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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额 ...

  •   十五岁的时候,我做了一件傻事。
      我用匕首插上了花千夜。锋利的匈奴匕首扎在他古铜色的胸腔,除了刀柄部分刀刃全部没入,两公分长的匕首自上而下插进去的姿势才侥幸没穿透他的背,血迹顺着他的胸膛流到脚踝再流到梅花树下的草丛里,那片花就开的特别盛。后来大夫虽说吃些药就无大碍,但我心里明白,那些全是大夫快慰患者和家属的措辞,花千夜的命是保住了,可他以后再不能干体力活儿了,甚至咳嗽一下都要牵动胸腔的伤疤,他的体质变得特别虚弱经常咳出血。
      我的名字是花满楼,哥哥的名字是花千夜,与性情温和体贴的花千夜不同,在大漠出生的我性子刚烈,完完全全一个大女汉子主义,还带着粗劣的行事作风,但花千夜都会包容我,包容我所有的任性,包容我嚣张跋扈的脾气,包容我大大咧咧的性子,他的心胸已经足够大,大到了无所不包,大到我这只沙漠里的小狼在他怀里撒娇淘气他都会一笑了之,将匕首刺进他的胸膛,他也会一笑了之,他的笑仿佛一种神奇的纱帐,可以掩饰里面一切的黑暗,无知,天真,邪恶甚至血腥。
      在大漠生活了十五年的我生活并不是很富裕,每天的日子除了帮母亲打杂就是出去遛马,打杂除了骑着马牧羊就是带着铲子和背篓捡牛粪然后晒干作干柴,大多日子我会将羊群赶到水草丰美的地方,然后自己找个地方躺下,傻乎乎的看着不知道多高的天,大漠的天很美,与草原融为一体,薄薄的云仿佛贴在蓝色屏幕上的贴画,远方的天会有巴掌大的鸟儿一起划过,留下一叠叠翅膀交叠的声音。
      牛粪是草原重要的干柴,草原没有灌木,牛粪的珍贵可想而知,每次牧羊我一边哼唱着破牛歌,一边捡牛粪,很多时候的都会将小小的背篓装满,直到背不动了,我就把背篓放在马背上,然后吹一声口哨在马屁股上甩一巴掌,马儿一声长嘶朝着家的放下奔跑而去。
      二哥会在日落毡房之前过去接我,他是一个神奇的人,骑着一匹枣红色悍马在草原上疾驰的样子就仿佛天上展翅的雄鹰,那道皮鞭在空中翻响,仿佛将还一样蓝的天空摔出一个大窟窿。
      每次他都会说,“小楼你偷吃了我的奶酪?”
      我装作怕怕的样子躲在羊群中间,“没有没有,大哥偷吃的,是大哥吃的。”
      “你逗我呢,大哥不在家怎么偷吃?”
      “大黄吃的,大黄吃的。”
      “我看你就是大黄!”(大黄是只狗)
      然后我们就在羊群里捉迷藏,看谁被逮着······
      这样的日子经历了十五年,从我十二岁那年开始二哥就很少回家了,还有大哥也不知道在做些什么,他们两个回家的时候都会带回来一些稀奇的玩意儿给我,但与那些礼物比起来,我还是希望他们可以陪伴在我和母亲身边,·····
      ······
      自从母亲死后,我们的日子便不好过了,大哥有了别的女人,那个女人是草原人,对我和二哥都不是很好,二哥也在母亲死后不知道去了哪里,留下我和刘叔在一起,刘叔是战乱时流浪在大漠的汉人,在草原的时候他给大家族做仆人,平时都和我们在一起生活,······
      有一日刘叔忽然慌慌张张跑过来对我说:“大小姐不好了,巴乐······巴乐······他。”刘叔指着毡房外气喘吁吁说不出话来。
      我将手中的牛粪塞进火炉,然后帮他拍背,“刘叔你怎么了?巴乐怎么了?”
      刘叔还没有说出话来,门帘就被人撩开,大腹便便的巴乐大摇大摆的在几个下人的簇拥下闯进我的毡房,他笑的面目狰狞,浓密的眉让人什么欲望都没了,外面的阳光在他脸上形成一团团恶心的光斑。
      “你来这里做什么?这里不欢迎你,请你赶快离开!”
      “我来看看娘子。”
      “你吃屎”
      “······”
      巴乐怔了一下,笑嘻嘻的道:“我吃你。”
      我扶着刘叔退后了几步,刘叔指着巴乐的鼻子骂道:“好你个小兔崽子,你他妈的翻天了翻天了!,我······我······”刘叔几乎说不出话来,他大口大口的喘息着,两只眼睛里的惊恐完全多余愤怒,巴乐是他和草原姑娘的结晶,他这一生也就这么一个儿子,刘叔虽然年过半百又历尽沧桑容颜尽老,但仍可看出他年轻时一表人才英俊的轮廓,可是巴乐却不同了,黑乎乎的胖悠悠的显然一点都没有遗传刘叔的优点。
      巴乐眯着小眼睛,极不耐烦的隔开刘叔青筋毕露的胳膊,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走开吧老人家,被管的闲事儿多了,不然仆人都没得做。”
      刘叔身子较弱,又被体格胖乎乎的巴乐推了一下,身子不由自主的摔倒在火炉旁,两根在外的干柴被压翻从火炉里跳了出来,四溅的火星在刘叔的衣服上落下瞬间又灭掉,我看见巴乐眼中那一抹不屑的狡黠,他厌烦刘叔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吧,刘叔虽然是他的父亲,可是巴乐被草原人称作最厉害的摔跤手,又被大汗赐予金腰带,他的地位自然养尊处优,而刘叔这个落魄的父亲自然是他最厌烦的人了,拥有这样的父亲一定是他人生中的耻辱吧。
      我知道巴乐要做什么,从一边的水盆里拿水瓢,揭开锅盖从里面舀了一瓢滚沸的热水,“快滚,不然我浇在你身上小心把你烧成肉干!”
      他一脸的□□:“你以后就是我的娘子了,怎么还真没对我没大没小的?小心以后床上我吃了你。”
      我气得跺脚,刘叔早已被巴乐气的倒在床上翻白眼,他患有严重的心慌,很容易诱发心脏疾病,我看巴乐这个家伙想吃天鹅肉,就思索道:“你去请示大汗,大汗如果准婚了,我就嫁给你。”
      他的脸抽搐了一下,极不自在的嘟哝着:“大汗早就准了我们的婚事,······”
      “我怎么不知道?”
      “因为我们两个是指腹为婚,你还是这么小的颗粒时就是我的娘子了。”巴乐的大拇指和食指比划出一个杏仁大小的圆形。
      我简直被他气爆了。
      我故意浇了一些在他的脚上,他当即惊慌的跳起来,“别别别,我走,我走,他咧咧嘴,心有不甘的除了毡房,在外面又说:“死老头你回去了咱们再算账。”
      等他走远了,我给刘叔滚了一碗下火汤药给他喝了,刘叔喝了汤药心慌才被压制了一些,接下来的哮喘我就束手无策了,刘叔热不住老泪纵横,抓住我的手臂哭道:“大小姐啊,我对不起你和你娘,她讲你托付给我,而我······你娘刚离开两个月,巴乐就发生了这种事,我真后悔当初没有一把掐死他·······”我怕他气大伤身,忙劝他不要说了。
      他用干瘪的手背抹了一下眼泪,在身上反反复复抹了几圈,终于找到一块蓝色的布子,布满老茧的手颤巍巍的打开它,里面是一块丝绸。
      “这是什么。”我好奇的问,伸手打开了手绢大小的丝绸,丝绸上除了一幅画什么都不再存在,那幅画说白了就是一副地图,粗劣的墨迹有些模糊不清,上面的褶皱似乎在倾诉它久远的历史,墨迹弯弯曲曲不远就会有一个黑点儿出现像连接长城的烽火台,“刘叔,这幅地图是怎么回事?”
      刘叔把我的手攥在手心,紧紧地握着,“大小姐啊这是我去北京城的路线。”
      “黑点是什么意思?”
      “黑点代表一个地方,只要是黑点的地方都有我的朋友,你看这些黑点之间的距离,最远不超过三百里,你只要顺着这条路一直走,在天黑之前就可以在我朋友家里借宿,我会给你每个黑点写一封信。”
      我侧脸看着刘叔脸上黄色的麻子,他的皮肤粗糙如同泛黄的树皮,年过半百的他须发尽白,不知道岁月在他脸上刻下了什么,但我突然意识到了死亡的讯息在潜近他。
      “我不想离开大漠,我想和刘叔和大哥二哥在一起,还有娘亲,我要陪着你们一辈子不离开。”是啊,大漠是我十五年的家,我如果离开证明我十五年前的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亲情,没有记忆。
      一盆如洗。
      “傻孩子,在大漠只会害了你,巴乐心眼并不坏,只是受到大汗的宠爱性格有些嚣张跋扈,但刘叔不想你嫁给他。”
      “为什么?”我突然好奇他为什么要这样说,我是讨厌巴乐没错,讨厌他大腹便便的样子也没错,但我会遵守娘的嘱咐,遵守娘胎里的约定。
      但很快我又为这样的冒失感到脸红,就低头把玩手中的酒壶,小时候和巴乐在一起玩耍的场景历历在目,那时的他还很懂得保护人,给人安全感,可是现在······人都会变,变化对于善良的人似乎不是件好事,善良的人变来变去的可能只会变成坏人,而坏人无法变了,只能变得善良,巴乐就是善良的人变了,不知何时,手中的酒壶被我捏出很大的凹陷。
      刘叔长长叹了一口气,眼睛中的潮气一点一点涌出来,“你不要多想了,只是巴乐配不上你。”
      可是我会北京城做什么?寻找那个抛弃了我和母亲在大漠受累的男人么?他既然狠心抛下了我们,就一定没有对我们抱有太大的希冀,我们的存在对他而言无异于草芥,可以视而不见,也可以泡沫一样忽略。
      终于体会到世事无常这个词的涵义,母亲走后,我们的生活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
      我本带着侥幸度过余生,无论嫁给谁都好,巴乐也好,只要他甘心做回以前的正人君子,我便死心塌地的随了他,只要另一半心底善良,我别无所求。
      发现自己是个掏心掏肺的傻子!
      临近草原敖包祭拜的时候,我将羊群挪了位置,一连几日的大雨将羊圈浇的仿佛沼泽地,羊卧下去身上就会沾满泥巴粪便,我想着给羊赶出去放一会儿,然后等晒干了再把羊赶紧去,这样可以确保羊群不生疾病。
      找了个水草肥妹的地方,样儿吃草,我就躺在一边一如既往的看天上漂浮的云,脑袋里想着二哥和我为什么要怕那个草原女人,还有大哥,为什么要娶这样彪悍的女人,当我想到世事无常时,我就狠狠地甩了自己一巴掌。
      看到冷千夜的时候,我的心宛若一块在水中无限膨胀的黄豆,他的出现让我深深体会的了人生如戏,冷千夜乱糟糟的头发映入我的眼帘,我以为是一只黑猩猩,就猫着腰悄悄潜过去踹了一脚,然后他咕噜咕噜从土山包上滚下来一个人,我顿时傻眼了。
      山坡上,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绵羊被咬断了脖子,它已经死亡了,地上留着热血,我看着坡下静止不动的冷千夜,抛下了土坡,他的面容让我惊讶死了,满嘴鲜血,脸上满是泥巴,几乎分辨不出他真实的样子。
      我躲得远远地,“你是谁,干嘛偷吃我的羊?”
      他咳嗽着从地上爬起来,但已经没有力气站起来了,“我没有偷吃你的羊,只是喝了一些羊血而已,不算吃羊。”
      “哼,你还敢狡辩,我甩了甩手上的鞭子,看着他的样子倒像乞丐。他如果像我讨吃的,我一定会给他,可是这种不明不白的方式让我有些懊恼。
      他的身子缩成一团,举着双手向我投降,”我给你银子,陪你。“
      虽然看起来像是个叫花子,可是他在身上摸了摸去,起初我以为他要糊弄我,心里就想着找不到钱就好好教训他一下,谁知他在兜里犯了几遍后,翻出一块玉,举在手里,”你看,这个值不值钱”
      我打量了几眼,然后语气有些打颤,这是一种上等的美玉,里面还有嫦娥奔月图,但是这心形雕工就已经美到极致了,而且里面的这幅画更是让它身价翻了几倍。
      “哪里来的?你穿这么破,是不是偷的?”我鄙视他,乞丐小偷小魔的我见多了,想他这样年纪轻轻就成了乞丐的倒是很少。
      “我娘留下的,如果你看它可以换回你的一只羊,就给你算了,反正我留着也没用。”他莞尔一笑,露出两颗白净的牙齿。
      我没有接受那块玉,他的遭遇似乎也好不到那里去,既然确定了这块玉不是偷来的,我也没有必要据为己有,每个人都有亲人的遗物,我也有母亲的遗物,它是母亲的爱,已经超越了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我咂咂嘴,又嫌弃的看了他一眼,说:“算了,那只羊就给你了,以后别偷东西,你如果没有吃的,就去像牧民讨些吃的,这里的牧民都很友好,不会见死不救的。”
      他的那双眼睛仿佛夜空中的星辰,时刻闪着细碎的光,在他的周围,似乎也闪着光,是一种被破衣服遮盖了的璀璨光芒,就像一块污垢中的美玉,如果有人愿意捡起来细细打磨,一定是个了不起的杰作。
      我从身上摘下钱袋,取出来仅有的两颗碎银丢给他,’这些给你好了,我就这么点儿银子,你要小心点儿花,这可是我帮别人晒牛粪赚回来的钱,本来要买一些日用品的,今天遇到你这个倒霉鬼,就给你好了。‘
      虽然极不情愿,想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就全盘给他了,接下来的路怎么到看他的造化了,若是混的好了,皆大欢喜,若是混的不好了,还是乞丐,倒是辜负了我一片苦心,“你好好给我活着,千万不要辜负我对的你好意,记住了么?”
      他撇撇嘴,眼睛流出一滴泪,不过我怎么看怎么觉得他在耍诈,但又说不出来,“好死不如赖活着,好歹也不会傻到寻死,只是我没有地方可去。”
      她似乎给我出了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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