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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3 ...

  •   小男孩就这样在陈洁家住了下来,虽然他从不说话,陈洁却依然开心:终于不用每天面对空无一人的房间了,由于小男孩的存在,这间自己住了23年的出租屋里,终于有了“家”的味道。

      而且小孩还帮她洗衣做饭做家务,阴天时还会出门买菜。陈洁欣慰地想,就算是亲生弟弟,也不过如此吧?

      小孩是真的懂事,不仅帮她干活,之后每晚还都睡在沙发上,坚持把床留给陈洁。

      陈洁没怎么体会过亲情的温暖,她的父母都是极度缺少责任心的家伙,不仅不知道照顾她,时不时喝得烂醉如泥后,还要当时个头还没有灶台高的小陈洁踩着板凳,帮他们做饭做菜。

      小男孩让陈洁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被关心照顾的滋味。

      陈洁翻了个身,借着微弱的月光,看着沙发上男孩白白软软的小脸,心想,她一定要对他好,对他很好很好。

      小孩爱看书,陈洁就省下饭钱,给他买许多许多的书。

      天凉了,陈洁想起小孩的手脚总是冰冰的,就熬夜赶工,给他缝了好几双袜子,还织了一副手套、一条围巾。

      当陈洁将蓝白格子的围巾给小男孩围上时,小男孩那总是白苍苍的小脸上,似乎隐约泛起了一抹红。

      陈洁又想,这个年纪的小孩,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应该多多补充营养。于是便咬咬牙,隔三差五地买些鸡鸭鱼肉回家。不过小孩似乎对这些东西并不感兴趣,吃饭时总是一副恹恹的表情,随便扒拉两口就下桌了。陈洁往那饭碗里一瞅,好嘛,半碗都没吃掉。

      这样下去怎么行呢?陈洁犯愁。而且她最近发现,这孩子还有一个毛病,就是晴天时绝对不出门,往屋内最远离阳光的角落里一窝,小脸显得愈发苍白。

      陈洁弯下腰问他:“外面太阳那么好,你怎么不出去玩玩啊?”

      小男孩抬起头,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我不喜欢曝光。”

      不喜欢曝光?这是什么意思?

      不过陈洁现在没时间想这个,她正忙着震惊呢:小孩竟然说话了!三十天来第一次跟自己说话了!

      陈洁欣喜若狂,当晚就拉着小孩去了大排档,准备好好庆祝下这“历史性”的一天。

      这天晚上,他们刚刚在大排档的板凳上坐稳,一伙人就凶神恶煞地冲了过来。

      陈洁顿时大惊失色,这不是那天晚上,把她追到大野地里的那帮人吗?!

      陈洁拉起小孩就跑,穿过重重人群,越过条条街道,掠过面面橱窗。橱窗玻璃上顿时映出一个年轻女子牵着一个小男孩,身后追着一群男人的身影。

      陈洁觉得自己似乎从出生起就一直在逃:逃打骂自己的父母,逃催缴学费的老师,逃流氓混混们的追杀……一直逃、一直逃。

      然而这一次却有些不同——陈洁一路上都紧紧地牵着男孩的小手,那只手虽然没有一丝温度,陈洁却知道,这一次,她不是一个人在逃亡。

      不再是,一个人的逃亡。

      可尽管如此,依然有筋疲力尽的时候。不知跑到第几个路口时,陈洁停了下来,扶着膝盖想,这一次,她是真的逃不动了。

      回头看了眼越追越近的男人们,陈洁把小孩往右边的路上一推,自己则朝左边的小胡同里跑去。同时用尽最后的力气,朝着还呆立在路灯下,黑发黒眼的小男孩大喊一声:“跑!——”
      她是逃不掉了,可他还要活着,即使生得艰难万分,也要挣扎着活着。

      他和她是一样的。

      男人们把陈洁堵在漆黑的胡同尽头,狞笑着逼近她。

      陈洁摸到墙角处的一根木棍,操起来就朝男人们打去,不到最后一刻,她决不放弃!

      一个男人擒住陈洁的手腕,把她狠狠甩到墙上,随即掏出一把刀来,咆哮着朝陈洁捅去!

      刀刃反射出的月光冰冷,陈洁闭上了眼,最后一眼看到天上的月亮,圆圆的,跟三十天前的那个夜晚一模一样。

      下一秒惨叫声响起,不过不是她的,而是那些男人们的。

      陈洁睁开眼,面前男人们已经横七竖八地倒了一地,包括刚要拿刀捅她的那个男人,正口吐白沫抽搐不停,而在他身上,压着一个长着蝙蝠翅膀的……人?

      仿佛感觉到了陈洁的视线一样,那个“人”慢慢地抬起头来——

      月光下那个“人”有一头软软的黑色卷发,围着一条蓝白格子的毛线围巾,白苍苍的小脸蛋上一双血红血红的眼,鲜红的人血顺着支出嘴外的两根獠牙流下来,一滴一滴落到地上。

      陈洁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扶着墙站起来,怎么掏出手机拨打了120,怎么把“小男孩”从男人身上拉起来,怎么抄着没有人的黢黑小道,一路跑回出租屋的。

      进屋,关门,上锁,开灯。

      “小男孩”的眼睛已经变回了正常的黑色,翅膀和獠牙也都不见了。如果不是他嘴角边残留的红色血渍,陈洁真要以为刚才又是她的幻觉了。

      然而怎么可能是幻觉呢?

      小男孩坐下来,给她讲了一个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原本是位豪门望族家的嫡长子,十三岁,被父母及家族寄予厚望,从小受到无尽宠爱,接受无尽栽培,仿佛只要他愿意,整个世界都是他的。

      然而在他十三岁生日的那天,在参加完一个古老家族举办的庆生Party后,小男孩忽然染上了一种“怪病”——不能接受阳光直射,对普通食物失去食欲,每月必须生饮人血。

      说白了,就是吸血鬼。

      小男孩的家族对外界隐瞒了这件事,却以他的亲生父母为首,对变异了的小男孩动了杀心。

      儿子没了还可以再有,豪门望族的脸面却一刻也不能丢!

      于是在一个月前的夜晚,男孩的父母将他打昏,装进麻袋里,由家族打手开车跨越数百公里,运到T市的一片荒郊野外,点火烧掉。

      一夜之间,爱子变弃子。

      一把火烧了干净,不留痕迹——他家族的人是这么想的。

      然而他们不知道,小男孩变异成吸血鬼后不怕火烧。且因为打手们的提前离开,他们更不知道,小男孩不但没死,还被陈洁亲手所救,养了起来。

      陈洁紧紧地靠着门板,听完了这个骇人听闻的故事。

      也许是光线的缘故,“小男孩”看起来比白天时成熟了一些。他平静地讲述完自己的身世,平静地问陈洁道:“真相就是这样,现在你要报警吗?”

      陈洁张了张嘴,问:“你叫什么名字?”

      “莫暄。莫失莫忘的莫,寒暄树色同的暄。”

      陈洁走过去,把小男孩拥进怀中。

      陌暄的下巴搁在陈洁的肩头上:“你不报警吗?”

      陈洁摇摇头,看着后面墙上发黄的旧海报,海报上的娇艳女子倾国倾城,笑得一脸寂寞:“不。”

      “为什么?我可是吸血鬼。”

      “因为……”

      因为就算你拼命掩饰,拼命做出一副被全世界抛弃也无所谓的样子,我也能够看到你眼中的痛苦、隐忍、与……孤独。

      生得艰难万分,却又挣扎着想要活。

      你和我,我们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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