匪的时候把玉吞了进去。后来,祖爷爷就拿了这块玉,但也没卖掉,传了下来。”
      妇人说着说着就哽咽起来,被烧伤的喉管发出一串串呜咽声。
      玉有灵气,能与天地间的灵气相融合,也能蕴藏灵气。人善玉则善,人恶玉则恶。老话说玉养人,人亦养玉,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白初之前并不在意这快玉,只是木雄将它买回来后才陆续听到有关这玉不祥言论。而今天张翼又问起这块玉,才让她重视起来。
      又回到灯红酒绿的大街,白初径直走向街边一家酒吧。灯光暧昧,酒香气浓,醉生梦死。台上的美女歌手正在低吟浅唱,认真一听,竟是王菲的《流年》:
      ……
      爱上一个认真的消遣
      用一朵花开的时间
      你在我旁边只打了个照面
      五月的晴天闪了电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懂事之前情动以后长不过一天
      留不住算不出流年
      ……

      点了杯名叫“姹紫嫣红”的酒,白初朝角落的一张空桌子走去。由于看过形形色色的人,见各种各样的事,所以这两年,白初经常出现在各种酒吧,寻思着在酒吧找点激情。当然,自己的激情不多,但是别人的嘛,到还是经常看到。
      比如此刻,酒吧里的客人忽然就起了哄。白初朝着客人们的目光看去,才发现此时舞台上正站着一个男人,他一把抓过麦克风,对着唱歌的美女歌手问到:“美女,能一起吃个饭吗?”
      这句话经过麦克风,从音响里跑出来,像极了登徒浪子泡妞的手段。
      白初认真一看,一口酒差点没噎死她,站在台上的那个人,不是张翼是谁?
      刚刚还在和木之言愉快的吃饭,现在却在这愉快的泡妞了,登徒子,绝对的登徒子!
      美女歌手还没开口,客人们倒是起哄起来,张翼还厚脸皮的向客人点头示意。余光一扫,忽然看到角落里一个熟悉的身影,想都不想,张翼就朝白初走去。而台上的那位女歌手,忽然就被冷落了,此时傻得跟什么似的,这算怎么回事,饭还要不要吃了?
      不只那位女歌手,所有人都呆若木鸡。不过有些人反应快,知道要号码不过就是一时兴起。男人嘛,泡个美女啥的正常得很,这不,角落的那位美女更漂亮呢。
      白初此刻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或者一巴掌拍死他。泡妞就要有泡妞的职业道德,这半路跑过来算什么。
      张翼露出一个无公害的笑:“我们那么快又见面啦。”
      “你不怕我把你的花花肠子告诉言言?”
      “这又和言言有什么关系?”张翼一脸无辜。
      木之言从小生活优越,没经历过什么坎坷。木雄又把她保护得很好,鲜少有人能接近她。她就像温室里的花朵,等着被人保护,如果她要看到张翼这样玩世不恭嘴脸,还不得气死。
      话说,负心男人是所有女人的公敌,当然也是白初的敌人。虽然白初见过的负心人不计其数,但每次遇到这些人的时候她还是愤愤难平,更别说木之言还是她的朋友了。甩了张翼一个白眼,白初起身就走。
      还是和他少打交道的好。
      可是白初没想到张翼的脸皮厚得不得了,还跟着她出了酒吧。酒吧外面一股热气,忽然就把白初的火给引了出来:“你跟着我干嘛?”
      张翼转了转手上的车钥匙:“送你回家啊。”
      “咋地,显摆你有车?”
      张翼还未开口,忽然感到有什么东西朝他飞来。习惯性的躲了一下,一只酒瓶刚好从他身边飞驰而过,“嘭“的一声掉在了地上,玻璃碎片四溅。
      他的身后,站着三个男人,每人手上拿着一个酒瓶子。其中一个头发染成夸张的红色,像极了一只大公鸡。
      大公鸡一开口,张翼白初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别以为小夕好欺负,信不信要你狗命!”
      酒吧大门此刻跑出一个女人,正是刚刚在舞台上唱歌的女歌手。她一上前就拽住大公鸡:“别闹,回去!”
      看来,刚才那个女歌手就是小夕了,这三人想必是来替她出头的。刚刚张翼那段吃饭的桥段确实和戏弄没什么两样,被打了也是活该。
      大公鸡像打了兴奋剂似地,一把推开那女人:“这小子侮辱你,看我不揍他!”说着就举起酒瓶子就朝张翼砸去,张翼身形一偏躲了过去,顺势飞起一脚踢在大公鸡的小腹上。大公鸡瞬间被踢开两三米,倒在地上。另外两人看到自己同伴吃了亏,哪肯罢休。想着三人对付一人还不是分分钟的事?于是也一起冲了上来,举起酒瓶就往下砸。
      两人冲过来的速度还是不一样的,张翼活生生抓住第一个人的手腕,用力一拉,用来挡住第二个人的酒瓶子。两个瓶子相撞,玻璃屑瞬间炸开了,三人手臂上均有不同的划伤。可谁也没在乎这些,都只顾着再次出手,张翼又飞起一脚,踢开了其中一个。
      大公鸡三人均吃了亏,知道张翼是有两下子的人。可小夕在旁边,一则怕丢了面子,二则怒气确实上了头,于是再也不客气,下手招招狠毒。
      白初原本是在旁边看热闹的,此时却忽然觉得热气灼面。才发现大公鸡怒气上头,头上的火“噌噌”往上冒。俗话说胆向恶边生,这三人本来就是混混,架打的不少。现在又丢了面子,心里也就没了理智。也不知道大公鸡哪来的一把匕首,啥也不顾的朝张翼刺去。
      围观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有人看到那把明晃晃的匕首吓得赶紧把眼睛闭上。还有人在边上叫着“报警!报警”。
      匕首在离张翼身上1寸的地方猛然停了下来,众人愣了一下才看清大公鸡的手腕被一只细手握得死死的。白初一巴掌挥过去,把还在挣扎的大公鸡扇得趴在了地上。而此时还在缠着张翼的那两人忽然就跟没了战斗力一样,被张翼一脚踢开了两三米。
      哄闹的围观人群中有人报了警,一直在边上紧张个不停的小夕终于插得上手拉住了其中一个人:“别打了,赶紧回去吧。”
      其实这出闹剧就是张翼惹出来的,他也知道是自己不对在先。认错呢也不是什么难事,何况自己还打伤了对方。
      “抱歉!”张翼朝着小夕笑了一下,主动认错。
      小夕一愣,也没说什么,拉着那三人就走。
      “喂!”白初有些不耐烦:“你走不走?等警察叔叔来请你喝茶?”
      想想刚才白初挥过去的那一巴掌张翼就有些后怕,这女人,腕力还真不是盖的。
      “走,当然走,我只喜欢和美女喝茶,不喜欢和警察叔叔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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